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第9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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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金农提 出了不那么具有竞争性的描述(斯蒂芬·麦金农:《中华帝国末年的权力和政 治》,第10—11页,结束语);而市古宙三认为士绅以保守方式适应政府或革 命者提出的动议,只是维持自己的权力(市古宙三:《士绅的作用:一种假 说》,载芮玛丽编:《革命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年》,第308页)。作 为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的名流团体在浙江内核地区激增的现象,在肖邦齐:《中 国名流与政治变革:20世纪初期的浙江省》,第59—74页有详细论述。关于 中国对地方政府一般看法的基本历史观点,见孔斐力:《民国统治下的地方自 治》,载魏菲德和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和控制》,第257—298页;又孔斐力:《中华帝国晚期关于政体的种种见解》,《远东研究中心论文选》第4集(1979—1980),第1—18页。
① 比林斯利:《土匪、大亨及光棍》,第261页。
① 谢文孙:《1911年珠江三角洲的农民暴动和市场等级制度》,载伊懋可和史坚 雅编:《两种社会之间的中国城市》,第138—141页。
② 先驱者政治讨论的广度和多样性,罗伯特·斯卡拉皮诺和乔治·于:《近代中 国及其革命过程》第1卷《对传统秩序的反复挑战,1850—1920年》中有论 述。
③ 关于中国专制政治和“官僚政治”(学者官僚统治社会)的分析,见白乐日: 《中国的文明和官僚政治:一个主题的种种变奏》,第6页;也见芮沃寿的序。 关于晚清,基本专著是萧公权:《农业中国》;又见何炳棣:《中国遗产的显著方面》,载何炳棣和邹谠编:《中国的遗产与共产党的政治制度》,第1—37页,特别是第15—25页。关于长期展望,见顾立雅:《中国国家管理的起源》第1卷,《西周》。
① 张朋园:《民国初期的政治参与及政界名流:1913—1914年国会》,《亚洲研究 杂志》第37卷第2期(1978年2月),第293—313页;见第301页。代议机 关增多的趋向受到芬彻更抱希望的评价,见所著《中国的民主》。为免“地方 自治”被错误地以为是市镇会议式的平民代表制,我们应记住,地方自治毋 宁说是把地方士绅久已非正式地行使的行政职能正式移交给他们,见孔斐 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216—219页。
② 弗里德曼:《退向革命》第2章,关于1912年末“建立包罗一切的单一政党 的种种尝试”(第30页)。
③ 欧内斯特·扬:《剑桥中国史》第12卷第4章。
① 王赓武语,引自李友华:《军阀研究》,《现代中国》第6卷第4期(1980年10 月),第439—470页,见第448页。
② M。巴斯蒂布律吉埃:《新军》,《剑桥中国史》第11卷第10章。比较孔斐力: 《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147—148、183—185页。
③ 托马斯·肯尼迪:《江南制造局:1860—1895年中国军械工业的现代化》。关 于炮舰作为发展手段的论题在赫德长期协办清帝国海军力量的努力中得到说 明。见费正清、K。F。布鲁纳和E。M。马西森编:《总税务司在北京:中国 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致金登干书简,1868—1907年》,各处。
① 斯蒂芬·麦金农:《北洋军、袁世凯和中国现代军阀政治的起源》,《亚洲研究 杂志》第32期(1972年5月),第405—423页;又麦金农:《中华帝国末年 的权力和政治》;埃德蒙·S。K。冯:《中国革命的军事方面:新军及其在辛 亥革命中的作用》;和爱德华·A。麦科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阀研究的最近 进展》,《中华民国史》第9卷第2期(1984年2月),第40—47页。
② 韦慕庭:《孙逸仙:壮志未酬的爱国者》。
① 见本书第2章。
② 见本书第8章。
③ 《剑桥中国史》第12卷,第446—450页(史华慈著)、505 514页(陈志让 著)。
④ 贾士杰:《俄国与中国革命的根源,1896—1911年》。狄百瑞提出“人权政 治”(与神权政治相对)概念,载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和制度》,第131页。
① 中国人“认为世界和人是自存的,自然地自生的宇宙的主要特点是没有外在 于宇宙的造物主、神、终极原因或意志”。牟复礼:《中国的思想基础》,第18 页。天命,“清帝国的基础”(顾立雅:《中国国家管理的起源》,第93页),必 须被看作是在这个自然的内在的框架内起作用;孔斐力也在《晚清关于政体 的种种见解》第5—9页同欧洲人的看法对比,讨论这个问题。
② 见费正清编:《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
① 罗伯特·E。贝德斯基:《现代中国的建国:战前时期的国民党》,又钱端升: 《中国的政府与政治》。
② 弗里德曼:《退向革命》,又乔治·T。于:《中华民国的政党政治:国民党, 1912—1924年》。
① 见陈志让《对马克思主义的皈依》,《剑桥中国史》第12卷。
① 杜阿拉著《乡村社会中的权力》第327—336页认为,虽然官僚机构在河北省 下伸到了区一级,但是,区以下的官员仍没有被上级有效地控制。盖泽特著 《权力与社会》第260—261页断定,在江苏,南京政府的官僚机构是添加在 既有的名流控制的结构之上,而没有清除地方名流的权力。
