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的天堂-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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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长途跋涉,拐弯抹角地进入我的大脑。他曾经不爱多话的嘴巴,在文学与法学之间驰骋着,一旦寻找到我能听懂的话,就喜出望外地表达出来。
我迷恋形式和氛围,背《诗经》喜欢在晓雾弥漫的岳麓山上,读《春江花月夜》要去湘江边,看恐怖小说必在静悄悄的深夜……我只有做足了形式的工夫,才能让内容水到渠成地配合心灵。而法学的形式永远单一而严谨,过分强调因果而无任何意外,过分相信证据而与浪漫的形式无关。老哥因材施教,发扬我的学习传统,在潺潺的小溪边给我讲民法,在幽深的竹林里细说经济法,在朦胧的暗夜给我讲法制史,他感慨地说:“没想到学法律可以这么浪漫。”
不过,作为一名要招数用尽才能略偿所愿的老师来说,他也不会忘了严厉,哪怕那位学生是他的至爱。1994年的那个暑假,老哥给我布置的暑假作业,是看完十本法律书,基本上是四年的经济法本科生一半的教材内容,我差点当场晕倒。但老哥说:“这个暑假是最关键的打基础阶段,必须得看完这十本,不打折。”
我不能回家,否则双抢农忙季节,农活必定缠身,一定完不成作业。也不能呆在长沙,酷热难当不说,一日三餐要花费,下个学期的学费还得找出处。最后,我找到了一个三全其美的办法,去做全天候家教,有饭吃,能赚学费,还能顺带享受风扇的降温安抚,然后再想办法看完那些可怕的书。
那个暑假,我在长沙近郊一个建筑包工头家做起了家教。白天轮流教三个孩子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孩子要么比赛出丑,要么比赛干蠢事,一个暑假下来,难分高下。晚上,我教胖得只能买睡衣当外衣的女主人跳交谊舞。她家有个舞池,先生常在家搞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流行的派对,女主人因为生气先生总是抱着别的女人跳舞,琢磨出里面的暧昧后,发誓自己也要学会。
于是,孩子们白天的课程一结束,女主人就把舞池的灯全部打开,怕村民们看到,她赶紧紧闭门窗,打开音响,调出不容易被偷听到的音量。她不舍得开空调,也不计较摇头摆尾的风扇所制造的噪音,与音乐声的势均力敌。
其实,音响完全不用打开,因为无论我多么费劲地提示,她还是听不到节奏和鼓点。善良的她担心把我的脚踩碎了,自己把高跟鞋脱了,打着赤脚跳交谊舞。她似乎发誓要把交谊舞的优雅,糟蹋得像被野猪拱坏了的白菜。我闭着眼睛奋力地想着此番家教的三大好处,才压制住要夺门而逃的狂想。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心里(2)
我们跳舞时的情景,完全就是一只仙鹤在跟企鹅拼命,使足了劲,才能拉动她摇晃一下。一个小时的交谊舞课程下来,我成了盐水里捞出来的白菜。
有一天晚上,谢天谢地,停电了——我不用教女主人跳舞,终于可以整晚看书了。但与此同时,电灯也跟着休假了。我只能点着蜡烛看书,却没想到,夏天的风吹在蜡烛身上,还是挺能作威作福的。为了保护眼睛,我只好把门窗都关了。我计算着人体所需要的氧气,精确地打开窗户的一小条缝隙,以此来杜绝蜡烛的摇曳多姿。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的衣服湿了一大半,手因为擦汗太频繁有点酸了。可是这时我对于完成老哥的暑假作业突然有了感觉。我毅然决然地站起身,不顾36度的高温,把门栓好,把衣服脱了个精光,我感觉自己像个要赴死沙场的勇士一般,坐到书桌旁,一丝不挂地看手中的法律书。
当我把那天想看的书全部看完,起身准备冲凉睡觉的时候,惊奇地发现我坐的椅子周围,湿了一大圈。我起身的一刹那,本来呈点状遍布在全身的汗水,突然吆五喝六地号召了其他汗珠,浩浩荡荡地沿着湿透了的肌肤,爬行而下。我坐的竹椅子的四条腿,像正在燃烧的四根蜡烛,汗水犹如蜡泪,一颗接一颗,绵延而至,浸湿地板。
那个暑假,长沙的郊区经常停电;那个暑假,我的主打晚装,是晶莹剔透的汗珠;那个暑假,我看完了魔鬼老哥布置的十本法律书!
