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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世界危机故事100篇-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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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标出了金牧师的住址。金牧师领导的南方基督教领导人大会总部所在地也 

划了圈。看来,这个高尔特就是杀害马丁·路德·金的凶手。 

    联邦调查局的指纹专家仔细地在那份地图上寻找指纹,仅发现一个指 

纹。而他们的档案库里保存着八千二百万人的指纹,每个人十个指纹,也就 

是说共有八亿二千万个。在如此庞大的数字中寻找一个指纹,这简直是大海 

捞针!他们只好缩小寻找的范围,只限于在逃犯人的指纹卡,而且是二十五 

岁至五十岁的白人男性逃犯,这样,需要查对的指纹卡就不到两千张了。 

     最终查明,这个指纹是一个叫詹姆斯·厄尔·雷的人留下的。他是一个 

轻度惯犯,以前常犯有偷窃和抢劫罪,最后一次犯案被判了二十年徒刑。1960 

年和1966年,雷曾两次企图越狱逃跑,结果都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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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年,他终于藏在一辆运面包的车中逃出了杰斐逊监狱。他事先知道 

这个面包箱要放到卡车上,送往附近的一座监狱农场。在卡车开往农场途中, 

雷爬出大面包箱跳车,从此销声匿迹。 

     调查局又对雷越狱后的行踪进行了调查。他们发现,从1967年5月起, 

雷一直流窜在外,时而靠打工糊口,买廉价小汽车,自己开着,到过加拿大 

住了两三个月。后来又买了辆白色, ‘野马”小汽车,从伯明翰去墨西哥住 

了段时间,最后,他于1968年3月24日到达亚特兰大。雷在加德纳公寓一 

直住到3月28日。在那里住宿期间,他购买了一张美国邮政汇票,是寄给锁 

业学会的,汇票上签名是高尔特。 

     雷化名哈维·洛迈耶在洛杉矶购买了那支步枪和望远瞄准镜。4月1日 

他回到亚特兰大,后来,开车到孟菲斯,在雷伯尔停车场旅馆住了一夜,次 

日搬进简陋的贝西·布鲁尔公寓。金牧师被刺的当天下午5时左右,雷在约 

克机械公司买了那副望远镜,随后返回5—B房间。 

     联邦调查局的人员推测,凶手在开枪打死金牧师后的45秒钟内,无疑是 

穿过走廊,跑下楼梯,逃到大街上;然后在15秒钟内把包袱丢在卡尼普游艺 

场门口,走到那辆“野马”牌白色小汽车那里,只有这样,在公寓里的证人 

才可能有时间仔细瞧他一下。 

     通过进一步调查,特工人员发现,发案后的第二天,雷在亚特兰大取出 

送洗的衣物,然后扔掉汽车,只身到了加拿大,一个月后又拿着加拿大护照 

去了伦敦。这是他第一次伪造证件躲避追捕。他在加拿大多伦多买的是往返 

机票。 

     在伦敦,新伦敦警察厅发现,雷已退了返回的机票,换了5月7日从伦 

敦飞往葡萄牙里斯本的班机客票。而在葡萄牙里斯本,负责移民事务的官员 

发现,雷5月7日到达里斯本后,又于5月17日飞回伦敦。新伦敦警察厅刑 

事部发出扣留这名逃犯的通知。6月8日,联邦调查局人员在伦敦的希思罗 

机场将他逮捕归案。 

     对金牧师遇害一案一直争议颇多。证据表明,这只不过是一个庞大的谋 

杀所有争取黑人公民权运动领导人计划中的一部分。甚至有人说联邦调查局 

也卷入了暗杀案,而雷只不过是一只无足轻重的替罪羊罢了。谁也无法证明 

这个说法是否正确。不过,在联邦调查局内部,无疑有一部分人对金牧师的 

死毫不可惜,甚至还有幸灾乐祸之嫌。一个后来退休的联邦调查局官员说, 

当时在他们组织内部普遍存在着深深的厌恶金牧师的情绪,并且说,有一个 

调查局特工人员在听说金牧师暗杀的消息后,高兴得差点蹦了起来。 

     联邦调查局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曾在金牧师的家中安装过窃听器,并曾 

给他的妻子写过一封匿名信,告诉她,她的丈夫与另外好几个女人有关系。 

1964年马丁·路德·金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联邦调查局的头子埃德加·胡 

佛气得几乎发了狂,他们的行为越来越出格。联邦调查局甚至给金牧师送去 

了一封恐吓信,要他在拿到奖金之前必须自毙以谢国人。其中有一部分这样 

写道:“金——现在只剩下一件事你可以做了,你知道那是什么,你只有三 

十四天去做这件事。这是最有效的办法。你是完了,不过你只有这一条出 

路……” 

     胡佛还曾以官方的名义命令他的手下对金牧师的私生活进行调查。在他 

的授意下,联邦调查局采取了许多不合法的手段,制造各种事端以骚扰金牧 

师,并称他为“全国最最臭名远扬的大骗子”,他甚至还授意编造了一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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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发生的暴力事件的新闻报道,结果使得金牧师不得不从已经选定的一家白 

