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武侠修真电子书 > 仙本纯良[全] >

第334部分

仙本纯良[全]-第334部分

小说: 仙本纯良[全]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少数像回天转生丸这种良药,受过的伤可没这么容易好的。

  招招手,金飞瑶带着那名带路的地族,悄悄的回去,临走时还把那个挖出来的小洞补了起来。地族还真是挖洞能手,整个重土灵界的下方,被他们挖出了密密麻麻的地道。四通八达,只用靠地道就能在整个重土灵界四处游走,就算没有地道,现挖出来就行了。

  好在重土灵界的土质很硬,不然金飞瑶都要怀疑,什么时候遇到上方有元婴化神期的修士在打架,下面的地道就得给压塌了。这连死都不用挖坟,直接有现成的。

  回去之后,她就把任务派了下去,给她修造一座小镇子。而且要求地道都要比她高一个头,那种半人高的不行。

  本来地族这几天日日吃得饱,又没有什么事要干,总觉得心不安。都怕金飞瑶要是待几天就走了,靠那个王上根本没饭吃,肯定又要挨饿。现在听说要修造城镜,立马知道这名妖族大人是想要在这里长住,人人都是高兴万分,这就表示大家近几年不会饿肚子了。

  二十六个家族难得的齐心合力,开始计划给金飞瑶造个漂亮的小城镇,之所以是要用小来形容,是因为他们只想修个王住的地方,根本没想过自己也能和金飞瑶住在一起。他们只要把原有的地道打高加宽,把自己家族的洞穴弄得整洁宽大,造点房子出来就行了。

  为了拍好马屁,让有肉的金飞瑶住得舒服,他们用尽心机,想破脑袋,一万人全部行动起来,只花了半年时间就把小镇修好了。

  华宛丝和胖子百感交集的看着这个闪闪发亮,有楼台有小桥甚至有水榭,足可以容纳一万人同住的小镇。这可都是它俩三天两头出去猎杀海兽,养着这群金背鼠才修好的。

  这和地族原本的方形房屋根本不同,纯粹就是为了讨好金飞瑶,才想尽办法,把这里弄成了地下园林。唯一差的,就是没有种树养花,不然他们可是连太阳也引了进来。

  他们修了五百条弯弯曲曲只有脑袋宽的通风口,一路上都刚好按角度装了怀石镜,阳光竟然能靠着这些怀石镜,传到了离地面三百丈深的地底。同样也有怀石球镜,不过都是金飞瑶按他们的口述炼制出来的,把她得意得快笑死了。

  每天只用修炼,什么事也不用做。海兽有胖子和华宛丝去猎,修造城镇交给了忆土这个地族王上,金飞瑶甚至连每十日分发兽肉这种工作,都炼制了一个傀儡来干。小彩,这个专门看玉简给定量兽肉的傀儡,就这样诞生了。

  看着这座小镇子,她特意让所有的地族休息三天,而且还让他们吃三天的纯肉汤。众地族是万分高兴,那名叫华宛丝的人族实在是可恶,本来每十日领的都是纯肉,但是却被她说海兽不好捉,变成了八份海带二份海兽肉。

  每天都是菜多肉少,全得省着吃,还是妖族体贴妖族,开口就是三天的全肉宴。

  第四百零七章 他乡遇故知

  城镇修造好,金飞瑶就开始了自己的计划,把普通的地族按男女分成了两块,男的地族全出去挖矿,不管什么矿石,只要全部采回来就即可。而那些女地族就留在城中,专门把挖来的矿石分门别类的收起来。

  而那些炼气期的地族,被金飞瑶全叫了出去,由地族王上带领着,先让他们挖了个长十丈、宽五丈、深则达到了三丈的大坑。等坑挖好后,金飞瑶就让他们出去海中挖海泥去了。

  “你让他们挖海泥干什么,难道想在这地下用海泥种植物?”华宛丝看着金飞瑶,觉得她完全就是见不得地族闲着,纯粹是给他们找事干。

  金飞瑶若无其事的讲道:“不干活光吃谁受得了,要是这样换了换土就能种出东西,也可以找点有什么大块根茎的东西种下去,这样你和胖子也可以少出去几回。”

