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鼎-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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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娘亲放心吧!”
赵徇又进入了原本的生活,每天早上起来扎扎马步,还练习父亲教授的呼吸之法,当然,这呼吸之法不是传说中的内功,这个世界也没有,是一种运用呼吸之气,锤炼自己的内腑,再加以每晚的药浴,锤炼自己的骨骼皮肤。
“嘶……”
果然如同记忆里一般,这药浴里的水怎么和针一般,刺激的皮肤又痛又痒。
看着浴桶里儿子红通通的笑脸,龇牙咧嘴,赵贺忍住笑意,轻声说道:“这以药刺激身体可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秘方,据说是前朝开国皇帝楚高祖所创,那时我们祖上曾是楚高祖近卫统领,故而得此秘方,只是这些草药极贵,有些更是千金难寻,所以难以流传。虽然开始让身体有些刺痛,但却可以加强皮肤骨骼,对以后大有好处。”
“孩儿,孩儿醒的。父亲,楚高祖是谁呀?他很厉害么?”
赵贺一边往浴桶里加着一些奇怪的药材一边回答:“楚高祖呀,前朝开国帝君,雄才伟略,以益州起兵,北击北方各胡,连破九国,建立大魏国。我们现如今用的石炭,就是楚高祖率先使用的。至于其余的,还是你自己好好识文习字,自己领会吧。好了,到外间洗一下就去休息吧。”说完收起东西出去了。
“如玉,让少爷沐浴之后早点休息。”
屋外寒冬腊月,但屋内却温暖如春,主要就是屋内烧着石炭,也就是煤炭。
“煤炭,楚高祖率先家用,这说明这家伙不怕中毒,或者说他知道怎么运用这东西,古代人,什么时候知道这些的?还有,这个楚高祖是谁,我记得历史上貌似没有这个家伙吧。恩,回头倒父亲的书房里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中国的古代,不过这几天识字来看,应该是中国古代吧,《诗经》呀!。”
赵徇受学,请的则是一老学究,姓李,赵徇要称其为李夫子。不过,八岁的身体,三十岁的脑子,学起东西来自然就快了许多,除了写毛笔字,习惯使用钢笔的他,对毛笔字还是很不习惯。
今天早早就把先生要教授的知识学过之后,李夫子这几天也是心中惊喜,没想到赵员外的宝贝儿子落水救起来后聪慧了许多,一天能学习原本三天教授的知识。
“难道撞击脑袋能是人聪慧?”李夫子暗自寻思着。
李夫子教授赵徇的地方是单独的一间书房,书房里间是书屋,休息之余,赵徇就在书屋忙碌起来。
《史记》!还好!
《三国志》也有,不错。
《晋书》、《楚史》?这是什么?
《晋书》不出自己所料,记载的则是东西晋的史实。
晋下来应该是东晋十六国,南北朝吧,这《楚史》是怎么回事呢?
《楚史…楚高祖传》,楚高祖,炎,字节义。少而聪慧,敏而好学…………
看过之后,赵徇有些傻眼,楚高祖,晋末楚兴,驱除诸胡,以洛阳为都建楚国,兴农事,利商业,重开西域丝绸之路,开科举、武举,以楚国各州郡立学堂。恩,还改进了犁、水车等农事用具,在西域引进耐寒、耐旱的作物种子。更重要的是,楚高祖改进纸张的制法,制出来的竹纸白、薄,利于书写,又创出了活字印刷,大大方便了书籍的印刷,这也是赵贺家为什么有这么多书的缘故。
这是个什么情况?平行世界?这楚高祖是不是也是穿越的,搞了好多东西!
