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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活人禁地-第2部分

小说: 活人禁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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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单纯吃药就能治的好的。

我妈也是有病乱投医,只要能救儿子,什么办法都得试试。于是立即托人找了个老中医,据说这老中医是个半仙之体,不但能掐会算,还有一手治病救人的好本事。

那老中医见了我以后,也不掐诀念咒,也不号脉听诊。就在我的脑袋上摸来摸去,跟找虱子似的。然后告诉我妈,这孩子是惊吓过度,三魂七魄里吓丢了一魂一魄。

我妈问他那该怎么办?老头说你别急,有办法。然后画了张符,写上了我的生辰八字。告诉我妈,让亲人拿着招魂幡去丢魂的地方喊我的名字,喊完把符烧掉冲水喝了就好。之后又开了几副调理的方子。

回家后,我妈让我爸去坟地办这件事。我爸不干,说你这不是迷信吗?有病就得上医院治病,一切听大夫的,弄这神鬼邪说的事干嘛?

我妈问我爸你去不去?你要是不去,我也死你面前,让你以后想喊都没机会喊了。

我爸迫于无奈,只好按照老中医的办法去了坟地,一喊就喊了一整天。晚上回来后,把符烧了冲水给我喝了,过了一晚,我的烧果然退了。

次日我妈没去上班,留在家中照顾我。可我爸刚出门不久,我又烧了起来。我妈见状急坏了,赶紧又把我爸给叫了回来。

没想到我爸回来后,不多会儿我的烧又退了下去。我爸懵了,说儿子你是不是太舍不得爸了?怎么爸一离开你你就发烧,一回来你就退烧呢?

如此又尝试了两次,果然是我爸一出门我就发烧,他人一回来我就退烧。这时我爸忽然想到了什么,一拍大腿,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来。

这是一颗古怪的尖牙,有4厘米长,呈深紫色,通体圆润,晶莹剔透。牙体上还刻着一些看不懂的符号。

我妈问我爸这东西是哪来的?我爸说就就是昨天招魂的时候,在坟地附近捡到的,一时觉得好看就带了回来。刚才我一出门孩子就发烧,回来就退烧,难不成是这东西起了作用?

于是我爸将这颗怪异的牙齿留在了家里,出门晃了1个小时,回来后,我妈说这孩子果然没再发烧,你这是捡到宝了。

夫妻两个怎么高兴暂且不提。且说我大病痊愈后,我爸就将那颗怪牙的根部用细钻打了个小孔,穿了根红绳挂在我的脖子上,自此就当成保我平安的护身符了。还叮嘱我:千万别摘,摘了要你命!

后来我问我爸那晚的死尸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大半夜出现在坟地里?我爸说那晚我见到的那具尸体是被人从坟里刨出来的,不知墓主是谁,也不知是什么人这么缺德。这些年都实行火化,这死人既然是个整尸,看来肯定离现在有些年头了。但让人感到蹊跷的是,墓中的一些陪葬品被翻的乱七八糟,但都没有被拿走,挖坟者似乎是想找什么东西,不知最终没有找到没有。

此后的许多年中,曾有不少古董商人想要收购我脖子上的这颗牙齿。虽然他们说不清这牙齿到底是出自什么生物,但从其色泽、手感以及雕刻的符号分析,这是一个年代非常久远的古物,很有收藏价值。

九十年代初,曾有一个香港商人出价30万收购这颗牙齿。在那个年代,30万已经是相当惊人的数字了,但我父母却是说什么都不卖。这是孩子的保命符,卖出去了,孩子再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

自那以后,他们也一再嘱咐我,把护身符藏在衣服里,不要再露在外面惹是生非。

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逐渐想明白了一件事。挂在我脖子上的这颗牙齿,或许就是那晚挖尸人要找的东西。换句话说,这颗牙齿很可能是那个死尸的陪葬品。我父亲当时对我回避了这个问题,估计是担心我知道这是死人的东西以后,从而产生抗拒,怕我不肯再将这个东西挂在脖子上。不过等我想明白这件事的时候,这个护身符已经跟随了我许多年,早就已经习惯。即使知道这是死人的物件儿,也都无关紧要了。

