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妃倾城加番外-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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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总是过着卑微的生活,受强权所夺迫,朝廷派往凌城的各大小官员,皆有一定的武功基础,然而他们不是与江湖人有所勾联便是有所利害关系,一直维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定律。
凤天王朝是三大国之一,占地为各国之中最为广阔的一国,适合居住之地不少,然则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哪怕是流血,亦不愿离开这块土地,实乃一个不可避免的大问题。
凌城的热闹不低于皇城天都城的热闹情景,唯一有差别的便是,城内随处可见携刀带剑的人,他们的表情也很是骇人,霸气凛凛。
百花楼,没有一个凌城人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它是凌城数十家青楼之中最大最华丽占地亦是最为广阔的一家,不管是有钱的人,有权的人,刀口上舔血的江湖草莽之人,都喜欢到这里寻花问柳。
只因,来这里找姑娘是对他们身份的象征,不是那个人,进不了这家门。
只因,这里是全凌城最好的。
只因,这里的姑娘是最漂亮,最风sao,最能挑动男人心的。
此时,华灯初上,做小生意的老百姓忙碌一天之后,急急忙忙的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与妻儿共享晚餐,脚步匆忙。赶着回家的,住店的行人数之不尽,唯恐耽误了时辰,这阴沉的天,将会下起瓢泼大雨来。
白天里,繁华的街道上拥挤的人流已经看不到,一刻钟不到,阴沉的天空果真雷声渐响,轰鸣不止,银白的闪电划破夜空,触目惊心。
伴随着雷声,倾盆大雨接踵而来,偶尔还能看到零星的路人抱着头在雨中狂奔,或是急着回家,就怕雨会越下越大。
豆大的雨滴打在身上,别样的疼,依旧阻止不了前来百花楼寻欢的男人们,他们或坐着轿,或打着伞,又或直接走在大雨里,百花楼里什么没有,哪会独缺几件新衣赏,只要有钱,他们就是皇帝,说的话便是圣旨。
你若没钱,哪怕坐着祥龙到了门前,也将成为闭门客。
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手中拿着绣帕,或站或倚或坐的守在百花楼门口,遇到熟识的客人,立马上前相迎,就盼着眼前的金主能要了自己,那她们的荷包又会更鼓一些,丝毫不担心,天下大雨,会响影了她们的生意。
男人要偷腥,哪管你天在下大雨,哪怕是刀山火海,滚油锅,都照行不误。
外面的女人,总是比家里的女人来得有吸引力,令他们心痒难耐,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楼外,大雨一个劲的下,楼内,欢语笑语一片,热闹非凡。
这条在凌城出了名的花街柳巷,唯有夜晚才是热闹的时候,各大楼之间,灯火辉煌,烛光摇曳,男人的调笑声,女人的娇笑声,不绝于耳。
正所谓,百花楼内,一个世界;百花楼下,另一个世界。
这个夜,别样的神秘与刺激,谁才是黑夜的主使。
在这片黑夜之下,又隐藏过怎样的阴谋与仇杀。
百花楼深处,一独立的小楼之上,任凭屋外大雨倾盆,唯有这里一片寂静,犹如阴森的地狱,偶尔试能嗅出几分血腥之气。
屋内没有点上蜡烛,没有任何的亮光,伸手不见五指,感觉不到任何的属于人的气息,如果不是那淡淡的血腥味,恐怕任谁都不会认为这里面会有人的存在。
黑衣人站在屋外,没有得到召唤之前,他不敢冒然进入屋内,凭他的武功,主人要杀了他,就跟掐死一只蚂蚁一样的容易。他的命不值钱,在刀口上过活,早晚都会有死去的一天,然而他也努力的活着,不想死得太早。
一入饮血教,他便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奢侈,只因,他们所有的人,早就失去活着的权力,即使他们会走会动会说,却也跟死人一样的活着。
主人的命令他们必须以性命去执行,杀了指定的人,他们可以活下来,杀不了指定要杀的人,他们便以命相抵,誓死都不能说出受何人指使。
谁都不能知道主人的存在,连他也弄不清楚,自己的主人是男还是女,每次见到的只是一个全身包裹在黑色里的人,他总是坐在那里,下达指示,嗓音经过刻意的变化,分辨不了他的真声。
一道响雷划过天际,银白的闪电似剑,直直的劈向小楼下的池塘,水光四溅,将岸上的花草一并淹没又四处散了开来,片刻之后恢复平静。
黑衣人在雷声下依旧笔直的站着,他不怕打雷,也不怕闪电,真正让他害怕的屋里的人,他的一言一行都掌握着他的生与死。
他们很多时候都是在这样的大雨夜里完成任务的,杀人之后,鲜血很快就会被雨水冲洗干净,连着浓重的血腥味也跟着变淡,就如,上天也在为他们哭泣一般。
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们不知道,懂的只有听命,只有服从。
一道凌厉的掌风直直的扑向门外的黑衣人,却在将房门打开之后,刚好停在黑衣人的面前,力道再大一分,必定扎实的打在他的身上。
后背冷汗直流,黑衣人低垂着头,轻唤,“主人。”
那狠戾的掌风当真若打在他的身上,他不死也残,从这里摔下去,断手断脚是很轻的事情,让他更为吃惊的是主人的武功又精进不少,上一次,如此远的距离还伤不了他,如今,轻而易举便可取他性命。
