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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迟子建文集-第31部分

小说: 迟子建文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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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传说还是史料,都能证明沈万三是因为“露富”而犯上。只要你让皇帝感觉到富得咄咄逼人了,即便不马上人头落地,也只能是虽生犹死、苟延残喘地度过残生。

沈万三终于客死他乡,他的灵柩后来被运回周庄,葬于银子浜底。

周庄的石桥和窄窄的巷道中,果然有层出不穷的“阿拉”声。我们随着导游进入“沈厅”。沈厅原名敬业堂,清末改为松茂堂。由沈万三后裔沈本仁于清乾隆七年建成。沈厅面临河埠,水上有苫着天蓝色布的船在往来穿梭。没有我想象中的临河梳妆或淘米洗菜的女人,那船虽然也古旧,但载的都是嬉笑不已的游人。沈厅的中部是茶厅和正厅,我坐在厅中央的红木椅子上小憩的一刻,觉得一股砭人肌肤的阴凉从足下生起,仿佛我正踩在寒气萧森的地狱之口上。我参观过很多有钱人的宅院,它们大都有着高大的门楼,厅堂四四方方,里面雕梁画栋,陈设的椅子也大都笨重不堪。这样的屋子因为远离窗口,所以阳光的进入就极为艰难。何况周庄的建筑屋檐与屋檐之间几乎相交错,阳光投射下来已经颇多阻隔,又怎谈得上一泻厅堂呢。少见阳光的房屋,在拥有其凝重气氛的同时,必然给人一种挥之不去的压抑感,给人一种隔绝了自然的沉闷感。流连于沈厅那数不清的房屋,就仿佛是行走在地下墓穴一般,让人觉得阵阵悲凉。后来我们一行人聚在一处小茶坊前就着腌苋菜喝阿婆茶,我偶然看见窗前几株绿色植物的叶片上鼓着几滴被阳光照得晶莹剔透的雨滴,才觉得沈厅的周围仍然有生命在搏动,而在那一瞬间抹去了拜访它时萦绕于心头的凄凉感和萧瑟感。

周庄保留下来的基本上是明清建筑,它的基调是灰色的。在绿色永不凋、永远是春天的江南,这种灰色总是像闪电一样跳跃。一座座的石桥像一匹匹骏马一样横跨在水巷上,并在水中投下它们的倒影。阳光照着石桥和石桥上的人,也照着水中的石桥和人淡墨似的倒影。吆喝茶点的声音仍然从深巷中掠过奇峭的飞檐传来。在某一瞬间,我似乎捕捉到了周庄的神韵,然而不绝如缕的游人很快就冲淡了那种感觉。我在嘈杂声中想象九百年前的周庄,也是这样的建筑,不过人很少,坐在厅堂里喝茶的时候,便能清楚地听到归船的桨声。船归的时候,也许会惊扰水中浮游的鸭子,也许闺中的小姐在临河的绣楼里推开窗户,看看那归船上是否有她喜欢的人。若没有她喜欢的人,又有没有她喜欢的丝绸或陶器。屋前的垂柳把一半绿意赋予石墙,另一半绿意却袅袅漫向河水。天色黄昏时,水巷里溢满金色,糯米糕和清茶的气息在每一位盼夫归来的妇人的指间琴音般萦绕。灰蒙蒙的周庄就在一派典雅平和的气氛中滑入夜晚。后来月亮起来了,周庄没有夜游人,月光就散散淡淡地照着周庄的石桥、流水、屋檐、垂柳以及树深处的鸟……