自从我那场大病之后,我妈就申请了病退留在家里照顾我。我不能像以前那样没时没晌的疯玩,就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画画上面。随着兴趣的日渐浓厚,最终也将今后的远大志向定在了美术专业上。

1996年,我顺利考入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虽然京津两地相去不远,但住校的现实还是无法避免的。在爸妈眼泪汪汪的送别之下,我开始了在北京的学习生涯。

俗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话一点不假。我虽出身普通工人家庭,但由于父母的过度溺爱,从小骨子里就带有一种纨绔子弟的轻浮。

刚到北京不久,自由的大学生活,形形色色的红男绿女很快就充斥了我的双眼,渗透了我的思维。让我将当初决心发愤图强的一腔热血,瞬间就泼在了脑后。

自从儿时的那次重病以来,父母对我看管极为严厉。我就如同一匹耐着性子的野马,如今终于觅得良机脱了缰绳,一发不可收拾。我带着班里几个不学无术的捣蛋份子整天吃喝玩乐,将本就不怎么样的学业完全抛弃了。

此时我父母早已转业下海经商,家境也越来越是殷实。手头从不拮据的我,很快就俨然成了几名闹将的领袖。那几年的生活,过得别提多“充实”了。

和我关系最好的同学叫‘王子’,其实他本名叫王孜,大家叫顺嘴了所以都叫他王子。他本人对王子这个名字倒是颇为满意,说听着比本名更有霸气。

王子是北京人,父母离异,奶奶一个人把他拉扯大的。刚上大学那年,奶奶就撒手归西了,他父亲又长期出差在外地,从此王子便成了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不过好在他天性随和,对这种人生的苦楚根本不当回事,自己反倒落了个逍遥自在。

我跟王子可以说是臭味相投,都是吃饱了混天黑的主,成天除了吃喝玩乐就是研究女人,男性青春期的躁动在我俩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大二那年,一次寒假前的小型聚餐活动后,我们几个差生都有点儿喝高了。王子喝的最是兴奋,嚷嚷着让我们哥几个去他家继续喝。当时年轻气盛,喝酒认怂是最忌讳的事,所以都一口答应了。

四个大小伙子,一个个喝的七扭八歪,站在马路上大呼小叫的拦车。这情形,是个出租车就得绕着走,哪里有司机肯拉我们?

那时候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瘾头,为了那点儿猫尿,四个人冒着刺骨的寒风,溜溜等了四十多分钟才算打着车。

王子家是哪种老式筒子楼,当时正面临着拆迁,住户都去了临时安置房。全楼搬的一家都不剩了,整个楼道破败不堪,唯独王子还守在这儿。

我们问他还守在这破地方干什么?王子说他跟奶奶最亲,这房子是奶奶以前住过的,现在奶奶没了,离开这房子就什么念想都没了。能多留一天是一天,多呆一天就等于多陪奶奶一天。

这话说得至情至性,就是没喝酒听着都让人掉眼泪,更何况此刻我醉意正浓。我用力地拍了拍王子已经微见谢顶的脑袋,大声说:“兄弟,这话我爱听,是个爷们儿。没别的,就冲你今儿这几句话,咱必须得喝到天亮,谁要先走谁是王八!”

