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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晓月知黎明-第23部分

小说: 晓月知黎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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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走来,不得不感叹,这醉生梦死真得是又豪华又气派,廊檐交错,这地方真得挺大的呢。
观凤楼就是羽墨要登台表演的地方,一楼的入口我们进不去,小丫鬟把我们领到二楼,我掏出两千两的银票递给门口那个收费的壮汉,对方却像看外星人般直愣愣地瞧着我们,迟迟没有接过我手中的银票。
我挑眉:“怎么?你们不接受女客?”
“怎么会呢!”一道女声响起,我手中的银票被飞快拽过,我抬头,看到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从她看媚娘的眼神,她应该是醉生梦死的老鸨。
“连霸王别姬的老板和大掌柜都来光顾我们醉生梦死,这真是我们的荣幸呢!”老鸨急急将从我手中夺过的银票塞进自己兜里,请我们入内。
就算是花高价站着,仍旧有这么多心甘情愿的男人。
老鸨带着我们挤到栏杆前面,她笑得很伪善,她说:“二位,实在对不住,若不是这实在太拥挤,我一定给二位安两个椅子。二位,就在这先凑合着吧,如果不满意,下次可以提前来预定位置!”
老鸨说完这一系列客套话后,就扭着屁股走开了。
我随意望了望周围,清一色的男人,就我和媚娘两个女人。我当然知道他们正用各色奇奇怪怪的眼神在打量我和媚娘,不过没关系,只要心里不在意,就没有什么能让自己觉得丢人,也没有什么能伤害到自己。
但大部分的男人总是这样,吃着碗里,还要望着锅里,管不住自己的心,更管不住自己的手。
我抬起轻轻抬起脚,再狠狠落下,踩在我旁边那个看似一脸认真看向舞台的男子,我似自言自语般,但语调却格外的清晰,我说:“在我十三岁那年,有个男的惹怒了我,我就用一片碎铁皮,刺入了他后脑勺,看着他一点点抽搐而死。”
说着,我转过头对旁边那个男人笑了一下,我又说道:“当然,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动怒过。不过,如果你的手再不小心碰到我,我一定会很温柔地卸下你那只胳膊。”
整个过程中,我都笑得一脸和煦地看着那个男子,那个男子的脸色却在听到我说得话后变了又变,最终默默地后退,被人流挤到了后面。
而原本挤在我和媚娘周围的那些男人,也都默默后退了一步,自觉与我和媚娘之间隔了距离,我就像什么都没看到般,继续神情自若地看向楼下的舞台。
直到羽墨姑娘快开场的时候,媚娘才小声地在我耳边嘀咕:“老板,你唬人的功夫真是一流!”
“你怎么知道我是骗人的呢?”我眼睛仍旧在楼下搜寻,淡淡地回了一句。半晌都不见媚娘答话,我奇怪地回头看了她一眼,她正一脸惊愕地看向我。我笑着拍了拍她的脸,说:“逗你玩呢!”
媚娘这才长吁一口气,低声说道:“老板,你吓死我了!”
我笑笑,不再言语。其实,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相信,那么懦弱胆怯的我,会真得把那个人杀了。


我想请你当我的琴师(二)
更新时间2012427 13:00:34  字数:3091

 真有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感觉,楼下那帮提前预定位置的色狼们都在台下叫喧了好久,羽墨姑娘才姗姗出场。
一身淡紫色的轻纱,白皙而光洁的皮肤在轻纱下若隐若现,远山眉,一双仿佛能点亮整个厅堂的眼睛,优美的发髻上只独独插了一朵蓝色的桔梗,却让她如出尘的仙子般飘渺动人,我不得不说,她的美完全可以与毁容前的水烟月相媲美,或者更胜一筹也说不定。
难怪这些臭男人愿意挥洒千金,以得美人一见。
羽墨眼带笑意,低低下下面那堆色狼行了个礼,就回到舞台正中央,而恰在此时,一声空灵婉转的琴音响起,羽墨突然挥动了下长长的水袖,台下立刻安静了。
似是一个前奏音,琴音只响了一下,就停住了,而羽墨的动作也就此停在一个销魂的挺胸仰颈曲线侧影,没隔几秒,琴音又是铮得一下响起,每一次的停顿时间都越来越短,直到成为一片完整的音符,而我,也终于发现了琴音的来源,舞台后方,支起了一个小小的帘子,这婉转的琴音,便是从那里面发出来的。
怪不得我刚才一直都没找到,原来,杜成是存心把自己藏起来呢!到底是不愿被人发现,还是不想看到那些恶心的嘴脸?
