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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美国人:殖民地历程-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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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bird(猫鸣鸟)、muskrat(麝香鼠)、gartersnake(吊花蛇)和 groundhog 
  (土拨鼠),而美洲的特殊生活,又形成了与之相应的词汇,如 backwoods 
  (森林地带)、baskstreet(穷街)、backIOg(巨木)、backcountry(偏 
  僻之乡)。同时,一些较老的英语词汇被赋予新的含意,应用于说明美洲地 
  貌,如 bluff(陡岸)、cliff(峭壁)、neck(隘口)、bottoms(河边低 
  地)、pond(池塘)和 creek(支流)。这样构成的某些新词,已经隐约地 
  显现出后来在十九世纪前期出现的词语变得十分庞杂、词意错综和浓重的趋 
  势。但在革命之前,英语在美洲获得的唯一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它的一致 
  性。 
  就说“美国用词”这个词本身——意为在美国形成或主要在美国使用的 
  表达法——还是由威瑟斯庞在 1781 年首次使用后,才为人所闻。很奇怪, 
  在这以前这个词几乎没有存在的必要。那些刺耳、放肆的词汇,那些在开拓 
  疆界和西部荒原的进程中产生的“喧嚣放纵的”(这个词由戴维·克罗克特 
  首先使用)的行话隐语,以及政客们在国庆演说中使用的花哨俗丽和夸夸其 
  谈的词语——这一切看来如此具有美国特色——不是来自十八世纪,而是未 
  自十九世纪。从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德语和依地语借用的词汇和自 
  由地创造的商业闲词(从柯达到桑福赖)①,也均源千十九和二十世纪的美 
  国生活——大量移民涌入美国、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大城市中各民族移民 
  的混合,以及广告、全国性杂志、电台广播和电视的兴起。英语的用词开始 
  带有美国特色,至少是《独立宣言》发表半世纪后的事。伊丽莎白时代英国 
  那种豪迈开朗、充满活力、丰富多采和冒险进取的精神,在十九世纪的美国 
  精神中找到了对应物;这两个时代的开拓进取精神,都表现在语言的朝气蓬 
  勃、富于创造性和实验主义精神。克拉普指出:“美国英语所具有的伊丽莎 



① 柯达(Kodak):伊斯曼·柯达公司制造的摄影器材的商标名,亦指小型照相机或用小型照相机伯的照 

片。桑福赖(Sanforized):源出商标名,指织物经机械防缩处理,残余缩水率在百分之一以内,——译 

者 

白时代特征,不是一种继承,而是美国土地上的一种发展。” 
在整个殖民地时期,美洲语言一直是保守的,恪守着一个愈益统一的标 
准。非英语的其他民族的移民,一般说来,很快就被同化。例如,在 1685 
年南特法令被废除后来到美洲寻求避难的法国胡格诺派教徒,很快就被同化 
了。十七世纪大量迁往美洲(有时一地居民整个迁移)、定居在宾夕法尼亚 
和弗吉尼亚谷地的德国移民,有的保留了一种稍有变化的德语,在他们自己 
人当中使用。但是,他们的语言对美国英语的影响极其微弱。由于较高的社 
会阶层已经使用着美洲的语言,那些期望在社会阶梯上逐步高升的新来移民 
便感到完全有必要学会社会通用的语言。这些作了父母的移民说着“结结巴 
巴的英语”,由此表现了他们自己对使用一种共同语言的意愿,并表达了希 
望他们的孩子将来也能出人头地、平步青云的愿望。 


42.寻求标准 


当十八世纪的北美文人们意识到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语言时,他们立即 
对英国的标准语言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热情。也许,这是一种殖民地特有的现 
象——对自己的新文化尚无十足信心的人们,力图显示自己能比母国的人民 
更加得体,以此使自己放心。他们很像偶尔进城的乡间哥儿,往往装饰打扮 
得过了头。殖民地人民的心理状态,产生了他们则语言的特殊态度,这种态 
度至今仍影响着每个美国学童的生活,规定着美国人说话的口音。 
在这一方面,就像在许多其他方面一样,本杰明·富兰克林又充当了美 
洲殖民地的发言人。虽然富兰克林毫不犹豫地设计了一些表面的语言创新, 
但在实质上他坚持那语言古老的传统精神;这一事实,象征着殖民地文化内 
在的紧张状态。他那未完成的《新字母表和拼写改革方案》(1768 年), 
拟将 C、w、y 和 j 当作不必要的字母舍弃,同时加入六个新字母。就其复杂 
程度来说,这个方案和大多数简化的拼写系统并没有什么两样。富兰克林只 
在写给他的“亲爱的朋友”玛丽·史蒂文森的一封合情脉脉的信中,力主推 
行他的方案。不过,他的明智和通达,一定很快就使他同意玛丽的观点:这 
样的变革“不仅困难重重,不便之处也大多”。不管富兰克林在对拼写进行 
修残补缺方面有多大的兴趣,他在自己的写作中却从未显露出任何改变公认 
的艾迪生写作风格的愿望。他尊崇传统的英国语言,就像他尊崇英国人的传 
统权利一样。 
富兰克林后米成了美国英语纯洁主义的始祖。十八世纪被称为英语历史 
上的学究时代,而在众多其他方面表现出堪称楷模的讲求实际和富于探索精 
神的富兰克林,在语言问题上竟也极为墨守成规,这使人乍一看去不免吃惊。 
他曾向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赠送一本自己写的关于加拿大和瓜德罗普的小 
册子,休漠在回信中对他的遣词用字提出了一些批评,他对此欣然同意。他 
在表示接受休漠对他使用 pejorate,colonize 和 unshakable 等新词的反对 
意见时(1760 年 9 月 27 日)说:“我应当承认,在我们已经有了具有充分 
表达力的词语的情况下再生造新的词汇,一般他说是不对的,因为它有可能 
使语言蜕变。”富兰克林确实也设想过,要是英语能像德语那样,允许用普 
通词来构筑具有新意的复合词,就可能更方便一些。“但是,”富兰克林保 
证说,“我和你一样希望,我们在美洲将始终如一地以英国最佳的英语作为 
标准,而且我相信这一定会如愿以偿。我向你担保,当我想到一两个世纪后, 

