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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孟子译注-第14部分

小说: 孟子译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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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孟子的自视是很高的。
  自视既然这样高,当然就不愿意被呼来唤去的了。自己主动要去朝见是一回事,被召唤去朝见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孟子才有为景丑等人所不理解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孟子有,就是孔子也是有的。我们读本章,有些地方就与《论语·阳货》记录孔子虚与委蛇对付阳货的情况相似。说穿了,是因为凡是自视甚高的人都很注意自己的立身“出处”。这种做法,在民间的看法可就不一样了,说得好听一点是“清高”,说得不好听一点是“拿架子”,再说得难听一点那可就是“迂腐”而“酸溜溜”的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因为他们的“清高”(或“迂腐”)而不肯苟且,所以无论是孔子还是孟子周游列国都不被重用,空有满腹经纶和济世良方。相反,像苏秦、张仪那样的纵横家却完全没有孔、孟的“清高”(或“迂腐”),“展开谈天说地口,来说名利是非人”,只管游说得君王高兴,不择一切手段,结果却大行其道,甚至能够“挂六国相印”。
  撇开对孔、孟与苏秦、张仪的比较不论,回到对用人一方面的要求来看,孟子在这里的意思是很明确的,就是要求当政治目的君王“尊贤使能”,“尊德乐道”,礼贤下士,主动放下自己尊贵的架子而启用贤才,甚至拜贤才为老师,就像商汤王对待伊尹,齐桓公对待管仲那样。其实,这也是儒学在用人问题上的基本观点。虽然孔、孟本人一生宣扬这种观点而自身并没有受到过这种待遇,但他们的思想却对后世的用人之道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刘玄德“三顾茅庐”请诸葛亮的故事,不就是这种影响最为典型的例证吗?
  当然,有这种典型的例证并不意味着后世都在实施着孔、孟的观点。而是恰恰相反,人们越是津津乐道于“三顾茅庐”的故事,就越是说明现实中缺乏这,种“礼贤下士”、“求贤若渴”的作风。事实上,孔、孟的思想永远都给我们以理想主义的感觉,他们所提出的一些思想观点,就是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也仍然使人感到有很多理想的成分。或许,也正是因为有这种理想的成分吧,才使他们的理论历久而常新,给人以启迪而不过时,这已经是题外的话了。回到用人和被用的问题上来,既然当政者多半“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既然任人唯贤、礼贤下士是如此困难,如此难遇,作为被用的人,有一点“不可召”的清高和骨气,不也是应该的吗?正如曾子所说:你有你的官位,我有我的正义,我又输与你什么呢?
  所以,我们还不能简单地认为孟子“不能造朝”是故作姿态,是迂腐,而应该肯定他的清高和骨气。不然的话,“亚圣”之名从何得来呢? 
当受则受,当辞则辞
  【原文】
  陈臻①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②一百③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④,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5);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日:‘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6)。无处而馈之,是货之(7)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8)
  【注释】
  (1)陈臻:孟子的学生。②兼金:好金。因其价格双倍于普通金,所以称为“兼金”。③一百:即一百镒(yi)。镒为古代重量单位.一镒为二十两。④薛:春秋时有薛国,但在孟子的时代已被齐国所灭,所以,这里的薛是指齐国靖郭君田婴的封地,在今山东滕县东南。⑤赆(jin):给远行的人送路费或礼物。(6)戒心:戒备意外发生。根据赵歧的注释,当时有恶人要害孟子,所以孟子有所戒备。(7)未有处:没有出处,引申为没有理由。(8)货:动词,收买,贿赂。
  【译文】
  陈臻问道:“以前在齐国的时候,齐王送给您好金一百镒,您不接受;到宋国的时候,家王送给您七十镒,您却接受了;在薛地,薛君送给您五十镒,您也接受了。如果以前的不接受是正确的,那后来的接受便是错误的;如果后来的接受是正确的,那以前的不接受便是错误的。老师您总有一次做错了吧。”
  孟子说:“都是正确的。当在宋国的时候,我准备远行,对远行的人理应送些盘缠。所以宋王说:‘送上一些盘缠。’我怎么不接受呢?当在薛地的时候,我听说路上有危险,需要戒备。薛君说:‘听说您需要戒备,所以送上一点买兵器的钱。’我怎么能不接受呢?至于在齐国,则没有任何理由。没有理由却要送给我一些钱,这等于是用钱来收买我。哪里有君子可以拿钱收买的呢?”
