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懒丫头(梦回大唐之开元到天宝)-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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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定居德清以后,累世官宦,经过了三国东吴,东晋,南朝宋、齐、梁、陈间30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显赫的氏族集团。自东汉至隋代,沈姓名人基本上都出自吴兴武康(德清),以致产生了“满朝文武半朝康”的民谣。南朝著名的文学家沈约,宋朝科学家沈括,清朝文学家沈德潜,以及现代文学家沈雁冰(茅盾)都出自吴兴沈氏,“吴兴”正是其堂号。此是后话,暂且表过不提。
沈氏当年一支到了武源(德清),一支留在了河南,沈佺期就是出自河南沈氏。沈宸的祖父沈济是武源沈氏中人,高宗时期四处游学,结识了尚未发迹的少年沈佺期,所谓红花白藕,本是一家,二人很快结为兄弟,沈济大了七八岁,是为兄长。沈宸的父亲沈谦,人生得聪明伶俐,很得大才子沈佺期的喜爱,后者常常刻意指点教导。沈谦年方弱冠,就诗书礼乐、琴棋书画、骑马射箭,样样精通,是远近闻名的少年才俊,提亲的人差点踏破门槛。沈济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一日午后,沈济接到堂兄沈齐来信。信中先是一番夸奖,诸如“听闻吾侄,英才年少,不甚欣慰,他日光耀门楣,定是此子”云云。接着又写到,恰有一吴姓外甥女,年方十八,形容端丽、知书达理,他愿做一冰人,从中介绍,使才子佳人,共结连理,再添一段佳话。
吴姓,是当地另一大族,当真是门当户对。沈济看罢大喜,立即吩咐收拾行李,带着沈谦即刻出发,返回祖籍。
一切本来该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从此直上青云。却不想,因了这家迎宾客栈,才子佳人的命运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改变。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午后,风尘仆仆的沈氏父子二人,好不容易赶到了武源,眼看宗祠在望,所谓近乡情更怯,二人就先在迎宾客栈下马,休息整顿一番。那时的迎宾客栈可不像现在这样门前冷落鞍马稀,而是远近闻名、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客栈的主人正是沈宸的外祖父。提起迎宾客栈,谁不知道那里有全武源城最好的青梅酒?谁不知道酿酒的是一个百灵鸟般的可人儿?
父子二人休息一番后,立即见到了沈齐。兄弟二人多年不见,见面自是一番客套亲热,随后就说起了沈谦的婚事。经过一番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之礼,这门婚事算是万事俱备,只欠最后一礼——入洞房了。
第五十三章 联姻之喜
枝头黄莺恰恰啼,正是绿肥红瘦时。
天还不亮,武源吴家的老老少少已经像绿荫枝头的莺儿一样喜气洋洋地吵吵闹闹着。因为今天是家中最受宠爱的小女儿真真出嫁的日子。
修竹掩映的闺阁内,瑞兽香云轻袅,绮楼绣幕低垂。菱花镜前,端坐着一位红衣女子,星眸熠熠,面含微笑,任由一群丫鬟仆妇们帮着梳妆打扮、涂脂抹粉。
母亲刚刚亲手给她挽起了妇人髻,插上了金步摇,挂着泪珠含笑着出去了。看着母亲出门时的表情,她想起了母亲昨晚从箱底翻出的小书上的图画和告诉她的那些话,觉得脸上发烫,不禁朝镜中望去。
镜中人云鬓高耸,杏眼桃腮,白皙的瓜子脸上,樱桃小嘴不点而红,如果,双眉再稍稍浓一些就……
丫鬟琪儿拿着眉笔,就要往她脸上画去。
“等等。”真真开口了,“别画了,这样就好。”说完脸上一红。
“小姐?”琪儿疑惑地看着她。小姐以前最爱画眉了,还说这是什么点睛之笔,一般人化妆光顾着画眼睛,却不知道恰到好处的眉型,才是让双眼顾盼生姿的关键。
“我说不画就不画了。”她的脸上更红了,看来胭脂根本用不上。原来,昨天沈家那边送来了他写的催妆诗——“传闻烛下调红粉,明镜台前别作春,不须满面浑妆却,留着双眉待画人。”
是啊,画什么呢,留着双眉待画人!