随着音乐的连贯,羽墨开始低低地吟唱,她的声音如她的眼睛一般灵动,在观凤楼上方幽幽回荡,将那女子伤春悲秋的寂寞伤感表达得淋漓尽致。那时柔时缓的音质,配合着她曼妙的身姿,台下那群流着口水的色狼,俨然已经被勾跑了魂。羽墨这酥酥软软的音调,对男人来说的确是种难以抗拒的诱惑,如果我是男人,也许也会拜在她的石榴裙下吧。
一曲终毕,楼下楼上都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和各色夸奖的话,不时有男人站起来狂呼自己对羽墨炙热的心意,我耐心地用食指轻扣栏杆,等待下一曲前的安静。
终于,羽墨再次登上舞台正中央,那灵动的琴音微微一颤,发出一个悠远而绵长的声音。
趁这个空隙,我突然开口大声笑说:“醉生梦死的顶梁戏,也不过如此嘛!”
随后发出的那声琴音猛然一个下拐,我虽然不动琴,但我也知道,弹琴的人心已乱了。
正沉浸在刚才气氛而不可自拔的媚娘,因为我这句话而像被人大道下巴一样,惊愕扶着下巴看着我。不仅是她,周围的男人都因为我这句放肆而不敬的话转向我,那表情仿佛恨不得吃了我一般,换做是别人,恐怕已经被他们愤恨的眼神烧出个洞了吧。
我继续笑,将胳膊肘倚在栏杆上,半撑着下颚向前倾,看着同样看过来的羽墨说道:“我并不是说羽墨姑娘的歌唱得不好听,我只是觉得,这个歌词和歌的曲调不太相配。”
羽墨那双始亮亮的眼睛看着我,不论是对谁,她那双眼睛似乎总带着清明的笑意,她轻灵的声音说道:“不知,姑娘有何高见?”
“高见谈不上,这首曲子是想由女子的伤春悲秋表达女子心中的哀伤落寞,可是,歌词只是简简单单由春花落,秋叶黄,感慨生命的短暂和弱小,其中的悲还不够深,情也不够浓。”我一边说着,还不忘用余光去看舞台后方那方帘子,从我说出那句话后,里面就再也没琴音传出,看来,杜成也对自己写得词不满意吧。
“这么说,姑娘有更好的词?”半晌,帘内才传出一句低沉的男音。
鱼儿上钩了,我直起身,淡淡地扫了眼楼下,一字一句清晰地念到:“
花谢花飞飞满天
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
落絮轻沾扑绣帘
一年三百六十日
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妍能几时
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
阶前愁煞葬花人
独倚花锄偷洒泪
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奴胁下生双翼
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
一抔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
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
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侬知是谁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试看春残花渐落
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
花落人亡两不知”
说实话,这是我除了《静夜思》以外,记得最完整的一首古诗词,幸好羽墨今天唱得是伤春悲秋,要换做别的,我就要采取其他非常手段了。
吟诵完,我装作漫不经心地扫了扫额前的发丝,居高临下地对台上的羽墨淡淡一笑,说:“羽墨姑娘不如换这个词唱一遍,我想,效果一定会比刚才好很多。”
说完,我就转过头,对身后那些目瞪口呆的男人说:“各位,请让让,我们要回了呢。”
其实,在走之前,我就看到那帘子动了一下,有个棕色的身影背对着我走了出去。琴师都走了,今晚的表演肯定进行不下去了,这帮男人光顾着垂涎美色,自然不会看出其中端倪。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赶在他们的怨气发作前,赶紧和媚娘跑路吧。
出去的时候,我只是下意识地用余光扫了眼旁边,那一袭熟悉的紫袍就那么飘进我的视线,我并未放在心上,也不是第一次见他出入醉生梦死了,像唐黎这种色狼,怎么会错过见美人的机会呢!不过,刚才在观凤楼,并没有看到他。看他消失的方向,应该是羽墨姑娘的纷飞阁,难不成羽墨姑娘会单独会见这个色狼?
