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末路的美国梦-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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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爬ぱ抢酱蟾鋈诵蜗筇嵘苹薄?墒俏业淖⒁饬Ρ灰桓鲂⊥嬉舛耍头旁谀钦沤颐堑囊巫痈艨谋咦郎希嵌骼锿酚4根燃烧着的小蜡烛,还有一个真正在流水的小瀑布模型,但是我强迫自己集中精神阅读。翻到第一页,上面写着:“进行形象管理的动力是什么?”简直不是个问题,不过好歹还有答案呢。答案差不多是这样的:
在市场上的外在表现、为了获取成功而对别人的依赖、与这些依赖物联系和接触的频率,是你应该有动力来形成和保持专业形象的三个理由。
说得好!因为我已经进入了这样一个世界,在这里,你被人评价的基准不仅仅是表现,还有“形象”。我手里那本笔记本上具有预兆性地表明:“你需要了解,你对别人为你设计的其他形象具有完全的控制力。”
就像我去拜访牙医之前要更认真地刷牙和使用牙线一样,今天我也为我的外表投入了不寻常的精力—我涂了眼影和睫毛膏,口红上面还刷了唇彩,穿着外套和便裤,里面是修身的粉色衬衣,还配了一条低调的灰色丝巾。但是现在,在等待普利斯科特回来时,我可以听见他在另一个房间里打电话—我挑剔地审视着自己这一身装扮的多重缺点:我的裤袜,在酒店房间的昏暗光线下看上去是黑色的,实际上是深蓝色,而我的外套却是黑的;我戴的手表是15年前花19美元买的,表链已经和表面不配套了;还有裤子的问题:我身上其他东西虽然已不复往日颜色,却都是安·泰勒(Ann Taylor)牌的,只有裤子是在Gap打折时淘来的,裤子的拉链和我第一次见它一样,就是不能完全拉上去。如果我像平时那样穿着套头衫,本来也没什么问题,可是今天这件衬衣必须扎进裤子里。还有我的鞋,跟儿那么平,简直没有风度,而我的“珍珠”耳环,是以10美元3副的价格在迈阿密机场买的。
当普利斯科特端着咖啡回来时,我已经准备好我的陈述。当“顾问”多年的我现在需要重新塑造自己去适应公司世界,但是对于怎么完成这个任务,我脑中只有最模糊的概念,而且,我插了一句(虽然并不是计划中的发言),说我担心的是从来没给人留下什么视觉上的印象。这个印象来自几年前一份报纸对我的专访,在文章中,我就是进入房间时没有人会注意的那种人。在那个时代,这听起来是个好消息,至少说明我懂得怎么去融入环境。但是,现在我应该在接触的人心里留下些记忆的痕迹。普利斯科特赞许地点着头,并恭喜我具有寻求专业帮助的意识:“有的求职者忽略了视觉形象。”
我继续表白,说我对公司着装的概念大都来自纽约和旧金山。在这两个城市里,黑色的简约主义仍然是主流,然而在亚特兰大,还能看见许多人穿着镶金边的大红色。他表示认同,并补充说在公司着装的问题上不仅存在着地区差异,公司和公司之间还有差异呢。有的公司极端保守,有的则是他所谓的“公司创新者”。在面试之前了解人家的规则才是明智的行为,因为,毕竟你希望自己看起来真的像一个“团队成员”,穿着团队的制服才行。为了了解人家的期望,你应该登录公司的网站,好好研究其中女性经理人的照片,或者打电话给公司的前台接待员,让她告诉你他们的实权人物都穿什么—当然,我突然想到,除非那接待小姐憎恨实权人物,然后恶意地建议你穿扎裤管宽松长裤和无吊带紧身胸衣来面试。
形象大转变(5)
接下来我们开始讨论手中的材料,也就是我的个案。和我参加的许多职业训练一样,在这儿,开场程序也是先将我归结为某种“类型”。不同的是这次没有任何测试,只是接受了普利斯科特的一个快速全面的调查。我长得很有“棱角”,普利斯科特宣布说,我的脸型“像一颗钻石”,在我听来,这是说我有一个比较尖的头,但实际上是指我的颧骨,它们“很棒”,我可以保留。我的发型甚至还有价值3美元的耳环都及格通过,也可以留下来。至于我总体的风格类型,有4个可能:“经典风格”是指那些习惯着裙装的人,“显得不够有灵活性,而且有共和派倾向”;“浪漫风格”是指“喜欢垂感面料”的人;“戏剧风格”的人“总是打破规则”,还常常有些“奇怪”;而“自然风格”的人“很有户外气质,愿意保护猫头鹰和树木,热爱植物,不常穿有图案和花色的东西”。最后显示我属于“自然风格”,这个结果似乎挺让普利斯科特满意,因为这就表示“可以改变的东西很少”。对于时尚,我知之甚少,真的就是一块白板。
第一个问题是我给人的印象“太具有权威感”,这是我“棱角鲜明”的身形加上身上这件修身衬衣以及外套衣领的直线条综合造就的结果。“你希望自己看起来很好接近,而不是有权威,这样别人和你一起工作会觉得很舒服。”要达到那样的效果就需要穿柔和线条而不是直线条的服饰。
这个诊断书就是说我看起来不够女性化。这话听来至少有些令人困惑,所有讲成功穿着的书都强烈建议采用多少有点男性化的外表,这可以用实用的发型和不显身材曲线的套装来达到。但是,普利斯科特说:“如果外表过分男性化,你又犯错了。”一件修身衬衣到底怎么具有威胁性了?据我作为一个业余历史学家的回忆来看,地位低下的人常利用模仿来愚弄统治者。比如,19世纪沦为殖民地居民的非洲人和被奴役的加勒比黑人就喜欢在节日庆典全副武装地穿上英国官员的服装,趾高气扬地走来走去。也许,一套过分男性化的办公室装束穿在女人身上也会传递一个同样的讯息—作为对男人主导的公司帝国一种狡猾的嘲笑。
“至于身体语言,”普利斯科特继续说,“你将双手插在腰上的方式说明你似乎在克制什么。”
