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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奉旨逃婚:拜金王妃-第66部分

小说: 奉旨逃婚:拜金王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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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前世,21世纪,有一部很有名的小说叫做《绾青丝》。当时,她是花了整整一个白天加黑夜的时间,流着眼泪看完的。

    其中,最感动的是剧中女主的母亲对她说的一段话以及女主的想法:

    母亲她说,古代的男女都留长发,婚后同寝,男人与女人的发,纠缠在一起,是为结发。母亲的话很朴实,却让爱做梦的我滋生出无穷的幻想,生命中若有那么一个人,可以令我安心同榻,结发缠绵,这一生,都无人能阻止我们相爱,他会用手亲昵地梳理我的黑发,会用簪将我的青丝绾成同心髻,那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

    结发,夫妻。

    这部红极一时的小说,多少个日夜在苏念秋的梦中,不能释怀,那个时候的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要找一个愿意为她挽发的男人。

    以前的男友,别说给她挽发、梳头,这种太娘娘腔的动作都不愿意做。她洗过头发之后,湿漉漉的,长发垂在脑后又十分不便,叫他帮她吹干头发都不肯。

    只是没有想到,这个梦寐以求的动作会由这个男人做出来,他是她的仇人啊,是他,害她不得不离开文锦啊。

    第一次,有一个男人为她挽发,苏念秋的心情很是激动,差点就要热泪盈眶了;却是这个男人,她的心里……

    宁无垠自然是不知道苏念秋千回百转的心思,他只是呆呆的望着那把小木梳,抓在手心里把玩着。

    他的表情很复杂,不若平时的冷面冷心,有一丝的痛苦,却带了更多的怀念。突然,他将小木梳递过来,苏念秋愣愣的接过。

    “这把梳子,是我母后的遗物。母后那个时候已经疯了,不认得我了,这是她的贴身侍女给我的。那名侍女还告诉我,在最开始的时候,母后还只是怀春少女,那男人跟母后她新婚燕尔,也曾如胶似漆感情非常融洽。每天早上,他起来之后都会为母后梳发,正所谓结发夫妻。他还对母后说,生在皇家,身不由己。不然,他会带着母后隐居山林,做一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神仙眷侣。”

    “多么令人感动的深情啊,尤其是,他出自一个帝王之口。可笑的是,这番话才说了不到三个月,话犹在耳,那个男人就又立了贵妃。柳贵妃的父亲是兵部尚书,手握重兵,很有野心蠢蠢欲动。为了安抚他,只能接他女儿进宫,这个男人用这个借口告诉母后。”

    “母后也傻傻的相信了,再然后,第二个、第三个……宫里的女人越来越多了,多到后来,那个男人已经不找借口了,直接告诉母后,他又要立哪位大臣家的闺女为妃,让母后好生安置,在后宫里和睦相处。”

    “就算是这样,母后还是爱着那个男人的,她做好了一个皇后的本份,照顾皇上,还要照顾他的那些嫔妃们。不让她们在后宫闹事,让那男人可以安心的处理国家大事。那个男人纳了越来越多年轻貌美的女子为妃,恐怕,也都为她们挽过发吧?”

    “后来,母后和柳贵妃一起怀孕,十月怀胎,居然生下了一只野猫。这么荒谬的事,那个男人居然也会相信。马上废后,并且皇恩浩荡,没有要她性命,只是将母后打入冷宫。这边热热闹闹的庆贺柳贵妃喜得龙子,马上就要做皇后了,我的母后却差点死在冷宫。”

    “是她的贴身侍女救了我们母子,她从小跟着母后,母后对她恩重如山,所以她一心想要报恩。这件事根本就是柳贵妃的阴谋,她派人想杀我,又找了一只野猫说是母后生的。我是安国的大皇子,天命的太子,却注定了,从那个时候开始,只能过着逃亡的生活。”

    以后的日子,更加凄苦吧,狼孩,回宫夺政,他该经历过多少磨难啊?

