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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完结 穿越成小丫鬟:笨婢宠儿-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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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笑了笑,疲惫地倒下,虽然依旧害怕被人追击,却实在无力了。这一下子,怕是跑了不下五千米,而且没有一口水饮

    四下寂静,千千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而那凉爽清新的风儿,轻轻地掠起她鬓角的发梢,像一只温柔细腻的小手。

    这里如斯安谧,与方才的修罗场相较,真是天堂与地狱之别!

    今晚,太多突发状况,大大考验了她的承受能力——活了这些年,第一次亲眼目睹血淋淋的杀戮,第一次闻到那样浓烈的,令人透不过气的血腥味道!

    也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七窍流血,带着极度怨恨的眼神,目呲尽裂地盯着自己,像是要钉进自己的骨头!

    想着想着,她不禁伶伶地打了个寒颤。

    怕是再无法忘记了吧?

    在那一刹那——那个惊魂的刹那——内心深处,下意识地,隐隐呼唤着一个名字

    云少沁,你现在在哪里

    你要是在,该有多好——


    呆了半晌,千千向来处看去,一片黑茫茫,只看见摇动的灌木和野草。

    她开始担心,不知道小白怎么样了?自己跑的时候黑衣人只剩下两个,他虽说武功高强,可是毕竟已战斗了那么久,会不会已是强弩之末?

    如果他已经打败了他们,为何不来寻找自己?

    万一那些黑衣人还有后援,该怎么办?

    小白

    你不要有事啊

    她咬了咬牙,努力向来的方向奔去!

    不知道跑了多久喉间如火在烧,额头沁出薄薄冷汗,此时的千千,已然完全失却了方向,却始终不曾停下,不曾犹豫。

    漆黑的山脉仿佛一个个巨大恶魔,张牙舞爪地要向千千扑将过来。

    “小白——?”

    “小白,你在吗?”

    “小白,听到的话快来找我啊”




阿铃

漆黑的,已经有些寒冷的秋夜山间田野中,一个小小的女子,风吹起她的长发和裙裾,虽然有些冷了,也有些害怕,但依旧努力地以双手笼在小口旁边,努力地呼喊!

    星星也在遥远的天幕上低头,淡淡地审视着这小女子。

    “小白——”

    我我不应该离开的如果小白出了什么事情我会很难过吧虽然他冷冷的,可是,他其实是个好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背后,站了另外一个身影。

    悄然,无声。

    那个身影看着她惊慌失措的样子,摇摇头,发出一声冷笑。

    “小——啊”千千倏然感觉到自己的颈椎被人轻轻地击了一下,就此陷入昏迷。


    漆黑的青石板道路上。

    马蹄声,嗒嗒敲击着地面。

    一下。

    两下。

    越来越近。

    万籁俱寂,只有在那栋雕梁画栋,精美中透着风流之气的阁楼里,还亮着一盏灯。

    那灯火是暖暖的橘色,在风中亦是不灭,灯罩乃五彩琉璃,一看便不是寻常之物。

    “我感觉到,他来了。”

    女子静静伫立在雕花窗棂之侧,精美如一件艺术品的娇颜上,泛起淡淡的迷茫、欣喜、迫切和忍耐交织的表情。

    ——这等绝色,除了暖香阁的花魁芍药儿,还有谁?

    “那又如何呢?”她身后,响起冷冷的,却不慎透露出了关切的男子声音。

    芍药儿微微转过了头,风拂起她的鬓发,那颗珠钗亦在摇动着,如一颗跳动的心:“是啊,那又如何呢?”她重复了一遍,声音里满是悲苦。

    “阿铃,你——”那隐藏在暗影里面的男子身着蓝色布衣,面貌实为平凡,眉宇间却有着一股坚毅之气,张了张口,似乎想说什么,却终于无言。

    “不用说了,我知道我这一切都是奢望,但是至少,给我一点点这样的权利吧。”芍药儿垂下眼帘,“荆,谢谢你没有把这一切说出去,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暗地里帮助我,我很感激。”




羿国

蓝衣男子淡淡摇了摇头:“阿铃,你什么时候回金都去?”

