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不过高冷罢了 作者:桃桃一轮(晋江vip2014.11.16完结)-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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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血液喷溅情况看,应该是大动脉出血,血量很大,因此喷涌剧烈,连房顶都不能幸免。”左擎苍站在那面散发香气的墙前面,抬头看了屋顶后,又指着饭桌和地上,“桌上也有喷溅的血迹,地上除拖拽痕迹外,血迹大多呈圆形,可见被害人受到攻击时站在或者坐在桌子边,这里为行凶第一现场。被害人受到攻击后本能地挣扎了几下,但马上就因为失血过多死了,所以喷溅血液仅仅留在这个区域。能形成这样大面积的喷溅血液,而且能让被害人没有力气逃脱到别的地方,我猜想,这致命的一击,直接冲着颈部动脉,也就是说,凶手对被害人实施了类似斩首的忽然袭击。”
舒浔握拳,瞪了于良一眼,挤进厨房看了一圈,又随着血液拖拽痕迹进了浴室。她没有想到凶手竟然这么残忍,“凶手先把被尸体拖进厨房准备实施分尸,但发现厨房空间不够大,又把尸体拖到了浴室,在里面进行分尸。”
于良眼珠飞快转着,好像在拼命想借口,可是面对大量蓝紫色荧光,他就算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什么谎话来解释为什么家里曾经有这么多莉雅的血。憋了半天,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没杀她。”
但是,谁都没理他。
“你没杀她。”左擎苍看完现场,摘下手套,说,“但你帮助凶手处理尸体,事后还试图隐瞒、包庇凶手。”
“反正我没杀她。”于良没心没肺地答道。
大家都用一种鄙夷的目光看向于良,仿佛那只是一堆爬满臭虫的垃圾,对妻子之死,他表现出来的冷漠让人匪夷所思。他不但继续住在这个上演了一出惊天凶杀案的房子里,闻着用来掩盖尸体血腥的香水,还试图通过法律手段争得妻子留下的这份“遗产”,不知他心里是否还记得大学恋爱时的青涩和甜蜜,是否还记得妻子为他而忤逆父母留在首都的那份坚定的爱。也许在有些男人心里,利益才是第一位,而女人的付出只是他满足虚荣型的簇拥感的一种体验。
警察们押着于良回局里录口供,一些痕迹检验人员仍留在现场提取证据,舒浔再来到那面重新粉刷过、现在喷了鲁米诺的墙壁前,忽然发现那阵香水味不见了,凑近仔细嗅了嗅,只有粉刷材料的气味。
回酒店的路上,舒浔压抑着心头弥漫着血气的悲伤,她始终不能想象,莉雅一个人分散地躺在婆婆的扁担两头,或者还有编织袋中,一步两颤地被挑去那个不是家乡的遥远村落时,是怎样一种大悲大寂,她是否乞求着重生和救赎。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评论小红包送给 一三五 小朋友
一个妞说得对,婚姻嘛,其实门当户对很重要。
☆、第26章 一缕芳魂
两天后;去于家村调查的警察打来电话,说在当地警方的协助和配合下;莉雅的尸身找到了,被埋在村子后山处理病死猪的地方。令人发指的是,凶手于红英分尸时怕高温天气引起尸身腐烂发出的臭味为引起他人注意,特地像腌制咸肉一样用大量的盐和所有能用得上的辛香料把每块都涂抹了一遍;还喷上大量香水。
前去寻找尸体的警察还提到一件事,于红英被押着去后山指认抛尸地点时;非常不配合,一会儿说尸体在山脚下的小溪里,一会儿说忘记自己扔哪儿了。可警察们在后山隐隐闻到一阵香水味,他们往香水味最浓烈的地方挖掘,却挖出了因为高温、湿气和附近细菌影响已经高度腐烂发臭的尸块。