    弑父杀母,这些苏念秋也略有耳闻,都说现在的安国新君如何的残暴,如何不择手段才夺得了帝位。

    他不知从哪里学得了一身高深奇诡的武功,打入皇宫,杀了皇上皇后,夺取了帝位。

    他恨那个男人,那个女人害了他们母子,杀了,也不足为奇。

    世人对他有多少误解,他心里又有多少苦楚呢?一名男子只为一名女子挽发,这是深情、专情,为很多女子挽发,这就是滥情了。

    难怪,宁无垠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这世间并没有给他温暖。虽然这种故事很俗套,好像,后宫争宠更残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可是当它是发生在你身边,当事人亲口给你讲述的时候,心里还是十分难过的。

 第99章 传递小纸条

    “听说,你是弑父杀母夺得皇位的,你真的把他们都杀了?”

    一说完,苏念秋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白痴啊,当着人家的面问这种问题,这不是揭人伤疤吗?

    宁无垠脸色变了又变,似乎是极力忍耐的样子。

    他闭上眼睛,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就在苏念秋以为沉寂会蔓延到地老天荒的时候,他却说了:“后来,母后就疯了,我去皇宫救她的时候,她心心念念的还只有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死了,她也就不想活了。”

    原来,这就是安国新君弑父杀母的真相?他的母后根本就不是他杀的,听宁无垠说话的语气,他很爱自己的母后的,为什么却任由别人那样误会呢?

    包括自己的亲人,那晚宁七说的时候,宁无垠当即翻脸,心里很痛吧?

    MD,她都想痛骂老天爷了,咋都让她遇到这样苦命的孩子啊?一个闻人煜,现在又来了一个宁无垠,宫里的是非争斗不断,连累的,却是那些可怜无辜的孩子了。

    苏念秋发誓,绝对不会进宫,她不想与人共夫,更不想,孩子在那种环境下成长,变成没有人性的冷血恶魔。

    突然,宁无垠脸色一转,带着一丝讥讽的笑容,“你哭什么?”

    啊,她哭了吗?伸手一摸,果然,脸上湿漉漉的,苏念秋赶紧低头拭泪掩饰自己的失态,“别难过,都过去了,以后会好的。”

    “你是,为我哭的?”宁无垠的声音很轻很轻,这句话几乎是屏住呼吸说的。

    胡乱的在脸上抹了几下,她冲他扮鬼脸,“我眼睛不舒服,想用泪水冲洗一下,如此而已,你少自作多情了。”

    “从来没有人为我哭过,母后疯了,每天只是坐在那里等着那个男人,念着那个男人。哪怕,我站在她面前,却依然看不见我。”仿佛没有听到她的话,宁无垠径自说着话,自言自语般。

    脸上哀伤的神情差点再度感染了她。

    真没用,到了古代以后,居然变弱,爱哭了。

    哎,擦干脸上的泪水,发现手上还拽着宁无垠母后的桃木梳,赶紧递还:“这么贵重的东西,你还是收好吧,以后别随便拿出来了,弄坏了可不好。”

    “送给你的。”

    啊,苏念秋傻眼,“这是你母后的遗物,唯一的纪念了,你还是自己好好留着吧。或者,以后碰到一个你喜欢的姑娘,你送给她吧。”

    “就送给你了。”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拗啊,不是说了,叫你送给你喜欢的姑娘。”

    宁无垠的眼睛变得很亮很亮,仿佛黑暗中的萤火虫,“你只是一个小姑娘,别人抓住你,就会吓得哇哇哭叫。可是你却很大胆,敢跟他们对骂,苏念秋,你知道吗?很多时候,你的眼睛很像狼。”

    这个家伙,要么不说话,一说准没好话。

    居然说她是狼,“喂,宁无垠,我又没得罪你,干嘛骂我?”

    “啊?”宁无垠眨眼,显然不明白她的意思。

    “你说我像狼,不就是骂我禽兽不如吗?”

