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帝国三百年:赵匡胤时间-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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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别时,老赵对他说:“汝不待召,以兵入卫,忠也;台臣有言,不可不行,法也。汝但回寿州,吾当以女儿嫁汝子。”你没有得到诏令就带兵入宫护卫圣驾,这是忠诚;但是御史那边有弹劾,不可不考虑,因为这是法律问题。你只需要回寿州去做太守,我当以女儿嫁给你的儿子。
然后召来王审琦的儿子王承衍。不料王承衍不是陈世美,坦诚自己已经有了太太乐氏,史称王承衍“辞”,也就是不要这门驸马婚姻(读史至此,也要为王承衍的夫妇情深,浮一大白)。
太祖对他说:“汝为吾婿,吾将更嫁乐氏。”
然后就派遣给皇帝值班的亲兵四个人带着御马载王承衍回家,不久就让他娶了太祖的女儿秦国大长公主。
而王承衍的原配乐氏,则由帝王出具一笔“厚资”嫁给了别人。
太祖还对王承衍说:“汝父可以安矣。”审琦归镇七年后,率先响应老赵号召,纳节,交出兵权,完成了老赵对藩镇的改革治理。邵伯温行文至此,感慨道:“呜呼,太祖驾御英雄,听纳言谏,圣矣哉!”
但是拆散人家原来一对夫妻,此事实不光彩。
二、宣判死刑过于重
宫内酒坊失火,酒坊与管理国家财政的三司办公处相接。大火发起的当晚,一些不法工徒趁机突入三司省署。恰好被老赵登楼望见,即将酒坊使左承规、副使田处岩以“纵其下为盗”的罪名弃市。酒工五十人,也在几个城门处斩首。当时的宰臣知道这个量刑过重,极力劝谏,太祖赵匡胤稍稍怒解,赶紧命令人缓刑,但已经有很多人被斩首了,只留下十二个人,侥幸免死。
这个案件,老赵下手狠辣,处罚实在过重。
三、以义为名蔽天良
宋王明清《玉照新志》,说陈桥兵变时,老赵大兵要进陈桥门,但陈桥守门者居然“不纳”!老赵只好去扣封丘门。而封丘门的守关者则“望风启钥”,很快交出了城门锁钥。等到“太祖受禅”,做了皇帝,立即斩了封丘门守者,却给陈桥门守者加官一等。史称“以旌其忠于所事”,用来表彰陈桥门吏对他守门事业的忠诚。
这固然是老赵在效法汉高祖的故事,赞美反抗自己的人、褒奖死且不从的人,是对“忠诚”的肯定、对“叛变”的鄙弃。在整个五代时期翻云覆雨卖主求荣苟且偷生无廉耻无气节之浇漓风尚中,这一决定有砥砺气节的功能,但此案例也在另外一个方向斫丧了伦理大义,那就是“天良”。
当年刘邦被项羽部将丁公追击,刘邦见逃不脱,便回头对丁公说:“你我都是好汉,难道俩好汉要相互死磕吗?”丁公想想也是,于是放过刘邦。等到项羽被灭,丁公来谒见刘邦。刘邦令人将丁公拉到军营斩首示众,理由是:“丁公身为项王之臣,却不忠于项王,所以使项王失去天下。”刘邦更对左右说:“杀丁公,让后世为人臣不要效法丁公!”
船山先生《读通鉴论》中评论这个案例说:以“大义”服天下,要出于“诚意”,不能出于“权术”。如果出于“权术”而打着“大义”的旗号,这个“大义”也会遭到戕害。“大义”,是源于内心的东西,不是糊弄天下的名义。刘邦危迫之际,遭遇丁公放还,难道后来丁公是一定有应该被杀的罪名吗?当刘邦决计杀丁公时,难道能忘了丁公放掉自己一条性命不是一件德行吗?刘邦这是要惩罚人臣之背叛其主,却先背叛了丁公之放生大恩。杀了救命恩人,还嚣然曰是天下之公义!这就是“借义以为利”,而人心之恻隐也就丢失了。义,有天下之大义,有吾心之精义。精义,是纯用天良之喜怒恩怨以为德威刑赏,而不杂以利益考虑。让天下知“为臣不忠者”一定要被诛杀的“大义”,但违背了仁慈的精义。这等于矫情,用义来收利。这样的“义”成为戕害“仁”而获利的斧头。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像丁公这样的人,“废而勿用”就可以了;斩之,则导天下人学会“忘恩”了!呜呼!三代以下,以义为名而获利,实在是有悖于“天良”的大奸慝啊!
