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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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去之,余为入阴历积度。(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月去黄道度
视月入阴阳历积度及分,如交象以下,为少象;以上,覆减交中,余为老象。
置所入老少象度于上,列交象度于下,相减相乘,倍而退位为分,满百为度,用
减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余又与交中度相减相乘,八因之,以百一十除为分,分满
百为度,即得月去黄道度。
求朔望加时入交常日及定日
朔望入交泛日,以入气朓棵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入交常日。
又置入转朓棵定数,进一位,一百二十七而一,所得朓减朒加入交常日,
为入交定日及余秒。
求人交阴阳历前后分
视入交定日,如交中以下,为阳历;以上,去之,为阴历。如一日上下,(
以日法通日为分。)为交后分。十三日上下,覆减交中,为交前分。
求日月蚀其定余
置朔、望入气入转朓棵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
定朔、望加时入转算外转定分除之,所得,以朓减朒加经朔、望小余,为泛余。
日蚀:视泛余如半法以下,为中前分;半法以上,去半法,为中后分。置中
前后分,与半法相减相乘,倍之,万约为分,曰时差。中前,以时差减泛余为定
余,覆减半法,余为午前分。中后,以时差加泛为定余,减去半法,为午后分。
月食:视泛余在日入后、夜半前者,如日法四分之三以下,减去半法,为酉
前分;四分之三以上,覆减日法,余为酉后分,又视泛余在夜半后、日出前者,
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为卯前分,四分之一以上,覆减半法,余为卯后分。其卯
酉前后分,自相乘。四因,退位,万约为分,以加泛余,为定余。各置定余,以
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月所蚀之辰刻。
求日月食甚日行积度
置定朔、望食甚大小余,与经朔、望大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望入气
日小余,(经朔、望日少加多减。)即为食甚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食甚中积。
又置食甚入气小余,以所入气日损益率(盈缩之损益)乘之,日法而一,以损益
其日盈缩积;盈加缩减食甚中积,即为食甚日行积度及分。
求气差
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在象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
中限,为末限,皆有相乘,进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用减一千七百四
十四,余为气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半昼分除之,所得,以减恒数为定数。
(不及减,覆减之,为定数。应加者减之,减者加之。)春分后,阳历减,阴历
加;秋分后,阳历加,阴历减。(春分前、秋分后各二日二千一百分为定气,于
此加减之。)
求刻差
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与中限相减相乘,进二位,如四百
七十八而一,所得,为刻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日法四分之一除之,所得为
定数。(若在恒数以上者,倍恒数,以所得数减之为定数,依其加减。)冬至后,
午前阳加阴减,午后阳减阴加。夏至后,午前阳减阴加,午后阳加阴减。
求日食去前后定分
气刻二差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为食差。依其加减去交前后分,为去
交前后定分。视其前后定分,如在阳历,即不食;如在阴历,即有食之。如交前
阴历不及减,反减之,(反减食差。)为交后阳历;交后阴历不及减,反减之,
为交前阳历;即不食,交前阳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后阴历;交后阳历,不及
减,反减之,为交前阴历;即日有食之。
求日食分
视去交前后定分,如二千四百以下,为既前分,以二百四十八除为大分。二
千四百以上,覆减五千五百,(不足减者不食。)为既后分,以三百二十除为大
分。不尽,退除为秒,即得日食之分秒。
求月食分
视去交前后分,(不用气刻差者。)一千七百以下者,食既。以上,覆减五
千一百,(不足减者不食。)余以三百四十除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即为月
食之分秒也。去交分在既限以下,覆减既限,亦以三百四十除,为既内之大分。
求日食定用分
置日食之大分,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四百五十乘之,如定朔入转算
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减定余,为初亏分。加定余,为复圆分。各以
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食三限辰刻。
求月食定用分
置月食之大分,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一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外转
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加减定余,为初亏、复圆分。各如发敛加时法求之,
即得月食三限辰刻。
月食既者,以既内大分与十五相减相乘,又以四千二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
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为既外分。置月食余减定用分,
为初亏。因加既外分,为食既。又加既内分,为食甚。(既定余分也。)再加既
内分,为生光。复加既外分,为复圆。各以发敛加时法求之,既得月食五限辰刻。
求月食入更点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约为更法。又五约更法,为点法。乃置月食初
末诸分,昏分以上减昏分,晨分以下加晨分。如不满更法为初更。不满点法为一
点。依法以次求之,既各得更点数。
求日食所起
食在既前,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食在既后,初起西北,甚于正
北,复于东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西,复于正东。(此据正午地而论之。)
求月食所起
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
南,复于西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东,复于正西。(此亦据午地而论之)
求日食出入带食所见分数
各以食甚小余,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
