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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婆媳相处之道-第26部分

小说: 婆媳相处之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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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娟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女人,舍弃铁饭碗,初干新行当,是多不容易啊!能让公司正常平稳地运转,就是对丈夫最好的报答了。吃苦、受累算不了什么,惟一不能忍受的是婆婆对自己的误解。
  玉娟认定,自己去医院少,除了公司忙,也和婆婆对自己的态度有直接的关系。
  她每次抽出时间去医院看望建平,婆婆都不让她单独和丈夫在一起。她在建平身边呆多长时间,婆婆或其他家人就守在旁边多长时间,像盯着仇人一样地监督着她。有一次,她为此向婆婆表示了心中的不满,婆婆说,谁知道你会干出什么事来?以前你就算计建平的钱,现在建平的公司又在你手里,你不来看他,还不是紧盯着他公司的钱?如果你再趁他不清醒或无力反抗的时候把他捂死或掐死,死无对证,公司有多少财产还不是你说了算?


背骂名婆婆拆散我一家(2)


  玉娟觉得婆婆的想法幼稚、可笑,懒得回复她,只是强调一点,建平住院期间的巨额治疗费用由肇事方全部负担,正是自己不厌其烦一次次和对方协商才最终确定的。你们当时只会瞎嚷嚷,谁亲自出面去谈过一次?如果我要是对建平存有二心,我会这样做吗?
  婆媳矛盾日益加深,家庭冲突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官司。
  过了一段时间,玉娟向法院正式提出请求,要求宣告建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要求依法行使自己的监护权。
  玉娟说她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前不久公司发生的那件“明抢”事件。
  那是玉娟与婆婆再次发生争吵之后的第二天。公司刚刚上班,突然楼下传来吵闹声。玉娟下楼一看,门口停了一辆“金杯”面包车、一辆“伊维柯”面包车。从车里下来的六七个年轻小伙子,冲破门卫阻拦,强行进入公司各个部门,把各屋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用品往车上搬,还有两个人专门抬走了保险柜,那里存有银行的若干张支票和几万元的现金。就在玉娟劝阻他们的时候,副经理跑过来告诉她,刚刚有个人进了玉娟的办公室,撬开抽屉拿走了营业执照和公章。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玉娟在旁人的提醒下,才想起拨打110报警。
  巡警很快就过来了。这时,婆婆也从一辆车里钻了出来。巡警听了双方的陈述后认为,此事属于家庭财产纠纷,警察无权干涉。希望双方理智些,不要再激化矛盾,以免发生暴力事件。说完,巡警开着车走了,婆婆的两辆车也满载而去。
  玉娟先瞅准机会找丈夫谈:“婆婆抢走了钱和公章,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了,你看怎么办?是不是你和婆婆说说?”
  建平对她的态度极为冷漠,毫无表情地扫了她两眼,算是对她一番话的回应,连句话都懒得和她说。肯定是婆婆说我的坏话在建平心里起了作用。
  玉娟很伤心……
  玉娟又找婆婆理论,婆婆说:“你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你还嫩了点儿!你想要监护权,不就是想独掌公司的大印吗?还有,拆迁公司那笔60万元的伤残赔偿金很快就会到位了,你此时和我打官司,不是就想独占这笔钱吗?到那时,你一旦和我儿子离婚,我儿子的下半生谁来保障?真是蛇蝎心肠,歹毒得很!”
  玉娟极力为自己争辩:“我不是这样的人!我是建平最亲近的人,我一定会善待他一生的。请你们相信我,我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他好,为了这个家好,只是我不善于表达出来罢了。另外,就是平时太忙,和您的沟通也不够,这是我的不对……”
  婆婆打断她的话,斩钉截铁地说:“你不要再演下去了,你的话我不会相信的。建平也不会相信的。”
  玉娟很绝望……
  不久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在建平受伤住院的一年多时间里,玉娟作为其妻子,基本上没有照顾过建平,这从情理上是说不通的;建平出院回家后,玉娟既没有尽过抚养义务,也没有给过抚养费,更没照顾看望过建平,所以,综合这几点考虑,我们觉得他母亲作为监护人更有利于保护建平的合法权益。
  最后,法院做出判决:指定建平的母亲为建平的监护人,同时,驳回了玉娟的请求。
  官司了结后,婆婆逼着玉娟和儿子马上离婚。彻底寒了心的玉娟,在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后,和建平离了婚。
  官司结了,家也散了。没有了工作的玉娟,将重新面对着生活。


