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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0部分

剑桥中国史-第6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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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三年,并有权在土神祠中会同农村耆绅审断争端。这一级的基层政府再以巡检来充实。巡检从获得低级功名并当过县级幕职的人中选出,有权受理五千多户的上诉和作出较轻的惩处。②冯桂芬这 些引人注目的建议如被采纳,就可减轻知县个人的工作重担,延长他们的任期,清除衙役的许多积弊。
陈澧的汉学观点在同治时期风靡一时,在苏州书院的冯桂芬却只能无可奈何地眼看着他设法要清除的积弊仍在盛行。1862年冯桂芬送给曾国藩一份手稿,要求曾国藩作序以示赞同。曾国藩看了十几篇文章后发现他的主张实难付诸实施,所以直到1864年收复南京以后才答复。但曾国藩确实把冯桂芬全部(或几篇)文章的副本送给他的朋友、博学的军机大臣李棠阶。李棠阶给军机处同僚的一份帖子只提到了冯桂芬建议中的一个问题,即以有功名的人取代京畿各部胥吏的可取性。但他指出,“然非朝廷彻底盘算,握定主意,不为浮议所淆夺,则必不能行”。①实际上冯桂芬很谨慎,未发表他的《校邠庐抗议》,他在此后的有生之年除了在书院讲授经史外,主要对语文学和西方数学(根据当时能得到的中文译文)进行了专心致志的研究。只是在他1874年去世以后,他的几个儿子才决定将《抗议》一书中比较不招物议的一半连同他的其他著作一起付印。《抗议》的全文到1885年才发表,但是即使在那时,他的较重要的建议也未被最讲经世致用的学者们予以认真采纳。②当冯桂芬和陈澧在他们主要关心的问题方面发生分歧时,活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曾国藩却信奉另一学术重点。甚至在忠君之士中,他晚年也看到过丑恶,还被迫作出过许多妥协来获取来之不易的胜利,他又恢复了原来的观点:即不道德的社会归根到底一定要由有德之士来纠正;树立正确的道德准则和态度必须成为首要的目标。经世致用之术不管多么重要,必须处于从属地 位。1869年8月他任直隶总督时,发表了他的著名文章《劝学篇,示直隶士子》,开列了当时最讲中庸之道的学者们公认的四门学问:一、经过自我修养而获得的“义理”;二、考据;三、辞章;四、经世致用之学(经济)。但曾国藩着重指出,一定要把个人以全部才能献身于维护“伦纪”的行动看得比处理实际事务的知识更重要,而这种献身行为只有通过立志和居敬,通过履行程朱的修身之道才能做到。他说:“苟通义理之学,而经济该乎其中矣。”陈澧主张通过汉、唐、宋代的注疏研究经学;曾国藩则不同,他宁取朱熹的注疏以及这位圣人自己的哲学著作。但他不反对那些服膺朱熹学说的人去搞考据或辞章,也不反对为此目的而去研究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和秦蕙田的《五礼通考》:他认为这两书合起来能提供经世致用之学的详尽无遗的明确知识。①曾国藩与冯桂芬不同,他的战时经验使他深感在固有制度范围内进行调整有着局限性。因为这个制度实在根深蒂固,以致它有了礼的神圣性质。但另一方面,由于有了清帝的支持,清政府的措施毕竟全力以赴地使湘军和淮军取得了胜利。曾国藩只有赞助把原来的政体全部保存下来的一途。
根据这种情况,芮玛丽的卓见仍会有助于说明这一时期的历史。因为正是她最终论定,清代的中兴体现了“重新强调中国传统制度有效性的最后一次巨大努力……这个时代的伟人们看到了正在扩大的阴影中的胜利”。②早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旧秩序在江苏、山东和直隶等省已经明显地恢复。苏松太地区的“大户”继续逃税;衙役们又活跃于山东,又在包揽税收和中饱浮收;连直隶省在内的小绅士都感到进一步获取举人功名无望,就充当包税人或搬弄是非的讼棍或讼师,与衙役或相勾结,或相倾 轧。新的大规模叛乱没有再爆发,这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归功于已经拥有西方武器的许多省的勇营,甚至重新受训练的绿营军。①同时,由于王朝加紧对官员人事的控制,总督和巡抚曾因设法改进吏治而扩大自己在任命地方官员的作用方面的灵活性越来越受到限制。大半辈子搜罗“人才”的曾国藩在1872年去世之前哀叹,随着大部分地方恢复了和平,日子比较好过了,可是能够激励真才实学的挑战也不常见了。他说:“而在上者亦不欲屡屡破格,以开幸门。仍需援资按序,各循常调。”②虽然仍须把曾国藩的一生视为中国士大夫统治阶级经世致用之学的胜利,但他的成就实际上是由于清帝在战时给予的支持和灵活性才取得的。由于传统价值标准的影响,忠君的士大夫在任何特定时期都不得不满足于清帝所给的回旋余地。这一事实对冯桂芬等人所提改革根本制度的建议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少数人虽然把注意力转向国际关系和设法获得他们所认为的那种西方强国的秘密,但是他们也面临着同样的限制。
(杨品泉 译)
① 芮玛丽:《同治中兴》,(1966年版序言)第7页和18页。
①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97—100、151—152页。
② 李国祁、周天生和许弘义:《中国地方志研究:清代基层地方官人事嬗递现象之量化分析》,第1册第212—213页。总的说来,这一大规模研究的发现,可以与张仲礼、瞿同祖、梅茨格和华特等人(见参考书目章)的统计(即抽选不同的年份和地点对地方官的资格和任期所作的统计)相印证。何炳棣发现,在1871年七品至四品的地方官中有51。2%是捐的官,在1840年仅为29。3%(见《中华帝国晋升的阶梯》,第48—49页)。
① 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第146—149页。参阅李国祁等编:《中国地方志研究》,第1册第384—387页。
② 丁日昌:《丁中丞政书》,卷5第19—20页。
