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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中国第一罪 秦耕 著-第16部分

小说: 中国第一罪 秦耕 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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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件事,就是隔壁12号在“开庭”时出了一件人命案。
  那是在我入狱之前的一个多月,隔壁实在无犯人可审了,其中一个姓刘的囚犯主动表示,可以把他再审一次。他以抢劫罪入狱,据说所抢金额,每人平均分赃只有四角。但抢劫罪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并不完全以所抢财产多少成立。那天他特意强调,要把所有程序走一遍,以示纪念。因为再过三个月,他刑期将满,就要出狱回家了。
  结果在“逮捕”环节出了意外。
  囚犯们基本都被拉出去参加过“公捕大会”。主持人宣布将某人逮捕,立即有两个武警从左右挟着那人一溜小跑,到台上亮相,然后把一条大绳架在肩上,拉下来,在左右臂同时缠绕,等缠到手腕处时,绳的两头汇合了,把绳头从背部上拉,穿过横过肩背处的那一段,再向下拉——两只手就从背部拉上去了,人自然就低头弯腰呈虾米状。
  精彩处在于,在绳穿过肩膀,即将下拉的一瞬,两个战士手拎绳头,突然各用一只膝盖托着罪犯屁股,把他高高顶起,等他下落时,战士却不松手中的绳子,这样,罪犯就因自己的下坠之力,把自己绑成了虾米。记得小时候在大人带领下观摩过多次这样的“公捕公判”大会,每当这时,台下的人民就响起一片掌声,而且战士谁动作麻利,眨眼间就“逮捕”完了,谁动作生疏,半天还没绑紧,也要被人民议论很久。
  我猜想那些战士一定是事先反复演练过的,否则不会在眼花缭乱间完成一次“逮捕”。我也听说在那种逮捕过程中,出过多起事故,都是关于罪犯们手臂的。我也听说过在某日公捕大会前,罪犯家属多方找关系做工作,让战士“逮捕”时,手下留情。隔壁12号“逮捕”刘时,一声大喝,两人把刘押上床,对坐在地面的“人民”一亮相,就手脚麻利反绑起来,当用膝盖把刘高高托起时,手中的绳突然断了,刘从高处一头栽下来倒在地板上不动了。
  那根绳子是用破衣服撕成缕搓成的,不够结实。
  刘被送出去,再也没见回来。后来12号的全体囚犯都在原罪名上以“故意伤害致死”数罪并罚,加判了刑期。
  刘的哥哥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在他高中毕业当兵之前,我曾去过他家一次,他的这个弟弟
当时还不大,他有几个弟弟,一定时其中的某一个。如果他不死,我入狱之后,他也一定能认出他哥哥的这个高中同学。
  第十五章:为我创设一个尼采式的独立和自由
  如果有人觉得囚室里的日子真的很快乐,那一定是我的文字出了问题。所以当你们和我一起分享这份快乐时,请千万不要忘记,这只是一间十五平米左右的空间,是一个六面体的封闭空间,没有光线当然更不会有阳光,没有流动的空气,而且有13个人要同时在这个空间里生存;你的一切活动仅仅局限于这个空间之内,更为荒唐的是,在这个空间你找不到任何可以干的事,或者说你什么事也不干了;在这个空间的一角,还放着一只开放式的马桶,因生理的原因,每隔一会儿,就有一个人叉开双腿站在那里,直说吧,就是撒尿;尿在马桶里发出哗哗啦啦的声音,桶里本来已经安静下来的尿,现在迎接新的同类的到来时,又一起狂欢和沸腾了,于是六面体封闭空间里的空气就内容更加丰富;