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6期-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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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分期付款的房子。我妻子为人干练,对我帮人写畅销书的生意不以为然,她经常对我说:“阿莫,你得多出去跑跑步,活动一下。不然把身体憋坏了,怎么挣钱呢?”
我不喜欢跑步,可是有一天,我突然想要独处,便拿上电脑和海绵垫子去了一家旅馆。我住了一夜,感觉还不错,于是便打开手机,对电话那头着急上火的妻子说:“我要自己住上一阵。”
妻子以为我精神失常了,在她看来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去搞什么怪。她劝不动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所有的朋友,这下可热闹了,每天我一开机,总会有询问的电话打进来。
“喂,你玩失踪呢?”大伙儿都这么问。
我的朋友们,都是些有追求的人,他们追求的,也就是我跟我妻子原来这样的生活。
“嗯,如果你们想问那件事,那么请闭嘴!”我不客气地收线。
我租了一套简陋的房子,花掉了我个人户头上一半的钱。与此同时,我的妻子每逢周末,仍然像以前—样,去跟我的那些朋友们聚会。他们吃饭、泡吧、打保龄球,有时甚至开了车出去郊游。等活动搞完了,包括我妻子在内,他们又会发来短信,告诉我都玩了些什么。这种感觉很奇怪,好像我从来没有从那种生活离开过,只是短期出差而已。也许,他们就是这么想的。
过了半年,我收到的短信逐渐稀少,我琢磨着,妻子会不会跟哪个朋友搞上?但忽然有一天,她发来了电子邮件,说已经办好了去法国留学的手续,一个月后,她就动身了。在法国,她继续给我发邮件,说委托了国内的律师,要跟我办离婚手续。
我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我在想,以这种方式结束,对她也挺好。妻子跟朋友都怀疑,我离家出走,跟女人有关系。我确实有一个情人,但在我出走的整个过程中,她甚至都不知道这个事情。她有丈夫,两口子都在报社工作。我总是装成什么也没有发生,跟她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幽会。
但不可避免地,这个情人还是伤害了我。简而言之,当我把自己离婚的消息告诉她时,她脸上的反应,完全不是我预期的。
“噢噢,”她含糊地说,“那以后,我找你就更方便了。”
我更换了手机号码,使她再找不到我。从书商那儿,我接了一个活儿,写一本冒充韩国畅销作家的言情小说。
2
我扑在电脑上写书稿,桌子就架在我的床边。每天起床,抽一颗烟撒一泡尿,我就开始胡编乱造。书中的人物叫“金承万”、“朴德欢”,是一对哥们,在抢同一个女人,我假想他们三个下了班,一起到新林洞喝烧酒。
电脑旁放着手机、烟灰缸和指甲钳。
手机一天也难得响一次,烟灰缸上下午各满一回,指甲钳我倒是经常用,因为除了指甲,我身上再没有可以生长的东西。
每天写完,已经是夜里了,我会下楼去,到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馆子,吃一顿像样的夜宵。一边吃我一边想,写一个字,我大约能挣到一毛钱,一天下来写三千字,折合成三百块,五天下来,一个月的房租也就挣回来了,所以加一顿夜宵也不为过。每次吃夜宵时,我都这样想一通。
上楼回到屋里,我用电话线拨号上网,从事我每天唯一的一次娱乐:跟陈姓妇女聊天。她离了婚,没有小孩,平时跟父母同住,工作是一个台资企业的会计。她告诉我,他们那里打卡严格,所以到了夜里十二点必须睡觉,这样留给我们俩的时间就很短了。
她显然很想再婚,但我们俩的谈话谨小慎微,气氛从来不够热烈。
“我妈妈今天又说我了,怪我买的衣架不好用,又贵,其实十只才贵一块多钱,跟她讲不清楚……”她成天跟我抱怨这个。
“十只衣架多少钱?”我懵懵懂懂地问。
“七块八,”她嗔怪道,“你肯定是从来不买这些零碎东西的。”
“我就两套换洗衣服,不用衣架,晾的时候就搭在椅背上。”
“哎呀,其实我也最不爱晾衣服……”她说。
她还说,她只爱穿素色的衣服,不喜欢锻炼身体,所以我总是猜测,她的体态应该比较丰满,如果一坐到带软垫的椅子上,就会陷下去。但如果她坐在了我的身上,那会是多么沉重又带有快感的压迫啊!出于这个心理,我总希望她能跟我多谈一点关于重量或体积的事情,但她总是跟我谈衣架,为了擦一点重量的边,我被迫跟她谈了许多次衣架。
应该感谢书商,他让我成为了一名不出门的技术工人,白天弄弄爱情,夜里谈谈洗衣服。随着书稿的推进,我作为机器的生涯也临近结束,在封闭的房间内,我好几个月没有接触到陌生女人,到通宵小馆子吃一顿夜宵的事,已不足以安抚我。
“我的书写完啦,该好好放松一下了。”一个周五,我鼓足勇气对她说。
“恭喜啊!”她的字也打得飞快,“我正犯愁呢,明天要跟同学聚会。”
“发什么愁?”我试探道。
“啊,他们一个个的升官发财了,我混得最差了……”
“你一个女人家,说这种话干什么?”我勉强笑话她。
