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犬之爪by广袖飘飘(受变成狗陪着攻he)-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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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种事只有越描越黑的份,但剧情确确实实是我自己想的。以前我就说过,写这文的初衷是为了抒发我对金毛的无限热情之情,因此才设计了这种可以让金毛占据最大比重的剧情,我没有抄别人的创意T T
里面的一句一词也全是我自己的,在初稿的基础上往往还要改N遍才满意,我没有抄别人的文T T
至于为什么会和别人的文雷同,你问我我问谁去啊!!T T
打击大了这回,也许那位大人就那么一说,未必有别的意思,是我自己blx。然而对我而言,这真的是非常非常难以忍受的事情。
先把写好的这点放上来吧,等俺什么时候冷静下来再继续,望大人们谅解T T
第 26 章
接下去的事实证明,董一杰果真是把毛毛虫需要锻炼的事放在心上当作非完成不可的任务来对待的。因为从那天开始,他每天都准时早起催我起来做运动。
不仅仅是慢跑,据董一杰有次挠着我耳朵说的,等天气稍暖时他还要带我下水,因为游泳才是金毛猎犬最适宜以及最擅长的运动方式。
种种举动让我再次见识到了深埋在董一杰骨子里的那股一旦认准了方向就再不轻易回头的坚韧劲。然而值得推敲的是,每天早晨他带我去的都是不同的街区。
于是在喘吁吁地跟着董一杰持续穿街过巷了两个星期后我不得不相信,那个男人确实打从心底笃定我只是在生他的气从而暂时躲在一个他所目不能及的地方,只要他日复一日地找下去,等下去,总会有如愿的一天。
至于我们身处其中的这座迷宫一样的城市究竟有多复杂,在以千万计的庞大人群中碰到一个人的几率有多渺茫,甚至我是不是还呆在这座城市的某一方天空下,这些无比现实的问题在董一杰身上的投影大概只能用轻描淡写四个字来形容,真叫人不得不纳闷他怎么会是一个平心而论还称得上成功的商业决策者。
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等待与被等待,爱与被爱,我们俩的位置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对调了?望着董一杰那挺拔的身影以及平静无波却充满力量的眼神,角色错位所带来的别扭感让我只能郁郁地伸脚将山路上的一颗小石子踢飞。
还记得两天前,在晨跑结束后准备回家时,我很丢脸地像团稀泥巴一样瘫在后座上连一根趾头都没法动了,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自动进入休眠状态。
正似睡非睡地恍惚着,身旁的座椅却忽然陷了下去,把我吓了一大跳,迅速瞪大眼睛掉头一看,原来是董一杰挨着我坐了下来。
他轻叹了一声,伸过手来握住我的一只前爪,另一只手在我身上技巧地揉捏着替我放松肌肉,同时呢哝的语调低缓如爱语:“傻瓜,怎么长这么大了还认床?你看你,困得连眼神都散了。快安心睡吧,别怕,我哪儿也不去,就在这陪你。”
虽然董一杰这番拿我当小孩子来哄的行径很让我有些啼笑皆非,但在疲惫和酸软的双重夹击下我还是很快便身不由己地昏昏睡去了。
这觉睡得极不踏实,迷糊中似乎过了很久很久,又好像只是短短一瞬,骤然惊醒过来时我睁开眼一看,我的爪子竟然真的还被董一杰温温地攥在手心上,他正拿空出来的另一只手轻抚着我后颈低头注视着我,神情柔软如丝。
突然有种无与伦比的安心感从心底直泛上来,我无意识地往董一杰身旁挨得更紧一些,眼睛一闭又沉入了香甜的梦乡里。
这回是彻底睡死过去了,等再次醒过来我才发现在我好梦正酣的时候已经到了家,就连被董一杰抱进客厅平放在地毯上都没有把我惊醒。
爪子上似乎还残留着董一杰掌心的温度,然而环顾四周,他却不知上哪去了,只在我身旁摆上了清水、苹果、以及肉干等一看就知道是特意为我准备的零嘴。
怔怔望着那只被细心地削皮去核还切好块的苹果,我一时间沮丧得说不出话来。
向来承认施比受有福,所以眼下突如其来的爱宠关怀统统变成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心脏好像在情感漩涡中被撕裂成了不相干的两半,一半叫受宠若惊,另一半叫心有余悸。虽然两者之间并没有非此即彼的关系,但叫我若无其事地接受董一杰这无微不至的照顾,却也不能够。
其实真的没有在负气或者矫情,而是为了自己相信的那些东西——比如相依相偎的爱情,比如在感情中彼此独立的尊严,或者说我所坚持的那些价值观,从来就没有在董一杰身上得到过共鸣。
这些积重难返的问题不解决,是没有办法开口说爱的。
如果说上述问题都可以容后再议,没有必要非在一时三刻间想得清楚明白的话,那么现在迫在眉睫的是,董一杰确实在等我,并且看样子还将一直等下去。——连迟钝如我也已经发现了,在深夜时分的万家灯火中,总有一盏等待的灯光是为我而留。
然而我又能怎么办呢?莫说我现在处境诡谲,就算是全须全尾安然无恙地站在这里,我也不知怎么处理才称得上最好。
他赠我生离,我还他死别,这般不留一丝余地的决绝真的有必要么?我迷惘地缩爪把自己盘成一团。
毕竟,无心和狠心,差别仅在一字之间。
就这么郁勃难舒地恹恹过了两天,董一杰看我精神越来越差,于是决定带我去郊外爬山散心。
作者有话要说:这些天的困扰着实不少,比如说,透明很不易,维权太艰难,……以致我在兔死狐悲间几乎没有了坚持的勇气。
然而因噎废食未免过于愚蠢,加之我仍然觉得,能够自由自在地写些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拿出来和人分享,这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所以,俺爬回来更新了|||
