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第8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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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1932年)接任,赫德死去时他成为总税务司,直到1927年。见斯坦利·赖特:《赫德与中国海关》;费正清等编:《北京总税务司赫德书信集:1868—1907年的中国海关》;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中国海关的起源、发展和活动文献集》。
① 根据辛丑各国和约第六款,在条约港口和港口半径50里以内的本地关卡的收入,被抵押而用于偿还赔款,这些征税关卡归海关管理。赫德在1901年11月进行名义上的控制,但实际上在1911年前应由本地关卡征收而用作偿还赔款的款项,大部分由其他省拨款来解决。辛亥革命以后才实行对条约港口50里内本地关卡的完全控制,当时革命中断了各省赔款应摊份额的汇入,这使外国的债主感到震惊。见斯坦利·赖特:《辛亥革命后中国的海关收入》(第3版),第181—182页。
① 对从国外或从另一个中国的条约港口(除非有免税证书证明关税已在最初的进口港缴付)进口的外国货征收足额的进口税。在海关缴纳所列的进口税的一半即可取得过境证,这些货物就可运至目的地,沿途不必再缴厘金税。出口或运至另一个条约港口的中国货物,被征收足额的出口税;如果转运到第二个中国港口,它们要另付等于出口税一半的沿海贸易税。从内地运至某个条约港口再运往国外的中国货,如要取得免缴沿途厘金税的出口过境证,应由海关征收等于出口税一半的过境费。见斯坦利·赖特:《中国争取关税自主的斗争,1843—1938年》。1876年的烟台条约把领取内地过境证的特权扩大到给中国国民(实际上在1880年实施),但北京直到1896年才同意把出口过境证发给中国商人。关于详细的海关手续的指南,见中国海关:《上海海关工作程序手册》。
① 引自赖特:《赫德与中国海关》,第262页。
① 赖特:《赫德与中国海关》,第903页。
① 萧亮林(音):《中国的对外贸易统计,1864—1949年》,第201—223页。
② “从收到的关于内班人员的中文成绩的本年报告中,虽然总的来说可以看出中文学习没有完全被忽视,但它清楚地说明,整个海关关于能力的标准太低;除了少数突出的例外,中文学习不认真。”民族主义在所在地的出现,要求再加把劲。“为了海关的名声,为了使它继续有用,此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开始听到责难;对没有足够兴趣去学习雇用他们的国家的语言的那些海关工作人员应予解职……”总税务司通报第1732号(第2辑):《中国海关工作文献》,第2卷:《总税务司通报,1893至1910年》,第709页。
① 晚到1919年,代表外籍外班人员的代表团向安格联抱怨说,“‘外班’一词带来的污名已经扩大到海关以外,在外国社区的所有社会关系中都有反应”,并报告了因以下几方面而“普遍存在的情绪:内班人员极度看不起外班人员,在纪律争端中外班人员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只代表争端的另一方和税务司的一方……外班人员的私生活不正当地受到监察长的干涉。”半官方通报第29号,《中国海关工作文献》,第3卷:《总税务司通报,1911至1923年》,第504页。
① 出席华盛顿会议的日本代表团的声明,引自惠斯特尔·W。威洛比:《外人在华特权和利益》,第887页。
① 见郑英还:《中国邮政通讯及其现代化,1860—1896年》。
① 关于丁恩进行的一些改革,见S。A。M。阿谢德:《中国盐务的现代化:1900—1920年》。
② 日本外务省:《中国雇聘外国人人名录》。
经济利益
外国在中国的存在是一清二楚的,但是其中隐藏着一件怪事。在民国初期,外国商号、投资、贷款和人员在中国经济现代部类的重要部分中,占支配地位。但是,现代部类虽然在同时代的史料和追溯性的研究中,有突出的记载,它仍是中国经济的一小部分。外国和中国的现代企业都稳步发展,但在1949年前都不显得很大。晚至1933年,国内总产值的63—65%来自农业,完全没有外国的参与。南满铁路公司在满洲经营一批试验农场,但是在中国的任何地方都没有生产主要出口农产品(茶叶、丝、植物油和油制品、蛋制品、皮革和皮制品以及猪鬃)的外资种植园,更不用说生产大米、小麦、蔬菜和棉花等主要作物的这类种植园了。手工业生产也没有外国人参与,在1933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而同时期外国份额相当大的现代工业占2。2%。帆船、大车、兽力和人力运输工具的交通,为现代运输部门的三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而在现代交通部类中,外国拥有或经营的铁路和外国轮船又显得非常突出。中国的对外贸易,甚至它的港口间的贸易,主要通过外国船只进行,但是对外贸易总额,肯定从未超过(也可能从未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0%。不妨假设,如果全部外国拥有、控制、经营的或受外国影响的企业在1915年已经被国有化,欠外国债主的一切公私债务都被取消,那么产生的可以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妨再这样假设)的“剩余”,如与占国内净生产总值37%的潜在剩余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后一个数字是卡尔·里斯金根据1949年以后经过财富和收入的再分配可以取得的剩余计算出来的。①但是,外国的工商业者及其资本依然是存在的。现在我们不妨观察一下他们采取的形式和施加的影响。②贸易