② 国民党与社会名流关系的理论分为三类: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和各种各样当代 作家,称国民党为城市资产阶级和乡村地主的政党(例如,伊罗生:《中国革 命的悲剧》,第31、182页)。其他作家着重指出蒋介石个人独裁(钱端升: 中国的政府与政治》,第123、132、137页);或提出南京政府是独裁政权, 追求其自身利益而不顾任何社会阶级愿望(易劳逸:《夭折的革命》,第240、 286页);或把南京政府的特点描述为军事独裁政权,靠控制、镇压和在弱小 社会力量间进行仲裁来实行统治(小帕克斯·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 府,1927—1937年》,第341—342页)。一些史学家认为国民党和名流两者都 不是统一的,他们提出了更为复杂的实况。国民党和政府的成员以及许许多 多城乡名流,通过复杂而狡诈的政治相互作用谋求增进他们的权力和利益。 因此,国民党政权是独裁政权之前的独裁政权,因为它在军事上和财政上太 过分扩张,以致于不能有效地控制社会团体。见布雷德利·盖泽特:《走向国 民党统治的多元模式》,《中华民国史研究通讯》第7卷第2期(1982年2月),第1—10页;盖泽特:《权力与社会》,第1—10页和各处;理查德·布什:《国民党中国的工业与政治:国民党政权与长江下游中国纺织厂主,1927—1937年》,第18-24、307—308、332—334页。
① 布什:《国民党中国的工业与政治》,第308-313页。
② 见本书第6章(比昂科著)。
③ 见本书第 12章(范斯莱克著)和第13章(佩珀著)。 70年代和 80年代初撰 写共产党根据地的详细历史研究专著,提供了关于共产党的组织工作、与地 方实权派的关系和对农民自发要求的领导等方面的情况。见戴维·保尔森: 《领导和自发:最近的研究共产党根据地的方法》,《中华民国史研究通讯》第 7卷第 1期(1981年 10月),第 13—18页。主要根据地的研究专著有:斯蒂 芬·艾夫里尔:《多山地带的革命:江西省共产党运动的兴起》;凯思林·哈 特福德:《一步一步来:晋察冀边区的改革、抗战和革命,1937—1945年》;戴维·保尔森:《华北的抗战与革命:山东根据地,1937—1945年》;琳达·格罗夫:《革命中的农村社会:高阳地方,1910—1947年》。陈永发:《革命的形成:1937—1945年华东和华中的共产党运动》是研究共产党战略的内容最充实的专著。
① 苏珊娜·佩珀:《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第282、286—289 页;陈永发:《革命的形成》,第243页和第3章各处。
② 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第6—7章,把共产党的社会政治改组同 并不重新整顿地方社会的造反暴力行动进行了对比。关于共产党根据地政策 的表征方面、抗战时期根据地国共重新合作的共同一致和共产党政府在建立 国家权力和控制方面的潜力,见陈永发:《革命的形成》,第351—353、412— 414、 541、 795—803页。
③ 见唐纳德·J。芒罗:《中国古代的人的概念》和《中国现代的人的概念》。
① 可以把这个问题看作现代化过程的一部分。于是,物质技术——道路、无线 电、飞机、枪炮和图书——的发展,使最偏远的乡村也受到中国政府的影响。 而非物质的信仰、习惯和价值观又往往决定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之间、官方 独裁政治和非官方积极行动精神之间以及独裁政治和民主政治之间的平衡。 即使这些包括于现代化这一名目下的过程正在明确地发生,但是,我们发现 这个概念不足以评估和区别各种各样的结果。关于这个概念起促进思想作用 的应用,见吉尔伯特·罗兹曼编:《中国的现代化》;又见苏珊曼:《评G·罗 兹曼编》,《亚洲研究杂志》第42卷1期(1982年11月),第 146—153页。
第2章 1911—1931年中国的国际关系
近代中国的命运曾经与列强的外交政策纠缠在一起,特别是日本。虽然今天的历史学家可以回避有关中国的战争和条约的详细编年史(像H。B。马士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那样),但追溯中国历史的这个方面正变得更加重要起来。如芮玛丽在《革命中的中国》中所指出的那样,外国人的存在及其在中国土地上的各种活动,毕竟提供了20世纪中国政治赖以展开的部分背景。此外,不只是本丛书第12卷所描述的沿海和“外国的存在”,还有列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影响了中华民国内部的发展。所以,本章和下面的第10章旨在探索20世纪中国历史外部关系的来龙去脉,这自然要从旧秩序的崩溃开始。①① 本章著者非常感激道格拉斯·雷诺兹、马里乌斯·詹森和入江昭协助完成本 章的英文译本。
溯源:作为东亚地区秩序的清帝国的衰落和灭亡清代的皇帝在维护其中央政权方面曾经很有成效,这个政权统治着满洲、蒙古、新疆和西藏这样一些边缘地带,以及汉人密集的中心地区。军事力量、封建制度、宗教和商业都曾为清帝国的政治服务,混合使用,因地区和民族而异。在所有这些亚洲腹地,清朝曾经用战争建立统治,并用驻军维持统治。在满洲和蒙古,皇帝把部族首领变为他个人的附庸。在西藏和蒙古,他庇护喇嘛教的领袖。在喀什噶尔(南疆),他任命当地的伊斯兰教首领(“伯克”)为官员,并认可穆斯林的教规和伊斯兰教的宗教机构。满族统治亚洲腹地时,对喇嘛教和伊斯兰教的利用,像统治中国对儒教的利用一样,显示了高超的技巧。①对外贸易同样要服从帝国的需要。北京未能保护蒙古的王公和寺院免于欠下当地汉族商人的灾难性债务。但经由琉球与日本的贸易,与俄国在恰克图的贸易,与中亚(浩罕)在喀什噶尔的贸易,以及与英国人、美国人和欧洲人在广州的贸易,都成功地受到限制和控制。19世纪以前,只有从东南亚到广州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