这一番话移用到太祖杀封丘守,也很适用。
四、逼死张琼实不当
张琼过去曾经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老赵的生命安全。老赵即位后,提拔功臣张琼典禁军。老赵说:“殿前卫士如狼虎者不啻万人,非琼不能统制。”殿前的禁卫士兵如狼似虎的剽悍之人不止万人,非张琼不能统领管制。
张琼性情暴躁,没有机心,对部下多有欺凌。当时石汉卿等人正得到老赵信任,张琼却常轻浮地侮辱他们几个人,史称“目为巫媪”,也即将他们看作“跳大神的娘们儿”。他们对张琼恨之入骨。于是连真带假将张琼告到老赵那里,说他私蓄亲兵百余人,恣作威福什么的。老赵召讯张琼与石汉卿等对质。张琼不服,老赵怒,令击之。石汉卿即举起殿上的铁挝乱下,几乎将张琼打死。老赵令人将他曳出,下御史调查。张琼知道一死不免,走到明德门,将身上所佩戴的带子解下来着人带给母亲,自杀。
太祖后来听说张琼“家无余财,止有仆三人”,甚为后悔,因此斥责石汉卿说:“你说张琼有亲兵百人,今何在?”石汉卿说:“张琼所养者,一敌百耳。”老赵然后优恤张琼全家,因为他的儿子太小,就提拔了他的哥哥。
此案,老赵失察,错怪张将军。
乾隆《御批纲鉴》评论道:“淝桥之役,琼身冒矢石以蔽宋主,濒于九死而不顾,忠壮炳然,岂有宠秩即膺,忽萌异志之理?乃谗人交构,死非其辜。琼因轻率招尤,宋主亦不免失之凉德。”在淝桥战役中(柴荣时代攻取寿州的战役),张琼冒着飞箭礌石,用自己的身体保护老赵,多次处于死亡边缘而不顾。他的忠诚大义很明显。岂有得到信用之后,反而忽然萌生异志的道理?这事乃是小人恶人构陷,张琼死得无罪。当然,张琼因为轻率而得到人的阴毒,但太祖也不免失之于惭愧。
乾隆此议在理。但老赵知错即改,厚待张琼家人,令人欣慰。奇怪的是老赵居然没有制裁石汉卿。石汉卿后来随老赵征北汉时,战死在太原城上,算是“一死报君恩”。
老赵的不正记录(二)
五、名将有罪不惩罚
收江南之役,南唐后主李煜降后,曹彬令他写招降书,晓谕其他江南诸城的太守,放下武器,归附天朝。各州郡接受李煜诏书,相继归顺,只有江州(今江西九江)军校胡则与牙将宋德明杀刺史,据城不降。老赵下诏,令都指挥使曹翰为招安巡检使,率兵讨江州。江州城险固,曹翰久攻未下,从冬天到来年夏天,死伤者甚众。一直到夏四月,胡则在城中因故要杀一个厨子,厨子的妻子鼎力相救,才免予一死。夜半,这个厨子从城中顺着绳子下来,投到曹翰营中,详细报告了城中虚实,曹翰这才破城。城下后,江州兵仍然不屈,有了惨烈的巷斗。当时胡则正在生病,卧床上被擒。曹翰叱责他抗拒王命。胡则道:“犬吠非其主,公何怪也!”曹翰将其腰斩,同时杀了宋德明。
此役之前,赵匡胤任命右补阙张霁知江州,江州下,与曹翰一道入城。
曹翰兵剽掠民家,民家到张霁这里来诉冤,张霁按律将士卒正法。曹翰不爽,又因为江州民曾抗拒大军数月,现在“曹家兵”又遭遇诛杀,越想越不忿,于是“发怒屠城”。史称“死者数万人”,将死尸投入井中,井都被填满;井里填不下了,就都抛入大江。还上奏栽赃张霁,将其徙知饶州(在今江西)。江州士庶家货赀财巨万,都被曹翰掠走。
当初,赵匡胤听说江州城就要攻破,特意派遣了使者持诏来,要曹翰“禁止杀戮”。但使者到独树浦(今安徽安庆)时,正赶上大风,没有及时渡江。延搁一日后到江州,城已被屠。
