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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桃妆-第7部分

小说: 桃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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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珞若有所思,搁下笔,“我没听他提起过你。不知秦府有位这么出色的可人儿。”话中似乎带了些疑虑,她看我的眼神变得深邃而难以琢磨。   
  “哪里!比小姐差远了!”我走到她身后,抚着她的肩膀,“我家公子眼里,只看得到小姐一人,其余的皆是庸脂俗粉!”   
  她又展露笑颜,提笔蘸墨。   
  我有些纳闷了,为什么我要抬高她而贬低自己?呜呼,我的善心在泛滥。罗净说了,她有她的命,我应该帮不上什么忙了,今后她若再这样怀疑,我懒的管。她的命比我好,还大富大贵,我才应该是被同情的那个。可是,秦朗坤怎么才会娶我……烦闷,我随手从桌上拾了本书,翻了两下。   
  “咦?这是什么书?我从未看过。”   
  “是戏本子,牡丹亭。”沈云珞缓缓说,“你看戏么?”   
  我绞尽脑汁想,“看过……梁山伯与祝英台。”   
  她怔了怔,叹道:“那是民间百戏,戏词远远不如牡丹亭。”   
  我似懂非懂点点头,她见了,微微一笑,起身绕了一圈,双手拈起兰花指,团扇遮脸,细细绵绵的声音从喉咙抛出,“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转过这芍药栏前,紧靠着湖山石边,和你把领扣儿松,衣带宽……”   
  她的一颦一笑,一唱一叹惹得我心底酥麻,那缠绵的目光、娇羞的神情,令我第一次明白女子的美丽由何而来。是那爱情,我比她差在这里,我不懂情,所以秦朗坤看不到我。   
  “这是柳梦梅的唱词,是他们第一次在梦中幽会时……”她又坐下了,含笑凝视着我,“你家公子唱得才叫动听。”她又陷入深深的沉思,笔上的墨汁滴在宣纸上,化开一片浓浓的墨色,好像我的心头就是这样被一片乌云遮盖了,这唱词很是暧昧,秦朗坤既对她唱这样的戏,今生定是非她不娶了吧。   
  心里很难过,我的成仙路太渺茫,好想像沈云珞那样伤心流泪,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哭,白娘子从没教过我。     
         
                      第二章  14、山桃红…5       
  那本牡丹亭我放下了,属于他们的戏,我才不看。从书架上挑了本西厢记,有滋有味地看了一上午。凡人果然很聪明,懂得写这样的故事来消遣闲暇时光,可是这样的书落在贵家小姐手里,岂不是教她们误入歧途?   
  晌午时分,我借口去买糕点出门了。常年在山谷中,连方向都用不着分辨的,这纵横交错的路愁煞人了。我只好一面打听,一面找到了兰仕居。听说秦府很远,我徒步去送信是不可能了,唯有找容华帮帮忙。   
  出人意料的是,一进兰仕居清雅的大厅,迎面碰上了秦朗坤。他一袭青色布袍,洗旧了的缘故有些发白,脸色与衣袍一样发白,只是瘦弱的腰杆挺得笔直,徐徐走来。   
  他似乎没看见我,或者看见了当作没看见,我只好主动跟上去,唤他:“秦公子!留步!”   
  “你是?”他侧目问。   
  我心里一阵失落,从昨夜到今日,我的衣裳没换过,他居然认不出我来。我小心地将信递出去:“沈小姐托我带给公子的信。”   
  他目露惊愕,转而惊喜,甚至没有道谢,便匆匆拆开书信。半晌,他一定是将每个字都记到心里去了,才转头对我说:“多谢,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我想笑,却笑不出来,不知此刻脸上会是怎样的表情,心情沉闷答:“叫我于归罢。”   
  曾经幻想过千百回的场面,竟然是这样的!   
  我明明想说:我叫于归,就是你念的诗里那个于归。   
  他会问:哪首诗?   
