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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顾倾城灵异侦探事件簿-第76部分

小说: 顾倾城灵异侦探事件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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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黄的个性不甘寂寞,由他的职业取向就可以看出来,他的侦探社也在繁华路段,灯红酒绿的一条街。隔着百米远,我已经看见他侦探社旁边的霓虹灯闪得我眼花。

    如果我没有记错,那是本城最有名的一家夜总会,叫做莱莉夜总会。出名是因为它开业剪彩的时候请到了国内著名的歌影视三栖明星叶莱莉亲身来剪彩,并得以以她的名字来命名,在同业内一炮而红。后来更因为在里面服务的小姐质素之高,全城知名,得以维持极高的知名度。

    而我记得那准确的位置是因为曾经有一次打车去接小黄,因为莱莉夜总会的门前入夜便会泊满待客的出租车,那晚尤其夸张,排了足有二三十辆,几可跟飞机场火车站比美,塞足一条街,害我醒悟过来决定步行时,已经害我损失了原价两倍的金钱,便是因为这间侦探社开在全城最旺夜总会旁边的代价。

    不过有时想想,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又曰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我因之猜测小黄是个大智若愚的鬼灵精。

    一路想着,我又往前走了几十米,然后,我疑心自己眼花。

    那霓虹灯也闪得太放肆了吧,跳脱得就像不肯安定的灵魂。

    而这时,“呜呜”的笛声令我想到什么事情发生了,我骂声:“Shit!”拔脚就跑。

    跑得近了,已经可以看清楚那疯狂舞动的分明是大火,还有不断急促走动的人群黑影纷动,纷迭的脚步声,洒水的声音,警车和火烛车的呜呜声,人们的惊呼声,都在说明那的确是一场非同小可的火灾。

    我冲到近前,却不能冲进去,天杀的,起火的正是小黄的侦探社。显是怕殃及旁边的夜总会,火烛车正往夜总会不断喷水降温,旁边侦探社毕毕剥剥的响着,却显然因为非营业时间,被作为了取舍后的牺牲品。

    我想冲进封锁线,马上不止一个消防员拦住我,还有警察。

    我急:“那是我朋友的产业,我有重要文件遗留在里面。”

    “小姐,什么东西也比不上自己的命重要。而且,烧成这样,无论是什么文件,超过这个温度都会化成灰烬。”

    我没有办法,只有恨恨地握着拳,该死的凶手,居然赶在我前面毁灭了证据!

    我眼睁睁看着火越烧越旺,“蓬”的一声,门框被烧透,烤得微红的防盗铁门就向外拍倒在大街上,火星四溅。又有一阵大风吹来,一个挨得近的消防员身上沾了火苗,马上躺倒在地上打滚。

    现场很混乱。

    我叹口气,打算走,烧成这样,我已经不能祈求里面还剩下啥,就算重要文件锁在保险柜里,如此高温,薄薄的纸片也会被烤成灰烬。

    我正想走,浓烟之中有人影一晃。我的眼睛捕捉到那个人影,很苗条,身手很矫健,自小黄的侦探社楼顶往莱莉夜总会一跃,手捞到了夜总会的侧边的水管,居然就借助那条水管手足并用如蜘蛛般攀爬上去。

    我愣了半秒钟,使出浑身解数,从一众消防员和维序警察的眼皮底下溜过去,绕到莱莉夜总会的后面。看看四面无人,我提起一个垃圾桶用力敲破窗户,也亏得这莱莉夜总会讲究品味,这垃圾桶设计成托瓶的小天使,小巧称手。我将窗户玻璃敲开一个洞,钻了进去。

    里面的人已经疏散,电源已经切断,我只能沿着楼梯奔上去。

    十八层!我心里诅咒着这个数字,暗骂不是十八层地狱就好。

    气喘吁吁一脚踹开天台的门时,一只手从水管上探上来,勾住天台护栏,有力而灵巧地一翻,一个人翻了上来。

    我大喝一声:“哪里走?”

    来人显然吃了一惊,他背光站着,样子不是很清楚,但身形和那种灵异的气息我感觉无比熟悉。

    我喘了口气,镇定一下,自怀里掏出家伙来,再喝:“站住,别动!再动我就发飞镖了。不想你的脑袋变成靶子上的红心,就乖乖回答我的问题。”

    那个人就是那天下午我遇到的人么?我竭力要看清她的脸,可是看不清楚。

    “你为什么要烧了侦探社,你是为了要毁灭证据么?是你杀死了小黄侦探和他的拍档,因为你的情人?”

    对方在夜色中微微喘息着,下面纷乱的红尘一时便染上了危险而紧张的气息。

    跟她对峙,她是人吗?还是什么灵异生物?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迫力让我无比压抑,我忽然觉得自己全无胜算,此刻支撑着我的,只有胸中那一股压抑的气。

    我提高声音:“快说,你到底是不是人?”

    此情此景的诡异,令到我居然问出如此荒谬的问题来,当然当时我不自觉,居然还问得理直气壮。

    我的气势一壮,对方一定马上感应到了,她忽然往后退了一步,腿已经碰到了天台的护栏。

    我大叫:“不要动,你会摔死的。”

    “你以为你是谁,也配问我的事么?”这是我第一次听她开口,却如想像中完全一样,冷漠而骄傲。

    她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姿态优美地往后翻去。

    这样美的姿态,如果是从二楼翻落地面一定无比轻盈,但是,这是十八层的顶楼!

