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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正太凶猛 作者:苏雪若(晋江季榜推荐vip2014-12-03正文完结)-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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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嘿嘿,祝融在心里偷笑。
    ——
    出了蓝灵这个岔子,令沈璋十分愤怒,也十分忧心,蓝灵都看出了自己的心思,那莺姐姐会不会也发现呢。
    怎么办?
    好忧伤,他真的不想再往后退,再冷着莺姐姐了。
    他想得她都身体发疼,心疼,肝疼,脾肺肾疼,下面更疼!

☆、第31章 小猥琐

黄莺听到蓝灵被送走的消息,没什么太大反应,倒是碧柔有些愧疚,“娘子,你说蓝娘子被送走,是不是因为奴婢的关系?”
    “别多想。”黄莺安慰,“蓝灵动了心思,就不能再留在这里,芝兰姑姑也是为她好。”
    碧柔点点头,“也对,蓝娘子也确实到了说亲的年纪。”
    黄莺笑了一下,将视线转头书卷上,心道,离开对蓝灵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她性子执拗,认定什么就不回头,与其在沈璋这越陷越深痛苦挣扎,不如在初露端倪之时离开,也算是解脱。
    无论如何,总比前世香消玉殒的好。
    其实,黄莺在打发碧柔过去的时候,就料想到会有此结果。以沈璋的多疑,院子里必定固若金汤,什么事都瞒不过他。蓝灵不像黄鹂,他毕竟是客居黄家,但是对蓝灵就没必要客气了。
    算起来,蓝家不过是他的奴才,动了不该有的心思,打发走就是了。
    黄莺这样做,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试探沈璋。
    虽然沈璋每每对她不客气,与其他人无异,但是她却能感受到微妙的差别。
    他对她似乎与众不同。
    看出这点,黄莺很是头痛,从小到大,说句实话,两人的交集很少。他又是清冷淡漠的性子,不大可能对她动心。
    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也重生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黄莺就全身发冷,如果两辈子都逃不脱他的魔掌,那老天又何必让她再重活一次。
    虽然看他的表现,没有一点前世的痕迹。但是黄莺知道,沈璋这个人,心思深得很,他若是有意掩饰,她根本察觉不到。
    所以,她就借蓝灵试探了一下。假若是前世的沈璋,必然掌控力强,蓝灵前脚从她这里走,他后脚立刻就会知道。
    黄莺能够这么肯定,一是因为前世的沈璋心思太周密;二是她一直对那几次偶遇心存疑虑。
    她不相信,事情会那么巧,一次两次三次总跟沈璋碰上。
    沈璋心狠手辣,得知消息后,肯定不会轻易饶过蓝灵。
    但如果他没有重生,他现在年纪毕竟是小,又没有经过过前世那般夺嫡血腥拼杀,想得肯定不会太周全,也不会在她身旁安插眼线。
    那么,芝兰就有时间送走蓝灵。
    试探的结果让黄莺松了口气,彻底安了心。
    虽然她对蓝灵有些愧疚,但这是蓝灵自己先主动的。如果沈璋真的是重生,那么有没有碧柔走这一趟,她都不会有好结果。
    而且,碧柔先提醒了芝兰,也算是救她一回,不然等日后被沈璋发现端倪,她还是吃不了兜着走。
    黄莺这里想得千般好,万般周全,却独独漏算了一点。
    沈璋为了长大高个,有意不让自己思虑太重,而且也不再像前世那般事事亲力亲为,而是有意让下头人分担。
    经历过一番生死之后,沈璋彻底想开了,任何事都没有他的莺姐姐重要。何必累死累活在朝政上亲力亲为,诸葛亮不就是这么累死的,他可不要!
    如果是在前世,沈璋心里有结,对陈贵妃有恨,对父皇有怨。所以他努力□□,登上高位,他要证明给父皇看,他要将所有欺凌过他的人踩在脚下。
    不过今世,他心里只有莺姐姐,~(≧▽≦)//~
    沈璋的愿望是,快快长高,长壮,跟莺姐姐在床上yu仙yu死!
    ——
    沈璋两世都没玩过蹴鞠,只看过,前世是没时间,今生是没心情。
    他不是那自负之人,觉得自己什么都玩得转,所以翻了两本书之后,就找了几位蹴鞠老手学习起来。
    玩蹴鞠,每队需要十一人,他这边有黄家四兄弟,算上他自己才五个人。
    祝融什么的根本不做考虑,笨手笨脚。
    至于高手侍卫,更不能上场,他可不想被别人抢了风头,他要莺姐姐眼里只有他,被他的英姿雄发倾倒。
    所以,沈璋决定请几个蹴鞠好手加入。
    什么样的人蹴鞠玩得好?恶少年,街头小混混。
    很快,沈璋就聚集了一帮小混混。
    卫锁人称小猥琐,是街头小混混的军师,二当家。别看他长得又瘦又小的,实则鬼心眼贼多。
    今年他也有十四岁了,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做起了打算,小猥琐不想做一辈子的街头混混。
    他要住大屋,他要娶媳妇,他要过好日子。
    要说在这永宁县,论消息,没人能比小猥琐消息更灵通的了。
    他们这一帮人早早就得知了陈蔡和沈璋要比蹴鞠的消息,早已经开好了赌局,甚至跟黄家的下人勾搭上了,第一时间得知比赛结果。
    可是小猥琐还是不满意,他不能做一辈子的小混混,他得收山。所以,他寻了门路,挤进了沈璋找的那波蹴鞠好手里面。
    当沈璋看见又瘦又小,夹杂在众人中,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模样的卫锁有些惊讶。
    这么弱不禁风,也能踢球?别是球踢他!
    小猥琐不服气,“少爷,您别看我人小,可是真有几分本领,不信我踢给你看。”
    众人分成两队,拉开阵势开始比赛。
    小猥琐把自己那队人聚集到一块,开始给众人分配任务。如果黄莺在这,一定会惊讶,这不就是现代那套,前锋后卫的理论吗。
    小猥琐很有战术,一队人配合默契。别看他人小,但却分外灵活,带球躲人,那叫一个灵敏利索。
    观看人齐齐叫好,连沈璋都赞许地点了点头。
    至此,传奇人物小猥琐,终于来到了他主子身边,为主子的追求大业,贡献不朽力量。