  我笑盈盈答:千年之前,你在一株灿烂桃树下吟诵的诗句。   
  可是现在,我好像成了西厢记里的红娘。我还补上一句:“公子若有信,尽可叫我送去。”   
  “当真?”秦朗坤笑若春风,生生将我困在了茫茫云雾中,认不清方向。于归,你真是不辞劳苦,为他人做嫁衣。   
  “于归姑娘,请稍等,我去借笔墨写封信。”   
  我见缝插针说:“是找容公子吧?我随你一道。”   
  秦朗坤的表情很意外,“哦?你认识容公子?”   
  我故作淡定,“于归昨夜与二位公子一同饮酒了。”   
  秦朗坤才恍然盯着我,他第一次这样认真看我,离的远,我看不真切他眼里的景象,只能看见他歉意的微笑,“秦某眼拙。”   
  他脚步匆匆,赶到容华住处,门也没敲径自闯了进去。   
  容华在窗边的书案前,见有人进来了,抽开屉子,轻轻扔了东西进去,又合上。他的脸一半在暗处,一半在阳光下,阴晴不定看着我:“你们……”   
  秦朗坤急切打断他:“容兄,可否借文房四宝一用!”   
  容华颔首,秦朗坤迫不及待走了过去,将手中的信展开,摊在一旁。   
  容华朝我走来,离开了镂空花窗,脸完全暗了下来。他就站在我面前,似乎在等我说话。我曾经对他撒谎了,而我对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要圆过去的谎,我并不聪明,想了许久,才说:“我是来送信的。”   
  容华笑了,他看我的时候,眼里流露的都是欣赏。他是一个懂得赏花的人。容华又摇起了扇子,一副风流倜傥的模样,“什么信?”   
  “你觉得呢?”我瞥见桌上有一盘糕点,想想可以省事了,便掏出绢帕,将糕点一块一块摆放好,包起来。一面光明正大偷他的食儿,一面告诉他:“瞧他的神情,当然是他心上人的信。他们相恋已久却不能在一起,只能靠鸿雁传情了。”   
  “你认识秦公子的心上人?”容华问这句话的时候,秦朗坤也好奇看着我,我顶着四道目光,硬着头皮说:“认识,否则云珞小姐如何能叫我送信?”   
  秦朗坤问:“昨日你怎么不说?”   
  “我从不知道她日日思念的人便是你,今日去看她,才听她念了你的名字。其实我也不知如何找你,原本想请容公子帮忙,不想却遇上了。”说完,我有意无意看向容华,他怡然自得坐在桌前盯着那空盘子,嘴角动了动,想笑却没笑出来。我笑眯眯问:“容公子素来大方吧?”   
  “你若还想要,我命人送上来。”   
  “不用,今日的够了。这几日恐怕来的勤,每日为我备上一盘好了。”   
  容华忽然放下折扇,从怀里掏出一支银钗,在我面前晃了晃,“这个可比你头上的好看?”   
  我接过来,点点头,“雕花很漂亮。”   
  “那可以把你头上的簪子还给我了。”他笑容宠溺望着我。我顿时反应过来,昨日随手拿了人家的簪子,真是尴尬,忙抽了下来,递还给他。满头青丝披散而下,遮住绯红的脸颊。   
  容华认真解释说:“不是我吝啬,我身上的物件什么都可以给,但这簪子不一样。”   
  我羞赧道:“公子不必这样说,是于归莽撞了。”何止是莽撞,今日又拿了他的糕点,这一看,如何能像个大家闺秀?   
  他朝窗边看了看秦朗坤,忽然起身,轻轻走到我身后,替我绾发。他下手轻重适度,簪子擦过我的头皮,发髻绾得很稳。我不知他此举意欲何为,听得他在耳旁低声问:“回家了,为何还穿着这套衣裳?”   