另外三人大声叫好,于是我们拿出上楼前买好的啤酒小菜,坐在沙发上大喝起来。由于全楼早已搬空,所以根本不用顾忌扰不扰民,这一顿酒喝得煞是痛快。

我们的话题天南海北,历史、地理、时事、政治、科技、体育无所不谈,无所不知。

当话题兜了一个大圈子又都回到王子奶奶的身上时,王子借着酒意故作神秘地给我们讲了一件事。

他说他奶奶死后,自己经常能见到奶奶的幽灵。有时候晚上睡觉的时候,突然就醒了,脑子里完全清醒,但身体就是动不了。那时,他奶奶的一张大脸就会浮现在正对床头的那面墙上。

第三章 鬼宅

这话我觉着太不贴谱,不屑一顾地说:“少在这儿妖言惑众你,你说的那叫鬼压身,我小时候也听老一辈讲过。但现在科学解释说,那就是人太虚弱的时候产生的自然生理反应。我看你丫肯定是毛片看多了,最近没少动手吧?太虚弱啦!小小年纪怎么学得这么迷信?”王子押了口酒,白眼一翻道:“无知!就你那点文化水平还跟我聊科学呐?别臭不要脸了你。科学解释不了的事儿多着呢,解释不了就叫迷信啊?你那才叫迷信呢,迷信科学。”

另外两个同学一个叫黄博,一个叫谷生沪。黄博持肯定态度,支持王子一边,认为这种灵异现象还是存在的。谷生沪保持中立态度,对这种事半信半疑,一时也拿不准主意。

黄博的理论是,从古到今,这种关于幽灵的传说就不曾断绝过,不单单是中国,外国也有同样的事情发生。早在许多许多年前,大陆与大陆之间没人任何联系,欧洲不知道亚洲的存在,非洲不知美洲的存在,国家与国家之间更没有联系。那时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文化上的交流,甚至当时的中国人还认为天是圆的地是方的。

在那个时代,每个不同文化的国家信奉的神灵是不一样的,神与神之间的特质有着天壤之别,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但单就鬼文化来说,却是出奇的一致。每个国家对幽灵的认知和形容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这一点足以证明,鬼或者幽灵这种东西是真实存在的。

他这一番理论确实讲的有些道理,我一时无法还口,心里不免有些郁闷,低头喝起了闷酒。

王子得到了强大的支援,更加眉飞色舞,口无遮拦的大夸其辞起来。他给我们讲,他家楼上的303房间,就是一个鬼宅。从他记事时起,到现在全楼搬迁,那房间里总共死了10个人了。

第一家是一家三口,小日子过的一直不错,但突然有一天,丈夫无缘无故的把母女俩全都乱刀砍死,然后抹脖子自尽了。到最后也没闹清楚到底他杀人和自杀的动机是什么,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那家人死后,单位把房分给了一对刚结婚的小两口。两个年轻人虽然时常打打闹闹,但住了两年过的也算安生。可好景不长,丈夫趁媳妇出去上班,经常在家胡搞乱搞,最后被他媳妇知道了。那女人也不动声色,不哭不闹,就是偷偷的在某天的晚饭里下了剧毒,结果两口子一块毒死了。

几年的功夫303房间就死了五个人,鬼宅这个说法就传开了,不但没人敢住303这个房子,就连隔壁几家也都整天提心吊胆的。单位几次想把303分出去,可谁都不敢要。

后来单位里有一个姓聂的,人称聂大胆。这人脾气暴躁,打爹骂娘,每天都喝的醉熏熏的。按理说论资历论工作表现,聂大胆都分不上这间房,但因为303实在是没人敢住,聂大胆又天天去单位房管科闹腾,单位就把这间屋子分给他了。

聂大胆搬来以后,就住了一个星期,竟然在某天晚上无缘无故的突然跳楼了。虽然说从三楼跳下去不算太高,但他却脑袋冲下戳在了水泥地上,死的样子别提多恶心了。

从此303房间就再也无人问津,房管科也知道那房子可能不干净,也不敢再往外分配了。

前两年单位改制,单位职工可以把居住的房子购买成私人产权。有一个叫赵阿姨的中年女人,平时混得不错,就把303室给买了。赵阿姨挺有心眼儿,她买了以后自己不住,而是把房子租给了两个学表演的女大学生。

那俩女孩长的都不赖,王子当初也没少跟人家那招猫递狗,可无奈他的长相实在是太过抱歉,一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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