“幸好,我说服了一个同事,让他冒充男朋友,跟我一块儿去吃饭呢。”她不接我的茬,继续说道。
“噢……”我悻悻然,这样的事情,她居然不是第一个考虑我,我装成了死机,迅速地挂线。
3
交稿子在光华路一家咖啡馆,就在书商公司的楼下。书商是一个圆脑壳的年轻人,但满脑袋狡猾的抬头纹,他开门见山,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公司陷入财务危机了,所以原来讲定的书款,只能先付给我一部分。
“也就是三千块钱,非常不好意思啊。”他推过来一只信封,眼急手快,已经把我放在桌子上的书稿捞了过去。
我很生气,但不知道该说什么?也许是我与世隔绝太久,失去了吵架的功能。书商看出了我的愤怒,替我结了账,找了个借口先溜了。临走时,他把书稿紧紧夹在胳肢窝下,跟他长的息肉一样,已经不可能让我夺回了。
我坐在沙发里,想端起杯子,把剩余的咖啡喝掉,两滴血落到黑咖啡中,是鼻血。在一片沮丧当中,我压根儿就不想管它,便靠回座位上,闭上了眼睛。
正在那恍惚时节,有人过来往我的手里塞了件东西,我略微一摸,是一张纸巾,睁开眼看,面前探过来一张女人的脸,异常明亮,跟咖啡馆里的某个天体一样。
“跟我去卫生间吧,用冷水冰一下就能止血。”她声音不大,但很有说服力。
几乎是被那声音控制,我仰着头,跟她去了。她牵着我的胳膊,卫生间不大,男女共用,我跟着她挤进去。她返身关上门,抽了些卫生纸,打开龙头沾湿,把我的脑袋扳起,轻轻地将卫生纸揉成一团,塞进我的鼻孔。一股清凉的痒痒劲儿,穿过我的鼻腔,直奔脑门而去,我顿时感到清爽了许多。
我还在回味,她却对我说:“把衣服脱了吧。”
我一愣,低下头,面前的女人穿了一件露肩吊带碎花背心,底下是泰式长筒裙,初夏刚到,她这么穿,很有一点迫不及待的味道。从我的角度看过去,她的胸不大。
“瞧你这白T恤,被血弄脏了,我帮你洗洗吧。”
我乖乖地把T恤脱了,递给她,她转过身去,在水龙头下揉搓,用了咖啡馆的洗手液,臀部撅起,不时地蹭着我的大腿。前面有一块镜子,照着我们俩,我不敢抬头去看,只好继续盯着她的臀部。
穿着面前湿了一块的T恤,出卫生间,我谢过她。回到座位,我那杯滴有鼻血的咖啡还在,我端起来,喝不下去。望着玻璃窗外出出进进的男女,我内心十分悲苦,我抛弃的原来的安逸生活,却换来被一个比我年纪更轻、自我感觉良好的家伙欺负,可我却不知怎么反抗。
拿出了手机,我给陈姓妇女发短信,问她在干什么?几分钟后,陈姓妇女回复了,说她正准备下班,跟朋友约好了,去后海吃晚饭。我放下手机,再度闭上眼,鼻梁和眼窝处又是一阵阵酸楚。这时候,我听到了轻快的脚步声。
“怎么样,想不想一块儿吃晚饭?”刚才那个女人过来问我。
我不敢相信,她是在对我说话。
“可以啊,我请你。”我说,我心想把那三千块钱吃完算了。
“不用啦,我请你,到我家里去。”她说。
我犹豫了一下,我觉得这个女人太直接了,难道我几个月不出门,这成了现在的社会风尚?
于是我问她:“好啊,可是,你叫什么?”
“叫我卡门,我喜欢别人叫我卡门。”
4
晚饭说得上是精彩,不管我怎么吃,厨房里仍然有源源不断的炒菜供应。我确实很久没有吃一顿家常的饭菜了,卡门说,菜都是她母亲做的,但从始至终,我都没有见着那位妈妈。卡门吃得很少,一直在我对面喝啤酒,同时笑眯眯地打量我,好像对我这个从咖啡馆拉来的食客很满意。
她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我听明白了,她住着的这个屋子,是她男朋友的,那人在摩托罗拉公司做工程师,目前在美国短期培训。
“不应该叫男朋友,得叫室友。”她纠正我。
“什么叫室友?”我问。
“如果我请朋友来喝酒,就算喝通宵,他都得乖乖地呆在自己屋子里,未经允许不得出现。”
“朋友?我这样的?”我问。
“临时拉来的,就不算朋友了?”
“他也是你拉来的吗?”我追问。
她摇头晃脑地否认,“才不是呢,他硬求我住过来的,”然后她环视了一下屋子,“我住的上一个房子比这还好呢。”
“那你干吗搬走?”
“换个地儿挺好,对我来说,住哪儿都一样。”她一边说,一边扳开一罐啤酒递给我,“你放心喝,等会儿喝累了,就在这里睡。”
听到这话,我含糊起来,手握着啤酒罐,停在嘴边,这下子,她看得很开心,狐媚地笑起来。
“我去跟妈妈睡,当然了,”她停顿了一下,“你要跟我一块儿睡也可以。”
我们俩喝了一罐又一罐啤酒,跟菜一样,啤酒好像也永远喝不完。我已经喝得有点高了,但我们始终像两个天体一样保持着距离。半夜里,她笑着站起来,跟在咖啡馆里一样,过来牵我的手,把我拉进了一个房间里去。
我脚步蹒跚,她却十分稳当。床铺不大,比旅馆标准间的铺位略宽,初夏的空气很凉爽,窗子也没关,外面灰白的街灯照进来,她抖开床头的薄被子钻进去。等我也上床时,她已经脱光了,她脱衣服的手法特别不易察觉,我压根就没弄清楚她怎么脱的。她弓着背,给我留出了地方,我能隐约看见她消瘦的裸体和半只乳房。接下来,她想跟我做爱,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明确地拒绝了。
5
第二天上午十点半,我被手机定时吵醒了。我想起今天得去驾校学车,前一阵子,我以为写书能挣钱,便拿了租房剩下的钱去报名。以前跟前妻在一起时,她成天劝我学车,我都不肯去,没想到,现在我压根不可能买一部车了,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