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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金史-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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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去之,余为入阴历积度。(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月去黄道度

视月入阴阳历积度及分,如交象以下,为少象;以上,覆减交中,余为老象。

置所入老少象度于上,列交象度于下,相减相乘,倍而退位为分,满百为度,用

减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余又与交中度相减相乘,八因之,以百一十除为分,分满

百为度,即得月去黄道度。

求朔望加时入交常日及定日

朔望入交泛日,以入气朓棵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入交常日。

又置入转朓棵定数,进一位,一百二十七而一,所得朓减朒加入交常日,

为入交定日及余秒。

求人交阴阳历前后分

视入交定日,如交中以下,为阳历;以上,去之,为阴历。如一日上下,(

以日法通日为分。)为交后分。十三日上下,覆减交中,为交前分。

求日月蚀其定余

置朔、望入气入转朓棵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

定朔、望加时入转算外转定分除之,所得,以朓减朒加经朔、望小余,为泛余。

日蚀:视泛余如半法以下,为中前分;半法以上,去半法,为中后分。置中

前后分,与半法相减相乘,倍之,万约为分,曰时差。中前,以时差减泛余为定

余,覆减半法,余为午前分。中后,以时差加泛为定余,减去半法,为午后分。

月食:视泛余在日入后、夜半前者,如日法四分之三以下,减去半法,为酉

前分;四分之三以上,覆减日法,余为酉后分,又视泛余在夜半后、日出前者,

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为卯前分,四分之一以上,覆减半法,余为卯后分。其卯

酉前后分,自相乘。四因,退位,万约为分,以加泛余,为定余。各置定余,以

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月所蚀之辰刻。

求日月食甚日行积度

置定朔、望食甚大小余,与经朔、望大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望入气

日小余,(经朔、望日少加多减。)即为食甚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食甚中积。

又置食甚入气小余,以所入气日损益率(盈缩之损益)乘之,日法而一,以损益

其日盈缩积;盈加缩减食甚中积,即为食甚日行积度及分。

求气差

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在象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

中限,为末限,皆有相乘,进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用减一千七百四

十四,余为气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半昼分除之,所得,以减恒数为定数。

(不及减,覆减之,为定数。应加者减之,减者加之。)春分后,阳历减,阴历

加;秋分后,阳历加,阴历减。(春分前、秋分后各二日二千一百分为定气,于

此加减之。)

求刻差

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与中限相减相乘,进二位,如四百

七十八而一,所得,为刻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日法四分之一除之,所得为

定数。(若在恒数以上者,倍恒数,以所得数减之为定数,依其加减。)冬至后,

午前阳加阴减,午后阳减阴加。夏至后,午前阳减阴加,午后阳加阴减。

求日食去前后定分

气刻二差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为食差。依其加减去交前后分,为去

交前后定分。视其前后定分,如在阳历,即不食;如在阴历,即有食之。如交前

阴历不及减,反减之,(反减食差。)为交后阳历;交后阴历不及减,反减之,

为交前阳历;即不食,交前阳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后阴历;交后阳历,不及

减,反减之,为交前阴历;即日有食之。

求日食分

视去交前后定分,如二千四百以下,为既前分,以二百四十八除为大分。二

千四百以上,覆减五千五百,(不足减者不食。)为既后分,以三百二十除为大

分。不尽,退除为秒,即得日食之分秒。

求月食分

视去交前后分,(不用气刻差者。)一千七百以下者,食既。以上,覆减五

千一百,(不足减者不食。)余以三百四十除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即为月

食之分秒也。去交分在既限以下,覆减既限,亦以三百四十除,为既内之大分。

求日食定用分

置日食之大分,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四百五十乘之,如定朔入转算

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减定余,为初亏分。加定余,为复圆分。各以

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食三限辰刻。

求月食定用分

置月食之大分,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一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外转