曹翰回京师时,还用大船载庐山东林寺五百铁罗汉像,到颍州新造佛舍。颍州,在今安徽阜阳,是曹翰做节度使的地方。当时调发巨舰十余艘,尽载金帛,铁像也在船上。当时有“押纲罗汉”的称谓。
收江南,战役之前,老赵反复叮咛;战役之中,老赵多次下诏,主旨就是“慎勿杀人”。曹彬忠实地执行了这个命令,但曹翰没有。不但背命杀人,还纵兵劫掠,最后还破毁当地佛门文物,用来充实自己治所的寺院。凡此种种,皆属于“五代劣习”。此际距离老赵收藩镇兵权也已过去多年,曹翰仍积习未改,可见五代时期的将帅余风还在影响大宋,而老赵试图节制将帅的工作有多么艰难。
此役,曹翰有罪、曹彬有过,赵匡胤节制不当,事后又没有惩罚曹翰,反以颍州团练使曹翰为桂州观察使,仍判颍州,是为江南之役一大败笔,也是赵匡胤不能根本节制藩帅的政治失误。
据说胡则守江州,曹翰攻之危急之际,忽有旋风吹来有文字的一页纸,其词道:“由来秉节世无双,独守孤城死不降。何似知机早回顾,免教流血满长江。”这类文字应该多属于事后追述,好事者所作。当更有好事者编派了因果报应故实说曹翰“世世为猪”。说后世有个苏州先生名刘锡玄,到滇中时,在一个邮亭泊舟,小憩,得梦。梦中曹翰来告知说:“过去因为屠城,之后便世世为猪,受人屠戮,现在刘公您停泊舟船之处,就是我这一次轮回为猪的死所。一会儿,第一个接受屠宰的那头猪,就是我曹翰。有缘跟您相遇,请您哀怜,救我。”刘锡玄梦醒后,赶紧起来,招呼仆人来看。果然,停船的地方正对着一个屠门。不一会,门开了,里面抬出一头猪来,嚎叫之声动地。刘锡玄就用相等的银子把这头猪买了下来,带回了家乡苏州,放在阊门西园内。只要招呼这头猪“曹翰过来”,猪就过来。
这类故实,很简捷地证明一个朴素道理:屠城,不得人心。
六、丹书铁券不当诛
南唐大将卢绛,南唐亡国后,准备割据岭表。
南奔福建时,途经歙州,守卫龚慎仪闭门不纳。卢绛大怒,率兵攻陷歙州。龚慎仪知道不可免,整衣冠,身穿庄重的朝服出府邸见卢绛,被杀。
赵匡胤命卢绛的弟弟去招降卢绛。卢绛弟弟对他说:“兄今不顺诏命,乃独善一身,其如老母一族三百口何?”正好曹翰也派人来见卢绛,并带来了丹书铁券,这是保证不杀卢绛的皇朝证书。卢绛降。
曹翰将其送往京师,赵匡胤当面问他:“卿何不早归朝廷,劳朕诏命?”
卢绛说:“臣受李煜厚禄,只知事李煜,未知事陛下。”
赵匡胤说:“李煜已臣事于朕,卿于草野还在等什么?”
卢绛说:“臣闻李煜归命,但未受王爵,故臣未能归附天朝。”
据说这一番话也曾打动了赵匡胤,认为他“颇忠赤”,很有一颗赤诚的忠心,赦免了他。
但在歙州被杀的龚慎仪有个侄子在政事堂见到卢绛,就用手板击打他,并入殿上奏说:“臣叔被卢绛冤杀!”赵匡胤闻听大怒,就来质问卢绛为何要杀龚慎仪。这时正好曹翰破宣、歙二郡时,卢绛没有金帛贿赂,曹翰也顺势入奏说:“卢绛乃一奸贼,陛下存之,为国家日后之患矣!”
于是赵匡胤命人斩杀卢绛。
卢绛呼叫道:“陛下以铁券诏臣,恕之以不死。今以微罪一旦见杀,千古之下且彰陛下之无信!”
赵匡胤说:“朕为龚慎仪杀贼而已,何负于卿!”
按《续资治通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