  “行了吧,你只要把这些炼气期的妖族都弄成筑基期的,我和胖子就不用出去了。”华宛丝摇摇头,这种出来得什么时候了,而且这一小块地也种不出多少东西来。

  “管他的,闲着也是闲着。”金飞瑶无所谓的笑笑,出力的不是她,自然是无所谓。

  地族因为有事情干,看起来热火朝天,一副生机勃勃的场面。海泥坑填满一个,就又去挖一个填,地族就没有闲下来过,每天就是挖坑挑土,采矿吃饭。

  金飞瑶手头上并没有什么种子,海泥田弄出来后,只得空荡荡的扔在那。想着有些浪费,她就撒了些灵草的种子在里,然后就寻思着抽时间去妖人魔三界的营地,看看有没有闲人手头上有普通的种子。

  筑基期以上的修士肯定不会带着普通的种子,但是炼气期的却不一样,他们有时会带有这些东西。只是不知道这三族来的人中,有没有带着炼气期的弟子来。

  而矿石也是越来越多,没有妖火和地火,金飞瑶也不可能不修炼,整天窝在这里炼矿石。想到那些名门正派之中,总会弄出地火来给炼气期的弟子炼器,她也想弄一个给地族的人用。挖出地火到是容易,怎么把地火弄出来用却是件技术路。

  但是这人族所在的营地离得却不近,而且路上又不熟,现在也暂时不急着,她打算等些日子在去。

  这天,她正在屋中修炼,地族王上突然跑来敲门,神情非常的焦急。

  “出什么事了,难道人魔两族杀来了”看着他紧张万分,又带着些兴奋的样子,金飞瑶不由得问道。心中还在想这家伙怎么还兴奋,难道觉得人魔两族杀过来,把地族杀光了他就解放了?

  忆土则急匆匆的讲道:“前辈,我们在地道之中发现一个重伤的人族,修为还是元婴期”

  这还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这才想找个人族来修地火,竟然就送一个扔在了地道之中。不过她有些不放心,就疑惑的问道:“你们看仔细了,到底是不是重伤,不会是什么奸细之类的吧。”

  “不会,我们看过了,早就昏死过去。如果不救治扔在地道之中,八成过不了几日就会断气了。”忆土好像很兴奋,能捡到这样的大家伙,而且还是死对头的,巴不得赶快咬他两嘴。

  “人在什么地方,带我去看看。”金飞瑶讲道。

  忆土指指外面,“我们已经把人抬进来了,就放在外面,等着前辈决断。”

  金飞瑶便走到屋外,看到一个血淋淋的人族睡在地上,四周围了不少的地族。对于人族是又恨又怕,就算是对方已经昏死过去,也不敢上前去踢他几脚,只是围着叽叽喳喳的观望。

  走近一看,金飞瑶大吃一惊,然后扁扁嘴讲道:“他怎么可能不救几天就死了,就算是昏睡了几年,我也相信这家伙不会死。”

  犹豫了一会,金飞瑶便说道:“你们把人抬进旁边的屋子中去,这人对我们有用处,没事的话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这人我救了。”

  没想到金飞瑶竟然要救此人,众地族都有些不解,这人妖两族不是有世仇。而且现在还是双方开战的时候,怎么还救个敌人,可是看看不远处冷眼瞧着他们的华宛丝,所有的地族都不敢有什么意见。这还有个人族整天找吃的来养活他们,现在只是救个人族,谁敢多话。

  把此人抬进旁边的屋子放好,这些地族就退了出去,只在心中期盼这人最好死掉。

  华宛丝走进屋中,看到胖子指着重伤的此人呱呱的讲个不停,似乎是在反对金飞瑶救人。但是金飞瑶根本不听,还一脸无辜的讲道:“为什么?我不是还帮过他的忙,他应该不会讨厌我啊。你说的意思我听不懂,我根本和他没仇,只有交情。”

  见讲了半天,金飞瑶都一脸的茫然之情,胖子只得扔下一句狠话走了。看着不甘心愤怒走掉的胖子,华宛丝好奇的问道:“这人你认识?”

