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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部分

拈花笑:毒医弃后txt-第193部分

小说: 拈花笑:毒医弃后txt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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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叫做梨花谷的地方。

    曾经,小白兔答应过我,他说会陪我到这里生活,我们男耕女织,若是他不会,便要学,然后我们就这样一起带着我们的孩子过完这样的一辈子。

    可终究,一切只成空想。

    马车顺着山下唯一的一条狭窄的通道缓缓驶入那一片满是梨花的世界,刚一进了山谷,我坐在马车里,都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我揭开车帘,看向外边的方向,一切都没有变。

    只是那些曾经住着我所有邻居所有朋友的房屋上边再也没有了炊烟。

    曾经银风在这个地方杀了太多的人想要隐藏住那些二十几年的秘密,可终究,一切还是被我完全的告知了天下。

    可他从未怨过我,或许有些话他不能说,无法说,而却从我的口中告诉了天下人时,那便不同了,许是,那之后我的小白兔才真正的轻松了许多吧。

    曾经的人皆已远去,马车缓缓驶在铺满了花瓣的地上,我微微探出头来,柔顺的长发在肩侧倾泻而下,而徐徐有着结白的花瓣仿佛是有了生命一样,落在我的脸上,我的发间。

    我一指挑着马车小窗上的帘子,一手伸了出去,接住了几片梨花,带着幽幽的浅笑转眸笑看向四周的梨花林。

    有人曾说过,人老了,总是要靠回忆回着的。

    而恰恰就是在这个地方,我想,我终究会拾起大多的回忆。

    而,一次的思绪,皆在当我看见在梨花林深入的一坐衣冠冢时,彻底停滞。

    不为别的,就为那衣冠冢的坟墓边上立着的一时我觉得眼熟的剑,再又为了那墓前立着的木碑上所刻下的文字,而那个字体,这时间只有一个写得出。

    凌司烨之墓。

    我那时便整个人愣的彻彻底底,双眼定定的看着那上边熟悉的字体,看着那把属于花迟的剑,看着那上边的凌司烨三个字。

    诸多的疑问在脑中形成一个旋涡,我未叫马车停下,却是在马车缓缓路过梨花林外的一条青河边时,我看见了一座升着炊烟的木屋,那屋子的架构看起来有几分眼熟,久了,才发现竟是曾经我与银风住过的那个被烧毁的木屋的样子。

    我不曾多么的激动过。

    亦不曾相信所谓的奇迹,因为这种东西并不是随意就能降临到我的身上的,虽然穿越,可我终也是不敢相信也不敢去做梦的认为谁谁不会死。

    谁都只是一个凡人,可以一次两次逃出鬼门关,不代表永远会那么幸运。

    可,当马车停在河边时,小厮去给马儿饮水,我说让他先离去,我想在这里住一晚,小厮却忽然间指着不远处的一颗树说:

    娘娘,那边有一个人在垂钓,想是这谷中唯一的人了,小的这就去替您问问这里可还有住的地方。

    不必,我自己过去。

    我这样说。

    因为,因为我看见了那棵树下坐着的人。

    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衣,头上带着喏大的却又精致的斗笠,静静的安坐在河边,身旁放着一只竹编的框,握着鱼杆的手指好看极了,在我这个方向依然看得出修长白净,骨节分明。

    心底,响过了一丝熟悉的跳动之感。

    于是,我向着那个方向,迈出了迟疑却又无法回头的一步。 

。 
第431章:尾声4—唯一的债(3)
 
    刚一上前,仅仅离那个垂钓的白衣之人一步之遥,我便闻的清清楚楚。

    这个身的身上,带着我留恋的味道。

    很清雅的淡淡檀香,曾经,我以为再也闻不到这样独特的檀香味了,即便我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将自己的整座坤雪殿燃满了檀香,可终究也找不到那一味清淡凉薄让人怎么闻怎么觉得舒服的香味。

