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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心有不甘(重生美食) 作者:三水小草(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20正文完结)-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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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清理着煎锅和料理台,女孩儿淡淡地说:

    “海派鲁菜分两系,我爷爷因为经历特殊两派都有一些涉猎,这种盘丝饼是其中旧派的代表面食,鱼饺子不算是东海菜,这个盘丝饼才是真正的东海名吃之一。”

    所以,做饺子才是他们家半道出家?因为她爷爷涉猎过,所以那一派能吃的好吃的是不是就都成了他们家的拿手菜?!

    这家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厨艺天赋?这是都要逆天了吧?

    包括克莱德在内的所有人都觉得这一家子人如果不当厨子那真是暴殄天物亏对泱泱吃货。

    是啊,沈家,救了他养父的沈家,起自东海兴于京城的沈家——让他养父感激又感叹的沈家。

    听见沈何夕掩饰不住自豪地说她的爷爷,俞正味突然有了爆料的兴致,捡了个凳子懒懒地一坐,他开始用华夏语讲起了沈抱石的旧事。

    “当年火烧似锦楼,几位名厨宁死不屈的事儿震动了厨子圈,其中带头的名厨就是沈抱石的父亲,咱们这位沈何夕小姐的曾祖。”

    俞正味似笑非笑,胡子拉碴的脸上不知道是对谁的嘲讽:

    “有一个堪称英雄的父亲,沈抱石无论是去了西北还是西南,甚至回到鲁地都有一群人慕着英雄之名愿意帮助他。别说是区区的烟山名吃,官府菜的传人、鲁西的厨艺名家都上杆子地想要结交他——英雄的儿子。”

    说到英雄,俞正味啧了一声:“这样的天分,这样的经历,这样的背景,沈抱石二十多岁就成名,三十多岁就成了一方名厨,从此顺风顺水。”

    也有人想要当一个对得起自己良心的人,结果成了东郭先生,弄得一生颠沛撂倒一无所有。

    想到自己的养父,俞正味的心里又是熟悉的酸苦,那个最后死在异国至今没有归葬的老人,让他向沈家报恩,却没说过向白眼狼黎端清寻仇。

    沈何夕看着俞正味,这个人,是在诉说还是在嫉妒,是在说着她的爷爷,还是在……说着另一个人?

    她的爷爷如果真的顺风顺水并且一直为傲,又怎么可能只在太平区开一个小小的饺子馆?知道了她大爷诉说的那段往事之后,她明白那段战争的背后是整整一代人甚至几代人无法倾诉和宣泄的疼痛。

    无论是当年退缩的徐汉生的父亲,还是慷慨就义的她的曾祖,无论他们做出了怎样的选择,只要没有对不起别人,那就不应该后人指责。

    现在却有一个人觉得自己爷爷的经历值得羡慕和嫉妒?

    ……他丫今天忘了吃药了吧?

    俞正味瞥见沈何夕轻轻握起的拳头,顿时觉得腹部隐隐作痛,哎呀,好像自己又开始找别人撒气了,糟糕,说不定会被这个女孩儿再揍一顿。

    胡子拉碴的男人站起身,坐在了一个离沈何夕更远一点,离大门更近一点的地方。

    既然已经说了,他就要把这个故事说完,他的这辈子可能就是这样没有希望地混过去,当一个不入流的厨子,做一个不入流的人。

    但是他希望有人知道俞家的故事,知道黎端清到底是个怎样的衣冠败类。

    俞正味原本以为沈家这些年没什么名气,大概也是从此没落了,但是没想到就连最小的孙女都已经厨艺有成,再想到他的养父,再想想功成名就的黎端清,让沈家这只潜力股从此对黎家心怀芥蒂也是好的。

    “当年在似锦楼里的选择,有人用死亡换来了内心的无愧和,有人用妥协换来了一世的愧疚,也有人命陨火中断子绝孙再无后人……你们沈家是第一个,徐家是第二个,方掌柜是第三个。我养父想选第一个,可是在鬼子围住似锦楼之前他被你曾祖赶走了,他不想自己一辈子活在愧疚里,所以他救下了黎家的后人,没想到的是,多少年之后被他救了的那个人会告发他。”