☆、第32章 不能忍(加了个小番外)

沈璋挑了包括小猥琐在内的六个人;还多留了两个人做替补。

    蹴鞠不能白踢,肯定要给银子啊。因为小猥琐那出神入化的踢蹴鞠技巧,勾出了沈璋的兴趣,他想将这些人留下。就问他们有什么要求,想要多少工钱。

    大家都表示;一两银子已经很多了;不用再添。

    问到小猥琐头上;他噗通一声跪到地上;“求少爷收留小的;小人愿做牛做马,誓死跟随主子;永不背叛。”

    话音一落;不单是沈璋惊了,连其他那些蹴鞠好手都惊了。

    他们虽说没几个钱,但起码是自由身,自愿卖身为奴他们可不干,何况小猥琐在这永宁县混得不错,何必自降身价。

    很快就有几个人看不起他,觉得他奴颜婢膝,见人家富贵,连脸都不要了,居然卖身为奴。

    呸!

    小猥琐不管他人议论纷纷,径自跪得坚定。

    祝融在后头瞧着,心道,好小子,有眼光,居然慧眼识龙。

    主子可是龙子,就算是在主子身边做个不入流的奴才,也比在外头做混混头子强。

    这些人的来路,沈璋早派人调查得清清楚楚,知道小猥琐身份没有异常,祖上三代都是这永宁县里的混混。

    沈璋还真对这小猥琐来了兴趣,又问了一遍,“你真的愿意卖身为奴?”