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加减定余,为初亏、复圆分。各如发敛加时法求之,

即得月食三限辰刻。

月食既者,以既内大分与十五相减相乘,又以四千二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

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为既外分。置月食余减定用分,

为初亏。因加既外分,为食既。又加既内分,为食甚。(既定余分也。)再加既

内分,为生光。复加既外分,为复圆。各以发敛加时法求之,既得月食五限辰刻。

求月食入更点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约为更法。又五约更法,为点法。乃置月食初

末诸分,昏分以上减昏分,晨分以下加晨分。如不满更法为初更。不满点法为一

点。依法以次求之,既各得更点数。

求日食所起

食在既前,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食在既后,初起西北,甚于正

北,复于东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西,复于正东。(此据正午地而论之。)

求月食所起

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

南,复于西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东,复于正西。(此亦据午地而论之)

求日食出入带食所见分数

各以食甚小余,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

一,(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余乘所食分,如既外分而一。不及减者,

为带食既出入。)以减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其食甚在昼,晨为

渐进,昏为已退。食甚在夜,晨为已退,昏为渐进。)

求日月食甚宿次

置日月食甚日行积度,(望即更加半周天。)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

而命之,依黄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日月食甚宿度及分。

○步五星第七

木星

周率:二百八万六千一百四十二,五十四秒。

历率:二千二百六十五万五百七。

历度法:六万二千一十四。

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八十二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四十一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七秒。

伏见:一十三度。

(以下表格略)

火星

周率:四百七万九千四十一,秒九十七。

历率:三百五十九万二千七百五十八,秒三十二。

历度法:九千八百三十六半。

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三分,一十六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六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八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九度。

(以下表格略)

土星

周率:一百九十七万七千四百一十二,秒四十六。

历率:五千六百二十二万三千二百一十九。

历度法:一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八。

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三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六十六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三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

伏见:一十七度。

(以下表格略)

金星

周率:三百五万三千八百四,秒二十三。

历率:一百九十万二百四十,秒一十一。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一十四秒。

合日:二百九十一日,九十五分,七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六十八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四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度半。

(以下表格略)

水星

周率:六十万六千三十一,秒八十四。

历率:一百九十一万二百四十二,秒三十五。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合日:五十七日,九十三分,八十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一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五秒半。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晨伏夕见:一十四度。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以下表格略)

求五星天正冬至后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

置通积分,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为前合分。覆减周率,余为后合分。

如日法而一,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中星。(命为日,

曰中积。命为度,曰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积,即为诸段中积。以平度累加中星,

经退减之,即为诸段中星。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入历

置前通积分,各加其星后合分,以历率去之,不尽,各以其星历度法除为度,

不满退为分秒,即为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诸段限度累加之,即得诸段入历。

求五星平合及诸盈缩差

各置其星其段入历度及分秒,如在历中以下,为在盈;以上,减去历中,余

为在缩。以其星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入策度及分,命策数算外,以其策数下

损益率乘之,如历策而一为分,以损益其下盈缩积度,即为其星其段盈缩定差。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定积

各置其星其段中积,以其盈缩定差盈加减之。即其段定积日及分。以加天正

冬至大余及约分,满纪法六十去之,不尽,即为定日及加时分秒。不满命甲子算

外,即得日辰。

求五星及诸段所在日月

各置其段定积日及分,以加天闰日及分,满朔策及约分除之为月数,不尽,

为入月已来日数及分。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得其段入月经朔日数及分,

以日辰相距为所在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

各置中星,以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金星倍之,水星三因之,然后加减。)

即为五星诸段定星。以加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依宿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时所

在宿度及分秒。

求五星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定积日下加时分,百约之,乃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

星,即为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所在宿度。

求诸段日率度率

各以其段日辰距后段日辰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与后段夜半宿次相减,余

为夜率。

求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总差日差

以本段前后平行分相减,余为其段泛差。(假令求木星次疾差,乃以顺疾、

顺迟平行分相减,余为次疾泛差。他皆仿此。)倍而退位为增减差,加减其段平

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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