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色撩人 作者:墨舞铅华(晋江2013-03-16完结,军旅,国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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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色撩人(军旅、国安)
作者:墨舞铅华
文案一,
婚恋篇:
他用反间之智——谋爱;她怀菩提之果——徘徊。
婚姻的不幸是否会遗传?爱情的失守是否会续延?
当曦色和煦浸沐着远山,相偎的人,是什么悄然为你们疗治了心底的寒?
*——*——*
文案二,
军旅篇:
他们,是最隐蔽的国防线,他们,是不着装的英雄汉。
他们,于弹指间灭敌成烟,他们,于谈笑间忠肝义胆。
反间战、信息战、舆论战……他们是潜伏在你身边的亮剑。
他们身处垂危之境依然刚毅无言,他们隐于霓虹深处护你展颜缱绻。
内容标签:婚恋 军旅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安远、兰素曦 ┃ 配角:籽阳、欧阳谷、梁筌、严晓军、于宁 ┃ 其它:军旅、国安、疗伤
楔子
2011年7月10日。
“你把我放下,我去坐地铁。”兰素曦紧攥着裙摆看向车窗外,柔顺的长发遮住了半边脸,安远看不到她的表情。
“堵在桥上你怎么走?等走到西直门也得半个小时了。飞机再一个小时就飞了,倒机场快轨肯定也来不及。”安远打开车载CD,放低靠背,半躺着跟着CD哼唱《狼爱上羊》。
兰素曦的心像装满水的气球,稍一用力就会炸开,她把所有的酸胀都拧成了气愤:
“安远,你是故意的?!不紧不慢非要上四环路走立交桥,还正赶上下班高峰。早说了好聚好散,你现在这算是什么?”
“婚还没离,你走了,我一个人怎么办?狼爱上羊啊,爱的疯狂……”安远抬了抬眼皮,回答得理直气壮。说完便继续自顾自哼唱,磁性的声音像窗外温润的夕阳。
“是你不肯签字!当初说好了,只两年,两年以后我做我想做的事儿,你不管。”兰素曦伸手抓起纸巾盒子按在安远嘴上,顺势把搅人的音乐关掉。
安远也不说话,捧着脸上的面巾纸包装盒开始啃。
“你干什么!”兰素曦抢过纸盒瞪他。
“我饿了。饿了心情就不好,不想和你发脾气,你让我再吃两口。”安远孩子一样嘟起嘴,一只大手可怜兮兮地揉胃,一只手作势要去抢纸盒。
兰素曦抱着纸盒不说话,刚低下头,眼泪就倒灌了出来:
“安远,我情愿,两年前没遇到过你,就算那晚让他们糟蹋了也无所谓。”
兰素曦微张着嘴呼吸,不想让安远听到自己的抽泣。
“安远,谢谢你让我拥有了爱,学会了爱。但我永远不及于宁对你爱的深,爱的切。不要再对我执着了。”她把这些话在心里默念,手中的纸巾盒上,洁白的面巾纸已经被打湿了一片。
安远收起所有的赖皮,幽黑的眸子盯着兰素曦碎玉一般滴落的眼泪,一字一句地说:
“佛家弟子都不说谎话,你就算上了飞机,也进不了佛门的。省下机票钱,够我一会儿加油的了。”
满意地看着兰素曦气愤地别过脸,安远淡淡地笑。兰素曦,如果把心变黑就能留住你,我情愿一试。
*——*——*
第一章 曦色
如果爱情就是一生一世对一个人的守护,那么,如果这个人根本不需要你的保护,是不是就说明她不爱你?如果你已经没有实力保护她,是不是就应该不再爱她?
十年,安远给自己编了一个王子的童话,只可惜,林汐妍从来就没把她自己当做那个灰姑娘啊。所以,好像是什么地方弄错了。
一开始就是错的。
所以,想退回到朋友的位置远远看看她都很难了,更何况自己现在像个落水狗一样呢?
2009年5月1日,安远手里攥着林汐妍写给他的信,畅畅快快地哭了一场。
他自嘲,如果再颓废下去,他就连小丑都不如了。
两个月前,当警车轰鸣着把继父载走的时候,当妈妈连滚带爬追赶警车的时候,当邻居们堵在家门口朝着屋里头指指点点的时候,安远觉得,自己像个被命运戏弄的小丑;他的尊严、他的骄傲,甚至他的信仰,一夜之间全都成了任人戳点的笑话。
从来不感激妈妈为了他改嫁,从没对继父带给他的一切物质上的满足感到过丝毫的惬意,就连那个被称之为家的地方,他都一直认为只是自己借宿的旅店罢了。要不是因为安辛萍在,他根本不会踏进那个房门半步的。
他觉得,他的家,从十二岁爸爸妈妈离婚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没了。他的爸爸,在喝醉后闯进学校骂他是狼崽子,骂妈妈是臭*婊*子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死了。
然而,当看到颓老的继父在审判席上低低垂下的头,那甚至有些反光的秃顶,就像是安远心里荒芜了很久的一块空地,他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被他刻意地忽视了。杂草丛生的地方,是那些自以为不在意的在意。
当安辛萍在法庭上崩溃地又哭又笑,他才明白,原来妈妈是爱着继父的。虽然当初,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找个荫蔽的大树挡风遮雨,而如今,十二年的婚姻,早就已经是打断骨头连着筋。
当安远在警察的监视下把属于自己和妈妈的私人物品整理出来带走,他才发现,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已经那么少那么少了。再过一年,妈妈和继父的婚姻,就和跟生父的婚姻一样长了……
在这一场家变当中,他失去的,只是他一直没想要、也从来不在意的东西,而他的妈妈,失去的,才是整个世界啊。
更可悲的是,他准备了两年的“出国伟业”,也随着继父的宣判而化为了泡影,在一则简短的通知后,他的世界,跌入了电磁静默。
他徒然地涌起了一种苍凉的失败感。
他,一个二十四岁的男人,撑不起一个家,照顾不好自己的妈妈,在阎王爷面前讨价还价,却仍然挣不回祖国的信任,赢不回那个爱了十年的她。
多失败啊!