我也不能免俗,每天也得和盗窃犯或者强奸高龄妇女的强奸犯一样,站在那里撒尿,以便使空气的内容进一步丰富些;而且,这样的空气还得经过十几对肺叶反复循环使用;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不管你坐着还是站着,不管你清醒还是在睡梦中也不管你梦见了什么,不管你在囚室的哪一个位置,你始终被这样的空气包围着并用这样的空气维持生命的正常运转;最后,不管在什么时候,你都饥肠辘辘,胃里总有无数只轻柔但很执着的小手,在一刻不停的撕扯你的肠胃的内壁,这让你变得很没出息——你的大脑里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可以吃的东西,这让你很没面子很没自尊,让你觉得自己很下贱!你的每一分钟,都在盼着下一顿饭。包括你刚吃完饭的那段时间在内,只是那时你想的是要是能再吃一点多好。
  你的快乐要有的话,就必须能够稳定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
  你是一个生命体,你的生命在这个空间里生长着。
  在审讯我时,周胜利有时给我带一点吃的,也许是一个油酥饼,也许是他们公安局食堂的一块锅盔,但在这样的食品面前,我就很难把持我的自尊了,我必须费很大的努力才可以掩饰我的贪婪或馋相。我用尽量平静的姿态吃这些东西,以显得自己仍然是一个知识分子。就这也已经可能损害了我的心态,使我不能在面对他们时继续保持居高临下和盛气凌人的心理优势。陈济仓哪怕刚到外边吃了他老婆送来的美食,回到号子在开饭时,他也能照吃不误,仿佛刚才根本就没出去吃过一样。
  如果确有什么快乐,那也只能来自我的内心,来自我的心甘情愿心安理得。我内心从来没有那么平静过。今天在网上交流时,还有网友表示,他理解我的遭遇,但劝我不能因为个人恩怨就对我们的现实持坚决的批评立场。他完全理解错了。我正是因为对现实采取坚决的批评立场,才心甘情愿地去坐牢的。我和当局如果有什么恩怨,那“错”的应该是我才对。相反,我甚至还有给当局制造了麻烦的歉意呢。有一次,当我指着鼻子教训了审讯我的人之后,在那次审讯结束,准备把我押回囚室时,我还真心实意地对他们说:对不起,让你们受气了,其实你们不过是在干自己地工作而已;另一次,是在大冷的冬天,当两个从气温摄氏30度的南方来这里审讯我的警察,被冻得鼻涕直流时,我也真心实意地对他们说:对不起了,给你们添麻烦啦。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们怎会遭这份儿罪。他们说没事没事。他们还能说什么!记得我还找他们要了根烟抽,至今还记得那是一支阿诗玛。
  也正因此,这样的一间囚室,才不会使我这样的人丧失内心的平静。我已说过,我把这一段时间当作一个很长的假期了。
  即便在那个时候,我甚至还可以给当局以同情:瞧,是我对现实的彻底的批判立场和反抗,使他们不得不把我囚禁起来——也只好把我囚禁起来,而且我让他们除过囚禁我之外,再也想不出别的更好的对付办法了。他们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代表当局和我正面接触的那些人,每一次都能感到来自我的居高临下的同情,我显然比他们更加轻松更加优越的心理,也常常使他们不得不回避我正视的目光。
  他们也仅仅囚禁了我的身体而已。在释放我的那天下午,当我手拿他们递给我的钢笔,正准备签字时,我朗声告诉他们:我什么也没有改变,而且,你们用监狱改变不了我。说完才签字。只要他们一天不放我,我就不让自己的假期提前结束。
  在把我囚入11号监仓的几天之后,我开始坚持每天做操。一个放在囚室不动的身体,不知能放多少年。我必须让我的身体可以放得更长久一些。
这是我自编的一套体操。