  【读解】
  陈臻的推论看起来似乎有道理,二者必居其一,但实际上却局限于形式逻辑的范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缺乏辨证逻辑的灵活性,不能解决特殊性的问题。
  孟子的回答则是跳出了“两难推论”的藩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辩证解决。用孔子、孟子等人的话说,这就叫通权达变。
  在《论语·雍也》篇里,我们已经看到,当公西华被孔子派去出使齐国时,冉有替公西华多要一些安家口粮,孔子认为,公西华做大使“乘肥马,衣轻裘”,有的是钱财口粮,所以并没有多给他安家口粮。(6·4)可是,当原思做孔子家的总管而自己觉得俸禄太高时,孔子却劝他不要推辞。(6·5)这与孟子在齐国推辞而在宋国和薛地却接受一样,都是令一般人不理解。但无论是孔子还是孟子,他们之所以这样做,都是有自己的一番道理的。总起来说,就是孔子所说的:“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从思想方法上来说,就是既坚持原则又通权达变。不仅处理经济问题如此,就是个人的立身处世也是如此。所以孟子说孔子是‘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公孙丑上》)的“圣之时者”。(《万章下》)也就是突出他通权达变而识时务的一面。甚至包括孔子的名言“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和孟子的名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下》)等,也无不是这种精种的体现。
  今天我们面临市场经济的时代,金钱的受与不受,辞与不辞问题也时常摆在人们的面前。孟子的基本作则是“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不拿不明不白的钱。在这样的原则前提下,当受则受,当辞则辞。这种处理态度,恐怕对我们是有借鉴意义的罢。
  当然,关键是在对那“当”的理解上。理解错误,或者是故意理解错误,把不当接受的作为了当接受的统统接受了下来,那就要出问题,要被人“货取”了。所以,君子不可不当心啊! 
无官无责,进退有余
  【原文】
  孟子谓蚳蛙(1)曰:“子之辞灵丘(2)而请士师(3),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
  蚳蛙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齐人曰:“所以为蚳蛙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
  公都子④以告。
  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注释】
  ①蚳(zhi)蛙:齐国大夫。②灵丘:齐国边境邑名。③士师:官名,管禁令,狱讼,刑罚等,是法官的通称。④公都子:孟子的学生。
  【译文】
  孟于对蚳蛙说:“您辞去灵丘县长而请求做法官,这似乎有道理,因为可以向齐王进言。可是现在你已经做了好几个月的法官了,还不能向齐王进言吗?”
  蚳蛙蛙向齐王进谏,齐王不听。蚳蛙因此辞职而去。齐国人说:“孟子为蚳蛙的考虑倒是有道理,但是他怎样替自己考虑呢?我们就不知道了。”
  公都子把齐国人的议论告诉了孟子。
  孟子说:“我听说过:有官位的人,如果无法尽其职责就应该辞官不干;有进言责任的人,如果言不听,计不从,就应该辞职不干。至于我,既无官位,又无进言的责任,那我的进退去留,岂不是非常宽松而有自由的回旋余地吗?”
  【读解】
  有官有职就有责。
  不能尽职,不能尽责,当什么官呢?难免失落,难免苦闷与烦恼。
  可是,要尽职,要尽责又免不了争斗,免不了权术,依然是苦闷与烦恼。
  进退维谷。所谓“落入教中”,身不由己啊!如果再加上官场黑暗腐败,尔虞我诈,你死我活,那就更是痛苦不堪,人性扭曲了.
  只有无官一身轻,进退都有余地。
  可是,对很多人来说,这种“轻”是“人生不能承受之轻”,真正“轻”下来了反而过得很沉重。这就叫“红尘滚滚过,几人能参破?”所以还是要去汲汲于功名,拼命挤进“彀中”。
  倒是孟子看得很清楚:
  “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与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对于要想潇洒走一回,轻轻松松过一生的人来说,还是听听孟老夫子的话有好处。 
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
  【原文】
  孟子自齐葬于鲁①,反于齐,止于嬴②。
  充虞③请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④。严(5),虞不敢请.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6)美然。”
  曰:“古者棺椁无度(7),中古(8)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9),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10)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11)化者(12)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13)乎?吾闻之:君子不以天下俭赔。”
  【注释】
  ①自齐葬于鲁:孟子在齐国时,随行的母亲去世,孟子从齐国把母亲遗施购国安葬。②嬴:地名,故城在今山东莱芜西北。③充虞:孟子的学生。④敦:治,管。匠事:木匠制作棺材的事。⑤严;急,忙。(6)以:太。①棺椁(guo)无度:古代棺材分内外两层,内层叫棺,外层的套棺叫椁。棺椁无度是说棺与椁都没有尺寸规定。(8)中古:指周公治礼以后的时代。(9)不得:指礼制规定所不允许。(10)为:这里是“与”的意思。(11)比;为了。(12)化者:死者。(13)恔(xiao):快,快慰,满足。
  【译文】
  孟子从齐国到鲁国安葬母亲后返回齐国,住在嬴县。
  学生充虞请教说:“前些日子承蒙老师您不嫌弃我,让我管理做棺椁的事。当时大家都很忙碌,我不敢来请教。现在我想把心里的疑问提出来请教老师:棺木似乎太好了一点吧!”
  孟子回答说:“上古对于棺律用木的尺寸没有规定;中古时规定棺木厚七寸,椁木以与棺木的厚度相称为准。从天子到老百姓,讲究棺木的质量并非仅仅是为了美观,而是因为要这样才能尽到孝心。为礼制所限不能用上等木料做棺椁,不能够称心;没有钱不能用上等木料做棺椁,也不能够称心。既为礼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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