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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部分

美国悲剧 [美]西奥多.德莱塞-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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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州的人民在告发这些事实时,将准备向你们递交每一件事实的证明。你们将了解到许许多多事实,这些事实唯一的审判人,将是你们,而不是我。”
  说到这里,他又顿住了一会儿,换了一下站立的姿势。急不可待的听众也都俯身向前簇拥着,如饥似渴地听着他所说的每一个字眼。
  这时,他举起一只手,富于戏剧性地把他鬈曲的头发往后一捋,继续说道:
  “先生们,我并不需要很长时间就能说清楚──而你们在听审本案时,也不需要花多少时间都能了解到:惨死在大比腾湖底下的姑娘,究竟是哪一种人。她的整个一生总共只活了二十年,”(其实,梅森心里也很清楚她今年是二十三岁,比克莱德大两岁)“凡是认识她的人,谁都没有对她的人品说过一句坏话。而且,我可以肯定地说,在本法庭上也决不会有人对她提出什么不好的证据来。大约在一年前──七月十九日她来到莱柯格斯市,想靠她自己的双手来赡养她的家庭。”(这时,整个法庭大厅都听得到罗伯达的父母、弟妹的啜泣声)“先生们,……”梅森接着详细介绍了罗伯达的一生:从她最初离开老家,跟格雷斯。玛尔住在一起,到后来,她在克拉姆湖上同克莱德相遇。由于他的缘故,她跟她的女友、还有自己的保护人牛顿夫妇都闹翻了,并且听从了克莱德要她一人单独住开的意见,就跟陌生人住在一起。梅森还讲到罗伯达怎么向她的父母隐瞒了这一令人怀疑的迁居真相,最后终于受了克莱德的骗──她从比尔茨写给他的那些信,把这件事的整个发展过程都说得很详细。这时,梅森又同样巨细不遗地讲到克莱德,和他一心向往莱柯格斯上流社会,以及对那个又有钱、又美丽的某某小姐发生了兴趣。由于这位小姐纯属天真和善良(虽说对他有些着了迷)的表示,便使他觉得自己可望高攀跟她结婚。
  因此,尽管这位小姐本无此意,却在他心中激起了一种情欲;而他对罗伯达的态度和感情之所以突然改变,原因也就在这里。其结果,(这事据梅森说,他一定会加以揭示)
  就是谋害罗伯达致死。
  “可是,”说到这里,他突然惹人注目地大声嚷道。“我揭发了此人所有问题,那末,此人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呢?现在他就坐在你们面前!也许,他的父母都是窝囊废,他本人就是贫民窟里的产物吧?──这样的人对于一种正当、体面的生活该有哪些价值和责任,从来都不可能会有正确的认识。那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吗?不,恰好相反。他的父亲,和莱柯格斯最著名的大型企业之一──格里菲思领子衬衫公司老板都是本家。他本人穷──是的──这是没有疑问的。不过,他并不比罗伯达更穷──可她后来穷并没有使她的人品受到什么影响。他的父母在堪萨斯城,在丹佛,而在这以前,还在芝加哥,在密执安州的大瀑布,看来都是充当虽然没有得到圣职但自愿传道、劝人信教的传教士。据我从各方面收集的情况来看,他们确实都是笃信宗教、循规蹈矩的正派人。可是眼前这个人,是他们的大儿子,本来他是应该以父母为榜样,深受鼓舞;哪知道他很早就抛弃了自己的亲人,去追求浮华的生活。后来,他到堪萨斯城一家有名的旅馆──格林-戴维逊大酒店当了一名侍应生。”
