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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你迟到了许多年(出书版) 作者:金陵雪-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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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玉棠其实从来都非常介意雷再晖的鸳鸯眼,蓝色的那只,好像海水灌了进去一样。雷再晖小的时候,她便总觉得那眼睛虽然清澈却看不见底,倒是把你一看,便看穿了,太冷静太透彻,令她焦虑。
  他一走,家中再也没有那双奇异的鸳鸯眼,她不知道轻松了多少。
  这次他回来照顾病重的父亲,母子总免不了会正面遇到,但从艾玉棠心虚的眼角瞄过去,虽然还是同样一双鸳鸯眼,雷再晖的眼神既没有力量也没有情绪。她以为是丈夫的病令他忧心,又或者他已经变成了一名凡人。
  直到钟有初出现,她才在雷再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温柔,每次两人一起出现在病房里,他的眼神总是温柔地荡漾在钟有初周围。那是恋人常有的眼神,她也并不在意。
  而现在雷再晖的眼神中挟裹着雷霆万钧的力量,压倒一切的气势,朝她和雷暖容射来。
  从始至终,局面都在他掌控中。她坐在这里,根本不是在与他讨论,而是在听他安排。她不懂他的职业,不懂什么叫做企业咨询师。此时她明白了,能让一家企业起死回生的人,眼神怎么可能没有力量,没有情绪。
  钟有初也打了个激灵,睡意全散。她没有想到雷再晖能这样毅然决然地将雷家母女送出国去。
  昨天明明两个人都淋了雨,回到宾馆一直发烧的却只有她。她在客床上翻来覆去,脑袋昏昏沉沉,就是睡不着。
  恍惚间叶月宾簌簌爬上床来,对她说:“好女儿,你放在我骨灰中的那片衣角已经朽了。”
  又阴恻恻地问:“我们的秘密,朽了没有?”
  钟有初眉头打结,满脸冷汗,大声呻吟;前尘往事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在她脑中不断搅动。咔哒一声,门外的光亮直透进眼皮里来,一只手搁在她的额头上:“有初,你在发烧。”
  是雷再晖。她听见他拿起床头电话,叫总务送体温计,退烧药和冰袋上来。
  她撑开眼皮,看见雷再晖已经将外套拿来:“有初,穿上衣服。我们去医院。”
  他是惯了发号施令的人,那语气不容拒绝。但钟有初内心矛盾,柔肠百结:“不去行不行?去医院总会死人。我只要出出汗就好了。”
  病人眼神惊惧,脸色潮红,语气可怜。雷再晖明知道不该惯着她,却又不忍迫她,于是拿了枕头来替她垫高脑袋,探了探她的颈窝,将洇湿的发缕拨开:“闭上眼睛,养养神。”
  她稍微安了心,又疑心自己是在做梦,他靠近的脸还是熟悉的模样,但一双眼底是同色的黑沉,大概是灯光问题。雷再晖见她眼皮忽闪忽闪,因发烧而粼粼生波的一对瞳仁,直往他脸上扫来扫去,令人又爱又怜。
  他合上她的眼皮,可她的眼珠还在他手心底下骨溜溜地转。
  “有初。听话。”
  退烧物品很快送来。她烧到三十九度三,雷再晖喂她吃下退烧药,又去准备冰袋:“有初,我要把冰袋放到主动脉上,这样退烧有效。”
  自叶月宾死后,再没有人这样温柔地,低声地唤钟有初的名字,一声声,一声声,好像能感受到云泽的湖水,家里的灯光。同事们总是连名带姓喊她;利永贞和何蓉总是中气十足地叫她;钟汝意根本不和她说话。
