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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末世沉沦-第61部分

小说: 末世沉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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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尖锐至极的嘶鸣,可换来的,只是沐杨两指轻轻一错,鹰爪怪那堪比大楼圈梁的脖子,就被从中折断……

    感受到这里,马超蓦然被鹰爪怪的痛苦惊醒,那一瞬,他根本没有发现,自己的双眼已全是血红,而血红当中的瞳仁,却是一缕缕金丝绽放的玄异。那一刻他无意匆匆扫视了一眼自己的身体,竟看到了自己体内当中黑色和金色两颗心脏并行跳动的惊骇一幕!

    可那一幕仅仅只是昙花一现,当他立刻整理好心情再度朝着胸前看去时,除了一身被皮衣包裹的布料之外,便什么也看不到了。

    这样的异象让马超苦笑着摇了摇头,最近发生在他身上的怪事实在太多。他没有太多的精力在这上面纠结,并且,他还知道,自己要做的,就是将这些不祥的怪事从自己的世界当中一件件剔除。

    而排在第一的,自然就是他深深担忧的妮雅。

    有妮雅在身边的每一天,他从来没有做过两次这般真实的噩梦。

    起身,检查一下自己的行军包,确认没有什么遗漏后,马超才将那颗鹰爪怪晶核揣入怀中,大步朝着巢穴洞口离去。

    一出巢穴,他便感觉自己与那座苍茫悲凉的山脉,有了一种更清晰的联系。而此时天上夕阳正缓缓下落,又到一夜来临之时。

    马超喜欢黑夜,因为他知道,黑夜中,营地里那些家伙已经等不及了:当太阳再度升起的时候,就是他们要交货的时间……
第一百四十三章 第二梦
    “血月已经在夜空升起,黑夜的精灵将再度侵染这片支离破碎的大地……”不知为何,马超轻声就念出了这一句黑衣少女对妮雅说过的话。

    可那个看似少年的人闻言却嗤笑了一声:“你们这些蝙蝠,总是喜欢漂亮的东西,说一些让人费脑子的话。不就是人类同你们的十年停战协定已经到期,你们要再度来人类世界虏掠血奴豢养吗?这般充满暴力血腥的事情,你们怎么就能说得如此伪善?”

    马超根本不是血族,对于此人贬斥血族一事,他也无从回答,所以他干脆选择了默认。不过,他的沉默在这人的眼中,似乎成了暗怒的表示。那人回头看了一眼马超,淡淡笑道:“别这么没有意思,我不过说了事实而已。你也不必担心,既然我们狼人一族同你们血族做了约定,那我也不会因为你的一句冒犯再挑起两族多年的纷……咦?”

    那人说到这里,巢穴当中突然吹拂过一阵清风。他的鼻子在空中轻轻颤动一分之后,脸色立时一变。随后再不顾手中的烤肉,目光灼灼地望向马超!

    直至这时,马超才真正看清,这人有着同他一样的东方面孔。但与他不同的是,这人的脸庞虽然看起来稚嫩,但脸上那阳刚气十足的鼻子和刀刻一样的唇,以及一双灿如星辰一般的双眼,让他整个脸时刻透露出一股古典雕塑的美感。而那种美感的背后,隐隐就有一种力量的澎湃。

    这样一种集英俊和阳刚之气的稚嫩脸庞,让马超一时不由自主恍然了一瞬。可就在这一瞬间,马超发现这人竟然已经凑到了他的跟前,一双鼻子在自己身上使劲嗅了一下,似乎在充分分辨马超身上的味道。

    “高阶吸血鬼的血脉,还有一股丧尸垂死的味道,更有意思的是,你竟然还拥有一具充满生命活力的人类气息……”这人慢慢将他所嗅到的味道一一道出,最终却在眉宇间锁成一抹困惑:“真有意思,第一次发现你这样的存在,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是人、是丧尸,还是……”说到这里,他饶有兴致地一挑眉:“还就是一位血族?”