  随后,梅森进一步说明:克莱德从来就象是一块滚石──也许是由于脾气特别怪,他宁愿到处漂泊流浪。后来呢──梅森又继续介绍说,克莱德在他伯父有名的莱柯格斯工厂里担任要职,负责主管一个部门。然后,他就慢慢地进入了属于他伯父及其子女们的上流社会,他的薪水足以使他能在莱柯格斯市优美住宅区租下了一个房间,而被他杀害的那个姑娘,却住在穷街陋巷一个寒伧的房间里。
  “可是直至今日,”梅森继续说道。“为什么有人在大肆渲染,说什么这个被告年纪还很轻呢?”(说到这里,他不由得轻蔑地一笑)“他的辩护律师们以及其他一些人,在各报刊上一遍又一遍地都管被告叫小伢儿。可他并不是小伢儿呀。他是长了胡子的成年人。论社会地位和所受的教养,他呀比你们陪审员席上哪一位都要高出一筹。
  他哪儿都去过。在各大饭店、俱乐部,以及跟他有密切关系的莱柯格斯上流社会里,他一直跟体面、大方的,甚至杰出的知名人士应酬周旋。嘿,说实话,就在两个月以前他被捕的时候,他还是本地区引为骄傲的上流社会里时髦青年男女来此避暑的游客之一哩。要记住这一点!他的头脑是成熟了的,绝对不象是小伢儿那样还没有成熟。它是非常和谐,简直可以说,是完美无缺。
  “先生们,正如本州马上就要加以证明那样,”梅森接下去说,“克莱德刚到莱柯格斯才四个月,这个已故的姑娘就进入了由他主管的那个部门,也就是说,在被告手下打工。而在这以后只不过两个月,他就骗她从她在莱柯格斯寄住的这个可敬而又虔信宗教的人家,搬到另一个对她来说完全陌生的住所,从被告的观点来看,迁入新居的最大好处,是他在这里可以行动秘密,又因地点隐蔽,不会被别人察觉,以达到他对这个姑娘早已有了的邪恶目的。
  “格里菲思公司厂里有一个厂规──正如稍后我们会给你们加以详细说明那样,这个厂规可以说明许多问题──就是说:不论哪一个高级职员,或是主管哪一个部门的负责人,绝对不准跟他手下的女工,或是在本厂打工的其他女工,在厂内或是厂外有任何来往。这种来往对那个著名大公司里的女工们,不论是在道德上,或是在名誉上,都没有什么好处,所以是绝对不许可的。这个人刚到那里不久,厂方很快就把这个厂规告诉了他。可是,请问这个厂规管住了他没有?他伯父最近对他的关照有没有管住他呢?一丁点儿都没有。从一开头起就鬼鬼祟祟!鬼鬼祟祟!诱奸!诱奸!在庄严的、高尚的婚姻关系以外,秘密地、故意地、不道德地、不合法地、被社会所谴责和不容地同她私通!
  “这就是他的目的所在,先生们!可是,他跟罗伯达。奥尔登之间有着这么一种关系,在莱柯格斯等地是不是人人都知道呢?没有一个人知道!据我了解,在这个姑娘惨死以前,甚至连有点儿知道这种关系的知情人,也是一个都没有!一个都没有!你们不妨想想看!
  “陪审团的先生们,”说到这里,梅森的话里听得出有一种几乎令人肃然起敬的语调。“罗伯达。奥尔登是真心实意地爱这个被告的。她对他倾心相爱,她给他的那种爱,乃是人类智慧和人类心灵中至高无上的奥秘,不管它坚强也好,还是软弱也好,它对羞耻──乃至于天罚──的恐惧,都可以置之度外。她是一位庄重、善良、真正富有人情味的姑娘──一个热情奔放的可爱姑娘。而且,只有宽宏大量、肯信赖人和自我牺牲的人,才能象她那样倾心相爱。而且,她就是那样爱他,因此,到了最后,如同任何一个女人能把一切都给予她心爱的男子一样,她也把一切献给了他。
  “朋友们,在我们这个世界上,这种事情已经发生过千百万次,在将来还会发生亿万次。这可并不新鲜,但也永远不会过时。
  “可是在一月份,要不然就在二月份,这位现已躺在坟墓里的姑娘,不得不来找这个被告克莱德。格里菲思,告诉他,她就要做孩子妈妈了。我们将要向你们证明:就在那时,以及在那以后,她都一直恳求他跟她一块走,娶她为妻。
  “可他有没有这样做呢?他心里想不想这样做呢?嘿,都没有!