    宁无垠的脸皮跳动了一下,“是这样理解的吗?”

    “难道不是吗?”

    “狼是一种很好的动物。”

    是啊,苏念秋突然想起来了,他是野狼养大的。

    顿时,某人又不说话了,小小的马车密闭的空间,两只人都不说话,让她觉得烦闷,心慌。

    现在,苏念秋做不到那么安宁的既来之则安之,因为她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对前途未来一片迷茫。

    “你抓了我做皇后,没有一点用的,我是相府最不受宠的三小姐。就算你杀了我,我爹、丰国皇上太后也不会怎么样的。”

    反正闲来无事,不管有用没用,苏念秋决定对这个绑匪说教一番。

    她告诉他,苏家有三位小姐,大姐二姐才是正主儿,苏夫人根本就不喜欢她。

    皇上太后跟苏夫人是一国的,晋王爷只是一个好吃懒做的公子哥儿,根本就没有实权。杂七杂八Up里吧索的说了一大堆,可是,任她说破嘴皮,废话一大堆,这个家伙说不理她就是不理她。

    最多,在她说累了的时候,将水壶递给她。

    桃木梳本来一直在苏念秋的手心上捏着,可是看他的样子根本就不想收回,无奈,她只能自己好好珍藏着。

    等着哪一天,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还给他老婆吧。

    马车行进了不知道多久突然停下来了,赵六请主子下车吃饭,看看天色,已经晌午了。马车停在一条大道边,旁边有一个小凉亭,还有一个小饭馆。

    应该是给来往路人歇息打尖儿的地方吧,说是小饭馆,其实就是搭了一张棚子,里面摆了几张桌椅,后面一间小屋子,大概是厨房吧。

    可能这不是行车的主干道,虽是正午,倒也没看见吃饭的人。加上店主店小二大厨,苏念秋也就看见两个人。

    赵六将马车停顿好,陪着她找了一张还算干净的桌子坐下来,宁无垠和另外三个人躲到一边嘀嘀咕咕去了。

    “赵大哥,麻烦你了,谢谢。”

    帮她把桌椅擦了一遍,才让她坐下,倒茶之前还先把杯子冲洗了一下。看不出来,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蛮细心的。

    赵六摸着脑袋憨厚一笑,“苏姑娘太客气了,您是千金小姐,奴才只是粗人,哪担得起您这句谢谢。”

    终于,他不再叫她皇后娘娘了,这里人多大概是为了避人耳目吧?

    知道这个时代讲大道理没用,苏念秋只是说:“谁也不是谁天生的奴才,赵大哥,我现在不就是你们的阶下囚吗?”

    “苏姑娘,你可千万别这样说,你误会我们少主了。”赵六急切的说着,一张脸都涨得通红。

    正好,这个时候小二来了,问他们要吃什么。

    宁无垠他们几个大男人还在激烈的咬耳朵,苏念秋知道赵六不会擅自做主,干脆自己点了几样小菜,要了六人份的米饭。

    “好嘞,客官您稍等,马上就给您上菜了。”小二刚准备离开,赵六叫住了他。

    “你们这里有馒头煎饼这样能打包带走的东西吗?馒头要好一点的白面馒头,松软可口的。”

    小二脸放异彩,知道来了大生意,“客官你放心,小店的馒头大个又好吃,保证您吃了赞不绝口,下次还会想要吃。”

    “那好,再给我们来十个馒头,还有稀饭,全部用食盒装好,我们打包带走。”

    “稀饭,食盒?”小二脸上的表情有点僵硬。

    看这家小店,非常简朴的样子,路上尘土飞扬,恐怕没有可以给他们装盛稀饭的容器。赵六还在跟店小二磨叽,苏念秋赶紧叫小二他快去给他们准备饭菜,肚子饿了。

    “苏姑娘,这些是少主吩咐的,他知道姑娘吃不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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