    可如今,就是在这里,仿若经过了漫长久远的一条路,终于找到了我的原点。

    也许,我『性』格本应是消极的,怎么也没勇气去妄想这样的一个相似这样的一个巧合。可终究,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激动,缓缓伸出手,用尽了一生的力气,揭开那一面大大的斗笠,当目光看向那背对着自己的头顶,乌黑的长发间搀杂的几缕银丝时,我有一刹那的失神。

    又仿佛一瞬间又清醒了过来,打心眼儿里鄙视自己这种像极了琼瑶剧里做梦似的女主人公的做为,只好忙蹲下身,在那人因为头上一空而正要回头看我时抬起手,想要做出抱歉的手势。

    我已经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将自己完全当成了一个哑巴,可却在那满身熟悉味道的白衣之人转过头来仿佛知道身后的人是谁,而自然而然的对着我嫣然浅笑时,我才算是真正的哑住。

    呆愣愣的看着那张脸许久,许久许久,我才仿佛想起了自己是谁,我又身处何地,我究竟在做什么。

    将所的思绪从那个温润如玉美若梨花的好看的让人嫉妒的脸上收了回来,我有些痴痴的像是个未经世事的小女生一样,默默的,安安静静的看着他,看着这个手中拿着鱼杆,却是好看又璀璨如墨的双眼认真的对着我,那么从容,那么宁静。

    仿佛我们都已等待了千年,只为了等到这样在这个僻静的地方相遇的这一天。

    是的,不是重逢,而是相遇。

    我百分之一万的肯定,眼前的这个在一年多后长出了些许白发的我的小白兔,是一个重生的凌司炀,不是皇帝,不是仇恨的携带者。

    而是一个为他自己而活,也亦为了他的瞳儿而活的凌司炀。

    所以,我便就在这样的时候,痴恋的盯着这张脸,问了一句傻到不能再傻的话:“你……可曾认识我?”

    这是,我一年多之后第一次开口,声音沙哑干涩,仿佛一个刚刚学会说话的孩子,虽哑,却纯净万分,就像他的眼睛一样,一样的纯净。

    就在我这样还未清醒过来的傻问题之后,他却竟然笑了。

    从容不迫的将鱼杆从水里提了出来,那是一条大大的鱼,他有些悠哉又有些得意的将大鱼摘了下来,随意的扔进一旁空空的竹筐里。

    我看着他仿佛当我不存在一样,目光只是盯着筐里的鱼,笑了,然后他轻轻的开口,不知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对着谁说。

    “这么久,总算是钓上来了一条大的。”

    我隐隐的挑起眉,有些孤疑的看着他,我想我当时确实是已经变的傻了些,竟然在这样的一刻,心里还能产生怀疑的想法。是啊,我当时竟然在想,会不会是我看错了,会不会……只是一场梦……

    可就在我刚刚暗淡下眼神的那一刻,手中的斗笠忽然被人轻轻拿了回去,我赫然抬眸,却对上一双温润好看的双眸。

    他淡淡一笑,眼底是和我一样的因为经历了太多的事情,而在百转千回之后,可以将一切情绪都化为淡薄一笑的那种温柔,那种风清云淡。

    “娘子,为夫等你许久了,等到,头发一根根都变了颜『色』。”他如是说。

    我未等我做出任何更为愚傻的反应,他便将只装了一条鱼的竹筐献宝似的放在我面前:“今晚,你可以吃到为夫亲自钓来的鱼,我烧柴,你煮饭,好不好?”