  因为,到了那个时候,克莱德。格里菲思的梦想和感情,都已发生变化了!他早已发现:有了格里菲思这个姓,就可以进入莱柯格斯上流社会;原是在堪萨斯城和芝加哥微不足道的人,到了这里却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而且,格里菲思这个姓,能使他结识一些有教养、有钱财的姑娘,她们生活的环境跟罗伯达。奥尔登相比,真有天壤之别。不仅这样,他还另找了一位姑娘,这位姑娘以自己的姿色、财富和社会地位,竟让他完全坠入情网,倘跟这位小姐一比,那个厂里打工的乡下小姑娘,住在由他安排的一个怪寒伧而又诡秘的房间里,当然显得很可怜──在他看来,私通很够味儿,但结婚是不够格的。何况他说什么也不愿跟她结婚。”说到这里,他顿住了一会儿,但是马上就接下去说:
  “不过,据我调查,并没有发现那时克莱德的生活发生过丝毫变化,他对曾使他如此神魂颠倒的上流社会活动的热情,始终有增无减。相反,从一月起到七月五日止,而且到了──是的,甚至到了最后,她已被逼得走投无路,只能对他说,如果他不把她接走,跟她结婚,那她就不得不请他们周围的公众主持公道了。哪知道甚至在这个姑娘尸骨冰冷、葬身在大比腾湖底以后──他还照样参加舞会、宴会、游园会、开了汽车出游,到第十二号湖和熊湖上寻欢作乐,好象一点儿也没有想到:奥尔登小姐的惨案已在道义上引起公众极大关注,他应该对自己的言行多少收敛一下。”
  说到这里,梅森顿住了一会儿,两眼盯着贝尔纳普和杰夫森那一边。殊不知他们两人并没有乱了方寸,大惊失色,相反,只是一个劲儿微笑:先是冲他笑笑,跟着彼此相视一笑,尽管这时克莱德早被梅森义愤填膺的这些有力发言吓懵了,可是他继而一想,梅森这些话里有些地方未免太夸张,太不公道了。
  但就在克莱德这样暗自思忖时,梅森却又继续说道:“不过,那时,先生们,正如我刚才说过的,罗伯达。奥尔登态度变得非常坚决,定要格里菲思跟她结婚不可。而他呢也一口答应了。不料,正如你们从这儿所有的证据看到的,他从来就没有打算履行自己的诺言。相反,直到她有了身孕,她的一再恳求使他再也受不了。何况让她继续留在莱柯格斯,对他来说势必是一种危险,这时他就骗她先回娘家,显然还劝她置备一些必不可缺的衣服,说他到时候会上她家里去,把她接到一个比较偏远的城市,在那里,谁都不认得他们,她不妨以他妻子的身份光明正大地把孩子生下来。根据她写给他的那些信上所说(这些信我准备要出示的),他是应该在她动身去比尔茨老家后的三周以内去的。可他是不是履约上她老家去了呢?没有,他从来也没有去过。
  “到最后,只是因为他一点儿辙也没有了,他才准许她来找他──那是在七月六日,正好是在她死前两天。但不是在那以前──这一件事,且慢,以后再说!──在这同时,也就是说从六月五日到七月六日,他就让她独自一人待在米米科县比尔茨郊区那座又小、又冷冷清清的农舍里,只有一些街坊邻居来看望她,帮她添置一些衣服。即使是在那时,她还不敢公开说这些衣服是她的嫁妆。她既怀疑、又深怕这个被告会把她抛弃。于是,她每天──有时隔一天──写信给他,把她心中的惧怕告诉他,要求他用写信,或则哪怕是传口信方式肯定一下,他真的会来把她接走。
  “可是,连她这一点点要求,他是不是做到了呢?他从来没有写过一封信!从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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