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行 by 天空(杀手,强强,推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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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看文有感:《狼行》by天空
看一篇好文,其实比浑浑噩噩过一天要有意义。
我原本以为这种感觉已经很少有了,在满目的小白文平胸文才女文里,去寻找那种超越性别超越生存的意义,那种悠扬而沉重的东西,那种甜美却悲伤的语言。
我想我不是悲剧喜好者,真的。但我仍然偏爱这种酸涩而仰望天空的心情,不管寻求的目标是否已然消失在大气的另一边……
《狼行》,看完之后残留在脑海里的原记忆,伴随着那首《Born to try》,是美国州际公路空旷得无穷无尽的延伸,麦浪在寂寥的风中起伏,然后天空慢慢地沉淀下来青绿淡漠的云彩,有一辆车,也许就是那辆黑色的林肯,在沙砾的公路上奔驰着,而那个人却只静静地留在某个地方,伴随着残照的也许是浓烈到最深只剩下极淡的面影……
不知为什么,银狼与于扬,那样强烈地让我想起小八和K。
爱与恨一线之隔。
甚至不能用那样的字眼来形容的,纠缠得深切到有此无彼的地步。没有他,他也不会存在。故事一开始,为了找回自我的于扬要杀了银狼,然而他却确实没有办法对这个养育了自己、毁了自己原本人生的男人……准确地说,他无法割断他的生命,也就是无法割断已经成长的自己。
今天是无数个昨天堆砌而成,说得多么正确。
仇恨与逆反在什么时候越过了那条危险的分界线?从于扬明白自己无法不以一个杀手的身份生存下去的时候,他也就不得不认同了银狼五年来在他身体与灵魂上刻下的烙印——那样切齿痛恨地拒绝着,却又无法自制地不愿离开他,挑断手筋脚筋也好鞭打虐待也好,他在渴求他,没有他甚至无法知道自己该用什么面目生活下去。
在船上的那次鞭打……他竟然觉得他的表情渗入了媚色。银狼的,憔悴而隐忍的轻蔑的表情,在于扬眼里竟然意味着性——于是在这个次元里看着他们的我明白了,这个孩子早已经比他所承认的更深地渴望着银狼,哪怕对情欲还一无所知,但渴切的深度到了
那地步无非归于最原始的欲求——性欲,或者,食欲。
十七岁的银狼在地底鳄鱼潭挣扎求存,吃了共患难兄弟的身体,从此以后他再不能忍受饥饿。自由,成了他的本能,而食欲,成了他的原罪。
如果没有临近最后的崩溃,如果没有他吻着于扬却挣扎着嗫嚅“快一点”……也许他就不是银狼,而是成了OROCHI那样完全无欲无爱不可捉摸的对象。也就是说,在交流之前先拒绝了一切的冷漠,哪怕语言温柔也是残酷……
而银狼说,快一点。他说:你要几次才肯放了我?
快一点的解脱,快一点的自由,让自己也是让那个孩子,让那个他也许从没想过会爱却还是萌生了爱的少年。看着他的成长看着彼此的陷落,绝望般痛楚地却又温柔。他说不难的,真的不难,只要一点点爱和一点点耐心,但那个少年却并不是一缸热带鱼。宋辰龙也好催眠师也好,他似乎病急乱投医了,不挑么?只要对于杨有那个意思的他都试图把那孩子的未来托付出去,但……我想他们都知道,那五年不只是烙印在于扬身上,同样也烙印在银狼身上。
他其实知道的,他们已经别无选择。
没有别人能介入。哪怕宋辰龙那样试图以兄长好友的面目关怀于扬,像催眠师那样挖掘他的心灵进入他的肉体,对于扬有意义的始终只有银狼,而银狼……仍然留在世界上唯一的理由也只有于扬。
宋辰龙所窥视到的那个吻,一点也不浓厚,但是缠绵。他吻他的后颈,脸颊,眼睛,他第一次全身心地回应,嘴唇接触的时候也许那么生涩而虔诚,银狼放纵一生但这一次……这样的,宛如初次。
第一次的爱恋。
他们之间,父子不像父子,兄弟不像兄弟,师徒不像师徒,仇敌不像仇敌,情人不像情人。融合了所有的浓烈纠葛血腥交错,化成这样淡淡的小心翼翼的轻吻。
那首歌我在反复听,眼前幻现的景色慢慢淡去,我想到那个凌晨在那辆黑色林肯的后座上,银狼的头靠在于扬肩上,血迹在他脸上身上已经干涸,于扬的手指一定还不会离开那慢慢失去温度的肌肤,晨霭微露,他的吻轻轻落在他没有生命迹象的眼睛上,一定也是那样虔诚而温柔得小心翼翼……
他到底是给了他解脱,亲手。
而银狼留给于扬的是一个束缚,十年二十年,直到他指定的那两个人也死掉,在那之前他要他仍然活着。
而我们都知道,不管这个决定是对是错,随着银狼的死,当初那个少年也已不在……
Doing everything that I believe in
做所有我相信的事
Going by the rules that I've been taught
按照我被教导的规则
More understanding of what's around me
更加了解我身边的事物
And protected from the walls of love
在爱的围栏中受到保护
All that you see is me
你所见到的所有都是我
And all I truly believe
我所真正相信的
That I was born to try
我生来为了尝试
I've learned to love
我已经学习去爱
Be understanding
去了解
And believe in life
相信生活
But you've got to make choices
但你不得不做出决定
Be wrong or right
对或错
Sometimes you've got to sacrifice the things you like
有时你不得不牺牲自己喜欢的事
But I was born to try
但我生来为了尝试
No point in talking what you should have been
说你原本应该成为什么;那没有意义
And regretting the things that went on
为已逝去的过去后悔