这是真的。我放了一只手去拿咖啡杯,但是另一只手必须保持原状,因为要遮住裤子拉链拉不上的那段距离。
“需要一条项链来提升整体效果。”他继续建议。
我表示抗议,我觉得在头部和胸部的有限区域,就有眼镜、耳环、丝巾和胸针这么多配件来争夺注意力,再加一条项链似乎太烦琐了。但是他说,不,一条项链显然有益促进和谐而不是竞争。
指出我着装缺点的话语还在源源不断,让我应接不暇。还有外套问题:不可以穿和外套不配套的裤子,上装和下装必须成套,也许最好是类似军队制服。出于善良,他对我的腕表并未发表意见,只是温和地建议我换一个大表面的手表,最好配一条金表链。
然后,他说到整体色彩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我备受打击:据说我不能再穿黑色和灰色,因为它们会让我脸色难看。这一点几乎是惩罚我干脆裸体,因为我整个衣橱里全是黑色和灰色的衣服,并不是我努力追求1995年纽约城市风格的酷感,真实原因是我总打翻东西,溅在衣服上,所以什么桃红色、黄色的衣服在我身上就穿不了两三次。即使我最保守的那枚银胸针,一个挪威出版商送我的礼物,也被普利斯科特判定为“不适合公司”。在此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打扮得体的中产阶级专业人士,难道事实上我竟然是个胡乱穿衣、形象糟糕的家伙?
如果普利斯科特不是这么完美—他如此完美的整洁、如此完美的谨慎—这些评判也许是不可忍受的。我有无数的借口可以说,可是当然我并没有当他的面说出来。主要的借口是,作为一个作家,我没有穿正式服装去上班的需要,我每天所穿的不过是上健身房的那些运动衣,或者如果只是健身,也可以什么都不穿。当作家不得不“打扮起来”的时候,他们通常也会得到很大的宽容。我记得有一次和诗人兼短篇小说家格蕾斯·帕利参加一个聚餐活动,她穿着一件宽松的粉色印花长裙出现。当我恭维她时,她承认那是件晚礼服,近看确实很明显。
评价完了后,普利斯科特将我引进第二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我们坐在面对镜子的一张长台上,开始听化妆品的学问。他要求看我现在使用的化妆品及工具,所以我被迫展示化妆包里的内容,就像在进行登机前的安全检查。包里面有两支口红,一瓶粉底液,一个粉饼还有腮红、睫毛膏和眼影。“液体眼影?”是啊,够震撼吧。这里面大多数东西应该都会遭到批评:口红中都隐藏着灰色,那会使我看起来精神不振;腮红是另一种致命灰色的携带者;粉饼的表面有些凹凸不平—我感到羞辱—因为这被他认定是我脸上的油脂造成的细菌堆积。敢情我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用一块藏满微生物的脏海绵拍打双颊。我可以看到,必然结果就是再听他夸耀一通这里的特别化妆品,我呢,就再为这次咨询多贡献2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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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大转变(6)
在我用他自己的调和物化了个专业的妆—我必须承认,相当好—以后,他把一件镶有多种颜色小布样的夹克衫放在我脖子旁比画着,一次换一种颜色,这样,我就好像轮番穿着褐色、黄色、绿色、红色、橙色和桃色等等的衣服出现。“看到了吗?”他一面说一面换了种可怕的颜色,“它让你看起来苍白极了。”我承认我现在就像一个洞穴人或者一具尸体。然后他展示了“好”的颜色给我看,坚持认为那些颜色为我的脸色增添了丰富的蜜色光影。我再次表示同意,虽然以我的角度看来,我仍然像个结核病患者。
这本来应该是个好玩的部分—似乎在跟那些油彩和布样玩游戏—但是一阵眩晕和恶心突然袭击了我。我理解要把自己变成一种可以在市面上出售的“商品”,就必须先变成一件“产品”,一个物品。我也进一步理解到,这阵恶心也许只是中午吃了一个培根双层奶酪汉堡的后续反应而已。不过,的确有一种明白无误的病态和苍白从那张经专业化妆后的脸上透射出来。但是我还没理解到要变成一件物品,竟必须要经历一场死亡。
我找借口推掉4点钟和别人的预约,买了价值美元的化妆品,并允诺一定会用电邮的形式继续定购普利斯科特的“私人典藏系列”,然后我拿回自己的睫毛膏,一路奔回酒店,停好车后,就开始漫无目的地狂走,经过办公楼和娱乐中心,穿过无以名状的居民区和市中心的公园,直到我脸上的色彩都在雨中冲洗掉了。
第二天下午我开了近1个小时的车出城去见帕特里克。我还穿着昨天去见形象顾问时的那一身,我还把今天要说的主要论点背诵了一番:为什么他需要我,我能为他提供些什么,以及摆在他面前的光明未来。这个策略是从书上学来的,书上总是强烈建议你应该事前对你未来的雇主做一个彻底调查,然后利用面试的机会—不要在面试时夸夸其谈,而是要着重表达你能对公司付出什么。比如,杰弗里·J·福克斯在他的俏皮书《千万不要递简历》中鼓舞人心地解释了“公司也许并不知道它需要你”,直到你概括出“这个公司可以获得提高的5~6种方法”。液压油泄漏?过长的货运时间?你可以指出这样的几个缺点,然后说明你可以怎样改善。
但是当我一走进他位于一家中国快餐店上面的办公室,我就知道我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