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死囚写遗书-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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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见过的眼光看着他,幽幽地说道:“我真羡慕你是男儿身,你好自由。哪里像我,在家里父母亲要管,在学校老师要管,在单位老板要管。唉,到了出嫁的年纪,亲戚朋友、左邻右舍要管;过几天嫁出去了,又要受他人管……”
杜木急忙安慰道:“有人管着比没人管好。像我这样没人管,跟浪迹天涯的盲流有什么区别?”
沉默了许久,晓月用一种无可奈何但是却很坚决的口吻说道:“我们以后可能没有聚会的机会了。我嫁给人家后,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自由了。”
杜木神情木然地望着晓月,他的心情一如这个乌云低沉的雨天。
他们走出饭店,杜木为晓月招了一辆出租车。他望着晓月钻进车厢,隔着玻璃窗摆摆手,又望着那辆红色的出租车一路开进雨雾中。他这才猛然想起:他与晓月的分手,竟然连手都没握一下。
一路“诉”讼(6)
1994年8月,因犯故意伤害罪,杜木被第三次提起“诉”讼: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
4 最后的“诉”讼:33岁……
1995年6月,正在服刑期间(监外执行)的杜木与女青年姚某结为夫妇。
新婚前一天,他打电话给晓月报喜。
这时候的晓月已经成为母亲了。晓月在电话里规劝杜木:“你已经不小了,不要再晃下去了,要收心了。”晓月接着说,“我原来就说过,我们不再继续做朋友了,你为什么还打电话来?记住,以后不许再联系了。免得闹出一些误会,大家都划不来。”
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杜木感到一种沉重的失落:为什么成家后就不能继续做朋友了?他与晓月的关系不是清清白白的么?
但是,等到他结婚后,杜木的看法就不一样了。
原来,妻子在婚前有一位“谈得来”的男朋友——也就仅仅是“谈得来”而已。因为双方没有任何不光彩的举动,所以,婚后的姚女依旧大大方方地与他往来。这原本是社会生活中最正常的人际交往。然而,杜木的看法却不一样:他相信世间只有他与晓月的关系是清白的,其他男女之间的交往是不正常的,可怕的。有了这种想法的杜木,很快地粉碎了他甜蜜的新婚生活。
1995年8月7日晚,也就是杜木新婚不到两个月的一天夜里,他关上房门,自己坐到床沿上,逼迫姚女跪到他脚前,逼迫对方承认有外遇。开始,姚女耐心地给丈夫解释她与那位男朋友的交往经过。
杜木哪里会相信?他将一条腿压到妻子的肩上,冷冷地问道:“你必须老老实实地给我交待,你和他一共乱搞了多少回?”
“我没有。”姚女不堪忍受这种屈辱,她怒吼一声,猛然将杜木的腿推开,霍地站起身,泪水夺眶而出,浑身气得发抖,“你诬蔑人。”
恼羞成怒的杜木顺手从床头柜上拿起水果刀,刺入妻子的腹部。这是1995年8月7日的晚上,这是杜木第一次对新婚的妻子下手。
身受重伤的姚女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两人的感情彻底破裂。姚女迅速搬到她姐姐家中居住。
1995年10月1日晚,杜木携一把牛角刀潜伏在姚女姐姐家附近,伺机作案。有意思的是,那天是国庆节,从附近居民家中的电视里传出国庆晚会的歌舞声。身上藏着一把牛角刀、浑身充满杀气的杜木居然想起了晓月。他不知道晓月在国庆节里过得怎么样。于是,他到一个公用电话亭给晓月打了电话。
晓月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谁,她不冷不热地说道:“我过得很好,全家人都很好。你呢?”
杜木在电话里语音含混地应道:“还可以吧。”
“他是哪个?”杜木在电话里听到一位男人的问话声,紧跟着,他听到晓月回答对方,“公司里的一个同事,刚刚结婚。他老婆与我的关系较好。”
放下电话,杜木又重新潜回老地方。对于杀他的新婚妻子,他没有任何犹豫的念头。
——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理解他当时的举动,也无法破译他当时内心的真实想法。
晚上九点钟左右,姚女朝姐姐家走来。刚到楼梯口,杜木立刻持刀冲上前,朝妻子的胸、背猛刺三刀,随后逃离作案现场。经法医鉴定:姚女损伤程度属重伤。
1997年4月10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7)第29号刑事判决,认定杜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519号刑事裁定书,将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故意杀人罪”重新量刑为“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1997年8月下旬的一个晚上,我见到了死囚杜木。
与杜木接触几乎不用什么交际技巧,从这一点来说,他是一个很好打交道的人。
走进死牢,我“无意”地扔一包香烟给他,如同给其他死囚写遗书一样,放一床铺盖在中间,铺盖上放上稿纸。
一路“诉”讼(7)
我刚在他对面坐下来,他便主动问道:“遗书?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写?”
我知道他这句“语义混淆”的话中的意思:他是指遗书除了留给自己的亲人,是否还可以留给其他人?在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他便提到了晓月。
“我只想她知道一切真相。”他说,“我过去做什么事情都没瞒过她,现在要飞钵钵(枪毙)了,我不想瞒她,就是要让她知道我为什么飞的这个钵钵。”
我吃惊地问道:“难道你过去每作一次案,都要告诉她吗?”