母亲端来了汤圆,让与众兄弟姊妹分着吃了,大家又是祝福又是不舍,弄得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一张小脸又花了,不得不回房重新补妆。
太阳升起来了,府门外响起了吹吹打打的喜乐声,迎亲的人已经来了。今天的他一定更好看了吧,不知红红的喜服穿在他那修长的身上,会是怎样的风采?想到这里,真真的脸上不禁又是一红。今天一早,她是怎么啦?
她对着镜子打量起身上的红衣,不错,腰身纤巧合度,水袖飘逸如云。衣服是她亲手缝制的,领口袖口上用金丝彩线绣成的彩蝶恋花图,玲珑剔透,栩栩如生,一个月前她就开始绣了,昨天才做好。
两个月前,出门在外好久不见的舅父来到她家,见到亭亭玉立的她,先是微微一怔,接着抚掌大笑,说是要给她介绍一门极好的亲事,来个亲上加亲,喜上加喜。随后,舅父和父母商量起了她的婚事,她立即害羞地避了进去,但还是忍不住躲在屏风后面偷听。
听舅父说,对方是他的堂侄,年方二十,文采*,一表人才,配她正是男才女貌,天生一对。只是他那堂侄现在正随着他的父亲游学在外,如果她的父母同意的话,他就马上写信把他们召回。舅父一向对她这个小外甥女疼爱有加,父母也一向相信他的眼光,所以舅父当场就要来了笔墨纸砚,写好了书信,让人寄出。
一个月前,男方果然带了丰厚的彩礼来下聘了,她和琪儿躲在屏风后面,打量起舅父身后的陌生青年男子。他面容英俊,长身玉立,儒衫飘飘,只是一双眼睛,飘渺空远,似乎有些魂不守舍,不过也更增添了他如诗般的气质。他开口了,谈吐风雅、礼貌周全,引经据典、出口成章,诗词歌赋,即席而就。
得夫如此,夫复何求!
亲事很快就定下来了。她坐在房里,一针一线做起了嫁衣。众兄弟姊妹都为她高兴,琪儿还常常取笑她迫不及待。
真真的确有些迫不及待,自那日以后,他的身影,他的嗓音,已经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脑海里。一个月好漫长啊,漫长的思念,就像手中长长的丝线,缠了又绕,绕了又缠……
大喜的日子终于来了,她就要见到连日梦中的他了。一阵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响过,真真有些回过神来。房门外,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是他来了吗,是他来接她来了吗?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五十四章 良人何在
房门被推开,母亲进来了,神色稍微有些不自然,真真诧异地望向母亲。
“孩子,”母亲微笑道,“你舅舅说新郎昨晚感染了风寒,今早还在发烧,所以,这会儿由你小表哥前来代为迎娶。”
“那他要紧不?”真真满脸焦急。
“傻孩子,应该不要紧吧,你舅舅说,应该不会耽误拜堂的。”看着女儿焦急的样子,她松了口气,原本她还担心一向娇宠惯了的小女儿会大发脾气,不肯上轿的。
真真也松了口气,不过微微有些失望。刚才,她已经在心中作好了上阙,打算等着他对出了下阙才肯开门出去的。她知道他肯定是不消片刻就能对出的,这么做,只是为了让他在人前更出出风采罢了,也为了让他明白,他娶的女子也是饱读诗书、知书达理的。从今以后,夫妻二人,妆台画眉,几案磨墨,花前月下,吟诗作画,煮茶饮酒,弹琴下棋,学那鸳鸯,形影不离……
她乖巧地随着司仪一遍遍的唱和,一遍遍地行礼,拜别了父母亲人,顶着红盖头,由哥哥抱上了花轿,在鞭炮唢呐的嘈杂热闹声中,向着夫家行去。
“沈郎啊沈郎,你要早点好起来啊。”真真坐在轿中不停默念。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欢娱在今夕,燕婉及良时。
良辰吉时到了,真真蒙着绣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心儿扑通扑通乱跳,等待着良人出现,拜堂、成亲、入洞房……
可是,她的良人呢?