同时被挖出来的还有于红英用来杀人和分尸的斩骨刀。证据确凿,于红英被押往首都,交代自己的罪行。
舒浔在审讯室第一次见到莉雅的婆婆于红英,那是一个身材壮实、表情凶悍的妇女,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碎花无袖汗衫,黑色短裤,短发黑白斑驳,并不大的眼睛迸发着冷峻的寒意,看上去强势而易怒。
对杀掉儿媳妇一事,于红英居然没有任何悔意,语气中,反而像在怪罪莉雅“不肯听话”,仿佛那不是一个拥有独立人格的人,而是一个应该任人摆布的提线木偶。她冷漠地坐在桌子对面,异常平静地回答警察的提问。
她的冷静和冷漠和于良的浮躁完全不同,从左擎苍的角度看,这就是一种能够完成杀人和分尸的能力和心理素质。
想不到一个大半辈子生活在农村的妇女,竟然具备这样令人胆寒的素质。
“她说什么香水很贵,不能当空气清新剂。她以为我没见过世面?就她有钱,有钱也不把房子过户给我儿子?我儿子,还有我,跟她说了多少好话,她以为自己了不起?一个女人不就得听男人的,她为什么不听我儿子的话,不能把房子给他?她的不就是他的!”说起杀人动机,于红英咬牙切齿时,目光仍旧冷酷,好像杀人分尸仍旧不能平息她心头之怒。
负责审讯的警察问:“你砍死莉雅之后,是你一个人进行分尸,还是有别人帮忙?”
“是我一个人干的。”
“于良有没有参与?”
“他连杀猪都不敢看,还敢剁人?”
“你为什么要分尸?”
“不切成一块一快的,怎么运回去?杀人和杀猪是一样的,猪杀了还能吃肉。小妮子不听话,在我们村里,不听话的女人就是要打,我小子心地善良,下不了手,他若肯把媳妇带回来村里一两年,我保管给他(把媳妇)训得服服帖帖。”
“听说莉雅借给你三万块?”舒浔倒要亲耳听听,对于欠钱不还这件事,于红英有着怎么样的价值判断。
“借?!”于红英非常吃惊,冷酷的神情终于有了一丝激愤,说到钱,她远比说自己杀人分尸激动许多,“娜娜(于红英的女儿)结婚,老家需要集资盖个新房,她作为大嫂,拿点钱出来不是天经地义?她家那么有钱,听说在湖霁住的是二层楼(楼中楼),还好意思叫我还?她好意思!臭不要脸!她就是小气!城市里的大小姐,不知道赚钱的艰难,这么点小钱,追着我儿子讨,怪了,她的钱不就是我儿子的钱?我用我亲小子的钱,天经地义,凭哪个说不行?”
人活到这把年纪,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势,他们的意识通常不受他人影响和左右,已经难以改变。于红英也是一样,一些在警察们听来匪夷所思的观点,在她看来天经地义。
据于红英交代,因为儿媳妇不肯把房子过户给于良,她开始对莉雅心生不满,加上双方生活习惯、阅历和年龄的差距,一些小矛盾越积越多,逐渐升级。她认为莉雅浪费、奢侈还十分懒惰,人也非常小气,根本配不上她家于良。因为莉雅总是早出晚归,周末也不经常呆在家里,她觉得莉雅外头有男人,并一再提醒儿子。
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一个罪恶的计划在于红英心里酝酿。她想把莉雅给弄死,这样房子自然而然就是于良的了,到时候于良在首都有了自己的房子,再找一个乖一点的儿媳妇肯定不难。在于家村,于红英就是十里八村闻名的杀猪高手,这十几二十年,她也就是凭借杀猪、卖肉这门手艺,养活起儿子和女儿。
在她看来,杀人这件事,只要处理干净,就能神不知鬼不觉。
12日晚上,莉雅回家后发现舒浔送的公主的后花园被于红英当做厕所清新剂,非常不高兴,很委婉地告诉婆婆,这瓶香水非常贵,希望她以后不要拿来喷厕所。本来就打算弄死莉雅的于红英被激怒了,她当下没说什么,待莉雅坐在饭桌边吃饭时,于红英提着用来砍大骨头的刀,一把抓住莉雅的头发把她往桌上一按,举起刀就这么冲着脖子砍了下去!