Life's full of mistakes; destinies and fate
生命充满了错误和命中注定
Remove the clouds look at the bigger picture
移开乌云;看向更大的画面
And all that you see is me
你看到的所有都是我
And all I truly believe
我所真正相信的
That I was born to try
我生来为了尝试
I've learned to love
我已经学习去爱
Be understanding
去了解
And believe in life
相信生活
But you've got to make choices
但你不得不做出决定
Be wrong or right
对或错
Sometimes you've got to sacrifice the things you like
有时你不得不牺牲自己喜欢的事
But I was born to try
但我生来为了尝试
All that you see is me
你看到的所有都是我
All I truly believe
我所真正相信的
All that you see is me
你看到的所有都是我
And all I truly believe
我所真正相信的
That I was born to try
我生来为了尝试
I've learned to love
我已经学习去爱
Be understanding
去了解
And believe in life
相信生活
But you've got to make choices
但你不得不做出决定
Be wrong or right
对或错
Sometimes you've got to sacrifice the things you like
有时你不得不牺牲自己喜欢的事
But I was born to try
但我生来为了尝试
But you've got to make choices
但你不得不做出决定
Be wrong or right
对或错
Sometimes you've got to sacrifice the things you like
有时你不得不牺牲自己喜欢的事
But I was born to try
但我生来为了尝试
(Born To Try … Delta Goodrem )
简介:
如题所示,强强的bt文。个人相当欣赏。
本文并非是普通的强强文,主角虽然两人均为杀手,个性绝对的强强,但事实上并非实力上也如此。应该说曾是如此,但本文一开头就是相当的意外的情节——一个把另一个废了,不要想歪,就是四肢的残废。开始看没想到后文的发展,甚至可以不当成bl看,但情节的展开可以说是一个满满的发展过程,相当的强悍而吸引人。
我的感想是决不能轻忽看似无害的人,在续中我可是被它饶了很大的弯子呢。
续我已搬来,要看的大大请搜一下
该文两个主角都极为BT,杀手身份,冷酷无情,杀人如麻。请慎入!
狼善于奔跑,行动敏捷,具有长时间追逐猎物的耐力及很强的耐饥力,最值得一提的是,它的集群性是很强的,在北方常成群结队狩猎,狩猎时还能分工合作。
关于狼的神话和传说最为丰富,它们常被描绘成性情“凶残”、“狡猾”的家伙;而在西欧神话里,最强大、最凶悍的神抵也就是“狼神”!
当银狼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灰暗色调的房间的钢架床上,四肢已经不属于自己。于是他回忆起了不久之前的一幕,于扬手中的枪指着他的头,扣动扳机。然而,自己现在却还活着,那么,那时他用的应该是麻醉弹。
可在银狼的计划中,不该是这样。
他应该死于那一枪,死于他徒弟的手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全身瘫痪地躺在陌生房间中。
那样才是他完整的一生,变态杀手的宿命。
不过现在,他也没什么资格抱怨。
命运就是这样,计划之中,意料之外,他去抱怨谁?
房门悄无声息的被推开,一人走了进来,脚步轻的像猫。
狼知道他并不是怕打扰了自己,他只不过是已经习惯了这么走路——这正是自己教他的。
“师傅,醒来了?”那人来到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狼,问。
狼抬起眼来看着这个自己一手带起来的、十七岁的年轻杀手。刚刚把他从孤儿院中领出来的时候,他是个十二岁,很聪明伶俐,也很清秀乖巧的小男孩。而如今,狼才发现,他已经长成了一名狡诈狠毒,敏感多疑的英俊少年,或多或少,也有些类同于自己的变态。好像只是一转眼似的,全都面目全非了。这就是自己这五年来执教的成果。
同时,他又意识到自己的十七岁已经遥远得有些缥缈,除了几件刻骨铭心的事情外——比如被困在鳄鱼潭,比如饿极了在黑暗中吃人肉——很多回忆都让他觉得应该只是梦境而已。
他常常想起那个美国乡村小调似的口哨声,于是就很怀疑这真的是他们三个创作的吗?除了杀人,他们还合作过更多吗?
你吸毒吸多了。阿彦总是这么不屑地说。
或许吧。狼对这个评论不置可否。
现在床前站着的这个孩子,跟自己十七岁时做了同样的事情,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成功了,而自己那次失败了。
就像命运的一个轮回——这也正是狼所求的。
“这一天终于来了。”他感叹道,声音沙哑。
“我恨这一天来得太晚!”男孩显然误解了狼的意思,愤怒已极的样子,俊美的五官有些移位。
“怎么不进行到最后一步?”狼问。为什么要换掉子弹呢?让一切就那么完结不是很好?
“你想死?没那么容易!我们时间很长,慢慢来!”男孩厉声道。
狼叹了口气,他还是学不会。怎的就不会干净利落的处理对手以免后患呢?他看了看自己手腕脚踝缠着的绷带——这孩子断了自己的手筋脚筋——以及铐在钢架上的手铐,于是便不再说什么。大约他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