  一位出色的英语写作者的读者(如果我能这样称呼的话)将因我们殖民地英 
  国移民的增加而增加时,我总是由衷地感到欣喜。” 
  在追求真正的英国英语方面,富兰克林从未有所动摇。将近三十年以后 
  (1789 年 12 月 26 日),在他写给诺亚·韦怕斯 特的著名信件中(感谢他 
  题献《英国语言论文集》),富兰克林也许多少带点讽刺意味地为韦伯斯特 
  喝采,称赞他“在语言的表达法和发音方面。以及在纠正好几个州在这两方 
  面常犯的普遍性错误方面,为维护我们语言的纯洁性所表现的热情”。他接 
  着提请韦伯斯特注意某些“错误”,希望“在将来你发表的大作中,能对此 
  加上不宜使用的记号”。富兰克林特别反对的儿种用法是:improve(将它 
  作“利用”解);将 notice 和 advocate 这两个名词当动词来用;而“最 
  最古怪和令人厌恶的”,是把 progress 当作动词!①这封信件所议论的内 
  容,很少有什么东西是以咬文嚼字著称的约翰逊博士②本人所不可能写出来 
  的;它饱蕴着学究时代的气息。 
  我们有时会忘记富兰克林在语言运用上遵循旧俗和力求“纯正”的榜样 
  有着巨大的影响。正如约翰·皮克林在 1816 年解释的那样,富兰克林所以 
  在美国作家中间享有很高的声誉,原因之一在于“富兰克林是美国极少有的 
  几位写作风格符合英国评论家口味的作家之一。”写作者们从富兰克林的成 
  功中得出了一般性的教益:要写出好的文字,就必须墨守保险的英国程式。 
  亨利·卡伯特·洛奇俏皮地指出,直到十九世纪开始后许多年,“试图跨入 
  文学生涯的美国人,他所迈出的第一步,就是装得像个英国人,以便获得— 
  —不是来自英国人的,而是来自本国同胞的——赞许。” 
  在十八世纪后期,当美利坚人谈到美洲语言的特点时,目的几乎毫无例 
  外地都是为了净化语言,给它们打上“不宜使用的记号”(富兰克林语)。 
  例如,约翰·威瑟斯庞牧师在他的文集《占卜者》(1781 年)中,热心于 
  语言的“纯洁和完美”。按照他的观点,美国在实现语言一致化方面形成的 
  压力,即所有阶级的人们使用一种共同的语言,实际上危及语言的“纯洁”, 
  因为一个社会阶级或一个地区的人所使用的粗词俗语,很快就污染了每一个 
  人的言语,甚至“学者和官员”也不能幸兔。 


  语言使用不当的第四种类型,是地方性的短语或词语。我这里指的是流行于一个地区、而不包 

  括别的地区的粗俗语。这在英国要比美国多得多。从全国整个人口来看,许许多多的平民百姓 

  从来不曾远离他们出生和生长的乡土。因此,各地都有许多地方性的特征,不仅在语词方面, 

  而且表现在乡音、服饰、举止等方面;不仅郡与郡之间是这样,一个郡的不同市镇之间也是这 

  样…… 



  但是,如果说英国的地方粗俗语大大多于美国的话,那么正是由于这个道理,有教养的人士和 

  学者们沾染上这些语言恶习的危险也小得多。这星确实包含着这样的含意:一个地方性短语只 

  会在它的流行地区被当地的居民或乡民所用。然而我认为,地方粗俗语在我们这里比在欧洲更 

  容易进入上层人士的言谈之中。 




① imprOve 原意“改善”,作“利用”解,被认为偏离了原意,notice(告示)和 advocate(主张)当时 

只作名词,而 progress(进步)只能作名词。——译者 

② 塞谬尔·约翰逊(SamueIJohnson,1709—1784 年)。英国作家,文学批评家。曾创办《漫游者杂志》, 

编纂第一部《莱语词典》,编注《莎士比亚戏剧集》。——译者 

  这种对于“更为纯洁的”英语的探求(在大多数情况下,简直意味着比英国 
  英语更英国化),甚至在进入十九世纪以后,还缠绕着研究这方面问题的写 
  作者。据门肯估计,从革命时期开始到 1800 年期间收进英语的美国用语, 
  多于从最早的殖民时期到西进运动之间的任何时期。部分地是由于出现了这 
  股语言创新的浪潮,美国的语言纯洁主义者加紧了他们的努力。约翰·皮克 
  林在 1816 年警告说:“偏离英国标准的例子是如此之多,我们的学者们应 
  当不失时机地努力恢复它的纯洁,避免进一步的败坏和讹用。” 
  在恢复一种较为纯洁的英语的倡导者中间,竞有美国语言民族主义的最 
  高典范诺亚·韦伯斯特。如果说在他的著作中贯穿着什么始终如一的主旨的 
  话,那就是纯化美国的语言。他希望通过将美国语言恢复到英国“最好”时 
  期的“最好”语言水准,来实现这个目标,韦伯斯特仅三十一岁时,就发表 
  了《英国语言论文集》(1789 年),充分陈述了他的主张,其中表述了关 
  于每一种语言都在某一时代达到巅峰的理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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