于良下班回到家的时候,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看到的就是于红英拖着莉雅尸体的画面。
分尸和清理房间总共花了这对母子三天三夜的时间,于良眼睁睁看着于红英把家里所有的盐都倒在两大盆肉里,呕吐了好几次,但想到杀人的是他妈妈,分尸的也是他妈妈,他以后能坐享其成,占领这套房子,也就心平气和起来。
于良从小就是家里的希望,什么好东西都让给他,当然他也没有让家人失望。但这样的成长过程早就了自私自大、唯我独尊的于良,他所受的教育使得他一贯以为,什么都是应得的,全天下都欠了他。莉雅的付出没有令他感动,反而助长了他的自以为是,母亲的挑拨让他认为莉雅和她的父母确实太过小气,看不起他。他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被人看不起?
那天,他望着被妈妈砍成一块一块的妻子,心里居然有几秒钟的爽快。因为他以前经常在想,自己如此优秀,为什么上天给了他农村的背景,贫穷的家庭还有早亡的父亲?而莉雅如此平庸,上天却给了她富饶水乡的出身和美满幸福的家庭?
莉雅一直觉得,自己在于良眼里是与众不同、十分优秀的,然而她却不知道,纵然一开始她确实给了于良这样的好印象,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枚钢印盖在红本本上,再与众不同的女人在丈夫眼里可能就是一颗鱼眼珠子。
这是一起毫无水准的凶杀案,侦破的过程几乎不需要左擎苍和舒浔这样的刑侦、犯罪心理专家动脑子,他们只需要通过自己看到的,就能轻易推理出这样一个惨绝人寰的结局。可是,推理容易,接受现实难。
于红英的审讯工作结束后,舒浔不敢见莉雅的父母,也不敢听任何关于他俩的消息,她不敢想象那对善良的夫妻听到女儿这样的惨况,会是怎么一种天崩地裂的场景。
人性都是自私的,但自私也得有个限度。舒浔知道问了也没必要,可她真的还想问问于红英,你有儿子,爱子之心,人皆有之,难道莉雅的父母就没有女儿吗?凭什么你爱儿子就要杀掉别人的女儿?她还想问问于良,当初苦苦追求莉雅时,看上的难道仅仅是她家提供一套房子的能力?你们二人携手甜蜜走在校园小道上时,难道你不是由衷感到爱情的幸福?
世间男子,为何都是这样薄幸。
下了电梯,舒浔才发现,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袭击了首都,屋顶和树叶被硕。大的雨滴拍得噼噼啪啪响,天阴沉得好像被黑布遮住了一样。天气还真是应景,想必警察打电话通知莉雅父母的时候,他们心里一定也下了这么一场铺天盖地的暴雨吧。
一辆黑色的车从一片迷茫雨幕中缓缓而来,停在局门口,车里下来一个撑着黑色雨伞的高大男人,狂风将雨滴扫在他身上,没走几步就湿了半个身子,而且他的脚步依旧稳妥,不慌不忙,目光则牢牢锁在舒浔身上。
仿佛,世间男子皆薄幸,独余一个他。
左擎苍撑着伞走到舒浔面前,见她怔怔的好像有什么心事,便一言不发地收起伞,站在她身边。
他没有去旁听审讯,因为探究和分析动机是舒浔这种犯罪心理专家的职责,而他只对犯罪过程感兴趣,但是这起案件毫无技巧可言,是他参与破获的,最简单的案件。
舒浔沉默着在想,网络上很多夫妻间的笑话都是以丈夫嫌弃妻子作为笑点的,比如,一个男人听说他家遭了贼,急切地打听到底丢了什么东西,别人问,丢了什么东西你会觉得不心疼?他回答,我老婆。不管编造这个笑话的人是男是女,以这种事情为笑点本来就是不正常的。在婚姻中,女人的付出远比男人多得多,光是生孩子一项,如果那个男人真的经历过顺产,恐怕一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