    小猥琐眼睛一亮,抬身拍拍胸脯,“小人在永宁县混了这么多年,别的不敢说,说谎是不屑的。小人一个唾沫一个钉,说出的话比真金还真,望主子收下小人。”说到这,小猥琐又夸了几句,“奴才第一眼见到主子就知道主子乃是人中龙凤,立时便被倾倒,承蒙主子看得起奴才,奴才真是三生有幸。”他嘿嘿一笑,“奴才一定是祖上烧高香了,祖祖辈辈不知做了多少好事,才让奴才有这个机缘能在主子身边伺候。”

    “马屁精!”祝融心中突然不爽起来。

    其他人也皆是被小猥琐的不要脸给震惊了,纷纷唾弃他。

    只有沈璋一人觉得小猥琐很有趣,如果是前世他肯定不会喜欢小猥琐这般油嘴滑舌之人,那时候他心中有结,对这种阿谀奉承的小人十分厌恶。

    但是经历一番生死,所有的恩怨已了,其他人尽皆淡去,只有莺姐姐在他心中愈见清晰深刻。

    她的一言一行,她的每个神态表情,都在他心中扎了根,一清二楚。

    他还记得莺姐姐说过,所谓能臣未必就是忠臣,忠诚与否取决于他所跟随的主子是否能驾驭的了他们。两袖清风,一身清白的人太少,而且水至清则无鱼,要求所有人都忠诚清廉也不现实。

    关键在于怎么用人!

    这世上没有无用之人,直臣固然好,可弄臣也有弄臣存在的价值。

    为人君者不偏听偏信,宠信小人,就不会有小人作乱,霍乱朝纲。

    瞧瞧,他的莺姐姐说得多好,沈璋脸上荡漾起一层春、色。

    祝融瞧了一眼,赶紧迅速低下头,心道,主子果真是到了年纪,这些日子,fa春的几率越来越高了。

    沈璋是个有恒心有韧劲不服输的人,虽然他自负武功,但是团队配合也很重要,这两个他几乎是没日没夜地练习,偶尔的闲暇也是和小猥琐探讨踢蹴鞠的理论。

    确定小变态不是重生之后,黄莺心情好了许多,每日用膳都多用了一碗。

    她现在正是长身体发育的年纪,吃得多,却不胖,只个子噌噌往上窜,还有胸前的两只小乳猪也拼了命地长,眼见着就要冲破C,直达D了。

    黄莺从一开始的欣喜,到现在变得有些忧心忡忡了。她之前两辈子,小乳猪都不大,顶天了也就是个B。穿越前,木瓜、猪脚、酸奶都没少吃,可就是没效果。穿越后,她深怕自己重蹈穿越前的覆辙,从小就有意识地补,也不知道是补错地方了,还是天生如此,到最后还是个B。

    黄莺的梦想就是C,饱满□□好看。看那些女明星,太小了没曲线,太大了又坠得慌,所以她一直希望能有一对好看的C。没想到如今居然超了——

    好忧心怎么办?

    以后会不会下垂啊!

    现在又没有那种带胸托的胸衣,都是兜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

    怎么办?黄莺托着下巴思索,让绿意碧柔她们做现代那种内衣,她是绝壁不好意思的。自己做,又对自己的手艺没信心。

    她左思右想,翻来覆去想了许久,最终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每天按摩。

    因为养身功夫,她对穴位很了解,她相信只有每日都按摩一刻钟,一定不会下垂的。

    可是这时没有精油,单单用手,没有顺滑,太伤皮肤,最好是沐浴的时候按摩。

    沐浴……黄莺又纠结上了,自从上次放了沈璋鸽子之后,她就再也没去过温泉洞,不知道有多想念那里的泉水。

    她很想去,又怕遇见沈璋,加之之前被他在温泉洞撞过一回,黄莺有些怕了,有点不敢去。

    黄莺反复纠结了半晌,最终决定早晨去。沈璋是不会这么早起来泡澡的,而且他也没有日日泡温泉的习惯,只有她小心点,一定不会被发现的。

    更妙的是,沈璋这两日都在练蹴鞠,肯定没时间泡温泉。而且明日就要比赛了,沈璋肯定会养精蓄锐的。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为了温泉,黄莺决定再冒险一回。

    翌日,天刚蒙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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