  她嗯了一声。不一会儿一包冰凉的毛巾塞进她的颈窝。她用双手紧紧抓着冰袋,去蹭烧得发烫的脸颊,舒服得直叹气。
  雷再晖又把被子卷起来,想把另外一包冰袋放在她的股动脉处。
  钟有初的腿弓着,侧到一边;首先映入雷再晖眼帘的是那个年少轻狂的纹身,灯光昏暗,他原以为是胎记一类的斑痕,再一看,便隐隐能看出枪与玫瑰的轮廓。
  身上一轻,钟有初眉头就皱了起来,不安地弹着脚趾。等雷再晖的手碰到她的大腿内侧时,记忆深处的,和纹身一样永远洗不掉的,不堪回首的触感突然爆发,席卷全身。
  她激烈地蜷起,像一只没有刺的刺猬,直缩到床头去,一双眼睛睁得极大,却是空白的,没有任何焦距。
  “有初。”雷再晖不知她何以这么大的反应。他的动作亲密却又正常,唐突却又坦荡。可还没等解释,钟有初突然一把扫开他,翻身下床,奔了出去。
  门并没有锁,她只是一转那把手,门就开了。梦中永远打不开的门,终于被打开了。
  逃吧,有初。
  她赤脚踩在陷至脚踝的地毯上,没跑出多远僵直感便从双脚一直伸上来,侵入四肢百骸,站成一座雕像。
  不是。不是那扇门,不是这幅地毯,不是这条走廊。
  荒唐透顶,无力回天。
  一张毛毯轻轻覆到她身上去。走廊上的灯很亮,钟有初望见那双眼睛是令人安宁的棕与蓝,大地与海水的颜色。她平静下来,重又陷入高烧的眩迷中。
  雷再晖把病人裹好,抱回去。整个晚上,他一直陪在钟有初床边,隔一段时间便为她换一条毛巾。
  朦胧间,小斜眼儿突然呢喃:“妈妈,可不可以吃橘子?只吃半个。”
  她总记得叶月宾什么也不许她多吃。过了一会儿,她便闻到橘子剥开时那特有的带着涩味的果香,有冰冰甜甜的橘子瓣递到嘴边来,她吃了一瓣又一瓣。
  这样折腾,第二天体温竟退回到三十七度半。雷再晖出门前拿粥来给钟有初,她捧着昨天晚上剥下来的橘子皮在鼻下轻轻地嗅,突然无限惆怅与渴望地说了一句:“我想回家。”
  是啊,她是有家的。家里还有父亲和小姨等她回去。而他的家,不过是世界各地的宾馆。他不能把她强留在这个冰冷的,毫无生气,毫无温情的房间里。
  但是即使她在生病,在思乡,他想将她留下来,久一点,再久一点的念头一直没有变过。
  “休息一会儿,等我回来再说。”

  他的琉璃

  雷志恒在郊外租了一间仓库,改造成琉璃工作室,保存所有藏品。雷再晖小时候来过这里,但没有料到变化巨大。所有窗户均被封死,雷志恒甚至不允许一丝阳光窥探他的宝贝。
  按下开关,藏在各处的射灯一起亮起,映着满架的琉璃,一枚枚,一排排,一列列,斑驳的色彩在封闭的空间内流淌着。
  目录册中除了雷暖容指定要的镇纸之外,还有一副更珍贵的琉璃画,与原作同样大小的《鸢尾花》。
  那琉璃板仅有十分之一寸厚,平整如镜,所有的颜色细腻凝重,沉沉地朝雷再晖眼内簇来。他见过梵高的原画挂在纽约某一处的办公室内,便知道这一副琉璃板无论图案,颜色都极难得,其价值可算是其余藏品之和。
  鸳鸯眼并没有多犹豫,手一松,琉璃板跌落,摔成一地齑粉,再也看不出原来的风貌,只是玻璃渣。
  人生得有多么的苍白,才会这么多的色彩都填不满。雷志恒自第一次看到琉璃那令人迷乱的颜色,便生出了许多谵妄,赶都赶不走。
  可雷再晖却一点兴趣也无。他即刻开始安排将所有琉璃分批送走,然后结束租约。
  他心里放不下的是,钟有初一个人呆在宾馆里,有没有吃药,有没有喝水,有没有吃饭。
  等办完事,风尘仆仆地回去,钟有初虽然吃了药,喝了水,但脸色又有些烫红。
  更重要的是,她又苦兮兮说了一次:“我要回家。”留在此地,不是了局。
  雷再晖只是看着她,将从仓库中取出的琉璃镇纸放在桌面上,随意地朝她滚过去。钟有初接住,将脸颊贴在上面,那凉意直沁到血肉里面。
  “喜欢?”
