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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9部分

流云剑-第499部分

小说: 流云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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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妹妹你起来,也不要哭了,看我给你爸给你妈报仇。”

    熊储俯身抱起九岁的小姑娘,然后转身盯着赵吉,却对小女孩儿说道:“小妹妹你看清楚了,是他杀的吗?”

    “是他,就是他!”小女孩颤抖的小手指着赵吉:“就是他让那些家奴,把我爸、我妈活活打死了!”

    熊储很平静的说了一句话,却让全场所有人心头猛震:“邙山杀手锁喉剑,今天接受委托杀人。”

    话音未落,青釭剑出鞘一闪而逝,赵吉的咽喉已经多了一个窟窿。

    杀掉一个赵吉,对于熊储来不过一抬手的事情。

    但是他杀了一个人,却导致另外五个人被杀,这是完全没有想到的。

    另外五个人,就是后出来的五个村老。

    这五个人并不是熊储杀的,而是里长赵吉被杀之后,那些村民一拥而上,用手里的农具砸成了肉泥。

    原来,送出去九个小女孩,根本不是村民的本意,而是里长赵吉和村老的一致决定。

    村民谁敢不同意,就诛灭全家,罪名是危害全村。

    楚国是炎黄后裔,有熊氏的后代,本来就民风彪悍,甚至有“三年不征则愧”的说法。

    如果楚国人都是逆来顺受的性格,当年也不会成为战国七雄。

    否则的话,也不会出现楚国的祖宗熊绎、不会出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大楚兴,陈胜王”、不会出现力能举鼎的西楚霸王项羽、更不会出现斩蛇起义的汉高祖刘邦!

    只不过对于现如今的村民来说,他们没有主心骨,而且耕种的土地是里长和村老的,所以显得畏畏缩缩。

    现在有了不害怕里长的熊储,而且反手一剑就把里长给杀了,这是最大的主心骨。

    有了主心骨的老百姓,那就是一股庞大的力量,势不可挡。

    村民一旦要造反,那就会变成钢铁洪流泛滥出去。

    熊储虽然是江湖上的绝顶高手,也是挡不住的,除非他敢杀村民。

    熊储当然不敢杀村民,所以现在已经无可奈何。

    既然事情是自己惹出来的,那就不能半途而废。

    熊储不能阻止村民起义,就只能对自己人下命令:“国柱,事情出了变化,需要调整一下。就凭这些村民,肯定什么事都干不成。现在我命令你们九个人留在村子里,我带着蕊儿去干掉混世王,你准备带人接应。”

    “看来这一次的事情还闹大了,可能需要临时组织一支军队。你们在这里把村民组织起来,尤其是要安排大部分力量保护好老弱妇孺,为接下来的大转移做准备。我过去想办法给你们筹集一批战马,还有兵器粮草。”

    带着梅蕊儿摸向县城的时候,熊储心里越想越憋屈。

    别人当杀手,总是一年四季逍遥快活,象神仙似的。

    自己可能和杀手两个字犯冲,可能天生就不是当杀手的材料。

    只要接受别人的委托杀人,就肯定会闹出不可收拾的大乱子。

    仅仅闹出大乱子还能接受,但是每一次都是赔本的买卖,这实在是和杀手的美好生活不挨边。

    熊储看不到当杀手带来美好生活的希望,所以非常痛恨自己:“真不知道这样下去,何年才是一个头。我还有逍遥自在的日子吗?”

    “嘘——”

    熊储在心里暗暗责怪自己走背字儿,因此就有些走神,根本没有注意前面的路。

    如果不是梅蕊儿一把抓住熊储按在地上,很可能今晚更糟糕。

    巡逻队,五十多匹战马的一支巡逻队过来了。

    熊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靠近了县城,还差点儿迎头撞上巡逻队。

    “看来混世王还比较警惕,乱打乱闯只怕不行。”熊储对着梅蕊儿的耳朵说道:“我们从两边夹击过去,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巡逻队全部制住,然后逼问混世王的位置,争取一击奏效。有了这五十多匹马,村里的人转移就方便多了。”

    熊储并不想杀太多人,再说这附近有三四万人,那也杀不过来。

    一旦惊动了人家的大部队,自己这两根葱就可能给人家当佐料。

    要想不惊动更多的人,就只能把人制住,不能随便杀人。

    因为杀人会有血腥气,军队的人对于血腥气都特别敏感。

    两个武林高手暗中下手,制住五十多人并不难,两个呼吸之间就已经解决问题。

    没想到这五十多人竟然就是混世王中军马队,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把卫队长拧出来,熊储的分筋错骨手还没有用力,好多事情都知道了。

    不是没用力,而是熊储说出自己准备使用分筋错骨手的时候,一切就结束了。

    卫队长根本没有丝毫犹豫,就把混世王的所有信息说了一遍,当然包括“摸金校尉”的经历。

    “原来他们两兄弟是盗墓贼出身,难怪不怕死。”熊储冷笑一声:“但是我想知道的是,现在混世王在什么地方,而不关心他究竟是不是盗墓贼。你在这里胡说八道,究竟是什么意思,想拖延时间吗?”