舅舅舅妈很尴尬地告诉她,当天的婚礼在新郎不到场的情况下不得不取消了,一旁,未来的公公不停地赔礼道歉,还说改日再重新补过。
真真一把掀起盖头,泪水汹涌而出,早上化好的彩妆,已经斑斑点点,惨不忍睹,可是,这会儿,还在意什么呢?她飞奔着夺门而出……
官道上,两匹骏马并辔而驰,马上二人,男子一身红衣,喜气洋洋,女子英姿飒爽,笑颜如花。
他们就是逃婚的沈谦和迎宾客栈的祝丽儿。
那一日,沈谦父子走进迎宾客栈,端了酒菜招呼客人的,正是客栈主人的唯一掌珠祝丽儿。不知是前世的注定,还是今生的孽缘,一向心高气傲、不把寻常女子放在眼里的沈谦,从第一眼见到了明媚娇艳的祝丽儿,一颗心就扑扑乱跳,等见过到堂伯父沈齐,也就是今日沈宸口中的武源第一名人时,还是魂不守舍。
从第一眼见到她起,他的心就遗失在了那里。以后,他频频出入这家客栈,花钱如流水,攻势凶猛,凭着自己的才学风姿,如愿地追求到了祝丽儿。
这些天来,他一边应付家里的繁文缛节、应付筹备婚礼的种种礼仪,一颗心却早就飞奔到了那迎宾客栈。那里有他的可人儿——祝丽儿等着他。她活泼俏皮,丰润健康,青春洋溢的脸上,总是写满了欢乐,让人的心情不知不觉也像这春光一样,变得明媚开朗。和她在一起,他感到少有的放松和舒适,多少年来身为名家子弟的压抑和背负一扫而空,他开始变得热情激昂。她就是月下老人赐给他的开心果,这一辈子,他认定她了!
所以,关键时刻,他逃婚了,这是他这些年来,唯一照着自己的意愿做的事情,也是他干过的最疯狂的事情。
前天开始,他俩就商量起了逃婚的具体细节。那首催妆诗的确是他昨天写的,不过,写的对象却是祝丽儿,他是在催促她准备好路上的一切用具,让她一切从简,轻装出发。
现在,他们已经在千里之外,沈家即使快马加鞭追来,一时也追不上了。他们笑了,笑得很开心,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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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是对是错
“他们俩就这么逃婚了么?真伟大,真佩服!”我由衷地赞叹道。拿我这个现代人来说吧,如此惊世骇俗的事情,我恐怕也没胆做出来。
“是的,他们成了我们的爹和娘。”沈宸一脸淡然。
“那后来呢?你们又怎么回到这家客栈了呢?”
“我爹和我娘是在逃婚两年之后,抱着我回来的,因为祖父病重,已经快不行了。”
“啊……他们被找回来了啊。”
“不是,爹娘走了以后,沈家和吴家大发雷霆,派人到处寻找,但爹娘他们藏得很深。想我大唐江山如此辽阔,他们自然没能找到。一天,我娘外出买布给我缝衣裳,恰巧碰到了同乡,听他说起我祖父病重,就立即赶回来了。”
“哦,原来如此,他们都有了你了,应该能得到沈家的原谅了吧。”我说出来就后悔了,如果原谅了,还会有今天招不上人的事情发生吗?
“没有,祖父正是因为爹娘的出走而一气之下卧床不起的,幸亏他平时身体健壮,这才能拖了两年。爹带着娘前去探望,却被伯祖父给轰出来了。后来,我爹跪在门口的青石板上磕得头破血流、苦苦哀求,才被允许见了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