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街五十一号-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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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0…3…5 10:09:31 本章(。dushuhun。)字数:2937
《强报社》、合唱队,像吸引力特强的磁石吸铁一般吸引着他。尤瑜每周六天在学校里读书,总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时刻念想着《强报社》、合唱队,星期天一天的分量几乎超过周一至周六的六天,简直是他生活的全部。他不只喜欢到那里唱歌,更喜欢《强报》上刊登的文章(。dushuhun。)。这些文章(。dushuhun。)是他这个被关在黑暗的铁屋子里能见到丝丝阳光的唯一的窗口。它让明媚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源源不断地送进来,使他这株像久旱濒死的萎蔫的苗儿,沐浴到了甘霖一般,升腾起欣欣向荣的生活希望。尤其是山雨的评论,简直像漆黑的夜空,突然升起的光焰万丈的探照灯,简直是照彻咫尺不辨牛马的浓黑的一抹抹阳光。它像剥笋壳叶那样,剥开旧社会的光怪陆离的重重黑幕,让人看清藏在黑幕后的形形色色的恶魔的狰狞面目。
每到星期天,他练唱歌曲之余,就如饥似渴地阅读读报亭里刊出的报纸,山雨的评论,篇篇都给他灵魂以极大的震撼。
十一月一日,《强报》的头版头条新闻:
淮海布防严密江防固若金汤
据七月十日南京来电称:共匪拟犯淮海,我六十余万精锐部队,包括从缅甸回国的远征军,齐集以徐州为中心,北起临城,南达江淮,西自商丘,东至海岸,于津埔、陇海两条铁路线两侧,严密布防。铸成双龙交会的钢铁防线。匪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中间,则首尾并应。阵地坚不可摧,江防固若金汤。
紧邻这篇报道,刊登了一篇评论。
如此江防,岂能固若金汤?山雨
内战进行到第三个年头,辽渖战役结束了,东北全境解放了。全歼国军七十余万,生擒范汉杰、廖耀湘等将字号将军近十名;济南战役,仅八昼夜,十一万守军,全被聚歼,活捉了司令王耀武。如今,匪五个兵团,三个绥靖区守军,齐集津埔陇海沿线,看似攻势凌厉,大有瓮中捉鳖之态。
有人说,淮海布防,双龙交会,互为接应,固若金汤。其实不然。这个布局,不像“双龙”,倒像个“十字架”。我军仅占据这个十字架,周围广袤的土地均为匪军盘踞,我军增援接应,险象环生。如匪仍采用攻点打援之法,攻首、攻尾时,则切断我通过铁路增援的两翼,我军何以自救?徒步穿越匪区增援,处处将会遇到狙击,援军未到增援点,就被全歼。可见攻首、攻尾,则两翼均不能应。同理,攻两翼,首尾也不能救。诚如此,我军时时处处,被动挨打,而无一丝一毫还击之力。如不改弦易辙,我军就被钉死在这个十字架上。如此江防,岂能固若金汤?南京岂不岌岌可危?
尤瑜以往只看到父母姐姐,冒严寒,熬酷暑,做豆腐,卖豆腐;只看到街坊邻舍,顶烈日,跑腿拉车;偶尔也曾看过狗咬狗,鸡斗架:生活平淡得像杯白开水。后来上学结识了池新荷,学会了唱几支歌,觉得新鲜一点。从来没有想到,更没有看到,这世界上还有**、gmd,还发动了如此规模巨大的战争,杀人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其激烈残酷的程度,真让他瞠目结舌。从此,他爱看《强报》,尤其爱读山雨的文章(。dushuhun。)。读得多了,他觉得世界真大,昆阳太小。今后,他要通过《强报》这个窗口,认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十二月八日,《强报》又刊登的一篇报道及山雨的评论,又一次引起了他的浓厚兴趣。其报道云:
肉包子打头阵,丧尽天良
国民军不开枪,其心难忍
《昆阳报》讯:近日,淮海前线光荣负伤返乡的将军杨某,系黄伯韬部少将师长。昆市各学校相继延请他作时局报告。他称,共匪将匪区内的人分为三类:一类名曰“红搭头”,凡在匪区内的党政军部门工作的人,**员,一律佩戴红袖章(。dushuhun。),人们称之为“红搭头”;一类曰“土猴子”,凡做工、种田、经商的,都属此类;第三类名曰“肉包子”,凡地主富农资本家、妇孺老弱病残,共匪认为毫无用处,是垃圾,属此类。国军作战,本来英勇无比,应能坚守阵地。怎奈匪军惨无人道,丧尽天良,作战时,驱赶“肉包子”打头阵。那些人呼天抢地,哭声震野。国军见之,挥泪不忍开枪。可就在此时,“红搭头”踏着“肉包子”的尸体,迅猛地发起攻击。因出不意,国军未及还击,阵地就被攻破。这就是国军节节失利的症结所在。
在刊登消息的同一版,也刊登了山雨的一篇评论:
国军败阵,是不忍开枪,还是另有原因?