③ 瞿同祖:《清代中国的地方政府》,第39、59页。盛康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8第46页。《大清十朝圣训·咸丰朝》,卷7第4页。葛士浚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2第6页。
① 根据中国本土全部一百八十个府中的七十个府的材料。李国祁等编:《中国地方志研究》,第1册第206—207、374—377页。
② 魏秀梅:《从量的观察探讨清季布政使的人事嬗递现象》,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1年6月,第525、529—530、533页。又见她关于按察使的论文,第487、491—492页。
① 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1第20、31页。
② 《剿平捻匪方略》,卷320第7—8页。
① 彭雨新:《清末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载《社会科学杂志》,卷9第1期(1947年),第83—91页。刘锦藻编:《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9第8261页。
② 见阿谢德:《光绪时期四川的总督》,载《远东史论文集》,第4集(1971年),第41—52页。刘广京:《对清末地方权力范围的再估计》,载《清华学报》,卷10第2期(1974年7月),第219—223页。
③ 魏秀梅:《从量的观察探讨清季督抚的人事嬗递》,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卷第1期(1973年5月),第259—292页;见表,第276—281页。
④ 上谕引自刘坤一:《刘忠诚公遗集·奏疏》,卷3第40页。李国祁:《同治中兴时期刘坤一在江西巡抚任内的表现》,载《国立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1期(1972年),第260页。
① 见刘广京:《对清末地方权限的再估计》,第195页注2。
② 王尔敏:《淮军志》,第276页。
① 芮玛丽:《同治中兴》,序言第7页。
② 《丁文诚公遗集》,卷7第23—24、37页。钱鼎铭的奏折,引自罗尔纲的《绿营兵志》,第204页。
① 张仲礼:《中国的绅士》,第87—88、124页。
② 王兰荫:《河北省书院志初稿》,载《师大月刊》,第25期(1936年2月),第1—63页;第29期(1936年9月),第1—105页。刘伯骥:《广东书院制度沿革》,第67—74、314页。
① 汪宗衍:《陈东塾先生年谱》,第67—69、90、97页。陈澧:《东塾集》,卷2第14、28—30页。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2册第602、607、614页。
② 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卷204经13—15页;卷213第21—22、24页。艾尔斯:《张之洞与中国的教育改革》,第50—54页。
① 记述冯桂芬传记的最佳著作依然是百濑弘的《论冯桂芬及其著述》,载《东亚论丛》第2期(1940年)。关于《校邠庐抗议》书名的意义,见冯桂芬的自序,1898年版第4页。
② 同上,特别是卷1第13—4、16页。
① 曾国藩:《曾文正公手写日记》,卷3第1428页,1862年11月8日条。《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13第7页。李棠阶:《李文清公遗书》,卷5第17—18页。
② 但熟识冯桂芬的丁日昌在1868年曾奏请专门开科考试法律,以征召新胥吏,并应准许有功名者应试;丁日昌:《丁中丞政书》,卷5第20页。
① 《曾文正公全集·杂著》,卷2第57—58页;《书札》,卷32第29—32页。
② 芮玛丽:《同治中兴》,1966年版序言第9页。
① 洛日乌斯基:《1863年苏松太减赋问题及其后果》,第245—248页。《大清德宗实录》,卷12第6页。《山东通志》,卷81第2565页。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册第342页。参阅《曾文正公全集·杂著》,卷2第68页。钱鼎铭:《钱敏肃公奏疏》,卷4第1—2、22页;卷6第23、26页。
② 引文载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2册第583页。
第十章 自强运动:寻求西方的技术
理论:对自强运动的早期倡导
1860年和约签订以后,中国的国际处境整个说来虽然更坏了,但由于同治时期镇压了叛乱,清代又得以延续了半个世纪。经历过这一事件的政治家们不会轻易地忘掉英法联军占领北京这一耻辱。但是一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日本的兴起和欧洲列强的侵略,才有可能再引起一场对外战争。这段间隙的和平时期使清政府有机会为准备将来抵御列强而积蓄军事和财政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对维持国内秩序当然也是可贵的。
从1861年开始,“自强”一词在奏折、谕旨和士大夫的文章中经常出现。这表现出人们认识到需要一种新的政策,以应付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所发生的史无前例的变化。为此目的就提出了许许多多方案,但并非每个建议都是付诸实施的,也不是所有建议都是成功地得到贯彻的。不久,“自强”一词就变成与其说是一个号召为革新而作真正努力的呼吁,倒不如说是一个用来为开支辩护和为官僚既得利益集团服务的口号。总的说来国内秩序维持下来了,许多地区性的暴乱被轻而易举地镇压了下去。但中国在1894—1895年中日战争中的战败,表明这一被称做是防御外国列强而制订的政策是失败的。
虽然如此,以自强的名义作出的一些革新确实产生了意义深 远的成果。新政策必然导致对传统的经世致用说的背离;追求“富强”的行动逐渐压倒了儒家偏重德政的传统。当然,所采取的妥协性措施从来没有达到引起制度方面重大变革的程度。但是新知识和新看法传了进来,尽管教育制度和文官制度没有变化,但还是为新型的管理和技术人材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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