    我大叫一声,抢到栏杆前。却看见那个纤细的身影急促下坠,掉到一半的时候,身体里不知弹出什么东西,似乎是弹性钢丝之类的,止住了她下坠的势头,将她吊在半空晃晃荡荡,她的身体一边打转,一边仰头看我一眼。我隔了十层楼的距离看下去,正是那日抚弄狗的女子,此刻她的神情无比诡异,似笑非笑,又似鄙夷。

    我非常愤怒,将手里的“飞镖”狠狠往她的脸扔去,但那串钥匙划出一道抛物线,一会儿就看不见了,只一霎眼,她就垂落到地面,消失在黑暗当中了。

 第三章 寻访尼古拉斯男爵

    现在对手已经暴露得很明显,要对抗有异能的人,我并无丝毫把握。

    当然,大部分的传奇人物都会拥有一个坚强的后盾,又有一说,成功的女人背后都会有支持她的男人。

    而我,恰好符合后一个条件,而在这庸庸碌碌的都市生活里头,在大部分正常人的眼中,我的经历和工作似乎可以跟传奇搭上边。

    所以,我去找我的坚强后盾求助。

    那个拥有超级大榕树的院子,我的师傅称之为榕城。我的恩师和自小看护我的宁婆婆都在那里。

    距离上次因为宝瓶的求助,这次我再踏进榕城已时隔一年了,这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出身地,它予我压力,不能出人头地,便无意归来。想来,大部分离乡别井迁徙到陌生的城市,希望可以变成凤凰的麻雀们,怕都是这心态。

    正是黄昏。

    天空里没有归鸦,可是大榕树上却栖息着不少麻雀,见有人来,还是继续叽叽喳喳,一点没把我放在眼内。

    回想起上一回,还是康文载我来的,宁婆婆却对我俩批了命,此刻想起,不免有点惆怅。

    门敲了很久,还没有人应声,我开始担心起来。

    有脚步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回首,惊喜:“师傅。”

    夕阳下那个穿唐装衫裤老人朝我颌首,白发在夕阳下闪闪生光,步入老年的师傅的气度,仍然强胜过绝大部分人。

    师傅掏出钥匙来开了门,让我进去:“小城,你一个人来?”

    “嗯,是。”我不愿多说,问:“宁婆婆呢?”

    “她啊,走了。”

    师傅轻描淡写的,我却跳了起来:“走了?去哪里?”

    “人老了,就跟动物一样,想回老家,她回乡下去了。”

    我呆住。

    宁婆婆的家乡远在千里外,她在这城市里住了一辈子,老来隐居在这荒僻一隅,本以为,她会与师傅相伴一世,本以为,她会留在这里度此余生。

    可是,事情总是发生在你最无法估计的时刻。

    隔了很久,我才能轻轻说出话来:“我还想问她事情呢,可惜。”

    师傅笑说:“有缘的自然会得知,不用问。老婆子叶落归根,很多人求也求不到呢。”

    其实想想师傅说得对,宁婆婆求仁得仁,应该替她高兴才对,只是我仍然觉得难过。

    这充分暴露了人的自私性。

    有个电影里孩子问父亲:“妈妈去了哪里?”

    “妈妈去了天堂,那是一个非常好的地方。”

    “那么我们应该替她高兴才对,为什么大家都在哭?”

    只因为我们自私,舍不得分离,人类哭泣都是为了自己。

    师傅笑问我:“怎么,你是来找老婆子的?”

    我打起精神来:“师傅,我遇上了不能理解的人。”

    师傅的脸一时凝重下来。

    听毕我的陈述,师傅说:“那你认为怎么样?”

    我说:“我总觉得那女人不像人类,她太强了,我在她面前,总觉得是面对着另一种强大的生物,而且她周身上下的气质,不像人类。”

    “如果我说这世上的物种并不止我们人类现在所知的这么多,你可接受?”

    来了,我挺直了背脊:“我接受,我可以相信有外星人。”

    “不,不是外星人,他们跟人类一同生存于地球这颗星球上。”

    师傅缓缓说:“我们的家园并不是只存在人这一族类,有更多的生物同样存在于地球,他们有他们的世界,他们有他们社会,虽然同样寄生于一个星球,但一向河水不犯井水。”

    “这么说,那个女子……?”

    “我听了你的描述,我觉得她很可能是一个猎人。”

    “猎人?”

    “嗯,猎人跟人类是同盟,他们正式的名称是猎魔人,通常被称为猎人,他们在世界的数量远远不及人口数量大,但主持着其他敌对种族的秩序,可以说,他们维护着非人类界的社会秩序。”

    “其他种族?非人类界?是神鬼么?还是狐狸精?”

    我晕了头,这简直是大都会聊斋。如果不是我最信任的恩师亲口所说,我一定会觉得面前这人在胡说八道。

    “地球上的确存在一种神秘的力量,主宰人类的命运,维护命运的平衡,不过,这股力量并不是我们人类所知道的神佛,或者,上帝。”

    师傅不信教,我知道。

    “可是,他们到底是什么呢?”

    “你不必要知道这么多,有时只相信自己肉眼能看到的东西是好事,有阴阳眼,能透视冥界的人都不会有很好的命运。不过,你以后行走世界,只要注意两类种族就好了,假如你能遇到他们的话。”

    “一类就是我刚才告诉你的猎人族,另一类就是吸血族。”

    “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

    “我所了解的吸血族也许跟你在小说、电影里所得知的不一样,至少有一点不一样,就是他们其实并不惧怕日光。而跟人类理解相同的是,他们以吸食鲜血为生,是对有鲜血生物的最大威胁。”

    “师傅,你说的跟人类是同盟的猎人已经在与我为敌,现在又弄出一个不怕日光的吸血鬼,人类不是任人鱼肉?”

    我不是语无伦次,而是师傅的话实在匪夷所思,令我无法适从。

    “也不是这样说,吸血鬼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存在,可是数量已经相当稀少了。

    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於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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