问题是好一阵没敲文,已经找不准感觉了,生硬得要死啊囧
于是,这章是短了点……咳咳……请大人们千万表介意》《
来贴几张狗狗好了~~
俺最喜欢它们琥珀一样温润的眼睛还有真诚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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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那窝身世显赫小金毛三个月大了,长得好快=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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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最近特别萌这张,温文攻和黑道小受那不得不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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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
董一杰驱车带我直奔而去的这座已经开发出来供市民攀爬的山岭并没有什么冠绝天下的景致,但胜在足够幽深僻静。一人一狗沿着进山的羊肠小径信步往深处走去,等终于置身在不绝耳的空山鸟语之中时那种种俗世的困扰似乎都没有了意义。
正新鲜无比地左看右看,身旁的董一杰突然朗声开口道,“怎么样?毛毛虫,没带你来错地方吧?回去可不能还是没胃口吃饭哟。”
一边说着,董一杰一边随手折下一枝略带春雨的桃花,他故意将之举起来轻摇几下,娇嫩的花瓣便跟下雨似的纷纷扬扬地拂了我一身。
本已宁静不少的心在刹那间又乱了,董一杰是这般坦荡荡地表达着他对我的好,一如春风拂面般暖意熏人,却怎么也抵不过我心中受之有愧的感觉铺天盖地。于是我唯有沉默地将头上的花瓣一一抖落,然后脚一抬就飞快地窜到前面去了。
“毛毛虫别乱跑!当心走丢了!”后面立时跟着传来董一杰焦急的呼唤声。
我置若罔闻地在狭窄的山路上往前全速奔跑着,好像这样就能够远远逃离那些难以面对的人和事。跃过淙淙流淌的小山溪,穿过藤蔓缠绕的小树林,然后在拐过一道弯之后,小径突然从山腹间直冲出去转到了山壁的外围,视野因此而变得豁然开朗起来。远近群山仿佛约好了似的,齐齐在这里等着俘获游人的惊叹。
在扑面而来的长风中,我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极目远眺。最是一年春好处,浩如烟海的云雾下早已是云蒸霞蔚、芳菲无限的一派明净春光,大团大团灿烂的桃花在新绿色的原野之上开得泼泼洒洒,倒是一点都不会寂寞。
任是心情再寥落的人,看到这满山满谷的热闹景象恐怕都很难继续冷漠以对。于是我当下便忍不住仰天长啸起来:“汪——!汪汪——!”
要不怎么说大声喊叫是纾解负面情绪的好办法呢,一啸完毕之后,一时间我感觉花也香了树也绿了,正满足地大口大口哈气,冷不防从身后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董一杰不知什么时候竟已悄悄站到了我后面,“叫得好啊毛毛虫!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你叫唤呢!害我一直以为你是条不会叫的狗。”
心里一紧,方才的惬意顿时不翼而飞,我只能百感交集地循声向董一杰望去,却只见他踏前两步站到我身旁将双手卷成筒状放在嘴边,然后学我刚才的模样对准对面灿若霞烟的桃花林用尽全力大喊,“云天——!我和毛毛虫在等你——你知道吗??”
在阵阵“你知道吗”的回声中,心脏好像被一枚细针径直钉入深处那样的抽痛,我几乎想要再次夺路而逃。
身旁那男人对我的挣扎一无所知,自顾自地颠来倒去喊了好几遍,末了才带着点恍惚的神情低头看向我。他眼睛里的落寞与渴望都还没来得及收起来,清晰得毫发毕现,但嘴角却已往上一弯,微微喑哑地冲我道:“毛毛虫,我们跑上山顶去吧!”
巴不得董一杰快点转移注意力,我忙听话地跟在他身旁继续往上跑去。
谁知在行将登顶的时候,竟然淅淅沥沥地飘起雨来。
雨丝知趣地维持在一个不大不小的范围内,像是来助兴般一洗我胸中无法宣之于口的憋闷。迎着带有春雨潮湿气味的山风,我和董一杰用同样的速度一起向前无所顾忌地不断奔跑着,将风声雨声都远远甩在了耳后。
幕天席地间只剩下并肩前行的一人一狗,一如天荒地老般的宁静。
寄望于时间停转岁月不老自是不实际,但这般久已未曾体验过的毫无芥蒂即使只属于这雨停前的短暂一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已足够幸福。
正天马行空地出神着,冷不防我一脚下去泥浆四溅,原来竟失足踩到了一滩积水。
我应声停步,低头看着从胸腹间不断淌下的浑浊泥水正哭笑不得,一旁的董一杰却忍不住指着我喷笑出声,“哈哈哈哈,大泥狗!”那忍俊不禁的嘴脸怎么看怎么欠扁。我斜了他一眼,故意慢吞吞地凑到他身旁然后突然抖起毛来。
“喂,你也太小心眼了!”躲避不及,董一杰看着自己身上突如其来地多出来的一堆泥点,不禁又气又笑,弯腰一把将还在拼命甩毛的我抱起来就往山下走去。
我心有不甘地还想要挣扎,结果被董一杰在屁股上不轻不重地打了一下,“乱拱什么,你不知道那水有多脏么?万一皮肤被感染就不好了,你得赶快洗澡。”
于是我不言不语不动弹了。
一路无话地下山,到家后董一杰又将我从车里抱出来径直往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