古语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根据某一标准,把人群划分为若干类,古已有之,司空见惯。共匪把人分为“红搭头”、“土猴子”、“肉包子”三类,只不过是老祖宗惯用的手法。惟独将手无寸铁的“肉包子”驱为前锋,而创造出战无不胜、攻为不克的战绩,堪称是前无古人、恐怕也后无来者的伟大创造!
不过,仔细思量,似乎这不是“实有”,而是“虚无”。试想,“病残”不是户户都有,而“妇孺老弱”,则家家不缺。把他们驱赶到战阵送死的事,似乎也古已有之。项羽与刘邦逐鹿中原时,项羽就把刘邦的父亲,拽到阵前,当作“肉包子”,威胁刘邦说,“你再攻打我,我就烹了你的父亲。”而刘邦却耍流氓腔,说,“我们曾结拜为兄弟,我的父亲就是你的父亲,你一定要烹了他,那就分给我一碗汤。”后来,那么残暴的项羽居然也能将心比心,不忍将刘邦的老父当作“肉包子”。“红搭头”也是有血有肉的穷人,他们长期与家人共处水深火热之中,怎么会将包括自己的父母妻儿在内的“妇孺老弱”,当作“肉包子”,驱赶着他们打头阵送死呢?何况杀人一万,自损三千,打仗总是难免要死人伤人的。“红搭头”也不可能不尾随“肉包子”上战场。既然上了战场,也就免不了“伤残”、死;有时也可能生“病”,再过些时候,他们也会“老”,有一天也会成为“肉包子”,被比他们年轻的“红搭头”驱赶着上前线挡子弹。如果“红搭头”的思维逻辑如此荒谬,置自己将成为“肉包子”的事实于不顾,岂不是害了神经病?如此一群神经病患者,居然所向无敌,几十万、成百万地歼灭我们的英勇的国军,这岂不是匪夷所思么?
换一个角度看,因匪军驱赶“肉包子”打头阵,国军不忍开枪而败阵的是事实,但这种事只可能“一”,决不可能“再”。如果“再”了,国军还不吸取教训,不开枪还击,而像稻草人一般,作匪军射击的靶子,那么,我们的国军岂不“迂”得十分可爱,“腐”得十分可悲,比唐·吉诃德还令人可笑么?