赵徇大略的读了一下了,估算了一下,大楚国历时二百余年为大燕国所代,大燕就是赵徇所在的朝代,历时十一代皇帝。因为古代君王均为年号纪年,所以赵徇也不太清楚自己所处时代换算成公元纪年是多少年,但大概能确定相当于后世记忆里唐朝中后期时代。
陌生的年代呀,不过和我没有太大的关系,吃穿都有,陪着父母,平静的生活,恩,还能三妻四妾……不知不觉,赵徇脸色露出了笑容。
第四章 陌生的时代(上)
到了习武的三天,在这三天,除了早上和晚上和其余四天一样外,白天的时间都是在做基本功,锻炼身体的各个部位,并未教授任何招式,有些像瑜伽,有些像杂技中的高难度动作,其余则是锤炼双臂、腰腹以及腿部的力量。
“难怪以前赵徇不想练呢,这简直太难受了,酸、麻、疼、痒,真是什么滋味都有啊。要不是有草药养生,怕是能把一个健全的人给练废了吧。就是我前世也没这么弄过,不过这草药浴真是好效果,再累再难受,泡一泡就好,真是神奇,而且身体素质也是大幅度增加,现在的我估计和其他十一二岁的少年相似吧。”赵徇边练边想,权当转移注意力。
“咦,今天怎么不哼唧了呢?你以前不是老哼哼唧唧的。”赵贺有些惊讶的问道。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你从哪听来的?李夫子教你的?”赵贺更为惊讶。
“不是,是《楚史》中楚高祖训诸王子中的一句话。”赵徇活动了一下身躯回答。
赵贺边帮助自己宝贝儿子纠正着姿势,边带着笑容问:“你能看懂楚史?”
“不是啊,孩儿能看懂一部分,还有一些字还不认识呢,跟别说读懂其中的意思。”
“恩,不错,不错。”赵贺摸了摸短短的胡须,笑着感叹了几句。
看着自己儿子辛苦锻炼的模样,赵贺却并不如先前那般高兴,眼底中透漏出一抹忧色。
“少爷,你的字写的真好看!”如玉看着赵徇的字,毫不客气的扔出自己的赞美之词。
看着身边这个比自己打上三岁的小丫头片子,赵徇笑了笑说道:“这还好看呢?父亲和李夫子的字都要比我的好许多。”毕竟是二十多岁的灵魂,学起字来快了许多,两年过去,赵徇的字虽然在大人看来不算什么。但就以他十岁的年纪来看,是非常不错的。
“少爷毕竟年纪还小,连李夫子都夸奖少爷,说你的字不错呢。”
看了看这个母亲送给自己,来照看自己的丫头,赵徇想了想问道:“想不想学,我教你。”
如玉听了激动的连忙问道:“奴婢也可以读书写字吗?”
赵徇一听,恍然明白,在这个世界,奴婢是没有读书识字的权利的,除非主人家许可。奴仆之间依旧存在着等级差距,会识字的比不会的要好。像如玉这样,当然想学会识字,好留在少爷身边,不用和其他人一样做些粗活,毕竟少爷的近侍就等于半个主子,如玉当然清楚不知道多少姐妹羡慕自己呢。
“当然,我一个人也挺闷的,父亲、母亲都不让我出门。”赵徇想了想又问道:“如玉,你是什么时候进的我们家?怎么会卖身为奴。”
“奴婢是五年前进来的,本来家里穷,又遭到北方靺鞨入侵,全家逃难,实在是没吃没喝了,只好把我卖了,好养活弟弟妹妹。”如玉双目通红的说道。
“北方靺鞨入侵?你是说北方在打仗?那离这还有多远呢?”赵徇惊讶的问道。
“不远,也就三四百里,北方靺鞨时常入侵,年年如此。”
“…………”
我还以为我到的是一个太平盛世呢,原来是在混乱的边疆。也不知道中原怎么样,呆在这里实在危险,为何父亲不迁到中原呢?中原也不安分?可中原再不安分也比边疆好啊!难道这就是父亲让我习武的原因?对了我还不知道平州在哪呢?
