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新唐书 >

第421部分

新唐书-第421部分

小说: 新唐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刑,居礼者不以法伤义,然后暴乱销,廉耻兴,天下所以直道而行也。

元庆报父仇,束身归罪,虽古烈士何以加?然杀人者死,画一之制也,法不

可二,元庆宜伏辜。《传》曰:“父仇不同天。”劝人之教也。教之不苟,元庆

宜赦。

臣闻刑所以生,遏乱也;仁所以利,崇德也。今报父之仇,非乱也;行子之

道,仁也。仁而无利,与同乱诛,是曰能刑,未可以训。然则邪由正生,治必乱

作,故礼防不胜,先王以制刑也。今义元庆之节,则废刑也。迹元庆所以能义动

天下,以其忘生而趋其德也。若释罪以利其生,是夺其德,亏其义,非所谓杀身

成仁、全死忘生之节。臣谓宜正国之典,寘之以刑,然后旌闾墓可也。

时韪其言。后礼部员外郎柳宗元驳曰:

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

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不

得并也。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僣,坏礼甚矣。

若师韫独以私怨,奋吏气,虐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

吁号不闻。而元庆能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

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

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

而又何旌焉?

礼之所谓仇者,冤抑沈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

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春秋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

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

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

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

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宪宗时,衢州人余常安父、叔皆为里人谢全所杀。常安八岁,已能谋复仇。

十有七年,卒杀全。刺史元锡奏轻比,刑部尚书李啵床豢桑涞炙馈�

又富平人梁悦父为秦果所杀,悦杀仇,诣县请罪。诏曰:“在《礼》父仇不

同天,而法杀人必死。礼、法,王教大端也,二说异焉。下尚书省议。”职方员

外郎韩愈曰:

子复父仇,见于《春秋》、于《礼记》、《周官》,若子史,不胜数,未有

非而罪者。最宜详于律,而律无条,非阙文也。盖以为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

许复仇,则人将倚法颛杀,无以禁止。夫律虽本于圣人,然执而行之者,有司也。

经之所明者,制有司者也。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者,将使法吏一断于法,

而经术之士得引经以议也。

《周官》曰:“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义者,宜也。明杀人

而不得其宜者,子得复仇也。此百姓之相仇者也。公羊子曰:“父不受诛,子复

仇可也。”不受诛者,罪不当诛也。诛者,上施下之辞,非百姓相杀也。《周官》

曰:“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言将复仇,必先言于官,则无罪也。

复仇之名虽同,而其事各异。或百姓相仇,如《周官》所称,可议于今者;

或为官吏所诛,如《公羊》所称,不可行于今者。《周官》所称:将复仇先告于

士,若孤稚羸弱,抱微志而伺敌人之便,恐不能自言,未可以为断于今也。然则

杀之与赦不可一,宜定其制曰:“有复父仇者,事发,具其事下尚书省,集议以

闻,酌处之。”则经无失指矣。

有诏以悦申冤,请罪诣公门,流循州。

穆宗世,京兆人康买得,年十四,父宪责钱于云阳张莅,莅醉,拉宪危死。

买得以莅趫悍,度救不足解,则举锸击其首,三日莅死。刑部侍郎孙革建言:“

买得救父难不为暴,度不解而击不为凶。先王制刑,必先父子之亲。《春秋》原

心定罪,《周书》诸罚有权。买得孝性天至,宜赐矜宥。”有诏减死。

侯知道、程俱罗者,灵州灵武人。居亲丧,穿圹作冢,皆身执其劳,乡人助

者,即哭而却之。庐坟次,哭泣无节,知道七年、俱罗三年不止。知道垢尘积首,

率夜半傅坟,踊而哭,鸟兽为悲号。李华作《二孝赞》表其行,曰:“厥初生人,

有君有亲。孝亲为子,忠君为臣。兆自天命,降及人伦。背死不义,忘生不仁。

过及智就,为之礼文。至哉侯氏,创巨病殷。手足胼胝,以成高坟。夜黑飙动,

如临鬼神。哭无常声,迥彻苍旻。苴斩三年,尔独终身。嗟嗟程生,其哀也均。

顾后绝配,瞻前无邻。”

又有何澄粹者,池州人。亲病日锢,俗尚鬼,病者不进药。澄粹剔股肉进,

亲疾为瘳。后亲没,伏于墓,哭踊无数,以毁卒,当时号“青阳孝子”,士为作

诔甚众。

寿州安丰李兴亦有至行,柳宗元为作《孝门铭》,曰:“寿州刺史臣承思言:

‘九月丁亥,安丰令上所部编户氓兴,父被恶疾,岁月就亟,兴自刃股肉,假托

馈献,父老病已不能啖,宿而死。兴号呼抚臆,口鼻垂血,捧土就坟,沾渍涕洟。

坟左作小庐,蒙以苫茨,伏匿其中,扶服顿踊,昼夜哭诉。孝诚幽达,神为见异,

庐上产紫芝、白芝,庐中醴泉涌。此皆陛下孝治神化,阴中其心,而克致斯事。

谨按兴匹庶贱陋,循习浅下,性非文字所导,生与耨耒为业,而能钟彼醇孝,超

出古烈,天意神道,犹锡瑞物以表殊异。伏惟陛下有唐尧如神之德,宜加旌褒,

合于上下。请表其里闾,刻石明白,宣延风美,观示后祀,永无极。臣昧死请。’