  钟有初早已过了见到美好东西非要占有的年纪,于是摇头:“我家的阳台上,可以看见很美很美的晚霞,比它美得多。”
  还是要走。
  “你现在最好不要颠簸。”
  “上午永贞打电话来,她七点交班之后会来接我。”不知道是什么那样好笑,她吃吃地笑了起来,“和她的芳邻一起。”
  她想起利永贞和封雅颂这一对冤家,便禁不住地要笑。可是再一看雷再晖的脸色,就笑不出来了,有些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其实我已经不烧了,真的。”
  “这样不准。”他俯身靠向钟有初,托着她的头发,额头贴上来,“要这样。”
  他额头温热,双眼微阖,钟有初可以清清楚楚看见他的睫毛一根根在眼窝里投下的黑影,温柔得令人心醉。她想起在葬礼上替他剪下衣角的那一刻,他也是这样贴着她的额头,想要汲取一些力量;她又觉得无脸人其实很寂寞,孤零零活在梦境里,只有等她做梦的时候,才能吓她一跳,然后又回到那无穷无尽的等待与寂寞中。
  一瞬间,钟有初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想凑上去亲亲无脸人。
  但雷再晖突然睁开眼睛,她赶紧别过脸,假意摩挲着颈间的琉璃。
  “如果回云泽你能开心一些的话——就回去吧。”
  他做决定从来都是雷厉风行,一往直前,绝不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如已经下定决心将雷家母女尽快送走,便着手安排所有细节。但钟有初呢?他不想将她送回云泽,又心疼她思乡情切。他知道自己不方便将钟有初带在身边,担心她身体不适——他不知道这便是雷志恒对待他那些琉璃的态度。
  他和父亲不同,在分离之前,他想将自己的琉璃时时刻刻带在身边。
  艾玉棠显然是没有料到变相的驱逐令就这样简简单单地,从雷再晖口中发布出来。震惊之余只能机械重复他的话:“出去?去哪里?”
  雷再晖说出七八个地名。有美国乡村,英伦城市,也有欧洲小镇,古堡胜地,风景如画,美不胜收。这些地方全都有他因工作而认识的朋友,随时能迎接雷家母女去住个一年半载。更重要的是,雷家母女就此可以不再过问格陵的一切人与事。
  原来不是要将她们驱逐到天涯海角,穷乡僻壤,雨林瘴地,而是去过比现在逍遥快活的日子。艾玉棠宽慰之余心知肚明,他的提议并非灵机一现,只怕在雷志恒生前就已经开始计划。但无论雷再晖此举意图如何——她从来要的不是养子的敬爱,而是更实惠的衣食无忧:“去那些地方?我负担不起。”
  “一应衣食住行,我会安排。”
  他也根本无意伪装温情,只是将利弊摊开来讲,由她们选择。这件事对他而言,如同工作一样,要一丝不乱,顺利圆满。
  艾玉棠已经心动。因为丈夫的病,她耽了一年半的时间,失去所有朋友,乐趣,爱好。她确实希望重建自己的生活乐趣。不管雷再晖是出于什么目的,但目前的安排实在是仁至义尽。
  她甚至这样说服自己,这也算是她和女儿被雷再晖给“赶走”了一次,两下扯平,互不相欠,再不必做一只惊弓之鸟:“……能适应吗?”
  雷暖容眉头皱得非常难看:“哥哥,你去不去?”
  “那都是时间会停止的地方。”雷再晖不理她,对艾玉棠道,“我建议去气候宜人的英语地区,如蒙特利半岛。一方面暖容可以为你担任翻译,方便融入当地人群,一方面当地有所语言学院,很适合暖容进修。”
  话说到这里,已经渐入佳境。沉吟中的艾玉棠眼睛亮起来。她实在想将时间追回。她只有五十三岁,身体康健,至少还有二十年可活,为什么要留在伤心地?恸思伤身。还有暖容,她在语言方面有天分,就此埋没实在可惜。而且,她留在这里胡闹,迟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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