  我一愣,因为我没别的衣裳,沈府也没来得及发配衣物给我。紧张得喉咙抽紧,我找了个很随性的理由:“我很喜欢,舍不得换掉。”   
  他回到自己座上,神情馨愉,手指在案上轻叩,“于归,过两日我要回京城。”   
  “啊?!”我失望极了,他走了,我还怎么给秦朗坤送信?   
  容华剑眉微动,笑问:“怎么?不舍?”   
  我身子向前倾了些,低声说:“你若走了,我送信就麻烦了。”   
  “怎么?你还要长期做他们的信使?”   
  我无奈摇头,“秦公子未考中,云珞要另嫁他人了。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也只能在云珞出嫁之前帮他们传传书信。”   
  容华陷入沉思,视线落在秦朗坤身上。   
  不一会,秦朗坤已经写好回信,双手递给我:“有劳于小姐。”   
  我失笑,他还当我姓于呢。不过既没有姓,姓于也可以。只是一旁的容华该如何想?他也只是笑着看我,没有吱声。秦朗坤忽然叫住我:“方才光顾着写信了,不知云珞现在身体如何?”   
  我趁机相邀:“恐怕云珞等的着急,秦公子不如随我一同过去,道上顺便说给你听。”   
  “甚好!”秦朗坤欣喜若狂,一路相请与我出了兰仕居。     
         
                      第二章  15、山桃红…6   
  第一次与我的恩人单独同行,他不高、清瘦,却文质彬彬,相貌柔美。我喜欢听他的声音,微微闭上眼,就能想起千年之前,那个唤醒我的声音。低低弱弱,却饱含磁性,真不知这样的声音是如何生出来的。   
  “公子,不用称我于小姐,叫我于归罢。”   
  他犹豫问:“这样可好?”   
  “无妨,云珞也这样唤我的。”   
  我们之间隔了一尺的距离,偶尔会近一些,但马上又拉远了。于是想起他将我揣在怀里时候,他的怀抱温煦得就像山谷里的春天,令我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但除了桃花,他只会将沈云珞搂在怀里了。他抱着她,折桃花送给她,与她唱曲调情,唱的是那一曲《山桃红》:“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转过这芍药栏前,紧靠着湖山石边,和你把领扣儿松,衣带宽,袖稍儿揾着牙儿苫也,则待你忍耐温存一晌眠……”沈云珞细细绵绵的声音在耳畔回响,渐渐、渐渐地,那声音变了,变成秦朗坤的声音,磁性、那磁性将我吸入地狱,万劫不复。   
  “于归、于归姑娘!”   
  我被秦朗坤叫醒,一头虚汗。   
  “到了。”他指了指不远处的府邸,“你快快进去,明日我会在兰仕居等回信。”   
  晌午的骄阳下,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虽然我心甘情愿,但是他不能这样指使我。咬了咬嘴唇对他说:“云珞快要出嫁了。下聘的日子定好了。”   
  他的脸唰地一下全白了,薄唇颤抖,“什么时候?”   
  “这个月。”我尝到一种快感,好像叫做报复。用伤害彼此的方式,去报复他对我的不屑一顾。看着他僵直的身影,心里很难受,但是我故作从容,袅袅婷婷迈入了沈府大门。秦朗坤,我成不了仙,就要灰飞湮灭,所以你要娶的是我,不是她。   
  沈云珞将他的信捂在心窝,好像要将他写的每个字都刻在心上一般。她是如此痴情,我要向她学习,让自己看起来也是个多情的女子。翘儿趴在案边吃糕点,嘴里鼓鼓的,还一面说着话:“于归,你在哪里买的糕点?真好吃!”   
  “兰仕居。”我是没有胃口的,但还是伸手拈了块,不吃白不吃。   
  “你今天走了那么远?兰仕居和石湖是相反的方向诶!”   
  “我早和公子约好在兰仕居见面。”我又撒谎了,偷瞄沈云珞的表情,她竟笑了,说:“兰仕居很近,我想见他。”   
  “啊?小姐!你……”   
  “翘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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