过去,安辛萍总是在人前变这样儿地夸他,夸他钢琴十级多有才华,夸他上了复旦多么优秀,夸他品貌出众,温和儒雅……
发生家变的时候,他还不是眼睁睁看着家里被封,看着继父被判无期,看着妈妈住进精神病院?看着自己被生生甩到命运的边缘?他不会比别人预知半分,反而痛得迟钝。
他算什么?
他觉得过去那个无比骄傲的自己,就像个小丑一样可笑。
他自我安慰,北京的这家小小的软件公司,算是国家对他的最后一点顾惜怜悯吧,至少这里可以落脚,至少工资能开到八千呢。
所以,到了北京,他根本没到大姨安辛梅那里去,也没打算再见林汐妍。
他现在的使命就是赚钱。多赚钱,给妈妈看病;多赚钱,给妈妈挣回一个家;多赚钱,再一次像个男人一样有尊严地活着。就让那些所谓的理想、使命,都见鬼去吧!
半个多月了,除了上班,他就是一个人在宿舍躲着。
他有一种自虐的快感。
小丑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
他拼命加班,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他无视自己的身体,饿到看不清电脑上的代码才吃饭;休息的时候,把自己灌醉当睡觉;起床以后,他胡乱捡起一件衣服就往公司跑。
小丑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这样才符合他此刻一无所有、一无是处的气质。
他甚至有些得意地想,只要这样颓废下去,就什么痛都感受不到了。
直到林汐妍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他才发现,所有的情感,就在那一瞬间,被一键还原。
人的心啊,怎么可能被格式化!
所以,当他反反复复读着林汐妍留下的信,他才明白,安远,其实你这段日子的颓废,才是最最可笑的,你真侮辱了小丑了。
他大口吃掉林汐妍送来的早餐,走出宿舍楼的大门。
学院路上,人来人往,有人匆匆,有人嬉笑。
他索性坐在路边,仰头晒着太阳,傻笑。
“咔嚓,咔嚓”,照相机快门的声音在他耳边闪,安远睁开眼,逆光看去,一个短发瘦高的女孩儿正端着照相机变换着角度拍他。
那一瞬间,只觉得她是披着曦光的人,看不清脸,却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温柔和干净。她那件黄色的格子衬衫像是日光的延长线,有一种捉摸不定的暖。
“别拍了,把照片删了吧。”他平和的语气要求。似乎更多的是为了确定眼前的一切是不是自己的一种幻觉。
“我可以买你这几张照片的肖像权。”女孩儿的声音清脆却清冷,和刚刚给他的感觉大相径庭。
“我不想卖。删掉吧。”安远坚持。他不喜欢被陌生人拍照,不喜欢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供人娱乐的杂志或者报纸上。
女孩儿放下相机看了他几眼:“那好吧。这几张照片我保证不会发表。”然后转身就走。
“哎?”安远追上去。这女孩儿年纪不大,怎么这么牛气?
女孩儿却扔给他一张名片,
“我叫兰素曦,你如果看到你的这几张肖像出现在任何刊物上,可以起诉我。但是,我拍的照片,从来不会删掉。”
兰素曦,安远看着手里的名片,无奈一笑。
好骄傲的自信啊。就像自己曾经说:“我设计的程序,逻辑就是这样,带着我安远的标签,凭什么要改掉?”
兰素曦快走了几步,转身消失在楼群的拐角。
12点之前必须交稿,刚刚好不容易抓拍了最合适的镜头,那个别扭的男人,偏偏那么计较!但兰素曦从来就不是纠结该不该、对不对的人,她只会在最佳的光线中快速寻找下一个目标。
最后,一个坐在蛇皮袋子上仰看天空的小男孩儿吸引了她的相机,按下快门的一刹那,孩子脸上正好露出浅浅的笑容。赶紧抓拍几张,这期名为“宿城”的主题,圆满完成。
茫然中的期许与满足、迷失与寻找,有些落拓的硬朗,笑容里却散逸着和煦的光。
在宿舍整理照片的时候,兰素曦看着照片中的安远愣神了很久,最后把他的那几张照片,拖进了“曦宇”文件夹。
*——*——*
5月1号一整天,安远一鼓作气把宿舍打扫干净。恢复了整洁明净的宿舍,让他有了些许舒畅的心情。
晚上,安远在清华校园里坐了很久。清华和复旦不一样,有着一种规整的持重。这样的气息让安远的心绪找回了些许的稳定。
他回忆自己大学四年的一路辉煌,一路引领着别人羡慕的眼光。他好像什么都做得很好,除了林汐妍,甚至没有人拒绝过他。
他说想实习,大四上学期就可以消失半年不用上课,因病休学了,回去补几张纸就可以顺利通过。系主任把他当天才一样培养,他却因为一点儿打击,就把自己颓落成这个熊样儿了……安远静静地回想,淡淡地自责,眨眼十一点半了才恍然该回家了。
在街边买了一个烤地瓜,安远一边吃一边往宿舍走。
路过在一个晦暗的巷口时,听见小流氓哼哼唧唧的调笑。安远反感地循声看了一眼,看见一个小黑影蜷缩在犄角里,安静得像个没生气的麻袋,两三个瘦高的流氓,正上下其手。
安远扬手把地瓜扔过去,“干什么呢?”他低喝。东北男人的霸气瞬间震撼了几个毛头小子,他们四散奔逃。
安远走过去,用手机照了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