  首先活动十个手指。左右手同时进行,伸开、握拳,再伸开、再握拳,反复进行,直到手指发热;然后双手十指交叉,让双臂连在一起,作蛇行状的波浪运动,直到双臂发热;这时开始甩手臂,我的习惯是先左臂,再右臂。左臂向前甩十圈,右臂向前甩十圈,左臂向后甩十圈,再右臂向后甩十圈。做完之后,双肩关节也开始发热了;现在开始活动脖子,这个动作有点滑稽,所以看我这么动着脑袋,刘阳明总是发笑;活动完脖子,到扩胸运动,一边在囚室中行走,一边向后张开双臂,挺胸和步行节奏一致,约三十次;现在向下弯腰二十次,坚持一段时间后,我的双掌可以接地;最后是向上踢腿,释放我的时候,我的脚可以踢到肩膀那么高了。踢腿的运动曾中断很长时间,那是因为我小腿上感染湿疹,发炎、化脓,以至整条腿浮肿,甚至不能行走。看着我的小腿烂得一塌糊涂,脓血汇流,卢传胜曾说,腿上的这块肉要整个剜掉才行。陈济仓也说,就是将来好了,腿上的毛肯定也没有了。他们的预言都错了。我后来竟恢复如初,甚至看不出任何曾很恐怖的溃烂过的迹象。这也是个奇迹。说真的,看着像烂泥塘般的小腿,我当时也对我的腿失去信心了。
  但在那种情况下,我也没有放弃其他肢体的运动。
  我是那个看守所里唯一做操的囚犯。
  田金占说,他听老犯人讲过,被判刑押往劳改场后,还不能直接去劳动,先集中在一个中队里,让你吃饱饭,并让在囚牢外晒太阳,恢复两个月后才开始正式劳改。这种说法是否属实,我不曾考证,但长年累月羁押于黑牢中的人,肯定无法完成太消耗体力的劳动。我作为唯一一个坚持每天做操的犯人,释放后的第二天,仅仅行走了1000米双脚和双腿还是浮肿了。浮肿现象经过一个多月,才不再出现。
  其他犯人就盼着判刑,然后押到劳改场,放开肚皮吃饭,把饥饿的肠胃吃撑,吃得麻木,吃得对大块的红烧肉也不再感兴趣了,并且把白纸一样的脸再让阳光染成粉红、深红,直染到黑里透红,就可以兴高采烈地开始劳改了。而我则不敢做这种美梦,我只能羡慕他们。所以,每当我认真、一丝不苟地活动我身体的某一个部位时,他们一定以不幸的目光看我:这个眼镜可怜,他不会像我们一样到劳改场有饱饭吃。这个地方不是人呆的,我们要去的劳改场多好啊,可惜眼镜去不了。
  只有心灵丰富多彩的人,才可能享受囚室中的快乐。在那个绝对空旷绝对荒芜的囚室,一切烦扰都消失无踪,留给你的是充分的宁静,你应趁此大好时光把渴求历险的目光,从形而下的物质世界的令人眼花缭乱的诱惑中,强制性的退出,折返到内心深处。这里是另外一个精彩的世界,你的目光成了初入大观园的刘姥姥了。
  反之,如果你的心灵像囚室一样空洞,当你把无聊的目光对准自己的心灵时,遇到的同样是无聊,那你就是只好发疯了。
  根据我的体验,这就是囚禁人的肉体,为什么对有些人是惩罚,对另一些人却是奖赏的原因。尼采为了能够得到真正的思想自由,放弃了职业,进而又放弃了祖国、亲人,到最后,唯一的朋友瓦格纳,他也必须和他决裂。他认为直到他成为一个没有职业、亲人、朋友、甚至也没有国家的人时候,他才真正成为一个独立而自由的人,他才可以尽可能地接近生命的哲学。他就那样流浪到异国的一个海岸边上,他要在那个地方思考。
  囚室就为我创设了一种尼采式的独立和自由。
  我不用为生计奔波,每日两餐是有保障的,虽然那只是维持一个肉体生命所需物质的最低标准。用老狐狸陈济仓的话说:政府的钱多得没地方花啦?还是你是政府他老子,非得让政府孝顺你?还想吃什么?政府每日给你两餐,能把你的小命系着不让断,就很不错啦!你们是罪犯,政府不直接把头砍了,就已经很对得起你们啦。当他这样评论罪犯的生命保障系统时,也许认为过失犯罪不是犯罪吧。交通肇事罪是最常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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