    “大侠误会了。”卫队长赶紧辩解:“小人的意思说,混世王并不是无缘无故占领远安县城,而是他认为东南尖山有古怪,应该就是战国四公子之一春申君的墓穴,现在带人挖墓呢。对外说自己住在城中,那是迷惑人的。”

    熊储一听就急了:“你说什么,混世王想盗挖春申君的坟墓?”

    “大侠,混世王两兄弟起兵,根本就不是要为民请命,而是为了让自己盗墓有大部队保护,没有人敢过来争夺殉葬品,这样就可以全部落入自己腰包。”

    熊储点点头,但是语气显得更加森冷:“在江陵、潜江周边烧杀抢夺,奸淫掳掠,是你们干的吧?”

    卫队长明显感到熊储身上的杀气弥漫出来,顿时就急了:“大侠,你说的那些是的确是有的,但都是下面的兄弟干的,我们中军从来不干这种丧天害理的事情。因为混世王每到一地,都会派出中军小队出去,让当地的人自己把女人送过来。”

    梅蕊儿在旁边轻叱一声:“说得真好听,让别人送过来,那还不是一样的吗?如果别人不愿意送过来,你们还不是把整个村子都给杀了。你们这种行径更可恶,更该死!”

    熊储摆摆手:“上梁不正下梁歪,主要罪责都在混世王头上。小子,我给你一个保命的机会。如果你能够把我们带过去,杀了混世王之后你就可以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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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7、鱼鳞金剑
    夜色苍茫,四野寂静。

    秋天的三更天不冷不热,应该是睡觉的最好时辰。

    最好睡觉的时辰,并不代表人们就会睡觉。

    其实好多人晚上都不睡觉,至少今天晚上就有好多人没有睡觉。

    比如说熊储,比如说梅蕊儿,比如说混世王,他们都没有睡觉。

    不睡觉的人各不相同,也有各自不同的理由。

    熊储和梅蕊儿今天不睡觉,因为他们要杀人。

    混世王今天没有睡觉,是为了挖宝。至少在他看来,今天是挖宝的好日子。

    摸金校尉最大的兴趣就是挖宝,把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地下宝贝挖出来。

    为了挖宝,摸金校尉可以废寝忘食,可以把什么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

    混世王刚好是一个摸金校尉,一旦决定挖宝,就会把全副身心投入进去。

    当一个人全神贯注做一件事情,肯定会心无旁骛,也就会忘记好多事情。

    混世王现在非常兴奋,根本没有丝毫睡意,因为他指挥一千多军卒挥汗如雨,为的是尽快挖开古墓的甬道,找到进入墓穴的大门。

    流民本来就是农民,虽然聚集起来了,甚至拿起了刀枪,那还是农民。

    挖坟就是挖土,这对于农民来说属于本职工作之一,不是什么技术活。

    只要你告诉他们在什么地方挖就行了,保证速度不慢。

    混世王知道应该在什么地方开始挖,也知道应该怎么挖,那速度就更快了。

    这是非常紧张,非常刺激,非常兴奋的关键时刻,所以混世王就忘记了好多事情。

    比如说派出去给自己搜罗美女的小队没有回来。

    比如说后来派出去接应的骑兵小队也没有回来。

    作为一个老资格得摸金校尉,而且是摸金校尉里面的翘楚,混世王知道现在不能着急。

    宝贝都在土里,好戏总在后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虽然现在才开始挖掘古墓的封土,距离真实情况还有十万八千里,但是混世王仍然越来越来兴奋。

    混世王如此兴奋,当然是有道理的。

    根据过去十多年的经验,混世王已经发现尖山古墓竟然没有被盗过。

    之所以可以做出如此判断,就是现在已经挖了三丈多深,仅有的两个盗洞都到此为止。

    毫无疑问,此前也有摸金校尉发现此地。

    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判断没有十足的信心,或者中途出现了其他的变故,结果挖了三丈多深没有看见真家伙,最后半途而废了。

    半途而废得摸金校尉,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摸金校尉。

    混世王是有自己坚持的人,半途而废不是他的习惯,不然的话也不会成为荆楚大地上首屈一指的摸金校尉。

    尖山肯定是一座古墓,甚至就是传说中春申君的墓穴。

    混世王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犯过错误。

    虽然搞别的事情他没有成功过,小时候村里的人都说他是个二流子,成不了大器。

    但是要说到打洞掘墓,刨人祖坟,混世王从来不含糊。

    混世王不含糊的意思是:我偷不了活人,难道还偷不了死人吗?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虽然挖人祖坟不算什么正经好行当,但是一旦出名了,那就真的有名气。

    混世王是一个看重名气的摸金校尉,而且希望自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如果今天能够把春申君从地下挖出来,混世王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没白活。

    当然,混世王一定要把春申君给挖出来,为此不惜攻打远安县城,赶走这里的官军,这里面是有道理的。

    春申君是被一个叫李园的家伙砍了脑袋死掉的,所以陪葬品可能不会很多。

    这不是主要问题,混世王看见太多的陪葬品了,这一点还不能吸引他。

    江湖传言,春申君墓穴有一把随身宝剑,比越王勾践的宝剑锋利多了。

    鱼鳞金剑,削铁如泥,是当年楚国三大宝贝之一。

    如果放在以前,一把金剑并不会让混世王太动心。

    现在不一样了,他是数万人的统帅,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和当年的程咬金差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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