人开设的旅馆中退出来,改住到洛兰停车场旅馆。而正是在这儿,雷向他开 

了致命的一枪。 

     这件案子中最令人起疑的一点是,像詹姆斯·厄尔·雷这样一个十足的 

笨蛋参与了暗杀金牧师这样的重大事件,似乎太不合情理。他曾经被军队解 

雇过,因为他“太不敏捷,缺乏对军事活动的适应性”。他的犯罪记录也是 

二流的。他一生尽管作案累累,但干得巧妙的并不多,此案可算第一次。他 

曾在洛杉矾盗过一台打字机,逃跑时,他的银行存折掉在地上,他停下来拾 

存折,结果被擒获;他在圣路易斯逃避一名警长追捕时,躲进电梯间,但一 

时疏忽,忘记关电梯间的门,被捉住了;他抢劫一家食品杂货店后驾车逃跑, 

却在急转弯的时候被甩出车外。有两次他从密苏里州监狱越狱,均被当场抓 

获。他的档案材料表明,他的智力商数仅为105。 

     雷起初对暗杀金牧师一案表示服罪,结果被判了三十九年徒刑。但不到 

24小时,他又企图反悔,并坚决要求更换他的律师。此后他就一再说他是无 

辜的。是那个只有他一人知道的鬼一样的人物“拉乌尔”派他到孟菲斯做枪 

支走私买卖,“拉乌尔”给了他钱和订单,他根本不知道是谁杀害了金牧师。 

     1978年,由众议院议员成立的一个暗杀问题小型特别委员会就金牧师被 

杀一案召开了听证会,一个圣路易斯人拉塞尔·拜尔斯说,有人答应给他五 

万美元,让他置金牧师于死地。那两个答应给他钱的人名叫约翰·考夫曼和 

约翰·萨瑟兰,他们是为一个商会做事。据拜尔斯说,这笔交易是在萨瑟兰 

家里一间悬有联邦政府旗子的小书房里进行的。萨瑟兰是一个富裕的律师, 

迎接拜尔斯时,他穿着联邦政府官员的制服,并戴着一顶上校军衔的帽子。 

     那时候,无论考夫曼还是萨瑟兰都已离开了人世,他们的遗孀坚决否认 

自己的丈夫参与了这种暗杀阴谋。实际上,早在1973年联邦调查局就听说过 

对拜尔斯的指控,但消息一直未传到负责这个案子的人那儿去。当局的一个 

发言人批评对这一消息的处置“违反了调查局一贯的原则和程序”。但联邦 

调查局的人声称,这不过是行政管理上一个小小的疏忽(即没有留档)罢了。 

因为那位处理这部分材料的官员从那以后退休了。 

     拜尔斯告诉众议院调查员们,他怀疑萨瑟兰和考夫曼事实上是把他当作 

一个容易上当受骗的人招了去,好叫他担负杀害金牧师的罪名。不过他们没 

有得逞。这使得调查员们开始加紧调查这三个人是否与雷那次成功越狱有 

关。 

     经调查得知,1955年、雷因伪造邮政汇票而被判刑。在堪萨斯州利文沃 

斯堡监狱服刑期间,他曾拒绝转到荣誉监狱去,因为那里不实行种族隔离制 

度。雷在密苏里州监狱的一个同案犯告诉联邦调查人员,雷曾经说过,这座 

监狱的黑人囚犯统统应该被杀掉。还有一些犯人说,雷曾表示,如果赏金优 

厚,他愿意去杀死金牧师。他还曾被怀疑在1966年的一次监狱暴动中参与杀 

害三名黑人。据雷的另一名监狱伙伴讲,雷曾就约翰·肯尼迪总统遇刺一事 

发了一番议论,他引用雷的话说:“击毙了一个爱黑鬼的杂种”。 

     还有一些犯人向调查人员提供,在金牧师领导民权示威运动期间,雷在 

报纸上看到有关金牧师的消息十分不安,他咒骂金牧师和一切黑人。据说, 

雷曾发誓出狱后一定要“干掉”金牧师。 

     这就描绘出一个种族歧视者的形象。他仇恨黑人到了咬牙切齿的地步。 