    那时,我看见这个曾经在我面前总是云淡风轻的男人眼里,隐约闪动着期待的光芒。

    仿佛,他总算等到了新的生活,新的希望,和他一直以来都曾梦想的幸福。

    他,他怕我拒绝。

    应该是怕我拒绝吧,否则,这个男人怎么会对着我这样笑,从温柔,转为一种近乎灿烂的,仿佛讨好似的笑意。

    可即便是笑成了这样,都快弯了双眼,双双都快湿了目光,也依然那么好看。

    好看的让人发狂,让我苏瞳嫉妒的要死。

    我沉默的勾了勾唇,再没力气去说第二句话,颤着双手,有些笨拙的捧过竹筐,顾不得自己满身素『色』的锦衣华缎,亦顾不得眼前这个着了普通白布软袍的男子曾经是怎样的九五之尊。

    只是这样的一瞬间,我们都找到了真正的我们。

    一个可以试图放纵又开心的笑着看着我,一个,终于可以笑出了眼泪。

    我抱着筐,仍然有些发傻,一边盯着里边垂死挣扎的已经快要失去呼吸的鱼儿,一边有些僵硬的又有些缓缓的站起身。

    直到那个男人亦缓缓起身,再次将斗笠带在头上,一边在下巴下边系着带子,一边以温柔的眼神瞟着我。

    那一刻,我终于有些控制不住,手中的竹筐瞬间从自己怀里跌落,里边的鱼儿顺着滑溜的岸边扑通一声跌回水里,捡回了一条命,拼命的游了开。

    我却将自己整个人投进眼前的一片怀抱,用尽了一声的力量,毫不勇敢的,甚至像个孩子一样大声大力的哭出了声音。

    “司炀——”

    我听见了自己重重的鼻音,听见了自己对这个男人一生的依恋。

    我亦听见了他在我耳边温柔的轻叹,幽幽的说了句:“瞳儿的晚饭没有了。”

    然后,我便被一双结实的手臂紧紧抱住,紧紧的。 

第432章:尾声5—唯一的债(4)
 
 
    那之后,我被一双温暖的手轻轻牵着,越过了马车,我亦以着诸多理由将随行的小厮唤走。
 
    我们像是两个初初恋爱的『毛』头小子和小丫头一样,小心的手牵着手,漫步在充满了过往充满了笑与泪的梨花林里。

    直到路过那座衣冠冢旁边,我本是停下了脚步,用着寻问的眼光扫向了凌司炀的侧脸。

    而他,却仿佛没有看见一样,轻轻揽住我的肩膀,默默的回到了那座唯一升着炊烟的小屋。

    里边的摆设依然如初,但明显都是新的,甚至是经由他的手,一点一点,照着过去的记忆做出来的木桌木椅木床,甚至在两张距离甚远的床之间,屋子的正中间,还有一个大大的屏风,那是我曾经固执的设计,而如今,他竟然连这东西都没有忘记。

    整座屋子里,就连角落里我曾经拿起来向他身上扔过的筐所摆放的位置都一点也没错。

    我想,当他打开房门的那一刻,我是哭了的。

    我亲眼看见这座本以为只会在梦中再见的小屋从清晰一直到模糊的过程,我亦亲眼看见我所以为一切远离我的记忆在重新向我招手。

    我未曾去问过什么问题,甚至未曾想要问过凌司炀一句,印阳山爆炸手究竟发生过了什么。

    不管是什么,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这个屋子,这个男人,这场荣华谢后,温暖同行的爱情。

    手边是有温度的相牵,不再是空落落的没有着落,我转过头,眼中有着幸福的泪,直到缓缓从脸颊边上掉落。

    我亦亲眼看见,我的小白兔温柔的轻轻抬起手,修长的手指在我脸上轻触,擦去了眼泪,然后我笑着,对着他眼里那股子沧桑笑了。

    这男人,竟与我一同老了。

    我还好,我老的只是心,可他才刚刚过了三十一二岁的年纪,竟然头发都白了几根。

    可是我喜欢。

    即便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平淡无味的过一辈子。

    即便他说不定会要求我每天替他揪白头发,即便几十年后这个叫做凌司炀的男人满头的头发都白了,如果他不想将头发都拔光,我亦能拿着梳子小心的替他梳发,亦能将那些头发当成宝贝一样永远珍藏在我的荷包里。

    那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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