1832年就有的怡和洋行和1867年在上海开始营业的太古洋行,是最有名的两家英国商行。不像许多“中国的老字号大店铺”,两者都经受住了19世纪70和80年代的激烈变化,在这段时期,商人自行进口在市场销售的做法被“委托商”所代替。怡和的总行设在香港,其分支行则分设在各大港口。除了它的总的对外贸易部门和许多代理商号外,怡和洋行还控制着怡和轮船公司(它拥有的41艘轮船是沿海和长江的主要力量)和庞大的怡和洋行货栈。它还在上海经营一家大棉纺厂(怡和纺织公司)和一家缫丝厂;代理俄国外贸银行、有利银行以及许多海运和火灾保险公司及几家航运公司;并与汇丰银行有密切联系。太古洋行稍小一些,但它除了在上海设总行外,还在其他14个港口设有分行。它经营太古轮船公司,在长江和沿海有60多艘轮船;在香港经营太占制糖公司及太古码头和工程机械公司;还有许多经营航运和保险业的代理机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200多家欧洲保险公司由上海的商号代理业务。)仁记洋行也是在华的一家英国老洋行,在更早时期,在广州、福州、天津和长江几个港口设有分行。但在20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它在上海、香港和福州只有办事处。它主要经营茶丝出口,经办设有许多代理机构的一般委托业务、上海的房地产交易以及航运和保险业的代理机构。老公茂洋行成立于1875年,是最早几家只作为“委托商”经营业务的商行之一,进口由中国商人按契约方式购买的货物。它还在上海经营老公茂纺织公司。还可以继续列举,例如,天祥洋行出口茶叶,进口成匹棉布,经营航运和保险业务,等等;但是还应指出,在民国初期英国商人面临日益增加的德、日竞争。
1856年起设在上海的兴成洋行,是上海最老的德国洋行,在香港、广州、汉口、天津和青岛设有办事处。它是著名的工程公司和提供工厂和铁路成套设备的承包商,还因它的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它的广泛的进出口业务而广为人知。礼和洋行在19世纪40年代已经开始营业,也许是最大的德国洋行。它是航运代理商,经营扬子码头公司,出口羊毛、草帽缏、蛋制品和猪鬃,尤以进口德国重型机械、铁路和采矿设备(例如为汉冶萍钢铁公司和它的萍乡矿局进口)以及兵器(它是克虏伯兵工厂在华的唯一代理商)最为闻名。它设在上海九江路的总办事处是1908年公共租界中最大的建筑。在香港和六个条约港口设有分支机构。第三个重要的德国商行是美最时洋行,它于1866年在香港开业,1877年在上海设办事处。它是北德劳埃德公司在华的代理商,经营长江的河航和上海的张家浜货栈。
日本最大的商行三井物产会社在华的分支机构,设在上海和其他10个地方。除了代表日本主要制造厂和保险公司外,三井还代理几个著名的英国、欧洲和美洲商行的业务。它开办自己的轮船航线,经营两家纺织厂(上海纺织公司和三泰纺织公司)。
在出口贸易方面,外国商人在此之前已经与以下两项业务发生紧密的关系,一是设立收购机构,从分散的小生产者那里取得供应;一是为出口物资进行分等、捡选和初步加工。到19世纪后期,除了某些加工工作(例如俄国商人经营的蛋制品、皮革和砖茶的加工)外,这些业务的大部分已由中国商人负责。就茶而言,外国商人几乎总是从港口的中国商人那里大批购买。现代的缫丝厂虽然由欧洲人引进,但在20世纪开始时大部分厂为中国人所有(有时有欧洲人——通常是意大利人——当经理)。货物一旦在条约港口卸货,中国商人在进口贸易中的作用甚至更加突出。从19世纪60年代起,随着轮船航运的发展,例如,从事进口棉织品或鸦片的中国商人,往往越过小的港口,而直接在上海和香港购买。虽然洋行在小港口没有被排斥出去,但有些分支机构关闭了,留下的则把业务集中在收购出口货和销售更专门的进口货方面,而不去销售大宗货物,这项业务主要由中国人经营了。这样,民国初期外国商行的业务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大的条约港口,典型地作为委托代理商而在实际上进口售给中国商人的外国货,和从这些地方出口中国货(经过一定的加工)。①纽约的美孚煤油公司在19世纪80年代,把它的第一批煤油运到中国,再由太古和怡和等洋行经销。在与怡和洋行就指定该行为美孚煤油公司在亚洲(包括中国)的长期销售代理商一事进行的漫长谈判失败后,美孚煤油公司着手建立它自己的市场销售机构。在一开始,它只在上海把煤油售给在“内地”包销的中国商人。但是不久美孚煤油公司就在大港口设驻地经理,并在那里建立巨大的贮存设施。他们指定中国“承销商”,并与之订立契约,严密地监视这些代理商及其下的许多小代理商的销售。“例如在有些地方(如芜湖),纽约公司的手已经伸向街头的小贩。”①专门制作的中文小册子和招贴,宣传美孚的有奖的“德沃”牌和更便宜的“鹰”牌煤油。免费分发和低价销售的带玻璃罩的小锡油灯(著名的“美孚”灯),为煤油建立了市场。到1910年,美孚煤油公司向中国运送它煤油总出口量的15%。(1935年的一项农村调查发现,54%的农户定期购买煤油。)美国的推销员(许多人有大学学位)通过签订保证回国路费和提供续约可能的三年协定而来到中国,用美国方法训练的中国帮办代替了外国商行中常见的买办。美孚的代理人要不断地在内地旅行,要懂中文,负责挑选销售商,保证广大地区的供应,经常就地方的税收与中国官员发生冲突;他们与一些具有较大事业心的传教士一样,深入地渗透到中国社会的内部。很少外国人的事迹像孙明甫的事迹那样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