然而纷乱的现实很快又把我与周庄的“神交”隔绝,我们开始参观“迷楼”。迷楼原名德记酒店,柳亚子先生同南社诗词社的人曾在此居留并饮酒作赋。顺着狭窄的楼梯攀上二楼,兀然看见几个南社成员的蜡像,他们看上去仿佛是在切磋诗艺,然而人物凝固的表情却给人一种彻头彻尾的做作感。其实有这一座古旧的小楼足以让人想象南社成员在此居留时的风采了,然而人们却总以为用蜡像来复原某种生命才能达到栩栩如生的效果。于是我败兴地下楼,又尾随大家来到三毛茶楼。据说三毛曾在1989年仲春来到周庄,我们参观的正是三毛喝茶的地方。茶楼很小,桌凳比较古旧,墙壁上有三毛的巨幅黑白照片。我觉得三毛自缢时不该选择丝袜,而应该用自己的长发做绳索来结束自己,她的长发太美了。我坐在三毛茶楼小憩的一刻,石巷中忽然传来一阵泼辣的叫骂声。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骂声琅琅,无拘无束,跟雨后的阳光一样自由洒脱。我从窗口探出头,见是一个梳短发、着白背心的微胖的中年女人倚着一家铺子的石墙在骂,她目光散漫,举止粗俗,一眼望去便知她是个痴呆。然而正是她这一通骂,使我觉得九百年前的周庄突然掉头回来了。这深深的石巷中有一种经久不息的痴语长风般地穿越了时空。我蓦然想起了沈万三的悲剧命运,他因“露富”而犯上,而痴人却不会因为“露痴”而遭贬滴。“痴”向来被认为是一种无知,所以处于这一状态的人不管说出如何辛辣的话,都不会遭人嫉恨。难怪历史上有那么多名人因为突遭厄运而“佯痴”渡过难关,他们以一种消极的方式进行了内心最痛切的反抗。于是就有了阮籍、嵇康的假意“癫狂”,有了明代大才子杨慎被流放云南后,酒后插花满头穿巷而过,使人疑为痴人的传说。“痴”是一种可以使心灵自由飞翔的生存状态,它像一座永远开着窗口的房屋,可以迎接八面来风。于是我便想,沈万三若是一个“痴人”,肯定会逃出朱元璋为他设置的“虎口”。但沈万三不是一介书生,而是财大气粗的商人,这决定了他不会佯痴来求生存。所以世上的英雄有两种,一种是叱咤风云、我行我素、把生命置之度外的人;一种是内敛激情、藏锋不露、能忍受奇耻大辱的人。而我更欣赏的是前者,因为他们像飞旋在阳光中的灰尘一样透明。

朱元璋在南京拥有一片绿意浓郁的山陵作为长眠之所,而沈万三则是“水冢”一座,葬于周庄的银子浜底。王者的灵魂在千秋万代后仍然可以在大地上浪漫地浮游,而沈万三的灵魂则永远湿漉漉地浸在水中,仿佛是在低低饮泣。

鼠儿戏“猫”

鼠儿戏“猫”

有一种动物会在暗夜中不请自来,溜进你的房宅大摇大摆地做客。有美味它绝不放过,饱食后常常遗落下一些黑贡米一样的屎,令你气愤而又无可奈何。若是没有美食,它们会把一些纸张或棉布咬成一堆雪花般的碎屑。它尾巴长长,门齿发达,靠着身体的灵巧和娇小而能令人浑然不觉地登堂入室,靠着一张锐利无比的嘴而吃遍四方。它就是老鼠。

说来令人汗颜,我幼时因在托儿所挠人而被阿姨送上一个绰号“老猫”,这绰号一直跟到我的初中时代才结束。既然为“猫”,对鼠应该无所畏惧,然而我却偏偏怕鼠。看见它便哆哩哆嗦,噤若寒蝉,头脑发木,看来自己是只假猫确定无疑。

我最早感知老鼠,是幼时在晚睡时听见它在纸顶棚里簌簌跑过的声音。东北乡村赖以御寒的板夹泥小屋,顶棚一般都很矮,且都用纸糊成。先是糊几层厚厚的牛皮纸,然后再糊白纸或是报纸。糊彩纸的人家极少,因为它太贵了。而且一抬头发现彩纸上花团锦簇的,朴实的农人会以为自己侍候在园子中的花飞上了天,而显得魂不守舍。报纸和白纸的纸质比较低劣,再加上是用糨子糊的,而糨子是用面粉来打的,所以老鼠就很喜欢在纸顶棚上做文章。一旦熄了灯,屋子突然黑暗起来,老鼠就像是受到了什么指令似的准时地行动,它们在顶棚里跑来跑去,就像过狂欢节一样,不时地制造出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在夏季时听到这种声音就不敢入睡,因为暴雨使年久失修的房屋漏雨,顶棚被积水洇透的地方已经破出了洞,我很担心得意忘形的老鼠会从纸洞中失足而落在我的被子上,这种设想常常使我大汗淋漓,这大约是最早的畏鼠情节了。