“进来。”很是飘渺的声音,低沉中透出尖细,介于男女嗓音之间,很显然是变过声的,不想被任何人听到他的真声。
漆黑的屋里,靠近最里面的位置,透过一层层纱幛,隐约亮起一盏烛光,微风一过,它轻轻的跳跃着,时亮时暗。
顺从的往里走,在即将走进纱幛之时,黑衣人停下脚步,他的脸上带着黑巾,从额头到头发全都藏在黑色的头巾里,只余一双黑色的眼睛,在夜里并不突出。
“属下参见主子,主子万安。”双膝脆地,头贴在冰凉的地板之上,屋内静悄悄的,房门的大开,方才能听到屋外雨水的声音。
纱幛里,同样一身黑衣的人,背着跪在地上的黑衣人,他的双眼透过头上的斗筌望着桌上的烛火,耳中是屋外大雨的声音,眉头皱起,显示着他的心情极度的不好。
手中握着一个茶杯,慢慢的转动着,地上的男人依旧跪着,没有他的允许,他没有胆子起身,也没有胆量敢抬起头来打量他。
“他们何时到凌城。”听不出喜怒的声音在黑衣人的头顶响起,就如有人贴着他的耳朵说话一般。
“三天之后。”黑衣人冷静的回答,接到的命令是在路上全力刺杀掉那个女人,却不知为何主人半途撤销命令,让他们全数退回凌城。
他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杀那个女人,兴许他们之间有仇,又或许主人也只是收了钱,替人杀人,做杀人的买卖已经不是第一次,主人手上的钱,多半是杀人所得,并不干净。
“密切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有任何消息都要即时向本座汇报,一点都不允许遗漏。”他要知道一切,才能提前布属,对于他想得到的,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得到。
所有挡他路的,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是。”黑衣人回应,能做的唯有服从,任何事都没有他反问的权力。
无声再一次袭卷了这个房间,是谁的心跳之声如此之大,是兴奋抑或是害怕呢?
冷眼瞧了一眼跪在地上的黑衣人,眼里闪过一道冷意,似乎为他办事的人都很怕他,他们总是不心翼翼的,就怕一不小心,丢了自己的命。
也罢,他没有心思去杀他们,让他们去杀那个让他憎恨的女人岂不更有趣,哪情不能得手,至少也多了一分杀她的机会。
没有机会杀她,那他便制造无数个可以杀了她的机会,她就算再聪明也有失去警觉心的时候,她所有的等待都会是值得的,只要她稍有放松,那便是最佳的机会。
“好好为本座办事,本座不会亏待你们。”只要有钱,什么样的人他请不动,只要有钱,他可以做到很多的事情。
杀人,很平常。
为了钱,他可以杀很多人。
而他,杀人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有更多的钱,去杀一个人。
“属下明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立即向主人汇报。”主人所要的东西细到那个女人每天吃什么做什么,很多时候,他都有一种错觉,似乎主人想知道的不过是那女人身边男人的举动,可他不敢有所认为。
他们的主人太聪明,太阴狠,一旦发现他们的异心,便会杀之而后快。
“退下。”烛光在声音落下之后,消失了,一室黑暗,深不可测。
凭着一个杀手的直觉,在黑暗里,黑衣人借着屋外的闪电快速消失在原地,好似多留一会儿,他的生命就多一分危险。
人,都想活着。
哪怕活得卑微,也不想要死去。
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死了,便什么也没有了。
他的双手沾满别人的鲜血,而他依旧有活下去的权力,只因,他也是一个人。
被他所杀之人,就算要报负,那也应该是在他死去之后,下地狱也好,不得投胎转世也好,该还的债,他相信,某一天,总是要还的。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事。
迎着雷雨,一抹黑色的身影飞窗而出落到池塘边上,塘里种满白色的莲花,却被那一道扎实的闪电击得粉碎,面目全非。
摘下头上的斗筌,一头青丝长及腰部,片刻便被雨水所湿透,紧紧的贴在她的背上,衣衫湿透,她却面无表情,只是静静的站在大雨里,任由雨水冲刷过她的面颊。
额前的发丝贴在她白晳的脸上,即使如此狼狈,依旧遮掩不了她的美貌,她是一个极好看的女人,五官深刻艳丽,只要见过她一面,便很难再将她念记。
黑衣女人双手握拳,眸子在黑夜里化为一道阴狠的光,一道闪电配合的划下,似将天空劈开了一道口子,雷声之大,吓得人直发抖。
蓝齐儿,我要你死。
只有你死了,我要的幸福才会回到我的身边。
一直以来,都是你,抢走了属于我的幸福,也是时候该还给我。
我派了那么多的人去杀你,一次又一次的被你逃脱,我的耐心已经快要用完,凌城,将会是你的藏身之地。
等你死去的前一刻,我会让你知道,到底是谁想要你的命。
“哈哈…”疯狂的笑声在雷雨交加的黑夜中听来尤为惊恐,令人汗毛直束,比狼嚎更让人惧怕。
她是一个不能小瞧的女人,她是一个疯狂的女人,蓝齐儿的凌城之行,只怕是人还未到,刺激就已经很精彩。
她不会寂寞了,当然,这只是后话。
……
龙泽山庄
“小姐,你休息一会儿吧。”明圆端着早点,招呼着在院里练剑的楚楚,也不知怎么的,打从一回到凌城,她家小姐每天都清晨起床练剑,不再只吵着无聊,要溜出府去玩乐了。
楚楚手里拿着长剑,一个个漂亮又很具杀伤力的剑花在她的手中翻转着,从不流畅到很流畅,乱人眼球。
“我知道,等我练完。”楚楚回应道,双眼只专注在自己的剑上。
她的剑法名叫花雨剑,招式华丽而唯美,一个个的剑花犹如花瓣一般令人眼花缭乱,当敌人的视线被剑招所迷惑之时,亦是她最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