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时代-第9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即要他们把三名执政的名字(波拿巴、康巴塞雷斯和勒布伦)写进去时,没
有人反对这次新的政变。为了要法国人民批准新宪法而举行了全国范围的公
民投票,结果以三百零一万一千一百零七票对一千五百六十二票通过。这部
宪法在准备过程中就不符合正常程序,而在正式批准前的雪月4 日(12 月25
日)就开始生效了,这是再一次违法。①
这部共和八年宪法,仓促拼凑在一起有九十五条,除了夜间不得搜查民
宅以外,并无一处提到公民权利。在国家权力的组织方面,这部宪法的规定
也是极不完善的。这部“简短而含糊”的宪法是符合波拿巴要求的,给了他
自由行动的余地。最主要的是宪法规定了第一执政拥有无限的权力。除了媾
和与宣战(这在当时还无足轻重)以外,拿破仑取得了全部行政权。他任命
各部部长和其它高级官吏;只有治安法官才要通过选举产生。各部部长得受
立法院弹劾,而这样其实使波拿巴更便于控制他们。至于第一执政本人以及
他的官员则不对任何人负责,官员只有得到参政院同意才可被追究,而参政
院的成员又是波拿巴自己指定的。他独自掌握了立法创议权。立法权只变成
了一个单纯审议的过程,在听取了参政院的意见后立法院成员只是在波拿巴
提出的法案上写明“同意”或“不同意”而已。即使如此,讨论与投票还是
分开进行的:有一百名议员的保民院进行讨论,而立法院的三百名“哑巴”
投票表决。最后,波拿巴还不受约束地行使颁布法律的权力——这是革命议
会过去为了执行法令而赋予首席行政官的权力,并由首席行政官规定或解释
法令的详细内容。维护宪政的元老院则可以取消它认为违宪的法律,然而元
老院议员的职务实际上只是个闲差,因为该院成了一个主要是进行选举的机
构。
因此,人们说从全部宪法中所能看到的,就是个波拿巴;这句话流传很
广,确实表达出真相。然而还不是全部真相;议会各院之所以全然不起作用
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取消了选举。各院成员的产生是没有人民参与意见
的,两位即将卸任的临时执政与新上任的第二、第三执政任命了第一批三十
一名元老院议员,然后再由这些人来挑选出另外二十九名议员;以后,元老
院就将继续以互选的方式来补足其成员。元老院指定保民院成员及立法院议
员,并在现任三执政任期十年届满时任命新执政。结果所有那些被任命的人
都确是在各级普选中选出的“新贵名流”。在每一个“乡镇区域”里,公民
们选出为他们人数的十分之一的候选人,然后从这些“乡镇新贵名流”的候
选人中又选出其人数的十分之一来构成郡的人名单。郡级人名单上的新贵名
流通过相同的程序再构成全国新贵名流名单。这所谓“乡镇区域”指的是什
么?谁也还不知道。不管怎样,这种制度是无从实行的,到共和九年最后好
歹算制定了各级名流名单,但也几乎根本没有采用。
人民是主权者,这是明确的,但没有人理会他们。雾月党人满意了,因
为他们现在身居统治地位。但是他们只代表自己,不代表任何人。波拿巴毫
不迟疑地告诉他们,“唯我一人代表人民。”尽管他们组成了所谓“代议制”
机构,但事实上他们仍然是一伙被波拿巴召来、并在他认可的范围内协助他
的新贵名流。以后在复辟王朝时,国王也是这么讲的。起初雾月党人不是这
样想的。元老院成员是由西哀耶斯精心挑选的,由于他们控制了元老院,他
们也就控制了保民院和立法院,所以这些人就自认为能够强迫波拿巴同他们
合作。事实上,议会各院确曾表现出反抗的意图。但是由于宪法里没有解决
这些争执的办法,于是就以一系列政变的形式加以解决,而唯有波拿巴才具
有搞政变的手段。从一方面来讲,执政府的历史,甚至于帝国的历史,都部
分地表现为立法权逐步屈从的过程。从一开始波拿巴就侵犯了立法权。共和
八年雪月5 日(1799 年12 月26 日),他授权参政院以发布“意见”的形式
来解释法律。他也时常毫不为难地按照自己的意向以行政命令的手段修改或
曲解法律。共和十年宪法允许他授予元老院咨询权,从而剥夺了保民院和立
法院的一切权力。这样,在极大地扩充他的制订法令权之后,波拿巴终于开
始以直接发布法令的方式来立法。
有人津津乐道,说波拿巴和西哀耶斯让雅各宾派,即所谓“可靠的雅各
宾派”充斥议会各院。他们才不这样傻呢!毋宁说,他们更为喜欢的是温和
派。元老院成为仅次于法兰西科学总院的“空论家”的大本营。保民院的成
员多是作家和演说家,诸如多弩、谢尼埃、然格内、萨伊,而尤其是邦雅曼·贡
斯当;那些不太著名的人物则安排在立法院。总共有三百三十名议员曾在督
政府的立法两院中占有席位,五十七人曾在大革命时期三届议会中占有席
位;雅各宾派和归附的保王党贵族都只占极少数。波拿巴此时还不能摆脱这
一批人,必须从他们中择优录用,因此参政院和政府各部的政治色彩,也不
可能有很大差别。这就是为什么参政院甚至也有一定的独立性。在挑选其余
两名执政的人选上,波拿巴就暴露了他的真实倾向。康巴塞雷斯曾经是国民
公会的平原派,他仪表堂堂,讲究修饰,但忠心耿耿,极力对波拿巴施展一
种温和主义的影响。勒布伦①曾任莫普②的秘书,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很不得