    这个问题同样让马超困惑,他明白自己绝对不是旧时代意义上的人类,但更不是什么丧尸。至于血族一事,他更一无所知。所幸,他感觉得到眼前这位高深莫测的狼人对他没有什么恶意,便露出洁白的牙齿笑了一下:“我只是一位肚子饿了,想找你讨一块烤肉吃的家伙。”

    “有趣!”狼人听后似乎感觉马超十分有意思,伸展了他的两条长腿,姿态十分优雅惬意:“我叫沐杨,之前跟你说过了,是一位狼人。”他说着,同时丝毫不顾及当着马超的面就将手化作一只毛茸茸的狼爪模样,从篝火上取下一块烤肉,递给马超。

    鹰肉在篝火上烤了很长一段时间,上面的油脂至少有二百多摄氏度,可这位狼人却半点痛觉都没有。而马超自然也不会对那点高温有丝毫顾忌,伸手接过来后也不客气,直接大吃起来。

    不得不所,这个名叫沐杨的狼人手艺十分不错,而马超也十分感谢自己现在如此变态的身体。他可以充分享受烤肉的酥软和鲜嫩,却又不会被烫伤半分。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经过烹制之后,六阶鹰爪怪血肉上的原力能量被破坏掉了一些。不过,能换来这样的口感,马超又觉得这样其实也很不错。

    看着马超大快朵颐,沐杨似乎也是深知烤肉三分的人,当即也取下一块烤熟的鹰肉,放开大吃。他的吃相与马超一样粗犷没有风度,与刚才的气质完全格格不入。

    两人的饭量都不小,一边吃着,两人就自发默契轮换着从鹰尸上割肉烧烤。只不过,当马超第一次去割鹰肉的时候,他赫然发现鹰爪怪的晶核就被沐杨放在一块显眼石头上,马超的目光在那颗灰色如鸽卵一般的晶核上停留了只一瞬,随后就心无旁骛烧烤起来。

    整整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两人都没有听到巢穴外有半分风吹草动——这同马超想得一样,那些人类士兵和混混,怎么也想不到他就躲在了六阶鹰爪怪的巢穴当中。

    当篝火渐渐减弱时,已经差不多正午了。两人在如风卷残云般下,用了三个多小时时间,就将一头足足有五百斤重的鹰肉吃得干干净净。而两人最后做得一件事,却让他们彼此微笑了起来。

    鹰的脏器和一些不能吃的东西,马超拎着就朝着巢穴外的腐狼洞穴扔了过去。而一回头,他便发现,原来沐杨收拾残局的选择,与他一模一样。

    “我是狼人,给那些腐狼一些食物是说得过去的,你为什么也要这样做?”沐杨先开口发问。

    “没有什么原因,我只是喜欢这种生物而已。”马超想了片刻,才说出了内心的真实动机。随后,两人便同时笑了起来,笑过之后,马超也不客气,随即又开口向沐杨说道:“感谢你的款待,不过我暂时还不能离开这个洞穴,需要在这里睡一觉,你不介意吧?”

    “当然不,请自便,我也要睡了。中午的阳光,就是那么让人想睡觉。”沐杨双手一摊,微笑着同马超一起走入巢穴。

    马超在篝火靠近洞口的外侧,把自己的行军包往地上一放,当作枕头,躺了下来,转眼间就沉沉睡去。

    而沐杨则盯着跳跃的火焰发了一会儿呆,就向后挪了挪,半靠在山洞壁上。听着马超匀称的呼吸,不由撇了一下嘴:这个家伙,还真的就这样就睡了起来。

    随后,沐杨也觉无聊,闭起眼睛,放慢呼吸,很快进入睡眠状态。

    鹰爪山的白天很安静,这片山脉的变异兽大多数都喜欢夜晚。巢穴之中,只有篝火跳跃时偶尔发出噼啪声。不过,还有另一种原因,就是所有的生物都有一种天生的直觉。一方霸主的巢穴被一头更凶猛的霸主占据后,它们丝毫不敢弄出半分声响,生怕引起新霸主的怒火。

