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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部分

元史-第4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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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诚难。必别加选抡,庶几国家有得人之助,而好文免妨贤之讥。”丞相以其书

闻,帝嘉叹之,而不允其辞,好文言:“欲求二帝三王之道,必由于孔氏,其书

则《孝经》、《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乃摘其要略,释以

经义,又取史传及先儒论说,有关治体而协经旨者,加以所见,仿真德秀《大学

衍义》之例,为书十一卷,名曰《端本堂经训要义》,奉表以进,诏付端本堂,

令太子习焉。好文又集历代帝王故事,总百有六篇:一曰圣慧,如汉孝昭、后汉

明帝幼敏之类;二曰孝友,如舜、文王及唐玄宗友爱之类;三曰恭俭,如汉文帝

却千里马、罢露台之类;四曰圣学,如殷宗缉学,及陈、隋诸君不善学之类。以

为太子问安余暇之助。又取古史,自三皇迄金、宋,历代授受,国祚久速,治乱

兴废为书,曰《大宝录》。又取前代帝王是非善恶之所当法当戒者为书,名曰

《大宝龟鉴》。皆录以进焉。久之,升翰林学士承旨,阶荣禄大夫。十六年,复

上书皇太子,其言曰:“臣之所言,即前日所进经典之大意也,殿下宜以所进诸

书,参以《贞观政要》、《大学衍义》等篇,果能一一推而行之,则万几之政、

太平之治,不难致矣。”皇太子深敬礼而嘉纳之。后屡引年乞致仕,辞至再三,

遂拜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仍以翰林学士承旨一品禄终其身。

○孛术鲁鋋子远附

孛术鲁翀,字子翚,其先隆安人。金泰和间,定女直姓氏,属望广平。祖德,

从宪宗南征,因家邓之顺阳,以功封南阳郡侯。父居谦,用翀贵,封南阳郡公。

初,居谦辟掾江西,以家自随,生翀赣江舟中,釜鸣者三,人以为异。翀稍长,

即勤学。父殁,家事渐落,翀不恤,而为学益力,乃自顺阳复往江西,从新喻萧

克翁学。克翁,宋参政燧之四世孙也,隐居不仕,学行为州里所敬。尝夜梦大鸟

止其所居,翼覆轩外,举家惊异,出视之,冲天而去。明日,翀至。翀始名思温,

字伯和,克翁为易今名字,以梦故。后复从京兆萧渼游,其学益宏以肆。翰林学

士承旨姚燧以书抵渼曰:“燧见人多矣,学问文章,无足与子翚比伦者。”于是

渼以女妻之。

大德十一年,用荐者,授襄阳县儒学教谕,升汴梁路儒学正。会修《世皇实

录》,燧首以翀荐。至大四年,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延祐二年,擢河东道廉访

司经历,迁陕西行台监察御史,赈济吐蕃,多所建白。五年,拜监察御史。时英

皇未出阁,翀言:“宜择正人以辅导。”帝嘉纳之。寻劾奏中书参议元明善,帝

初怒,不纳,明日,乃命改明善他官,而传旨慰谕翀。巡按辽阳,有旨给以弓矢

环刀。后因为定制。还往淮东核宪司官声迹,淮东宪臣,惟尚刑,多置狱具,翀

曰:“国家所以立风纪,盖将肃清天下,初不尚刑也。”取其狱具焚之。时有旨

凡以吏进者,例降二等,从七品以上不得用。翀言:“科举未立,人才多以吏进,

若一概屈抑,恐未足尽天下持平之议。请吏进者,宜止于五品。”许之,因著为

令。除右司都事。时相铁木迭儿专事刑戮,以复私憾,翀因避去。

顷之,擢翰林修撰,又改左司都事。于是拜住为左相,使人劳翀曰:“今规

模已定,不同往日,宜早至也。”翀强为起。会国子监隶中书,俾翀兼领之。先

是,陕西有变,府县之官多罣罥者,翀白丞相曰:“此辈皆胁从,非同情者。”

乃悉加铨叙。帝方猎柳林,驻故东平王安童碑所,因献《驻跸颂》,皆称旨,命

坐,赐饮尚尊。从幸上京,次龙虎台,拜住命翀传旨中书,翀领之,行数步,还

曰:“命翀传否?”拜住叹曰:“真谨饬人也。”间谓翀曰:“尔可作宰相否?”