  金飞瑶点点头笑道:“认识,这人叫任轩之,是我在南风灵界认识的人,也是凶兽之一,他是穷奇。真是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他,八成是和门派出来打地盘的。我还帮过他的忙,他这样还不错,就是色了一些。”

  无意中抬头瞅了一眼华宛丝的脸,金飞瑶犹豫了一下,然后有些迟疑的讲,“你放心,他在色也不会打你的主意,反正你没那个,就算他想对你干点什么,也是不可能的。”

  “看胖子的反应,你肯定对他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吧。”华宛丝一脸的怀疑,根本不相信金飞瑶那张老实纯真的脸。

  金飞瑶眨眨眼,想不起来自己对任轩之干过什么坏事,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疑惑的讲道:“不可能啊,我除了帮他的忙之外,什么坏事也没干过。”

  “你出来,好好的把你怎么帮他的讲一遍。”为了以后能知道怎么对待此人,华宛丝把金飞瑶拖了出来,让她仔细把事情的经过讲清楚。

  金飞瑶一肚子的不爽,这些人怎么就是不相信自己做了好事,就气呼呼的把当年怎么遇到任轩之,外加最后扔了一把**粉的事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听完她的话,华宛丝简直不知道要怎么回她的话了,这也算是好事,也太乐观了。

  反正是金飞瑶一定要救他,那就等着人醒来以后,自己找她算帐吧,这种事完全不想管。自己造的孽,就由她自己去解决。

  第四百零八章 小事一件

  任轩之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只记得自己当时是被一群妖族围住,偏生离得不远处还有同门师兄,他不好化身出来反抗。最后竟然被妖族打成重伤,而且还失去了意识,真是失策啊。

  眼睛虽然睁不开,但是有时候意识比较清醒时,他能听到周围有人说话的声音,内容却听不太清楚。身上的伤口也有人在处理包扎,看来自己是被自己人救了回去。

  这天,任轩之觉得自己身上有了些力气,而且胸口上有什么东西滑来滑去,让他感觉有些庠。于是他就用力睁开了眼睛,一张从来没见过,美丽到了极致的脸就出现在他的眼前。

  很近,这女子的脸离他的脸只有半掌的距离,胸口上滑来滑去的,正是这女子垂下来的黑发。

  小宛闲着没事,地族也被她玩腻了,就把目标盯在这个昏迷中的人族身上。今天她又摸了过来,正低头看他,这男人长得很好看,没想到的是这个男人突然就睁开眼。

  “你醒了?”小宛开口就问道。

  “你是何人……”任轩之眼睛一眯,脸上顿时出现一副魅迷之色。

  小宛呵呵的笑道:“我叫小宛,这里是善人镇,是我们救你的。”

  “小宛,真是个好名字。”任轩之这伤还没好,嘴上就擦了油似的讲起甜言蜜语来。

  眼前的女子长得真是漂亮,可惜就是没有修为,不过这么美的脸蛋,拿来采补就太可惜了。不如把她带走,给自己添香倒水,更加的赏心悦目。只是任轩之有点疑惑,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

  小宛还是小孩性情,听到有人夸自己的名字好听,就笑得甜甜的讲道:“我也知道你的名字,你叫任轩之对不对。青蛙叔叔总说你是坏人,叫我离你远点,但是我觉得你长得这么好看,怎么看都是好人呢。”

  然后她把手指放在嘴边,很可爱的嘟起嘴嘘了一声,“你可不要和蛙叔叔说,我来这里找你玩过,不然他要骂我了。”

  蛙叔叔?任轩之一头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