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一蓑烟雨--初夏栀子花 >

第20部分

一蓑烟雨--初夏栀子花-第20部分

小说: 一蓑烟雨--初夏栀子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龙哥始终没有对我们家的人怎么样,看来刘之浩的判断是对的,又或者是他那个朋友豹哥起了些作用?我已无法知晓。
  期末考很快来临,分科考试也在同一时间,我已无法分心他顾。半个月后分科考试结束,我成功的进入了自己选报的理科重点班。
  于是暑假里,我大部分时间呆在家里,看书、写日记、帮妈妈做家务、伺候那个挑剔的老太太,不像以前一样到处出去玩了。其实留在家里最主要的原因,只有我自己明白,那就是想等着那家伙的回来。
  因为,说不定某一天、某一时候他就突然回来了。带着一脸灿烂的笑容站在我面前,然后指着院子里的花对我说,哎呀初夏,院子还是被你打理的这么好呀。每当我这样想时,嘴角就会不自禁的噙上一个浅浅的笑容。
  我希望他这样出现,可是理智又告诉我,他不能回来!龙哥的人还没有死心,还时不时的会在巷子里出现,他回来岂不是自投罗网?
  就这样,在矛盾的期盼与煎熬中渡过了近半个月时间。我更加勤快的打理着院子,给它们浇水、除草、上肥、剪枝,只希望他回来时能看到一个更加绿意盎然、蜂蝶成群的美丽花园。这是我们共同守护的院子,这些花草是我们共同守护的宝贝,看着它们枝繁叶茂、看着它们生机勃勃,似乎也象征着我们之间的维系就更加牢固、更加紧密。
  这天晚饭后,我正在院子里摘着开得密密麻麻的栀子花,今年似乎开得特别旺盛,从5月底一直开到7月份,花期也很长。
  无聊时我就会用线将朵朵盛开的花穿起来,做成一个花环带在头上。母亲看到后总是轻笑道,这么大了还这么傻气!而我总是冲她做个鬼脸笑道,我就是喜欢这么傻气!
  是呀,我喜欢栀子花、喜欢带着它们,让那种清新的香味随时随地笼罩着我。然后想象这花环是他替我带上的,在一圈又一圈洁白神圣的光辉中,穿着白色的礼服,与他温柔的相互凝视……
  天啊!我在想些什么?我捂着自己发烫的脸颊,暗暗自责。他现在不知道还处在什么样的危险当中,而我却在想这些太过不切实际的东西,真是不应该呀!
  是呀,太过不切实际呀,我跟他……
  不管怎么说,在法律上我们仍是兄妹。我跟他相爱,能被允许吗?能被人们的道德、社会的伦理允许吗?即便我们可以不顾一切,可是我的母亲、他的父亲呢?他们能同意吗?他们能承受周遭的舆论和别人异样的眼光吗?
  我不禁想起了那天母亲对我说的话,也许她早已敏感的察觉到了什么,所以才会事先那样对我警告。可是她的告诫还是没有起到作用呀,我轻笑。
  我还是不可自拔的陷进去了呀!未来等待我的,是深渊、是激流、还是泥淖呢?我感叹着,不管哪一种都不是好的下场呀……
  我跟他,到底有没有未来呢?虽然我才16岁,可是怎么觉得自己已经将一生都交给他了呢?
  完全的信任他、全心的去爱他……不管未来会面对什么,我都会与他并肩站着、携手面对!
  喵——喵——喵——
  几声怪异的猫叫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头看向院墙外面,觉得这几声猫叫好熟悉。
  啊,是小飞和小胖哥!只有他们才会装出如此让人肉麻的叫声。
  可是,不对!这么晚了,他们又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况且刘之浩已经走了,他们更没有必要来这里了。
  难道……难道……
  难道是他?!
  我丢下满手的栀子花,飞快的跑出了大门。我兴奋的转过墙角,一眼便看见了他!
  他单肩斜斜的背着个大书包,双手随意的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歪着头带着明朗的笑意,就那样看着我,定定的看着我。
  我激动万分,然而脚下却迈不开步,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他。我与他对视了足足有三分钟,就仿佛我们有好多年没有见面一样,可是我们才分开短短一个月而已呀。
  我刚要开口,他却立刻对我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我立刻明白他不想让其他人发现他在这里,尤其是龙哥的人还可能就在这巷子里。
  他轻轻走过来,拉过我的手,将我带到我们常去抓鱼的河边。这里夜黑风高、草木茂盛,这么晚了也不会有人出现在这里,所以这里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了。
  我抬起头看他,有些焦急的道:“你怎么回来了?龙哥的人还没放弃找你。”
  “我知道,”他点点头,“我刚才偷偷的去找过豹哥了,他都跟我说了。听到龙哥没有找你们麻烦,我很高兴,这一个月以来我总是担心你们……”
  “傻瓜,担心我们做什么?你更应该担心的是你自己!”我嗔怪的看他一眼,内心却是温暖异常。
  “初夏……”他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与我面对面道,“已经决定了,我要去当兵……”
  “当兵?”我十分意外。
  “对!”他看着我,满脸的歉疚之色,“就像我哥当年那样去当兵,这样才能彻底的摆脱他们。而且一去就是三年,他们是不会有耐性等那么久的。等我转业回来,就在省城里找份工作安定下来。他们也不可能在三年之后,跑去千里外的省城再去纠缠我。况且那个男人在那边还是有一些权力的,倒也不用怕他们。”
  我知道他说的那个男人是谁,就像我暗地里称呼他父亲一样,看来他也不是很喜欢他的继父。
  “初夏,这次偷偷回来,是来向你道别的。”他似乎很艰难的才将这话说出口,然后垂下头不敢看我的脸。
  我握紧他的手,忽然笑了。“三年,是吗?”