    所以,这样的静谧下,马超就睡得十分深沉。然而,他却忘了,他是轻易不能睡觉的。因为一进入睡眠,他就会做一场完全解释不清的噩梦。

    这一次同样也不例外,只不过这一次,马超发觉他还是茫然行走在一片荒林迷雾当中,浓重的雾气从脚下缓缓升起,令他仿佛置身一处死亡之所。脚下看不清的大地在震栗、呻吟着,透着焦燥不安的气息。

    这时,马超艰难地先前走了一步,发觉从双脚上开始传来湿湿粘粘的感觉。低头一看,马超突然明白那种感觉竟然是双脚踩踏在粘稠鲜血中的迟滞。血很粘,他一脚便拉出无数血丝,挂在他的鞋上,不让他顺利抬脚。

    这种惊惧的痛苦让马超想放声大吼来消除内心的恐栗,然而,未待他开口,他就看到前方浓雾中又出现一袭靓丽纤弱的身影。而在那袭身影的周围,一个个不知从何处冒出的虚幻人影,正争先恐后地扑向她。虽然听不到背影的呼喊,可从她拼命挣扎和痛苦的姿态来看,她正处在极度凶险和痛苦折磨之中!

    马超当即不顾一切,拼尽全力朝着远方的背影奔去:“妮雅!你等着,我这就来救你!”这次道路不长,马超轻松就跑到了背影身后,他大声吼叫着驱赶掉那些怨魂,随后才伸出了手。

    手僵在了半空,马超似乎想起了什么。他没有再拍那袭背影的肩膀,只是小心翼翼朝着背影呼喊了一声:“妮雅,是我……”

    背影终于缓缓转动,可马超看到的却是一张完全不认识的脸!那张脸在浓雾中仿佛绝世无双的珍宝,透露着让人不可遏制保护的怜惜。只是,马超在惊愕当中,怎么也想不通,那张脸,为何是哭泣着的!

    “来不及了,马超,已经来不及了……”这个女孩哭着说这,身影渐渐远去,而马超听着这声音,他猛然知道了这张脸的主人:她就是那位黑衣神秘少女!

    “不!”马超惊惧大吼,拼命朝着少女追去。然而,最后的一幕,他只看到,少女放弃了哭泣,用一种马超怎么也理解不了的表情,亲手挥动了一下,拨开了天上的阴云。

    马超当即抬头望去,那是一轮红得几乎要滴血的月亮。而在血月仅在刚光华初露之后,无数的蝙蝠攸然覆盖了整个天宇,组成一片黑色永恒的死亡之舞!
第一百四十二章 山雨欲来
    朝阳不因任何人的流血而放弃迎接新的一天,低矮山脉之上,游荡的夜行腐狼已开始三三两两地游荡起来。它们虽然是夜行动物,然而在饥饿驱使下,它们不得不走出巢穴,在最讨厌的光亮下觅食。

    鹰爪怪虽然是一方霸主,但它的胃口却不可能吞下整个山脉,这就给了这里所有生物生存繁衍的机会。这些腐狼虽然有时也会成为鹰爪股的食物,不过,他们仍旧选择在这里生存。毕竟,这里没有可怕人类的涉足。

    腐狼是生化变异当中最失败的一个物种,它们与旧时代影视作品当中的丧尸犬差不多,身上总有一块两块腐烂僵硬的皮肉。不过,大部分的躯体上,它们还是覆盖着灰黑色或其他颜色的皮毛。而当那些腐肉将完好的皮毛空间都挤占之后,就是一头腐狼寿终尽寝的时候。

    不过,虽然他们相比旧时代的狼群,只多了一些攻击力。不过,它们这个物种仍旧是末世最猖獗、最令人头疼的一个种群。尤其是一个腐狼群出现的时候,那些拥有不错武器的暴民聚集地也不得不退避三舍。毕竟,动物的进化似乎永远要比人类快速得多。

    正如现在,这些十年前还只能夜行的生物,现在已经可以在阳光下觅食一般。

    而当三头腐狼在转过一个山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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