赵徇教如玉识字写字的同时,赵贺书房则谈论着他的事情。“夫人,是不是来徇儿出去一趟,也好让老李看一下,万一有事,也好安排。”赵贺皱眉说道。
赵夫人略带焦躁的说:“事情都过去四五年了,应该没事了吧,要是出事,早就出了。”
“夫人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些人的本事我比谁都清楚,跟何况还有那么多东西在我们这里,再说,我这也不是以防万一嘛。年前,得到消息,蓟州有数户消失,他们就是以前落户在那里的其余人。”赵贺有些无奈、愤怒的说道。
“什么,难道他们追到幽州了,从长安到幽州,他们果真名不虚传啊。”赵夫人有些惊恐的说道:“那好,把徇儿带出去,让老李远远看一下,不过,光如此怕是不一定躲得过吧,不行,一定得想个万全之计,不能让我们的儿子有一丁点闪失。”
赵贺拉过夫人的手,轻轻拍了几下,安慰了一下有些紧张的夫人,自信的说:“夫人放心,无论出了什么事,我一定会保护你和徇儿的安全的。这次出去,顺带挑几个机灵的小子陪他一起读书,免得那小子一直说呆在院子里无聊,要出去。”说完,赵贺转了几下眼睛,似乎想到了什么,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
“徇儿,今天不练了,今天我们倒平州城转转,你不是整天想着出去吗。”一大早正准备正常锤炼身体的赵询就听到父亲的声音。
“太好了,终于可以出去也看看了。”自从赵徇记事起,几乎就没出过府,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也没问,因为他相信,父母这么做都是为自己好。
烟花三月,草长莺飞,按理说确实是踏青游玩的好时机,可赵徇出府后,在马车上看到的可不是少爷公子,相约一起,而是遍街乞丐,还不是普通的乞丐,而是难民,成群成群的难民。如若不是出府护卫带了三十余人,连带丫头加起来都有五十人,怕是都被难民给哄抢了吧。
赵徇自然和父母呆在一辆马车里,看着街道两边哀求不已的难民,忍不住问道:“娘亲,这些难民都是哪里来的,怎么衙门也没人管,没有人赈灾救济吗?”
赵贺叹了口气,摇头说道:“这些都是平州北方营州、燕州、威州、慎州、玄州、崇州等府的百姓,只是这些府县被北方五部靺鞨所侵扰,才逃至此地。一则,难民太多,救济不过来,再则,平州府刺史也不想背负这些,所以了,有人要,就卖身为奴,没有要,要么等死,要么为祸四方。不知道幽州东部、北部多少强盗匪患都是这么逼出来的。”感觉和十岁大的孩子说这些没用,最后无奈的叹息了一声。
“平州刺史如此不作为,不怕上级官员责罚?再说,匪患多了,这也是刺史的事吧!”赵徇忍不住问道。
赵贺看了一眼赵徇,觉得自己的儿子似乎越来越成熟了,解释道:“幽州最高的文官是幽州宣抚使,虽然掌管整个幽州的政务,但他不能免除或惩罚州府级别的官员,只能向朝廷上奏,由朝廷处理。如果在平时,宣抚使的上奏一定能处理掉他,可现如今,莫说会不会上奏,就算上奏,怕是也没人会管。”
“至于盗匪,那是武官的事,幽州都督要抵御北疆,无暇顾及这些,各州府的的都尉则一边等着难民去做盗匪,一边招手难民剿匪,既得了朝廷的奖励,还能贪下朝廷播下的抚恤,此外还会得到商会、地主的资助。哼!”说道资助,赵贺忍不住哼了一声。
资助?怕是这些都尉在逼迫他们吧,不给,怕是这些人就要借着山匪盗贼的名义袭击他们吧。赵徇看着父亲难看的脸色猜测着。
等等,幽州?莫不是在后世河北、辽宁一带的那个幽州。
接下来和父亲的交流,赵徇肯定了自己所处的位置,就是古代汉代的那个幽州,只是只有西半部分而已。平州城一边长有三余里,也算是一座不小的城,由于北方是草原各族,来来往往的异族商人不在少数。
平州城东市则是各族商人汇集之地,北方的马匹、皮毛、南面的茶、瓷器、盐等各种货物都在此交易。
虽然不知道父母来此做什么,但赵徇可是四处看了个遍,虽然见识过后世的高楼大厦,但对这原汁原味的古代城市还是感到另有一番风味。此外,赵徇还发现有点奇特的事,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