  他用抬起头奇怪的眼光看着我,似乎不明白我为什么发笑,然后带着些惶恐、带着些小心翼翼问道:“初夏,你会……等我,是吗?”
  我又开心的笑了,忍不住伸手去捏他的脸蛋,然后皱着鼻头凑到他面前笑道:“是呀,傻瓜!我会等你的,你担心什么?三年吗?刚好,我也成年了,可以对自己的事做主了。到时候我们才能更有勇气、更有力量面对我们的未来呀……”
  “初夏!”他突然开心的笑了,双臂微一用力便将我拉入他怀中用力抱住,然后埋首在我耳边,像以前一样用他的脸温柔的来回摩挲着我的脸,带着些轻怜蜜意……
  他轻轻叹息着,呼出的热气在我耳边弄得我心旌动摇。“初夏,谢谢……我会回来的,一定会!你一定要等着我,乖乖的……不许去找别的男生,听到没有?”他突然推开我,一脸严肃的看着我,口气中突然加进了火药味。
  我吃吃的笑了起来,为他口中明显的妒意而甜蜜欣喜。
  他却有些懊恼的皱着眉,不悦的看着我道:“尤其是那个张彦军,不准你再和他在一起。你知道吗?每次在校园里和大街上看到你和他走在一起,我都觉得自己快疯掉!可是……可是他才是那种聪明的、优秀的男生,才是你的理想人选呀……“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愧疚万分,为自己曾经说过那样的话而深深自责。“我不该对你说那样的话的,对不起……”
  “笨蛋,事到如今还道什么歉?我早就原谅你啦……况且,我也曾经说过伤害你的话……”
  “那个啊……”我突然一挑眉,抬高声音道,“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你的!”
  “啊?”他紧张的看着我,有些慌乱,眼里满是内疚和歉意。
  哈哈哈哈……
  我大笑了起来。
  “骗你的啦,那种事谁会记得!”我嗔怪的瞥了他一眼。
  他随即摸着头呵呵的笑了起来。
  我们俩并肩坐在草地上仰头看着满天的繁星。
  “初夏,”他忽然说,“你还记得那一年我指给你看的星星吗?”
  “嗯。”我靠在他肩头轻轻点了下头。
  他继续笑道:“我说我要做那颗最大最亮的北极星……而你,就是边上那颗最不起眼的小星星,你还记得吗?”
  我抬起头,瞟了他一眼,撇撇嘴道:“当然记得啦,你这个自大狂!”
  “呵呵……”他乐呵呵的笑了起来,“其实,当时我就希望你能像那颗小星星般,永远伴在我身边……永远同升同降,永远在北方的天空下闪烁……”
  我轻轻的叹息一声道:“难道你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开始喜欢我了吗?”
  他又笑嘻嘻的摸摸头,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我也不知道。也许是那时、也许是更早的时候……也许在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你知道吗?初夏,我也很喜欢栀子花,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到你蹲在那里看得舍不得走时,心里便已经对你有了好感。”
  “呵呵,是吗?原来你也喜欢栀子花……”我喃喃的笑道。
  他转过身来凝视着我,一脸专注、一脸温柔,抬起手来轻轻抚摸我的脸道:“初夏,你,永远是我的栀子花……”
  然后他的脸缓缓压了下来,我闭上眼迎上我的唇。
  在一片刷刷刷刷的风吹野草声中,在一片唧唧唧唧的虫鸣声中,我们互相感受着彼此,彼此的呼吸、彼此的心跳、彼此的灼热体温、还有彼此对对方诉不尽的绵绵爱意……
    然后,他走了。
  连夜就走了。
  然后我开始了连续三年没有他的日子。
  高一很快就过去,我没有再和张彦军走得过近,但还维持着一般朋友的关系。他对我好像仍是没有死心,仍希望有天我能接受他。但是,我又怎么能告诉他,我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人,而且那个人就是我哥哥,再也装不进别人了。
  那一年高考,小胖哥考上了一所南方的财经名校,而小飞也考上了北方的一所交通大学,就要离开这所城市,去开始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了。
  暑假里,我收到了刘之浩的来信。信上说他所在的建设兵团即将开往新疆驻扎,那是一个十分遥远的地方,所以今后写起信来将要很长时间才能收到了。信上,他几乎隔一小段就会吐露对我的思念。他说,我早已经印在他的心上,他走到哪里我也跟到哪里。当他训练时、当他站岗时、当他学习看书时、当他防空洞里挖隧道时,他都会感觉到我就在他身边、仿佛从未离开过一般。
  看到这封信,我心里洋溢着满满的幸福,痴痴傻傻的一个人笑了半天。然后,抽了一个晚上,我给他回了一封长达六页的信。信上每一个字都溢着我对他浓浓的思念,虽然写得并不是很露骨,可是我已经觉得够害臊了。从未写过情书的我,还是第一次写这么……这么煽情的话语,写着、写着我就会不由自主的脸红。幸好我还写了很多关于小胖哥、小飞等人的喜讯和近况,不然都没有勇气将那封信写完。写完后,才惊觉自己的脸已经滚烫。
  高二那一年里,燕莎的变化很大,居然留起了长发。性格仍然豪爽,但有时又多了份女儿家的娇态,害羞脸红的表情常常让人觉得很可爱。
  我知道让她发生这种改变的是那个曾经是我们的小跟班、斯文又儒弱的小男生——张庭。可是现在,已经不能再叫他是小男生了,因为他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又高又壮的大男孩,足足有一米八零的个子。鼻上的眼镜已经摘下,让他以前隐藏在眼镜下的英俊的脸,终于可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说话也变得更有魄力和气势了,举手投足之间都不自觉的流露出一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