    “回去”芍药儿将眼光投向夜空,眼神闪烁,如同满天星光,“很快了。”

    “那就好,殿下已经命我们速回大羿,若是你迟迟滞留胤国,怕是连你姐姐都会担心的。”

    “我姐姐”芍药儿面上神色一霎僵硬,“应该唤作——太子妃吧?”

    蓝衣男子叹了口气:“阿铃,你还在记恨你姐姐么?”

    “我哪里敢!”芍药儿柔媚入骨的面颊上,第一次出现恨然的神情,“堂堂大羿国尊贵的太子妃,我岂敢记恨!”

    “你姐姐现在身体也不好,她希望你”

    “不要说了。”芍药儿摆摆手,嘴角僵硬。

    “总之,快些回金都去吧,这三年你虽然没有找到那沉香策,然而也已经做了很多事情,殿下会奖赏你的。”男子咬了咬唇,似乎在下什么决心,终于颤颤开口,“你和我一起回去,可好?”

    芍药儿淡淡道:“荆,其实你不用对我这么好的。”

    “对一个人好,也许也会成为习惯吧”男子面上出现痛苦的神情,站立起来,“阿铃,若是你决定了,两个时辰后,我在楼下等你。”

    蓝色身影,飞窗而出。

    “对一个人好,也许会成为习惯”芍药儿,也许现在应该叫作阿铃继续优雅地站在窗侧,灯火将她浓密如蝶翼的睫毛投射在洁白面颊上,表情里有黯然,也有一丝的快慰和欢喜。

    “荆,你的心意,我明白的,只是”她思索良久,转身吹灭灯火,“花铃此生不会再爱第二个人了。对不起。”

    “走,是要走的。北方的鸟儿,终究属于北方。花铃在这里三年,所获得的许许多多情报和线索”她笑了笑,那笑容却尖锐而锋利,“有朝一日,一定会有用的。”

    窈窕身影,一闪即逝。

——————————


    而之前发出马蹄声的那匹白马,此时轻轻地停靠在朱雀大道边,不停喷着鼻息。马上的白衣人犹豫了半晌,将一个小小身形抱下马,轻轻地放在路边一处凉亭中,似乎怕惊醒了她。

    “你再在我身边,会有危险的好自为之吧,丫头。”

    一人一马,随之疾驰而去。

——————————呵呵,大家看到这里知道是谁带走千千的了吧。。。

很累。。。休息。。。。




宫里的人

第二日,暖香阁众人乱成一团,因为花魁芍药儿失踪了。

    所有什物及金银珠宝全都没有人动过,只有芍药儿贴身的几件衣裳不见。苏妈妈急红了眼,扬言出价五百两银子,翻遍洛城的地皮也要将她找出来,可是收效甚微。芍药儿那是什么模样,若有人见过必然会牢记不忘,可是整整过了几个月,除了骗银子被苏妈妈打出门的,还真没有一个人提供过任何准确信息。

    难道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竟会消失在空气中了不成?

————————————————————————————————————————


    风物流转,已是三个月后。


    这日天气晴好,洛城最豪华的酒楼之一太白楼中,人潮汹涌,客似云来。(话说这酒楼的名儿,也是大俗大雅。)

    “嗨,李老兄,你说那花魁美娇娘失踪三个月了,愣是没人将她找出来,连根头发丝儿都不见,真乃咄咄怪事也!”