无所谓,反正跟我没关系,我现在心情很好,毕竟,明天终于不用早起了,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
走出醉生梦死的大门,我正想舒适地伸个懒腰,动作却在见到前方那个抱着剑,在灯笼朦胧的光照下时隐时现的身影时顿住了。昆仑显然看到了我,他本就是在这等我的。但昆仑并没有什么责怪的表情,他只是淡淡地说:“走吧,差不多要开饭了。”
相比媚娘的吃惊与尴尬,我则很自然地点了点头,跟着昆仑向酒楼走去。对昆仑的体贴与照顾,我不是没有感觉,不管他是因为他所说得“保护主子”的信仰,还是什么其他原因,如果有一天,当他看清那个阴暗的我,还能这么义无反顾地跟在我身边,或许,我们可以凑在一起过一辈子。
回去已经是戌时末了,梁师傅他们刚好把饭菜摆上,我洗了手就坐下去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饭桌上大家依旧谈笑风生,说着白天的趣事,我照旧偶尔插几句,再和许红拌拌嘴,醉生梦死的一切,都被我抛在脑后,就仿佛我根本没去过一样。
晚饭后照例是《西游记》,我正准备讲,酒楼紧闭的门却突然响了。
“客官,打烊了!明儿再来吧!”媚娘隔着门吼了一句。
然而,敲门声却并为因此停下,门外传来一阵熟悉的轻笑声,那轻佻的声音懒懒传过来:“晓晓,怎么也不给本公子留个门呢?”
我有一瞬的微怔,吃饭的时候,春桃她们几个小姑娘还好奇地问怎么没看到唐公子,我当时打趣说,唐公子今晚与美人有约,美色当前,秀色可餐,又怎么会在意我们桌上这些美食呢?
招呼媚娘去开门,我忍不住猜测,虽然唐黎的身份高贵,但那羽墨姑娘却是出了名的清高,多少王公贵族散尽金银,用尽手段,都不能如愿见美人一面,这唐黎想必是在那碰钉子了吧。
迎着唐黎似笑非笑的眼神,我换了副娇媚的神情,说:“唐公子,对不住了,我以为你很忙。”忙着和女人翻云覆雨呗。顿了顿,我又假装歉意地说:“其实,公子不必每晚都来,我可以让二掌柜写一份送给您。”
“没诚意!”唐黎拿起茶杯,悠闲地啜了一口,活脱脱一现世祖宗的形象,这人真得很挑剔,就连喝个茶,都要分时节去指定的茶铺指定的品种,就因为他要来听故事,我还花了五百两给他订了二两高级龙井,我是尝不出来这五百两的龙井和五十文的茉莉花茶有什么区别,不过,谁叫我们的服务宗旨是“顾客至上”呢!况且,他也为此付了一个我满意的价位。
“不过,本公子还真没时间天天来,不如,以后本公子没来时,晓晓就亲自写一份给本公子,嗯?”唐黎慢悠悠地放下茶杯,语调暧昧地说道。
“我倒是想亲力亲为,可是,我的字实在是有些惨不忍睹。。。。。。”我可怜兮兮地说道,我真没有撒谎,因为用的与羽毛头蘸得墨汁写字,写出来的字是要形状没形状,要笔锋没笔锋。
没想到唐黎也勾勾唇角,一本正经地附和:“这倒是实话!不过,没关系,本公子不会嫌弃晓晓的!”
我愣了一下,旋即想起上次在“春”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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