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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愚人之死-第52部分

小说: 愚人之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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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写书评,书评社的新编辑也给了我一些东西写,但是没有固定的收入还是使我焦虑不安,这也就促使我下决心要全力以赴尽早把拖了几年的小说写完,希望能因此挣到许多的稿费。

随后的两年,我的生活平淡无奇,基本上都是每天在工作室里呆上12至15个小时,有时和妻子到自选商场去购物,只有在星期天以及夏季,为了让维丽得到休息,我才会带孩子们到琼斯海滩去玩。平时为了能坚持工作到凌晨三四点,我偶尔要靠服兴奋药来提神。

在那段时间里,我曾经约过埃迪·兰舍到纽约吃过几次饭。埃迪已成为好莱坞的专职电影剧作家,很明显,他已经放弃写小说了。他很喜欢好莱坞的生活,喜欢那里的女人和容易挣到钱,他甚至发誓不再写小说。他创作的四个电影剧本都成了热门电影,制片商们都愿意和他合作。他曾提出如果我愿意出道的话,他可以在那里给我安排个工作,和他一起干。我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我根本就不想在电影界发展,原因在于尽管埃迪给我介绍了许多有关电影界的趣闻,有一点仍非常清楚,那就是当一名电影剧作家乏味得很,因为从此你就不是一个艺术家,你只不过成了一个把别人的思想用文字表达出来的传声筒而已!

这两年时间里,我大约每个月见奥萨诺一次,当年他只在拉斯维加斯呆了一个礼拜就失踪了,科里还打电话来抱怨说奥萨诺带着他最宠爱的女友,一个名叫查理的女郎私奔了。科里并不很生气,他只是感到很吃惊。他告诉我那个女郎很漂亮,在他的引导下,正在拉斯维加斯赚大钱,生活得很美满,而她竟然放弃了这一切,和一个肥胖的、疯疯癫癫的落泊老作家私奔,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我对科里说我又欠了他一次人情,并答应他如果我在纽约见到那个女郎和奥萨诺在一起,就一定会为她买一张回拉斯维加斯的机票。

“你只要告诉她和我保持联系就行了。”科里说,“告诉她我很想念她,告诉她我爱她,反正你想告诉她什么都可以,我只是想要她回来,在拉斯维加斯,那女郎对我来说是个价值连城的人物。”

“好吧!”我说。但是每次和奥萨诺在纽约一起吃饭时,我发现他总是一个人呆着,根本不像是个有能耐赢得一个年轻美貌并且具有科里描述的那些优点的女郎欢心的人。

听说别人取得成功和名声大振时都是非常有意思的,那名声就像流星似的,一下子不知从何处就冒了出来,璀璨夺目,可是当我获得成功和名声时,却显得非常平淡无奇。

我过了两年隐士般的生活,那本小说终于写完了,我把它交给出版商后就把这件事扔到九霄云外。过了一个月,我的编辑把我请到纽约,告诉我他们已经把我的小说以5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平装书籍出版社出版,我听后又惊又喜,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以前人人,包括编辑、代理人、奥萨诺、科里等都曾提醒我说这么一本描写绑架一个小孩,又以绑架者为主人公的书是不对大众胃口的,现在却完全出乎意料。我把自己的惊奇对编辑说了,他的答复是:“你的故事写得很动人,大众就觉得可以接受了。”

当晚我回到家里,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维丽,她也不觉得很惊喜,只是平静地说:“这下子我们就可以买一栋大一些的房子。孩子们已经渐渐长大了,需要更多的活动空问。”生活一切如常,除了维丽在离她父母家只有十分钟车程的地方发现了一栋合适的房子,我们很快就买了下来并搬了进去,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本小说出版后,立刻成为全国最畅销的书,但是它似乎并没有改变我的生活。我苦苦思索这是为什么,终于意识到因为我的朋友寥寥无几——这么些年来,我只交了科里、奥萨诺、埃迪·兰舍这几个朋友,就只有这么几个人和我分享成功的快乐的确不成气候,当然还有最为我感到自豪的我的哥哥阿迪,他本来打算为我举行一个大型派对来庆祝我这本小说的出版,在知道我坚持不肯参加的决定后才打消了这一念头。奥萨诺登在文学评论扉页的对我的这本小说的评价也使我大为感动,他热情洋溢地赞扬了这本小说的长处,同时也中肯地指出了书中不足的地方。由于我们是朋友,所以他对这本小说的评价太高,同时,按照他的一贯作风,在评论的后面,他又提到了他自己和他那本正在创作中的小说。

我打电话到他的公寓去,但没人接,随后我给他写了封信。收到了回信后,我们在纽约共进晚餐。他的气色很差,却有个年轻美丽的金发女郎陪着他。她极少说话,可是吃的东西比我和奥萨诺的加起来还要多。他介绍说她的名字是“查理·布朗”,我马上就意识到她是科里的女人了,但是我没有把科里托的口讯传给她,我怎么能忍心伤害这时候的奥萨诺呢?

有一个趣味盎然的插曲令我久久难忘,那一次我自告奋勇留在家里照顾孩子一整天,好让维丽去采购衣服。她临出门时,我告诉她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她是和几个女友一起去的,回来时拎着大包小包一大堆。当时我正在设法写一本新书,可是还没有理出头绪来。她兴致勃勃地把购买回来的东西拿给我看,先是打开了其中的一个盒子,拿出一条款式新颖的黄色连衣裙来让我评价。

“买这条裙子花了整整90美元,”维丽说,“你能相信吗?单一条夏天穿的裙子就要90美元!”