    有人殉葬于自己的气节,至少还有东西能留下,有些人活着,为什么就要受到这样的背叛和磋磨?他们当然羡慕沈家,羡慕那个能在海边理直气壮站着的沈家。

    羡慕多了,也就嫉妒。

    因为他和他的养父,想要跪,都不能跪回自己的祖国。

    这不是一个很新的故事,如果沈抱石他们的悲剧还是源于时代,俞正味养父的后半生就是陨落于人心,年过耳顺的老人因为被亲近的人告发成了罪人。

    老人没有自己的血脉后人,明明已是垂垂老矣还要在中国最南方最潮热的土地上进行着劳动改造,就在最艰辛的情况下他还是心软收留了一个可怜的孤儿,后来一老一小受不了折磨最终爬上了偷渡的船,开始了他们没有终点也没有未来的经年漂泊。

    “当年在似锦楼,我的养父不过是一个帮厨,除了带几个孩子就是当个切菜配菜的,一样的食材一样的工序他独自掌灶的菜只能卖沈大厨五分之一的价钱,所以似锦楼出事之后他能幸免于难。为了养活他救下的黎家的孩子,他给敌人当厨子,结果到头来受惠于他的人成了把他推向绝境的人。他在孤苦无依的暮年收养了一个小儿子,这个孩子不能学他手里的厨艺,不能回国当厨子,哪怕他真的很喜欢。”

    很喜欢,很喜欢。

    出生在灾荒年的孩子从小的梦想就是要吃一顿饱饭,他的养父就是能把最简单的地瓜饭都做的可口又好看。

    老人战战巍巍端来的碗,是他这荒唐半生里最温暖的记忆,他怎么可能不去热爱那个能把食材变成美味的奇妙艺术?

    可是他的养父说,他的一辈子都毁在了自己的一双手里,俞正味做什么都可以,第一不能作奸犯科,第二不能当华夏菜的厨子。

    不能学习,也不能向往,越是不能做,他就越是喜欢,半生无解。

    听着他说话,女孩儿拿起两个地瓜,洗净之后干净利落地削皮,米淘洗干净之后入锅熬煮。

    生地瓜的材质坚硬,切成滚刀或者方块比较容易,偏偏沈何夕在刀光闪烁间把地瓜削出了一个一个的圆球。

    等到俞正味说完,粥也已经滚煮了一段时间,地瓜球被放进去。

    烧滚、焖煮,地瓜球在渐渐涨开的大米花细细地翻滚出自己的味道。

    就在这样的甜香味里,俞正味讲完了往事,所有的人都沉默了。

    沈何夕用勺子舀了一碗粥出来,圆滚滚的地瓜球色泽明黄可爱,配着白色的米花让人觉得妥帖又暖心。

    “俞大厨,要不,你就做一碗这个吧。”

    俞正味看着面前的那碗粥,这种香气让似乎浸透了他冰冷的外壳,让他觉得一个地方那么熟悉的温暖着。

    他站了起来:“好,我也做一碗。”

    “对了,当年对不起你养父的人是谁?”沈何夕想到俞正味打脸黎端清的举动,心里隐约有了猜测。

    “就是现在蜀地天府楼的第一招牌,上河帮名家黎端清啊。”俞正味胡子拉碴的脸上笑得有几分凶狠味道,“他可是你爷爷的兄弟。”

  

 第109章 油爆懦夫

    黎·端·清?

    沈何夕抬起头看着俞正味晃晃荡荡地走向厨房的料理台,他没戴厨师帽;也没有。

    胡子拉碴的大厨站在料理台的边上掏了一下耳朵:“地瓜粥啊……他们都喝了你做的吃得这么饱了;也不知道做的粥他们还能不能喝得下去。”

    正在捧碗享用的人们顿了一下;假装没听见地把粥都喝了下去。

    沈何夕的手指轻轻敲了一下桌子;为了做菜方便,她今天把头发在脑后扎成了丸子头,几缕鬓发伴着她低头的动作垂到她的脸颊边上。

    别人都看不出她内心此刻的翻腾。

    黎端清;怎么会是黎老先生?