那个暑假,老哥仍然仰仗邮递员,在武汉鞭长可及地鼓励我,他给我写着信,并把写信的频率从一周一封变成了一周两封,信中极尽现在流行的“赏识教育”之能事,把刚懂点法学皮毛的我,夸张地崇拜成法学教授,似乎是我倒过来,收了他这个学生。
现在回忆起来,老哥当时对我的“赏识教育”,一如他后来对贝贝的教育方式,他教贝贝走路、教贝贝说话,教贝贝看图识字时用的语气,跟当时教我学法律所用的语气,一模一样。
除了因材施教,除了赏识教育,老哥对我这学生最特殊也最管用的一招,是关怀教育,他走近我的身边,把他的爱融进要啃的法律书里。
我得啃完他的法律书,才能享受到他的爱。他给我布置好一段时间要看的书后,就回到武汉去,等我看完了,他就回到长沙来。那种感觉就像孩提时吃中药,要闭着眼睛一口气喝下那一碗苦药,才能得到妈妈准备好的那勺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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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说,那一段时间,他从武汉到长沙的火车票,里程累加,可以绕赤道两圈。他把火车票扎成一捆,至今还宝贝似地收着。好几个清晨,我仿佛听到老哥在叫我,翻身下床,跑到宿舍门口的“望妹坡”一看,老哥果然站在晨雾里,冲着我得意地笑。
他一来长沙,就抱着我看法律书,有时正着包,边抱边跟我讲法学内容,一不小心亲我一口,算是干点私活。有时反着抱,我坐在他的腿上,我们看同一本法律书,看着看着他会顺便对着我的耳朵说点甜言蜜语,感觉可以休息一会儿的时候,他就对着我的耳朵“打雷”或哈气,然后就课间休息。
冬天到了,考研的冲刺阶段也就来了,“关怀教育”所涵盖的后勤工作多了起来,老哥负责买饭、洗碗、暖手,走路的时候在前面给我挡风,晚上肚子饿的时候给我去买宵夜,一如现在的父母给自己的孩子备战高考。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们一起上晚自习,我饿了,老哥应声去几百米远的校门口买吃的。那天,风特别大,我们把帽子、围巾、大衣、手套等有助于物理绝缘的家当都用上了,心还完全是揪紧的,脸还完全是木的。
老哥走了大约一刻钟,我估摸着他应该要回来了,就趴在窗户上往路口望,正巧看到老哥迎着风,小跑步而来,他为了减少风的扫荡面,斜着身子,佝偻着腰,右手拿着一根烤好的火腿肠,伸进左手拉开的大衣里。他怕把刚烤好的火腿吹冷了,宁愿扯开大衣,让冷风肆无忌惮地侵略他的身体。我看到他尽量蜷缩着往前滚动的身影,眼泪“唰”地流了下来。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心里(3)
就在那一刻,我发了我人生中第一个恶誓:我一定要考上研究生!就在那一刻,老哥迎风入住了我的心里,从此没再出来。
当我们终于考完了研究生,那个冬天的下午,我和老哥来到湘江中的一个无名小洲上。细细的沙滩像盐一样白,纯白的沙滩上有波浪的足迹,沙滩上呈现出一条条优美的弧线,密密地闪耀着温柔,我们不忍心踏坏了浪的纹路,就在沙滩边和老哥相拥而坐。
当我靠在老哥的肩上,静静地望着湘江水跳跃而去,一边回想着考研的点点滴滴时,我不只一次在心底里大声喟叹一声:“上帝啊,我爱这个男孩!”