“这条裙子真漂亮!”我赞赏她有眼光,她高兴地把裙子披在身上让我细瞧。

“你知道吗,我迟迟下不了决心到底是买黄色的呢,还是买绿色的?最后我还是买了这条黄色的,我认为我穿黄色的衣服更好看一些,你的意见呢?”

我笑着说:“宝贝,难道你就没想过你可以两种颜色的都买?”

她迷惑不解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自己也笑了起来。我说:“其实你可以黄的、绿的、蓝的、红的……总之你喜欢的都买回来呀!”

我们两人都会心地笑了,我觉得这是我们两人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自己已经过上了比较富裕的新生活。不过,总的来说,我发现物质生活上的成功并不如我原来想象的那么有趣,那么令人满意,于是,我就像惯例那样,对这个科目进行了专门的研究,结果发现我的遭遇很普遍,难怪世界上有很多人奋斗了一生,在到达事业的巅峰之后,却以跳楼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时值冬季,我决定带全家到波多黎各去度假,这是我们婚后第一次有经济能力出国旅游,我的孩子们甚至连夏令营都没有去过。

一到波多黎各,我们就尽情地玩乐:游泳啊,享受热的乐趣、街的景色、异国的食物啊,尝试早上还在寒冬中发抖下午则在酷热之处出汗的滋味啊,总之,在这个阳光普照、柔风吹拂的旅游胜地,我们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晚上,我陪维丽到旅馆开设的赌场去碰运气,孩子们都安分地坐在大厅的柳条椅上等我们。维而每隔15分钟左右就跑到大厅去看看他们是否安全,最后她终于忍不住带他们先回我们的套间休息去了,我就单独留下来赌到凌晨四点钟。我现在富裕了,连运气也好了起来,一下子就赢了几千块钱,最奇怪的是,我在赌场赢了这点钱后的欢喜若狂居然超过了由于写作成功而获得大量稿费时的兴奋心情。

我们刚度完假回到家,又有一件更大的惊喜在等着我:有一间名叫莫勒马的电影制片公司出资十万购买了将我那本小说改编成电影的版权,另外还给五万美元和差旅费要我到好莱坞去写电影脚本。

我和维丽商量这件事,我本人是不愿意去写电影剧本的,所以告诉她我准备出售将小说改编成电影的版权,不打算接受写剧本的合同。我原以为她听后会感到高兴,然而她却这样对我说:“我认为你去那里对你有好处,这样你就可以多接触一些人,多认识一些人。你知道吗?我有时真为你担心,你实在太孤独了。”

“我们可以全家一起到好莱坞去。”我说。

“不,”维丽说,“我在这里和父母家人一起很幸福,而且我们也不能让孩子们离开学校,我更不想让他们在加利福尼亚那种地方长大。”

维丽和所有的纽约人一样,认为加州是美国的一个充满异国情调的前哨,那里充斥着瘾君子、强奸犯和会枪杀天主教徒的疯狂的牧师。

“合同期是六个月,我在那里干了一个月后就可以在两地来回穿梭。”我只好同意她的意见。

“那太好了,”维丽说,“另外,实话对你说,我们也应该分开一段时问。”

她的话让我大吃一惊。“我可不想离开你!”我马上声明道。

“但我却想离开你一段时间,”维丽说,“有个男人整天在家里工作太让人紧张了。不信你可以问问任何一个女人,这种方式完全打乱了我料理家务的程序。以前因为你租不起工作室,我一直都不敢有任何怨言,但是现在你租得起了,我就希望你别再继续呆在家里工作。你可以租个地方一早去上班,晚上回家,我敢打赌,这样你会干得更出色。”

我直到现在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我会对她的话耿耿于怀,可能是因为以前我一直觉得留在家里工作是件愉快的事,没想到她却宁可我不在家吧?这也大伤我的心了!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我才决定了接受去加州把自己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这个建议。这么干也许太孩子气,似乎是因为她不喜欢我呆在家里,所以我就离开家,让她尝尝我不在家的滋味,尤其是直到那时,我都是认为看看好莱坞的书还可以,到那里去并不在我的兴趣范围之内。

我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过了相当一部分,奥萨诺曾经在他书评里说过:“所有的小说家,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全是英雄——他们都必须具有圣人的信念。因为他们是在单独作战,而这个丑恶的世界对他们从来就那么苛刻,所以他们的失败多于成功;他们往往力不从心(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的小说都有弱点,都容易成为别人攻击的目标),何况在这个世界里有种种意想不到的烦恼,再加上孩子的疾病、朋友的背叛、妻子的不忠等等,这一切都得抛开;他们尽管身上伤痕累累,还是得继续战斗,同时盼望着有奇迹发生,能够给自己补充新的力量。”

我虽然不赞成他这种通俗剧似的说法,但我仿佛要抛开他所说的英雄的那种感觉却是真的,至于这是否就属于作家的典型的多愁善感,我倒不想去做深入探讨。

第27章

莫勒马电影公司虽然只是缪斯·瓦特伯的三重文化电影制片厂的附属公司,却享有独立的和创造性的制片自由,也有自己的一套设备,这样,伯纳德·莫勒马就完全有权拍摄他计划中要拍的电影,把约翰·墨林的小说改编成电影便是他今年计划里的一个组成部分。

莫勒马一心要做的事就是拍摄优秀的电影,这也正是最不容易办到的事,尤其是有瓦特伯的三重文化电影制片厂在后面密切地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就更难从心所欲地拍出优秀的电影来。他极其讨厌瓦特伯,人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冤家,不过和瓦特伯这个冤家打交道也是很有趣的,而且莫勒马很佩服瓦特伯在财经和管理方面的天才,他深知作为一个电影制片商如果没有这种天才,根本不可能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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