制曰可。铭曰:‘懿厥孝思,兹惟淑灵。禀承粹和,笃守天经。泣侍羸疾,默祷

隐冥。引刃自向,残肌败形。羞膳奉进,忧劳孝诚。惟时高高,曾不视听。创巨

痛仍,号于穹旻。捧土濡涕,顿首成坟。搯膺腐眦,寒暑在庐。草木悴死,鸟

兽踟蹰。殊类异族,亦相其哀。肇有二位,孝道爰兴。克脩厥猷,载籍是登。在

帝有虞,以孝烝烝。仲尼述经,以教于曾。惟昔鲁侯,见命夷宫。亦有考叔,寤

庄称纯。显显李氏,实与之伦。哀嗟道路,涕慕里邻。神锡秘祉,三秀灵泉。帝

命荐加,亦表其门。统一上下,交赞天人。建此碑号,亿龄扬芬。’”

许法慎,沧州清池人。甫三岁,已有知。时母病,不饮乳,惨惨有忧色。或

以珍饵诡悦之,辄不食,还以进母。后亲丧,常庐于茔,有甘露、嘉禾、灵芝、

木连理、白兔之祥。天宝中,表异其闾。

林攒,泉州莆田人。贞元初,仕为福唐尉。母羸老,未及迎而病。攒闻,弃

官还。及母亡,水浆不入口五日。自埏甓作冢,庐其右,有白乌来,甘露降。观

察使李若初遣官属验实,会露晞,里人失色,攒哭曰:“天所降露,祸我邪?”

俄而露复集,乌亦回翔。诏作二阙于母墓前,又表其闾,蠲徭役,时号“阙下林

家”。

陈饶奴,饶州人。年十二,亲并亡,窭弱居丧,又岁饥,或教其分弟妹,可

全性命。饶奴流涕,身丐诉相全养。刺史李复异之,给资储,署其门曰“孝友童

子”。

王博武,许州人。会昌中,侍母至广州,及沙涌口,暴风,母溺死,博武自

投于水。岭南节度使卢贞俾吏沈罟,获二尸焉,乃葬之,表其墓曰“孝子墓”。

诏为刻石。

万敬儒,庐州人。三世同居,丧亲,庐墓,刺血写浮屠书,断手二指,辄复

生。州改所居曰成孝乡广孝聚。大中时,表其家。

章全益,梓州涪城人。少孤,为兄全启所鞠。母病,全启刲股膳母而愈。及

全启亡,全益服斩衰,断手一指以报。不畜妻,僮仆处一室,卖药自业,世传能

作黄金。居成都四十年,号章孝子,卒,年九十八。

赞曰:圣人治天下有道,曰“要在孝悌而已”。父父也,子子也,兄兄也,

弟弟也,推而之国,国而之天下,建一善而百行从,其失则以法绳之。故曰:

“孝者天下大本,法其末也。”至匹夫单人,行孝一概,而凶盗不敢凌,天子喟

而旌之者,以其教孝而求忠也。故裒而著于篇。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隐逸

古之隐者,大抵有三概:上焉者,身藏而德不晦,故自放草野,而名往从之,

虽万乘之贵,犹寻轨而委聘也;其次,挈治世具弗得伸,或持峭行不可屈于俗,

虽有所应,其于爵禄也,泛然受,悠然辞,使人君常有所慕企,怊然如不足,其

可贵也;末焉者,资槁薄,乐山林,内审其才,终不可当世取舍,故逃丘园而不

返,使人常高其风而不敢加訾焉。且世未尝无隐,有之未尝不旌贲而先焉者,以

孔子所谓“举逸民,天下之人归焉”。

唐兴,贤人在位众多,其遁戢不出者,才班班可述,然皆下概者也。虽然,

各保其素,非托默于语,足崖壑而志城阙也。然放利之徒,假隐自名,以诡禄仕,

肩相摩于道,至号终南、嵩少为仕途捷径,高尚之节丧焉。故裒可喜慕者类于篇。

王绩,字无功,绛州龙门人。性简放,不喜拜揖。兄通,隋末大儒也,聚徒

河、汾间,仿古作《六经》,又为《中说》以拟《论语》。不为诸儒称道,故书

不显,惟《中说》独传。通知绩诞纵,不婴以家事,乡族庆吊冠昏,不与也。与

李播、吕才善。

大业中,举孝悌廉洁,授秘书省正字。不乐在朝,求为六合丞,以嗜酒不任

事,时天下亦乱,因劾,遂解去。叹曰:“网罗在天,吾且安之!”乃还乡里。

有田十六顷在河渚间。仲长子光者,亦隐者也,无妻子,结庐北渚,凡三十年,

非其力不食。绩爱其真,徙与相近。子光喑,未尝交语,与对酌酒欢甚。绩有奴

婢数人,种黍,春秋酿酒,养凫雁,莳药草自供。以《周易》、《老子》、《庄

子》置床头,他书罕读也。欲见兄弟,辄度河还家。游北山东皋,著书自号东皋

子。乘牛经酒肆,留或数日。

高祖武德初,以前官待诏门下省。故事,官给酒日三升,或问:“待诏何乐

邪?”答曰:“良酝可恋耳!”侍中陈叔达闻之,日给一斗,时称“斗酒学士”。

贞观初,以疾罢。复调有司,时太乐署史焦革家善酿,绩求为丞,吏部以非流不

许,绩固请曰:“有深意。”竟除之。革死,妻送酒不绝,岁余,又死。绩曰:

“天不使我酣美酒邪?”弃官去。自是太乐丞为清职。追述革酒法为经,又采杜

康、仪狄以来善酒者为谱。李淳风曰:“君,酒家南、董也。”所居东南有盘石,

立杜康祠祭之,尊为师,以革配。著《醉乡记》以次刘伶《酒德颂》。其饮至五

斗不乱,人有以酒邀者,无贵贱辄往,著《五斗先生传》。刺史崔喜悦之,请相

见,答曰:“奈何坐召严君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