大半年的考研生涯是我人生中极其重要的一笔,不光是因为我穿着一身是汗的晚装,终于走进了另一个专业领域,更重要的是,那个曾经淡如白水的老哥,让我一点点地明白,高大威猛的外表并不重要,会玩、爱运动等,都是小事。他在我考研此期间的所作所为,让我清楚地明白,老哥是一个懂得爱的人,而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这一点,也让我从此笃定老哥,不再有别的思量。
我的幸福,也就从此敲定。
男人一学会浪漫,女人就完了(1)
音乐人谭盾在接受普鲁斯特问卷时,对“你最欣赏的女人的特质是什么”,回答说是“浪漫”。我当时看了大声叫好,立即引为知己。
不过,我觉得不单女人要浪漫,男人更应该是浪漫的始作俑者。男人一旦引发浪漫事件,女人除了陶醉,就是为男人拼命加分,能得此分的男人,必定更具有生命力。
考完研究生后,我开始对那个“根本不会玩、不懂浪漫的”老哥,隐隐约约地担着心,觉得他很需要在这方面加分。好在,老哥在这方面的潜质还不错。
我们读法律研究生的人,一般上学后第一件要紧事,就是准备律师资格考试,心理准备期通常是一年,实际备考约大半年。比如我们95级的研究生,在1995年秋天入学后,一般会在1996年的秋季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律师资格考试被认为是目前最难的考试之一,有的人要考几次才能过。
我在1995年上半年拿到读研录取通知单后,本科已毕业,研究生要到9月份才开学,中间本有个轻松写意的暑假,但这个暑假,老哥要移驾到我们家写论文,他为了我不至于有太多的时间捣蛋,安排我提前一年考律师资格。
老哥给我复印了十多块钱的法规条文,买了一本薄薄的习题集后,很轻松地说:“足够了,看本师傅再创造一个奇迹。”我看着书店那厚厚的一摞专业应考书籍,再掂掂他老人家的装备,简直不敢相信。结果居然没能证明他的狂妄,本人真的只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和少量的复习资料,就奇迹般地获得了律师资格。
提前一年通过律考的直接后果是,在课外,当我的同学们都在备战律考的时候,我除了和老哥浪漫,找不到其他更值得的事做。
我们清晨相约踏落叶、听鸟语,下午去徒步、看夕阳,晚上一起上晚自习、看电影等等。一天到晚,一年四季,可以尽享浪漫。
我们学校外面是美丽的南湖,沿湖栽着一排柳树,柳树的柔美最适合爱人的心境,无论清晨还是黄昏,我和老哥都爱在柳树下流连。
有一次,我看到有一棵柳树无限倾情地俯身水面,婀娜的身影渗透在湖水里,非常安静,我们相拥着看了一会后,我对老哥说:“要是有个秋千就好了。”我觉得如果有人在柳树上荡秋千,无论是柳树还是湖水,都会瞬间生动起来,马上就有了别样的味道。
“我现在就给你做一个。”老哥说完很轻巧地爬上柳树,在两棵相邻的柳树上各扎好一把垂柳,将两把垂柳相连、扎紧,就成了一个天然的秋千。老哥变魔术般地做好了这个秋千,没有折断柳条,没有凭借别的工具和东西,他做好秋千后先坐上去试了一下,发现承重能力足够了,就开心地拍拍手对我说:“来,妹,我推你。”从那以后,我就像一只顽皮的蝴蝶,常在这两棵柳树间翻飞,像一个开心的音符,在湖水与柳树间来回荡漾。
有一次,我和老哥来到我们专用的秋千旁,看到另一个女孩未经允许,坐在我的秋千上,一个男孩起劲地推着她,无所顾忌地泼洒着笑声。我走过去迟疑着对她说:“这个秋千是我的。”她笑着说:“我知道,经常看你在这荡,这回好不容易逮着你不在,就擅自借用了,给我荡一下啊。”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