意,波拿巴本人知道他是个保王党分子。在财政方面波拿巴依靠曾在革命前
的财务总署任职的戈丹及莫利昂,结果造成了革命的资产阶级与那些旧制度
遗留下来的、但已向新秩序妥协的人物混杂在一起,这是富有象征意义的情
况。后来,波拿巴逐渐加大“旧人员”在政府里的比重,这样他就准备好了
适应向君主政体过渡的人马。
二、波拿巴权力的组成与扩大
波拿巴于共和八年雨月30 日(1800 年2 月19 日)移居杜伊勒里宫,并
立即进入了自己的书房,以便不受干扰地工作。唯一获准进入书房的人是笔
录他口授命令的秘书——最初是布尔里埃 内,随后是梅内瓦尔或者是凡。
每当他想与他的属下议事时,他总是到和书房相连的另一个厅里去。旧制度
君主统治的先例也使他对部长们及其越权行为充满了不信任。他使部长们习
惯于书面与他联系;不久他手边就有了以各部长,定期呈递给他报告的“卷
宗”、陆军部的军事情报,以后又掌握了国内外额外的临时收益报告。他保
留了督政府时期创立的国务秘书处这个机构,把它变成一个部并派马雷任部
长。马雷负责集中政府各部、处的文件表报,并把他每天从早到晚从波拿巴
那里收到的命令下达给有关部门。就这样,部长们变成只不过是波拿巴的办
事员而已。波拿巴还增加了部长的数目:共和九年从财政部分出一个国库
部;共和十年从参谋总部分出了一个军政部;此外,波拿巴还派参政官到一
些部里,分别管理有关宗教、国民教育、国有产业、森林、公共工程等事宜。
当今的督导官职位即由此发端。部长们因此感到不快;但是拿破仑也和路易
十四一样对各部长间的倾轧感到高兴。只有外交部长塔列朗得到与主上一起
工作的特权;塔列朗装出一副对波拿巴真正崇敬的样子。而蔑视他的波拿巴
却不由自主地对他表示相当尊敬,这是一种暴发户对娴熟礼仪的名门贵族的
尊敬。波拿巴对塔列朗的高贵气派悠然起敬,并非常乐于接见他。由于部长
们被剥夺了决策权,并且也不构成一个团体,波拿巴就如伯尼奥①所说的“总
揽一切”。象弗里德里希二世②一样,波拿巴是从书房里进行统治的。
波拿巴从未受过治国方面的正规训练,他缺乏很多必要的专门知识,关
于他对任何事物都立即能理解的传说纯系讹传。他通过自学学到了很多东
西,然而他真正的长处却表现在能器重那些在法国革命期间有过行政经验的
人,不时地向他们请教,并善于使用他们。从共和八年雪月4 日(1799 年12
月25 日)起,他从这些人中挑选出组成了拥有二十九名成员的参政院的大
多数。除了布律纳与雷阿尔之外,这些人过去都以温和派闻名。在他们之中
只有三名前国民公会的议员,在这三人中仅贝利埃一人曾为“弑君者”,就
是他也曾赞成过国王的死刑缓期执行。与这些人同时入选的还有诸如尚帕
尼、弗勒里厄、莫罗·德·圣麦利等人,他们肯定是同情王党的,对旧制度
的灭亡不胜惋惜。在以后的几年内,这两个派别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前者增
加了蒂博多和特雷拉;后者增加了巴尔贝…马尔布瓦、波塔利斯、迪马、比
戈·德·普雷亚梅纽以及米雷尔。他们并非都受到这位统治者的信任。共和
八年果月7 日(1800 年8 月25 日),波拿巴从马伦哥得胜回来以后,即实
行改进人事制度,从而使他能不动声色地解除那些引起他不快的参政官的职
务,因为他认为人事变动引起太明显的注目在政治上是不明智的。从此以
后,波拿巴每隔三个月就准备两份名单,一份是那些执行正常公务的参政官
名单,另一份为执行特殊公务的参政官名单,即那些负有特派外放任务的参
政官名单;这样,这些人就不出席参政院会议了,虽然他们仍保留参政官的
官衔和荣誉。任务一旦完成,他们就不必再重返原任,这就足以使波拿巴为
掩盖某一参政官失宠而把他的名字从一张名单转至另一张名单。
参政院分为五个组,这五个组平时分别执行职务,不过定期召开全体会
议,会议通常由波拿巴主持。参政院还设有一个由洛克雷领导的总秘书处。
由于参政官是由第一执政任免,所以他们就缺乏独立性。而革命前王政时期
的国务会议是有独立性的,因为它的成员是买来的职位,因而官爵终身,并
且具有由于社会出身和职业联系而产生的一种团体精神。由于参政院没有决
策权,所以它只是发表对波拿巴毫无约束力的意见而已。
然而参政院的作用还是相当大的,特别是在最初几年。它有诸如罗德
雷、勒尼奥、夏普塔尔、克雷特、富尔克鲁瓦、波塔利斯、贝利埃以及蒂博
多等许多著名的行政人才。正是在参政院里制定出了那几部重要的组织法及
法典。参政院具有最高行政裁决权,它在处理争议中起着逐步调整整个行政
机器运转的作用。波拿巴很高兴参加该院的工作。他让参政官畅述己见,然
后他自己就毫无拘束地以充沛的精力滔滔不绝地发表讲演。他只是把政治议
题排除在参政院讨论范围之外,特别是教务专约与共和十年芽月18 日法律
即未交讨论,因为他知道这会遇到强烈的反对。
然而波拿巴不是单单听取参政院的意见,他还鼓励其他咨询团体发表意
见。这些团体起初是临时召集的,但后来逐渐比较定期召集,称作“行政会
议”。他经常召集有关的部长和他们属下各单位的负责人、一些参政官、甚
至从各郡专门召来的某些官员来参加这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