争遗产婆媳陷入纠纷案(1)


  围绕着朱刚的遗产分割纠纷案就这样结束了,而这个家也彻底地分崩离析……
  2001年1月4日,男排名将朱刚在训练中因突发心血管病猝然去世。当年7月4日,朱刚那生他养他的母亲马春芝和被媒体称作“生死绝恋”的妻子廖文淑,为了其遗产分割反目成仇,由此引发了长达两年之久的婆媳财产风波。2003年12月3日,由于法院的强制执行,这起有着较大社会影响的名人遗产分割纠纷案才得以结束。那么,当年是什么原因导致原本说得过去的婆媳关系变得如此剑拔弩张、不可调和呢?
  当年,在得知朱刚因病撒手而去的噩讯后,朱刚的母亲与妻子便匆匆地赶到了医院。
  朱刚的母亲无法承受心里的痛楚。因为老伴已去世,忽然间又失去了最心爱的儿子,使得她心里有一种天突然塌下来的无助感觉,头脑晕眩,两眼发黑,痛不欲生。由于极度悲伤,她在医院里几度昏厥。
  朱刚的妻子更是难以接受眼前的事实。因为,她做新娘才刚刚8个月的时间,她还依稀记得,在婚礼上,朱刚曾对她深情地说“我和你将白头到老”,但眼下面对的却将是永久的离别。
  任何语言在那时都是多余的,任何安慰也难压下心中的悲伤。现场的每一个人,只能看着婆媳俩抱头痛哭。直哭得声嘶力竭,直哭得肝肠欲裂……
  朱刚去世后不久,婆婆马春芝和媳妇廖文淑就在“不伤害朱刚在天之灵”的前提下,进行了有关朱刚遗产的分割协商。由于朱刚生前没有投保,仅能领取相当于20个月工资的抚恤金。按其每月1000元左右的工资计算,只能得到2万元左右,加上他生前所在单位追加的2万元,也就是4万元。国家随后又拨给了朱家20万元,连同朱刚夫妇价值30万元的房产,朱刚遗产达到50万元。媳妇廖文淑当时给婆婆马春芝许下了很多诺言,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条就是,在保留对房产全部所有权的基础上,廖文淑以一次性给付马春芝30万元作为交换,但却附加了一个时间条件——十年付清。原因是廖文淑没有立即支付的经济能力。与此同时,有关朱刚殉职的所有抚恤金均归廖文淑所有。
  婆婆马春芝身患糖尿病,失去儿子的经济支持后,每月500余元的退休收入要支付近800元的医药费本来就入不敷出,原指望能从儿子的遗产或抚恤中得到一定补偿,如果她同意儿媳提出的这个建议,而却又不能及时兑现的话,她显然是无法接受的。
  婆婆不相信媳妇没有支付能力,于是,双方各自开列了一份朱刚的财产清单,很显然,双方的清单中存在着一项很大的分歧——即朱刚的存款。廖文淑开列的清单中,在动产部分十分明确清楚地标明:朱刚没有存款。而马春芝的清单表明:朱刚有存款,而且数目较大。
  媳妇廖文淑很无辜地矢口否认:我现在哪有那么多的钱?我很理解婆婆失去儿子很难过,如果她实在需要我承担一些费用,只要是在我能力范围内的,我肯定能够承受。如果她硬赖着说我有,就请她拿出证据来。我现在很无助,不知道该如何捍卫自己……
  婆婆马春芝则列举了如下事实:首先,在朱刚去世前不久,小两口还邀她一起去车市看过车,因为他们打算近期买一辆;其次,也是在朱刚去世前不久,他曾亲口对自己说全运会后准备退役,以及退役后的一些打算和安排,都是些需要钱才能办到的事;另外,作为排球国手、省队的顶梁柱,他能挣多少钱俱乐部和队友们都很清楚,自己也知道些;还有,朱刚生前是个很懂得节约的人,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此外,朱刚婚礼中收受的礼金远远多于所花费的钱。综上所述,朱刚不可能没有存款……