雷在监狱中虽然被视为“一头孤独的狼”,但私下里他还是对其他人透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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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狱后打算“捞一大笔钱”。雷说这笔钱来自一个“工商业家协会”。据 

他讲,该协会已出十万美元赏金,要杀金牧师。一个犯人问雷:“是哪家工 

商业家协会?”雷回答说:“我不知道,可是我肯定能问到。” 

     一个与雷同牢的囚犯对其他人讲,听说一名商人出一百万美元赏金买金 

牧师的人头,这个消息显然是人所共知的。雷曾讲:“如果有人悬赏要肯尼 

迪的脑袋,我就会去杀掉肯尼迪。” 

     不仅如此,雷还是一个自命不凡,好夸夸其谈的人。这样一个人有可能 

认为把马丁·路德·金式的人物从世界上消灭掉是自己的义务。 

     根据以上情况,调查委员们判定,雷是为了得到巨额赏金才搞这次暗杀 

的。这笔赏金是分期付款,第一次付款供他1967年4月或5月到1968年4 

月期间在三个国家穿梭旅行;杀死金之后的第二次付款是作为他流窜的盘 

费,直至案发后两个月他被捕时才停止。 

     众议院暗杀问题委员会的这一判决澄清了事实,排除了所有关于联邦调 

查局参与暗杀金一事的可能性。但他们谴责联邦调查局的国内情报署犯了滥 

用它的合法权利,对金牧师进行粗俗下流的监视活动的罪行,并指责最高法 

院法官没有对这一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 

     所有的调查到此全部宣告结束。詹姆斯·厄尔·雷是金牧师遇刺案中唯 

一的一个服刑者。自 1969年以来,他一直在监狱中度过他的后半生,仅在 

1977年有三天逃了出去。在这短短的一点自由时间里,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 

老谋深算以及像金牧师被杀后他乘飞机旅游那样的慷慨挥霍,不久他就被重 

新投入监狱。 

                                                                  (孙石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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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 《明史》千人冤 



     明朝天启年间,有一位名叫朱国帧的大学士。此人博学多才,尤其留心 

搜集史料,写出了《明书大事记》、《明书大政记》、《明书大训记》等专 

著;并且仿照司马迁《史记》的体例,写出了一部《明书》,但在他生前没 

有能够问世。 

     明朝灭亡后,朱家也就败落了。朱国帧的孙子们住在故乡浙江湖州南浔 

镇上,因为生活贫困,靠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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