翀对曰:“宰相固不敢当,然所学,宰相事也。夫为宰相者,必福德才量四者皆

备,乃足当耳。”拜住大悦,以酒觞翀曰:“非公,不闻此言。”迎驾至行在所,

翀入见,帝赐之坐。升右司员外郎,奉旨预修《大元通制》,书成,翀为之序。

泰定元年,迁国子司业。明年,出为河南行省左右司郎中。丞相曰:“吾得贤佐

矣。”翀曰:“世祖立国,成宪具在,慎守足矣。譬若乘舟,非一人之力所能运

也。”翀乃开壅除弊,省务为之一新。三年,擢燕南河北道廉访使,晋州达鲁花

赤有罪就逮,而奉使宣抚以印帖征之,欲缓其事,翀发其奸,奉使因遁去。入佥

太常礼仪院事,盗窃太庙神主,翀言:“各室宜增设都监员,内外严置局锁,昼

巡夜警,永为定制。”从之。又纂修《太常集礼》,书成而未上,有旨命翀兼经

筵官。

文宗之入也,大臣问以典故,翀所建白近汉文故事,众皆是之。文宗尝字呼

子翚而不名。命翀与平章政事温迪罕等十人,商论大事,日夕备顾问,宿直东庑

下。文宗虚大位以俟明宗,翀极言:“大兄远在朔漠,北兵有阻,神器不可久虚,

宜摄位以俟其至。”文宗纳其言。及文宗亲祀天地、社稷、宗庙,翀为礼仪使,

详记行礼节文于笏,遇至尊不敢直书,必识以两圈,帝偶取笏视,曰:“此为皇

帝字乎?”因大笑,以笏还翀。竣事,上《天历大庆诗》三章,帝命藏之奎章阁。

擢陕西汉中道廉访使。会立太禧院,除佥太禧宗禋院,兼祗承神御殿事,诏遣使

趣之还。迎驾至龙虎台,帝问:“子翚来何缓?”太禧院使阿荣对曰:“翀体丰

肥,不任乘马,从水道来,是以缓耳。”太禧臣日聚禁中,以便顾问,帝尝问阿

荣曰:“鲁子翚饮食何如?”对曰:“与众人同。”又问:“谈论如何?”曰:

“翀所谈,义理之言也。”从幸上都,尝奉敕撰碑文,称旨,帝曰:“候朕还大

都,当还汝润笔赀也。”

迁集贤直学士,兼国子祭酒。诸生素已望翀,至是,私相欢贺。翀以古者教

育有业,退必有居。旧制,弟子员初入学,以羊贽,所贰之品与羊等。翀曰:

“与其餍口腹,孰若为吾党燥湿寒暑之虞乎!”命撙集之,得钱二万缗有奇,作

屋四区,以居学者。诸生积分,有六年未及释褐者,翀至,皆使就试而官之。帝

师至京师,有旨朝臣一品以下,皆乘白马郊迎。大臣俯伏进觞,帝师不为动,惟

翀举觞立进曰:“帝师,释迦之徒,天下僧人师也。余,孔子之徒,天下儒人师

也。请各不为礼。”帝师笑而起,举觞卒饮,众为之栗然。

文宗崩,皇太后听政,命别不花、塔失海牙、阿儿思兰、马祖常、史显夫及

翀六人,商论国政。翀以大位不可久虚,请嗣君即位,早正宸极,以幸天下。帝

既即位,大臣以为赦不可频行,翀曰:“今上以圣子神孙,入继大统,当新天下

耳目。今不赦,岂可收怨于新造之君乎!”皇太后以为宜从翀言,议乃定。迁礼

部尚书,阶中宪大夫。有大官妻无子而妾有子者,其妻以田尽入于僧寺,其子讼

之,翀召其妻诘之曰:“汝为人妻,不以资产遗其子,他日何面目见汝夫于地下!”