可以肯定,这决不是事实。因为我们党国的将军们,都是训练有素的蒋委员长的高足。他们深谙要攻城略地,就必须“杀人盈城”、“杀人盈野”、“宁肯错杀一千,也不能放走一个”的道理。当年,井冈山上,长征途中,他们挥起带血的屠刀,对革命人民斩尽杀绝,何其毒也!怎么会对“肉包子”心慈手软呢?他们个个熟读中外兵书,纵览古今战例,不至于连兵不厌诈的用兵原则都不知道,而在枪林弹雨中,一味地像稻草人那样,呆呆地站着挨枪子,而竟不开一枪,不杀一人!可见败逃少将说的,决不是实有的事实,而是虚无的编造。国军的失败,显然另有原因在。
第一章(。dushuhun。) ; ;晨兴忆梦(上) 13山雨纵论杀人道,尤瑜惶恐履薄冰(二)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0…3…5 10:09:31 本章(。dushuhun。)字数:2727
这位少将师长的报告,尤瑜也听过,原来他信以为真。经山雨这么一点拨,才知道他处处造谣,公开欺骗。他曾听到一位老师讲,叶圣陶先生说过,领、袖是最肮脏的。那时,他只理解到,一件衣服,衣领和袖口最容易弄脏。现在他才认识到这种理解是何等肤浅!衣服的领、袖,弄脏了,还可以洗干净,至于党国的领袖,以及他们的徒子徒孙们,那是长久浸在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无可救药,永远也是洗不干净的。只有彻底埋葬了他们,这个社会才能安宁
他读呀读呀,又读到了这么一篇报导:
学子频频失踪迹,青龙潭底聚冤魂
本报六月二十二日讯:近几个月来,我市失踪学子甚夥。粗略计:省五中六人,昆县中四人,昆师五人,莲师一人,诚中三人,……遍访其人亲故,不见踪影。
又风闻有人将其人与石头塞入麻袋,沉于青龙潭底。失踪者之家属雇船打捞,铁钩拖出鼓胀的麻袋十余只。袋中全为腐臭之尸体,不堪闻睹,亦不能辨其面目。唯一尸骸皮肉尚存、累累伤痕而可辨识者,为城东木材商虢某之子,省五中学生。虢某不惑之年结婚,生有二子,大儿名虢栋臣,原希望他能成为国家栋梁之臣,可他自幼娇生惯养,骄纵顽劣,成绩低下,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在家游荡,虢某对他心灰意冷,不抱任何希望。次子虢富天,原本寄意他能继承本业,使之发扬光大,富甲天下。可是他好学上进,十四岁那年,就考上省立五中,今年才十六岁,是全家的希望,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如今虢某年逾六旬,黄梅不落青梅落,白发人送黑发人。其状堪哀,其情可悯。据此推知,失踪之学子应全葬身青龙潭底。
又据一孤老渔者称,四月末的一个雨夜,其舟停泊青龙潭畔。忽闻岸上汽车喇叭轰鸣,渐鸣渐近。车停,车上跳下两个蒙面人,厉声呵责,命令渔者送货过江。询其运资,一蒙面人扬起手枪威逼:“哼,你要多少,它会告诉你的。”渔者嘿然。二人旋即掷货船舱中。渔者以足探之,袋内货物柔软,微温,始以为二贼偷来之牲口。到青龙潭中,蒙面人命停船,掷麻袋于潭中,渔人始知袋内装的为活人。他两腿抖颤,惊恐万状。一蒙面人用枪顶住他的脑门,嚷道:“今日之事如走漏风声,小心这个家伙开花!”然后二人跳上岸,消失在黑暗中。渔者如堕冰窟,自此弃舟不渔。
就在此报导的同一版面,又附有山雨的一篇精湛的评论。
远远“过之”“而无”丝毫“不及”山雨
时下内战连年,民生凋敝。咱们中国,当然什么也赶不上两汉、盛唐,乃至于前清,更远远赶不上欧美。唯独对于杀人术,我们情有独钟,竭尽全力钻研、推行,积累的经验颇多,在世界杀人史上,独树一帜,堪称一绝。近来,又将这些绝技,发扬而光大之。特别是给被错杀者,找出一个冠冕堂皇、而又无可辩驳的该杀的理由方面,我们的精英,用心良苦,成绩卓著。在这点上,较之我们的父祖辈,真远远“过之”,“而无”丝毫“不及”。
古今中外,被杀的人中间,该杀的不少,但被错杀的,也一定很多。就杀人者来看,几乎个个该杀,被错杀的没有一个。南宋时秦桧杀岳飞,在人民大众看来,是千古奇冤,但在秦桧看来,是拔掉眼中钉,剜去肉中刺,是极其正确的举措。冠以“莫须有”的罪名,谁也不能、也不敢辩驳。到了近代,在所谓清党中,叫嚣“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走一个”。在蒋某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