老鼠在乡间的繁殖能力极强,因为那里的生存环境良好。家家户户都有粮仓,因为没有楼房,每户的厨房都在平地上,使老鼠能够从容不迫地周游其间。尽管人们发明了鼠药,并且用各种铁质夹子在它们经常出没的地带“下绊”,但是葬命的老鼠还在少数。更多的老鼠是吃得毛色油光,满面幸福地繁衍后代。它们心安理得地糟蹋粮食,无所顾忌地把完好的木质家具磕出疤痕。读过加缨《鼠疫》的人,大约是不会忘记那个海滨小城奥兰,老鼠突如其来地控制了小城,它们广泛传播着疫情,左右着人们的生死、爱情、善恶,把人间变成地狱。这个时候的老鼠就不仅仅是在顶棚上恶作剧般窜来窜去的小动物了,它们仿佛成了魔鬼的代言人,肆意践踏我们经过世代努力建立起来的平和、安静的生活。而我们对此往往束手无策,坐以待毙。这种时刻,我们自以为坚不可摧的生活秩序就像窗纸一样不堪一击,一捅即破。这不能不使我们对人人喊打的老鼠刮目相看,因为它们不总是处于被动的位置,当它们反戈一击时,人类是躲避不了倾盆而下的苦难之水的。

一九八一年在我高考的前夕,记得是初春的一个早晨,我在塔河二中的集体宿舍起床后叠被子,意外地发现被窝里裹着一只死老鼠。宿舍里老鼠泛滥,它们常常在夜半时在我们放剩饭的地方窜来窜去,对此我们习以为常,夜夜伴着鼠声入睡。然而它钻入人的被窝尚属首例,当时吓得我面如土色,觉得自己的床铺成了坟墓,散发着一种令人作呕的尸臭气。看来老鼠是在深夜时溜进我的被窝的,它肯定是被我翻身时压死的。只是不知它一进被窝即被我压死,还是绕着我的周身搜寻了个尽兴才被我压死的。显然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于是我便觉得皮肤上沾满了病菌,好像泡在澡盆中三天三夜也洗刷不掉那种秽气。想必那夜老鼠实在没什么可吃的了,于是把我当成“奶油蛋糕”钻进我的被窝,没成想我在沉睡时“猫威大发”,使它毙命。也许是因为有一鼠命案加身,从此之后我愈发畏惧老鼠。

在哈尔滨生活了六年,再没有在任何场所见过老鼠,这使我在潜意识中,认为我生活在一个比新加坡还要洁净的城市。其实错了,只不过我没有涉足它们所习惯生活的角落而已,这是我这几年外出得出的结论。

外出时总要住旅馆。去张家界时,夜宿天子山,住的还是星级宾馆,然而老鼠竟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地毯上游来荡去。我们还开着灯聊天,它们就急不可耐地出行了。张家界的老鼠棕色,个头大,可称为“硕鼠”,吓得我和同室的女友不敢关灯入睡,想它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周游列国,灯光熄灭后还不知怎样嚣张呢?万一这种老鼠爬进被窝,不把我的胆吓破才怪呢。于是就战战兢兢地难以入眠,第二天因为休息不好而恹恹无力,对着良辰美景呵欠连天。

广东人的精明能干几乎成了商人的代名词。未去广东前,听说那里的人吃老鼠,心想自己在餐桌上对着荤菜一定要格外“盘查”。广东还有一道尽人皆知的名菜——龙虎斗,“龙”为蛇,“虎”为猫。虽然自己是只假猫,但也要捍卫伪同类的尊严,绝不食猫肉。从广州到了茂名,住进沿海的渔村宾馆里,每天以食海鲜为主,所以就放松了警惕。过了几天我们一行人搬到另一处山庄别墅入住,当夜好客而有钱的庄主盛筵款待我们。第一道上的自然是汤,汤熬成白色,散发着一股浓香味。我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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