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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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到这儿突然被打断了,因为一辆小巧的马车停在了旅店门口。这马车看上去气势不俗,赶车的是个黑奴,上面坐着一位气宇轩昂、绅士派头十足的人。
整个屋子里的人都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新来的绅士。在这样的雨天,这样一帮闲人通常都会兴趣十足地打量每一个新来的客人。这位新来的客人身材高挑,肤色浅黑,就好像是西班牙人一样,黑亮的眼睛,清秀有神,短短的卷发,又黑又亮。他长着鹰钩鼻和又直又薄的嘴唇,他四肢匀称,派头不凡,让人一看就感到此人非同寻常。他在众人火辣辣的目光注视下,从容不迫地走了进来,向仆人点了点头,示意他应该把行李置于何处,又向众人致意,然后拿着帽子,慢悠悠地走到柜台前,自称是从希尔比郡的奥克兰来的亨里·巴特勒。然后,他漫不经心地转过身来,走到告示跟前,把那告示看了一遍:然后,他对他的仆人说道:“吉姆,我觉得这个人有点儿像我们在贝尔纳旅店见过的那个黑人,你说是不是?”
吉姆道:“可不是嘛,但我可不敢肯定对于他的手的描绘,老爷。”
那个陌生人说道:“是嘛,这个我倒没有留意过。”接着他舒舒服服地打了个呵欠,之后走到柜台面前,希望能开一个单人房间,因为他有点儿东西要写。
老板当然是一口答应下来,跟着就有六七个黑奴,争先恐后乱哄哄地忙起来。这伙人之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高有矮,他们忙忙碌碌地跑前跑后,不是你跟我撞了个满怀,就是我踩了你的脚,周到地为客人收拾房问。而此时此刻那客人正舒舒服服地坐在屋子中间的一张椅子上,和旁边的人闲聊。
那个工厂主威尔森先生,从陌生人进屋的那一刹那起,就紧张不安地盯着他。他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这个人,而且还像老朋友似的,可就是怎么也记不起来了。那个陌生人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都令他吃惊,都令他目不转睛地盯住他看。可是当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毫不在意地与他的视线相交时,他赶紧把目光转到别处去了。终于,他突然记起来了,惊慌失措地冲着那人看着,使那个陌生人不得不来到他的跟前。
那人用一种认出他的腔调说道:“我想你应该是威尔森先生吧,”他向他伸出手,“请你别介意,我刚才没认出你来,我想你还认识我吧,我是从希尔比郡奥克兰来的巴特勒。”
威尔森仿佛在说梦话似的答道:“哦,先生,是的是的。”
就在这时,一个黑奴进来说:“老爷,你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
这位先生随口对吉姆说:“吉姆,你照看一下箱子,”又转过身来对威尔森先生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请你去我那儿谈点生意上的事。”
威尔森先生迷迷糊糊地跟着他上了楼,到了一间宽敞的屋子里。屋子里的火劈劈拍拍地烧得正旺;还有好几个仆人在房间里忙碌地收拾着最后一点小东西。
待仆人们收拾完离开屋子之后,那年轻人才从容地将门锁上并将钥匙装进口袋里,然后转过身,双手交叉在胸前,直盯着威尔森先生。
威尔森先生惊叫道:“乔治!”
年轻人说道:“没错,我就是乔治。”
“这真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年轻人微笑着说道:“我想,我的化妆还不错吧。只需要一点点胡桃汁,就可以把我的黄皮肤变成现在这种淡雅的浅棕色。我把头发也染黑了。所以你看,我一点儿也不像告示上悬赏的那个黑奴了。”
“可是,乔治,你这个游戏可真是太危险了。如果是我的话,我可不赞成你这么做。”
乔治说道:“我自己可是敢做敢当。”他的脸上依然带着自豪的笑容。
在这里我们得插几句,乔治继承了他父亲的白人血统。他的母亲命可真苦,生了一群不知父亲是谁的孩子。因为她长得天生美貌,所以便成了主人泄欲的工具。乔治继承了肯塔基一家豪门望族的欧罗巴人的英俊面孔和那坚韧不拔的傲气。从他母亲那里他只接受了一点儿混血儿的浅黑色的皮肤,可是这些问题都被他那双黑眼睛掩盖住了。因此,只要在皮肤和头发的颜色上做少许的改变,他就会变成现在这副样子了。而且他那天生的优雅和绅士风度,使他能够轻轻松松地成功扮演目前这份具有挑战性的角色——一个带着仆人出外旅行的绅士。
威尔森先生与生俱来的是善良,可是他胆子小,遇到芝麻大点的事,也会过度地紧张焦躁。此时,他来来回回地在屋子里踱着步子,心里头七上八下的。他既想帮乔治的忙,又怕违反有关法纪。这两种想法搞得他矛盾至极。他一面踱着步一面说:
“那么,乔治,我觉得你是在逃亡了——逃离开你法定的主人,是不是,乔治?——对于这一点我并不感到吃惊——可是乔治,我很难过,真的,十分难过——我想这是我必须跟你说的,乔治——这是我的义务。”
乔治平静地问道:“先生,你为什么要难过呢?”
“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你非得以身试法,来违抗你的国家的法律啊。”
乔治沉重而又苦涩地说道:“我的国家!我除了坟墓以外,难道还会有什么国家嘛——我真恨不得上帝让我早点死才好呢!”