杜木肯定地点点头,说道:“她喜欢听这些事情。她说从小到大,她灌满耳朵的都是太阳是多么灿烂、月亮是多么明亮这一类的事情,她只有从我这里才能听到另外的生活内容。”
我越发吃惊地望着杜木,“她不制止你?”
“我都是作过案以后才告诉她,她制止我什么?”
我立刻说:“知情不报,是犯法的。你不担心她告发你?”
杜木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打量着我,一副看“扁”了你的神态。他说:“我和她是真资格的朋友,又不像那些机关里坐办公桌的同事一样存在着什么利害冲突,她告发我什么?对她有什么好处?”
杜木将遗书留给了晓月。
遗书是他本人亲笔写的。
他将遗书留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决书的眉空上。
晓月:
目的想让你知到(道)一切真相,仅此而以(已)。杜。
我默默地看他写完遗书,默默地接过来,折叠、放好。那一刻,我的心境出奇地平静,出奇地波澜不惊。
次日上午,死囚杜木被执行了枪决。
安得广厦:层层“转”运(1)
这是一则关于包工头的故事。
包工头是从施工员中衍生出来的称呼。
施工员一般是指建设方、施工方派驻现场施工的负责人,而包工头则专指那些通过正常或不正常的渠道揽到某项工程的人。
在许多人心目中,包工头不仅是某人在某个领域里成功的标志,还是权、钱、色的暧昧代称。
1 狱中“转”运
1976年7月5日,田林出生在重庆市南岸区。到1993年下半年,不到十八岁的田林抱着“好玩”的心态跟着几位师兄一道偷进了一户人家。结果,他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作出判决时的日期是1994年3月15日,离他刑满释放日期1994年4月尚有十多天。按照有关司法规定:自判决书下达之日起,余刑不满一年的犯人不再押送劳改单位,何况田林的余刑仅仅只有十多天了。因此,在同监舍其他前程未卜的犯人们无比眼红的目光中,他“激动”地混着日子。
孰料,他的好运会建立在森严的高墙与铁窗中。
1994年3月下旬的某个早晨,迎着高墙外染红铁窗的早阳,田林欢快地大喊一声:“哇,又少一天,老子爽极了。”
一位未决犯(法院尚未判刑)嫉妒地说:“你娃娃不要高兴得太早。我担心你放出去后,到哪里去镶饭碗(找工作)?”
田林对着他做了一个鬼脸,反唇相讥道:“我明白了,你至今都没出去,原来是在等待政府给你转干(无期徒刑)端铁饭碗。”
就在这天晚上,监舍的铁门哗一声拉开,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在狱警的押送下跨进了牢门。
当铁门当一声关上后,坐在屋角的那位未决犯立刻兴奋地说道:“好啊,耍把(游戏)来了。”
另一位见多识广的犯人在田林耳边低声说道:“看他那样子,是个经案(经济犯罪),像个当官的。”
我曾经在另外多篇写“监狱”的文章中叙述过这种现象:大凡天底下的看守所,都存在老犯欺负新犯和恃强凌弱的事情发生,在里面的行话里,称之为过手续。那么,在1994年3月下旬的某个夜晚,当那位未决犯正准备对那个中年男人过手续时,即将自由的田林这次不干了。为什么说他“这次不干”了呢?因为在这以前,田林在老犯们的煽动下,也对其他新犯玩过这种过手续把戏的;现在眼看要自由了,又因为对未决犯早晨嫉妒他“镶饭碗”的话耿耿于怀,所以,他这次挺身而出,不让未决犯的过手续得逞。
田林“勇敢”的举动虽然保护了那位惊恐万状的中年男人,但他的鼻孔却被对方打出了血。最后,当对方提起一只脚正要狠命踢向田林时,田林一手捂住鲜血长流的鼻孔,一手指着对方说道:“你再要动手,过几天老子出去了,一定告你龟儿子是牢头狱霸。”
对入狱犯人来说,在监狱里耍牢头狱霸相当于重新犯罪,要罪加一等的。
田林的话吓出了对方一身的冷汗。他先是扯出一张卫生纸扔给田林,让他揩净脸上的鼻血,主动说道:“兄弟,我们和解了吧。”接着调头对那位中年男人吼道,“算你龟儿子有运气,碰到福星了。”
那位中年男人虽然不清楚年轻的田林为什么要保护他,但对方血迹斑斑的模样却使他大为感动。当天晚上,在木板铺就的地铺上,他睡到田林身边,轻声问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
田林回答了对方的问题后,并没反问对方任何问题。他还只是一个涉世不深的不到十八岁的少年,即将自由的激动充溢着他的整个心房。
没想到,他早先对未决犯说出的“过几天老子出去了”的话被身边的中年男人紧紧地记住了。在田林出狱的头天晚上,中年男人给了他一个传呼号码,然后双手捧住田林的手,郑重地说道:“小兄弟,你只要帮了我这个忙,将来,我会重重地报答你的。”
田林并没把对方报答之类的话放在心里。在他天真的想象中:我马上自由了,你却刚刚才跨进牢门,谁知道你要在牢里呆多久?
安得广厦:层层“转”运(2)
第二天,田林刑满释放了。
田林迈出监狱大门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打那个传呼号码。
他后来在狱中对我说:“我怕时间拖久了,把号码忘记了。”
对方很快回传呼了。一位中年女人的声音。她在电话中审慎地问了两个问题:你是如何认识那位中年男人的?你是如何得到这个传呼号码的?
田林如实地给对方讲了。
最后,那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