    “王弟啊,你也忒榆木脑瓜了,这么一个大美人,定是被人劫走了啊!只是不知道便宜了哪家小贼,从此这艳福啊,就是享不尽喽”回答的这人是个油光水滑的员外模样,嘴里啧啧有声,双眼尽是艳羡那小贼之色,想到能够独占花魁,几乎连口水都流了出来。

    “不会吧,李兄,那暖香阁也不是平常人能进去之所,劫走一个大活人那岂是易事,而且那花魁不会叫唤么?据那儿的小厮打手道,也是没有听见一点儿声音啊。”

    “说不定是串通好了的呢。那大美人说不定看上了哪家男子,对方却无钱赎身,于是演了这么一出”另一个年纪轻些的男子也加入了八卦团,摇着扇子,说的头头是道。

    “唉!只可惜了啊!早知道她竟然会凭空消失,我那日中秋‘花魁大会’就应当一掷千金,将她拿下,好好享受一番这温香软玉,玉体横陈,鱼水之欢!”那李员外越说越是淫荡。

    “李兄,话可别说得太满。”另两个人不乐意了,出言提醒道,“那日最后花三千两拍下花魁之人你不是也见到了么,那人岂是一般人等可比,我觉得啊”

    “怎么了?”李员外不满地放下茶杯,想起来便是耿耿于怀。

    那后加入的年轻男子以扇子捂着嘴,轻轻道:“依小弟愚见,觉得那人来头不小,搞不好是宫里的人!”




小二

“真的?”李员外眼睛瞪圆了。

    “那可不是?”年轻男子看看四周,继续小声八卦,“‘花魁大会’那日原本那位吴爷不是差一点拍下花魁么,最后却被那年轻男子给横刀夺爱了。你道吴爷是好相与的?我听他府中人道,那日吴爷回去后气得摔碎了几只古董花瓶,还连声道‘你若不是如此身份,我’,吴爷通天达地,还有什么身份能比吴爷强的,无非是”

    “真的么?难道竟然是太”几人不免面色发白,直回想当日是否对那黑衣帅气逼人的男子有所得罪。

    “哎呀似乎我对他翻了个白眼”

    “老兄我貌似也嘘了一声”

    “各位客官,麻烦让一让,菜来了——佛跳墙,狮子头,葱爆鲫鱼,醋溜海参,乌鸡大补汤——来喽!”三人正面面相觑,头顶忽然传来一清脆动人,如竹筒倒豆子般声音!

    三人均吓了一大跳,待抬头瞅见只不过是灰衣白帽的跑堂小二而已,才暗自放下心来。

    那小二是个子小小少年,眉宇却是清秀,皮肤也颇白皙。他端着一与他娇小身材颇为不成比例的大木头托盘,只累的有些气喘吁吁。然而面上依旧保持职业的微笑,稳稳当当,将一个一个盘子好生放好在八仙桌上,笑容可掬道一声:“客官请慢用!”

    “咦,我说这小兄弟,怎的有些面熟?”那年轻男子看着小二已然远去的背影半晌,以扇子敲敲脑袋,“是在哪儿呢?我怎么就是想不起来?”

    “我说贤弟,你不会有断袖之癖吧?连个小二也要看个半天?”

    “怎么会,来,哥几个好好吃一顿!”

    “”


    那小二径自下了一楼,贴着墙步进厨房,面上忽然闪过一丝惊慌。

    虽然她穿了男装,可是依旧三不五时被人认出来——叹息,谁叫‘青楼’和‘酒楼’这二者的客官有相当大的重复率呢?

    此人自然,正是我们的小丫鬟千千。




三个月前

此人正是我们的小丫鬟千千。

    然而烧火丫头千千怎么会竟跑到这太白楼里面来做小二了呢?

    这就要从头说起了。

    记得三个月前那日天蒙蒙亮,她醒来时全身酸痛,发觉自己竟然横七竖八地躺在路边凉亭里,幸好那个代表着自己全身家当的蓝布包袱,还好好地呆在身边。

    四处看看,熟悉的街道和建筑是洛城!

    她支起头吃力地想着,记得昏迷之际还在漆黑的山岗田野之中,究竟是谁将自己丢回洛城的?

    记得,朦朦胧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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