卒反其田。

元统二年,除江浙行省参知政事。逾年,以迁葬故归乡里。明年,召为翰林

侍讲学士,以疾辞,不上。至元四年卒,年六十。赠通奉大夫、陕西行省参知政

事、护军,追封南阳郡公,谥文靖。

翀状貌魁梧,不妄言笑。其为学一本于性命道德,而记问宏博,异言僻语,

无不淹贯。文章简奥典雅,深合古法。用是天下学者,仰为表仪。其居国学者久,

论者谓自许衡之后,能以师道自任者,惟耶律有尚及翀而已。有文集六十卷。

子远,字朋道,以翀荫调秘书郎,转襄阳县尹,须次居南阳。贼起,远以忠

义自奋,倾财募丁壮,得千余人,与贼拒战,俄而贼大至,远被害死。远妻雷为

贼所执,贼欲妻之,乃诋贼曰:“我鲁参政冢妇,县令嫡妻,夫死不贰,肯从汝

狗彘以生乎!”贼丑其言,将辱之,雷号哭大骂,不从,乃见杀。举家皆被害。

○李枿

李泂,字溉之,滕州人。生有异质,始从学,即颖悟强记。作为文辞,如宿

习者。姚燧以文章负大名,一见其文,深叹异之,力荐于朝,授翰林国史院编修

官。未几,以亲老,就养江南。久之,辟中书掾,非其志也。及考除集贤院都事,

转太常博士。拜住为丞相,闻泂名,擢监修国史长史,历秘书监著作郎、太常礼

仪院经历。泰定初,除翰林待制,以亲丧未克葬,辞而归。天历初,复以待制召。

于是文宗方开奎章阁,延天下知名士充学士员,泂数进见,奏对称旨,超迁翰林

直学士,俄特授奎章阁承制学士。泂既为帝所知遇,乃著书曰《辅治篇》以进,

文宗嘉纳之。朝廷有大议,必使与焉。会诏修《经世大典》,泂方卧疾,即强起,

曰:“此大制作也,吾其可以不预!”力疾同修。书成,既进奏,旋谒告以归。

复除翰林直学士,遣使召之,竟以疾不能起。

泂骨骼清峻,神情开朗,秀眉疏髯,目莹如电,颜面如冰玉,而唇如渥丹然,

峨冠褒衣,望之者疑为神仙中人也。其为文章,奋笔挥洒,迅飞疾动,汩汩滔滔,

思态叠出,纵横奇变,若纷错而有条理,意之所至,臻极神妙。泂每以李太白自

似,当世亦以是许之。尝游匡庐、王屋、少室诸山,留连久乃去,人莫测其意也。

侨居济南,有湖山花竹之胜,作亭曰天心水面,文宗尝敕虞集制文以记之。泂尤

善书,自篆、隶、草、真皆精诣,为世所珍爱。卒年五十九。有文集四十卷。

○苏天爵

苏天爵,字伯修,真定人也。父志道,历官岭北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和林

大饥,救荒有惠政,时称能吏。天爵由国子学生公试,名在第一,释褐,授从仕

郎、大都路蓟州判官。丁内外艰,服除,调功德使司照磨。泰定元年,改翰林国

史院典籍官,升应奉翰林文字。至顺元年,预修《武宗实录》。二年,升修撰,

擢江南行台监察御史。

明年,虑囚于湖北。湖北地僻远,民獠所杂居,天爵冒瘴毒,遍历其地。囚

有言冤状者,天爵曰:“宪司岁两至,不言何也?”皆曰:“前此虑囚者,应故

事耳。今闻御史至,当受刑,故不得不言。”天爵为之太息。每事必究心,虽盛

暑,犹夜篝灯,治文书无倦。沅陵民文甲无子,育其甥雷乙,后乃生两子,而出

乙,乙俟两子行卖茶,即舟中取斧,并斫杀之,沈斧水中,而血渍其衣,迹故在。

事觉,乙具服,部使者乃以三年之疑狱释之。天爵曰:“此事二年半耳,且不杀

人,何以衣污血?又何以知斧在水中?又其居去杀人处甚近,何谓疑狱?”遂复

置于理。常德民卢甲、莫乙、汪丙同出佣,而甲误堕水死,甲弟之为僧者,欲私

甲妻不得,诉甲妻与乙通,而杀其夫。乙不能明,诬服击之死,断其首弃草间,

尸与仗弃谭氏家沟中。吏往索,果得髑髅,然尸与仗皆无有,而谭诬证曾见一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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