    两世为人的沈何夕在学习方面从来都是个天才;无论是学业还是厨艺,她的学习能力让很多人都赞叹过。“前世”的时候让沈何夕跟着学厨的人不知凡几;其中有名厨也有小工,菜系纵贯南北横亘东西,大菜小吃她也都有涉猎,甚至从裴板凳那个摆食摊的人身上她也学得了不少东西。

    这些人当中,除了沈抱石,黎端清是教导她时间最长的那一个。

    整整两年的时光,她的爷爷用家传的鲍鱼制法跟黎端清交换了他的二十道菜,二十道菜,每一道都是黎端清亲自教的。

    面对黎端清,沈何夕总是有那么一点尊敬的,除了他是蜀地地位崇高的名厨之外,也因为不论是出于怎样的目的和立场,他教导自己的时候真的很用心。

    “这个鱼怎么去腥味,要看的是厨子有没有耐心,提前三天把鱼买回来养在干净的水里,水里倒一点醋,半天换一次水,三天之后鱼的腥气就淡了。”

    “如果做菜真的肯花心思,别说三天养鱼就为了吃一顿,十年种竹为了做一节竹筒饭的人都有的。天府楼别说鱼,连酱都是在最好的地方单独做的,差一分那都不是天府楼做的东西。”

    “用油来涨发鹿筋的时候,不能心急,用温油浸泡四小时之后在上锅加热,火要小,让鹿筋吸足了油分,它才能涨发到十成十。”

    黎端清不只一次说过,他的儿孙皆不成器,个个都往京城钻,如果沈何夕是他的亲生孙女那他的这辈子就圆满了。

    可叹那位老人自己是个名厨,偏偏儿孙都进了名利场,一身厨艺教给了那些被他千挑万选来的徒弟,几十年来最让他欣赏的竟然还是别人家的孙女。

    这个“家”不只是姓氏,更是流派。

    沈何夕就算在他手下受教几十年,骨子里也还会是鲁菜的根子。

    南工北意的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

    所以沈何夕一辈子也学不到黎端清骨子里的那些东西,无论是厨艺还是为人。

    那位虽然有些功利心,但是真的用心教导自己的老先生,真的会是一个陷害自己恩人的真小人么?

    沈何夕自己不知道自己该相信谁,俞正味的说法不是作假,她所知道的黎老先生也不该是那种人。孰是孰非,她不能下定论。

    或者,可以打电话问问自己家里的老头子,既然都是兄弟,那有了“大板板”、“小刀”、“小勺”,说不定黎老先生就是个小锅小碗小瓢小盆神马的……突然,她一拍脑门。

    黎端清就是大爷说的那个“小油”吧?当时听的时候因为大爷华夏语说的不好,她还以人家姓李呢,说不定就是那个善于制辣油的黎家。

    这样老爷子让自己去跟他学艺,也就说得通了。

    米粥的香气再次弥散在空气里,米不是白色的大米,香气里还有玉米的味道。

    是的,俞正味用的是小米和玉米碎,他想要做的是一碗杂粮地瓜粥。

    玉米碎与稍微炖煮一下就很好的玉米面还有不同,需要的时间更长,香气也更内敛,人们用它来熬粥,出了是增加营养和味道的层次感之外,也是为了能丰富食物的口感。

    “华夏的南方多是大米,我的养父从小在北方长大,一直想喝小米粥吃个馒头配咸菜在那个地方都没有。”

    俞正味把地瓜用刨丝器打成丝状,用清水荡去了其中的一部分淀粉,控净了水分之后就扔进了粥锅里。

    地瓜里少了淀粉又多了水分,这锅粥就不会像是沈何夕熬制的那种米白瓜黄浓香稠密的粥品。

    “不管做东西的时候用了多少难得的材料,可能在他的眼里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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