  正所谓“婆说婆有理,媳说媳有理”,一张小小的清单,扰乱了婆媳间原本相安无事的平静生活,一场让人扑朔迷离,长达两年的婆媳财产争夺战由此展开……
  2001年7月3日下午,婆婆马春芝请来两名开锁师傅,试图强行撬开朱刚生前购买的那套房子。
  他们先按门铃,无人应答,用钥匙也打不开门。两名开锁师傅检查后,肯定房门是被里面的人反锁了。在征得小区物业的同意后,马春芝断然命令开锁师傅撬门。短短几分钟,防盗门上的天地锁就被打开,可反锁却让开锁师傅犯了难,他们不得不动用铁锤,把门框边上的水泥敲得四处飞溅。就在此时来了两名110巡警,原来他们几分钟前接到屋里人电话报警,称有强盗撬门。巡警打电话与屋里人通了话,门这才被打开。媳妇廖文淑的母亲泪眼汪汪地站在门边,屋内别无他人。
  而稍后,派出所的民警也赶了过来,了解情况后,将马春芝与廖文淑的母亲单独留在房里进行调解。派出所的警官讲,由于此事属于家庭财产纠纷,他们不好处理,只能尽力劝说双方克制情绪,不要再发生冲突。
  婆婆马春芝再次来的时候,是由住宅小区的保安从屋里开门的。据保安讲,他的任务就是给马春芝开门,劝阻双方进一步的争吵,劝不住就要马上报告队长或直接拨打110。
  据媳妇廖文淑的母亲解释,她之所以不让马春芝进屋并让保安住到家里来,都是因为“朱妈妈身上有病,担心她会突然死了。女儿一直不敢回家住,天天都要到医院输液,好惨呀!”廖文淑的母亲说话时,一直泪流满面。
  随后,媳妇廖文淑到区法院起诉婆婆马春芝,要求对朱刚所留遗产进行分割。
  当时,那套房屋住着朱刚的妻子廖文淑及其父母,后来,朱刚的母亲马春芝也搬了进来。
  一天傍晚,朱刚的母亲马春芝与亲家母发生冲突,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马春芝在自家客厅里被廖母手中的窗户玻璃清洗器的一端打伤前额,立即血流满面。110和派出所民警前去制止了纠纷,及时赶到的120救护人员也对马春芝进行了紧急救护,她满脸淋漓的鲜血已经被止住。鉴于被打中头部,且大量出血,马春芝立即被送往医院做CT检查。次日凌晨,检查结果出来了,所幸马春芝的伤并无大碍。
  廖文淑状告马春芝的财产纠纷案,原本打算在最近开庭,但因出现马春芝被打事件,而被迫推迟。
  当地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是,那套房屋归廖文淑所有,而廖文淑则应支付马春芝30万余元遗产分割款,并要求在2002年6月30日前付清。廖文淑不服提起上诉,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争遗产婆媳陷入纠纷案(2)


  判决生效后,媳妇廖文淑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其应尽义务。婆婆马春芝于2002年4月4日、7月15日两次申请强制执行,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也多次做廖文淑的思想工作,但廖文淑依旧以种种理由拖欠马春芝8万元。区法院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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