一,(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余乘所食分,如既外分而一。不及减者,
为带食既出入。)以减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其食甚在昼,晨为
渐进,昏为已退。食甚在夜,晨为已退,昏为渐进。)
求日月食甚宿次
置日月食甚日行积度,(望即更加半周天。)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
而命之,依黄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日月食甚宿度及分。
○步五星第七
木星
周率:二百八万六千一百四十二,五十四秒。
历率:二千二百六十五万五百七。
历度法:六万二千一十四。
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八十二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四十一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七秒。
伏见:一十三度。
(以下表格略)
火星
周率:四百七万九千四十一,秒九十七。
历率:三百五十九万二千七百五十八,秒三十二。
历度法:九千八百三十六半。
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三分,一十六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六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八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九度。
(以下表格略)
土星
周率:一百九十七万七千四百一十二,秒四十六。
历率:五千六百二十二万三千二百一十九。
历度法:一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八。
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三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六十六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三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
伏见:一十七度。
(以下表格略)
金星
周率:三百五万三千八百四,秒二十三。
历率:一百九十万二百四十,秒一十一。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一十四秒。
合日:二百九十一日,九十五分,七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六十八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四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度半。
(以下表格略)
水星
周率:六十万六千三十一,秒八十四。
历率:一百九十一万二百四十二,秒三十五。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合日:五十七日,九十三分,八十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一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五秒半。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晨伏夕见:一十四度。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以下表格略)
求五星天正冬至后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
置通积分,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为前合分。覆减周率,余为后合分。
如日法而一,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中星。(命为日,
曰中积。命为度,曰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积,即为诸段中积。以平度累加中星,
经退减之,即为诸段中星。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入历
置前通积分,各加其星后合分,以历率去之,不尽,各以其星历度法除为度,
不满退为分秒,即为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诸段限度累加之,即得诸段入历。
求五星平合及诸盈缩差
各置其星其段入历度及分秒,如在历中以下,为在盈;以上,减去历中,余
为在缩。以其星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入策度及分,命策数算外,以其策数下
损益率乘之,如历策而一为分,以损益其下盈缩积度,即为其星其段盈缩定差。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定积
各置其星其段中积,以其盈缩定差盈加减之。即其段定积日及分。以加天正
冬至大余及约分,满纪法六十去之,不尽,即为定日及加时分秒。不满命甲子算
外,即得日辰。
求五星及诸段所在日月
各置其段定积日及分,以加天闰日及分,满朔策及约分除之为月数,不尽,
为入月已来日数及分。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得其段入月经朔日数及分,
以日辰相距为所在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
各置中星,以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金星倍之,水星三因之,然后加减。)
即为五星诸段定星。以加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依宿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时所
在宿度及分秒。
求五星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定积日下加时分,百约之,乃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
星,即为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所在宿度。
求诸段日率度率
各以其段日辰距后段日辰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与后段夜半宿次相减,余
为夜率。
求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总差日差
以本段前后平行分相减,余为其段泛差。(假令求木星次疾差,乃以顺疾、
顺迟平行分相减,余为次疾泛差。他皆仿此。)倍而退位为增减差,加减其段平
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