“哎,这可不行呀,乔治——这可不行呀——你千万不要这样说呀,这可是天大的罪过呀——这可是有悖于《圣经》的教义的呀!不错,乔治,你是遇上了一个狠心的主人——他的所作所为是无法饶恕的——我根本不想帮他说话。可是你应该知道天使是怎么样地让黑格心甘情愿地回到她主母那儿去并且服从她的;圣徒也打发奥内希姆回到他的家里去了。”
“别跟我搬弄《圣经》上的话了,威尔森先生,”乔治睁大眼睛说道,“你别说了,我妻子也是个基督徒,如果我能逃到我想去的地方,我也想做个基督徒。跟我这种境遇的人搬弄《圣经》,难道不是让我彻彻底底地背叛基督吗?我要向无所不能的上帝控诉——把我的遭遇告诉他,我想问问他,我寻找我的自由,这难道有错吗?”
这好心的人边说边摸着鼻子说:“你这样想是情理之中的,乔治,真的,很自然。可是我想劝你克制这种激动。我确实为你感到难受,你的情形很糟,确实很糟,可是圣徒说‘人人都要安分守己’你明白吗?乔治,我们都要顺从天命。”
乔治站在那儿,高昂着头颅,双臂紧紧抱在宽阔的胸前,一丝苦苦的笑,使得他的双唇扭曲了。
“我在想,威尔森先生,如果有一天印第安人抢走了你的妻子儿女,还让你替他们一辈子种庄稼,你是不是还认为应该安分守己呢?我看如果是让你碰上一匹走失的马,你准会认为那才是天意呢,对吧?”
那小老头听了这个比喻,惊异得眼睛都瞪圆了。但是,尽管他不是个很容易说服别人的家伙,但远远比那些喜好争论此类问题的人们知趣,他懂得没有什么话可说时,就应该闭上嘴巴。所以他就站在那边,一面小心地拉平雨伞上所有的折皱,一面又将他那番劝戒啰啰唆唆地说了一遍:“乔治,你知道,你一定知道,我是一直很想帮你的,我说的话都是为了你,可你现在冒这个险,实在是凶多吉少,你能保证冒险会成功吗?如果你被抓住了,你以后的日子会比现在糟多了。他们会肆无忌惮地把你折腾到半死不活,再把你卖到南方去受罪。”
乔治说:“威尔森先生,我确实是在冒险,这点我知道得很清楚,可是——”他猛然将大衣敞开,露出来两支手枪和一把匕首。“你看,他们想都别想将我弄到南方去!妄想!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至少可以为自己争取到六英尺自由的土地——这应该是我在肯塔基拥有的另一块,也是最后一块领土了。”
“哎,乔治,你这想法可是太可怕了,乔治,你不顾死活了。这样做,我真担心,你是在触犯国家的法律呀。”
“威尔森先生,你又在说我的国家了,你是有个国家,可是我却没有国家,那些像我一样天生就是个奴隶的人也没有国家。没有一个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法律不是我们制定的,也不是经过我们同意的——我们和法律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法律只不过是他们那些人用来镇压我们的手段罢了。难道我没有听说过你们七月四日的演说吗?每年的七月四日都是这么回事。你们跟我们说,政府是在民众的允许下才可以取得法定的权力的。如果一个人听到了这些,难道他能不想一想吗?难道他不会把你们所说的与你们所做的对比一下,从而得出什么结论吗?”
如果把威尔森先生的脑袋比做一团乱麻,是再恰当不过的了——毛乎乎的,软绵绵的,不明不白,稀里糊涂,但是却满怀慈爱,他是真心实意地同情乔治的,也有点儿理解乔治那高昂的情绪,因为这确实对他有所感染;但同时,他又觉得有必要继续劝一下乔治。
“你明白,作为朋友,我非得再说一次。乔治,你可千万不要再这样做了。乔治,处在你这个地位的人如果有这种想法,那是再危险不过的了,实在是太危险了。”威尔森先生坐在桌子旁,紧张地摆弄着雨伞的手柄。
乔治边说边走到威尔森前面坐了下来,“你看,威尔森先生,我就坐在这儿,不管怎么看,我和你不都是一个样,不都是个人吗?你看看我的身体——我的手——我的脸,”说到这儿,他自豪地挺直他的身子,“我不也是个人吗?我不也跟别人一个样吗?听我说,威尔森先生,我的父亲是你们肯塔基州的一个绅士,可是他却根本不把我当成儿子般看待,临死的时候,让人把我和他的那些狗呀马呀一起拍卖去抵债。我眼睁睁地看着我的母亲和她的七个孩子一起儿被拍卖。我的母亲亲眼看到她的七个孩子一个一个地被不同的主人买走。我是她最小的孩子,她跪在我那老东家面前,恳求他把我们母子俩一起买下,这样的话,她最起码可以照顾一下我。可是他一脚踢开了她,我亲眼看见他用一双沉重的靴子踢她。他把我绑在马背上领回家去。临走时,我听见她在痛苦地哀号着。”
“那么以后又发生了什么?”
“后来,东家又经别人的手将我的大姐买过来,她是虔诚的浸礼会教徒,她既善良又漂亮,就像我那苦命的年轻母亲一样。她受过教育,又有教养。开始,我很高兴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我身边又有了个亲人。可没过多长时间我就失望了。先生,我曾经站在门外,听到她挨鞭子之后痛苦的呻吟。鞭子打在她身上却疼在我心上,可是我却一点儿忙也帮不上;她之所以挨打,便是因为她希望像个基督教徒那样体面地活着,可是他们却根本不给她这个权利;后来,她就和另一伙黑奴一起被卖到奥尔良了,就因为上面那个原因。从此,我就再也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长大了——无爹无娘,无姐无妹,没人疼我,没人爱我,我连猪狗都不如。我的每一天都是在挨打受骂、忍饥挨饿中度过的,即使是挨打受骂、忍饥挨饿时,我也没有哭过。先生,小时候,我曾经整夜整夜地躺在床上流泪,那是因为我想念我的母亲和姐妹们,我之所以流泪,那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