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虐死的贱受重生了-第2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盛醒瞪圆了眼睛,“这里的师傅你也认识吗?”
“认识的。”
方天晓的眼神变柔了,他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刚和盛醒在一起的时候,被这个富家公子哥的挑剔程度深深震惊的事情。
宁缺毋滥,要吃就吃最好的,一不合胃口,筷子没动几下就干脆不吃了。
他一开始还以为这是有钱人家的习性,后来想想不对,其他有钱人也没这么挑的,应该是家里太宠了,舍不得他吃一点苦,很多东西得到的太轻易,就不知道珍惜了。
方天晓从小吃苦,一开始也看不惯盛醒这样,就把人饿了好几天。
其实盛家那么有钱,想聘专业厨师一日三餐的做饭都绰绰有余,可是盛醒太倔了,那段时间正和家里冷战呢,一分钱都没跟家里要,饿着饿着就胃病复发了,方天晓接到医院电话时吓得公司会议都没开就往病房跑,看到本来健健康康活蹦乱跳的一人就这么闭着眼睛躺在那里,青白的手背被扎了好几针,他又觉得后悔。
他把盛醒当老婆宠的,样样都想给对方最好的,可惜盛醒的家里和他差距实在太大了,他又私心想着能不能把盛醒当石头一样磨磨呢,哪怕对吃穿用度的要求再低一点,他也许努努力就能达到。
可惜金丝雀永远是金丝雀,宁愿饿死也不愿意将就。
盛唯心疼弟弟,在病床前都是自己端了专业厨师做好的东西送来,一口口地喂过去,方天晓被盛家的保镖拦在外面,看着他们兄弟俩其乐融融的,盛醒可能是被自己饿怕了,靠在哥哥怀里说想回家住。
一住就是好几天,方天晓慌了,觉得老婆不要自己了,纠结地从城里有名的饭馆一家家找过去,拜师,学艺。
他有天分,又有底子,吃得了苦,下得了决心,等到出师的时候,那个据说拿奖拿到手软的老师傅拍着他的肩膀感慨,“小方,你这业余的水平都快赶上专业的了,要是哪天你的公司倒闭了,你靠着这门手艺也饿不死。”
盛醒形容他的厨艺是“能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也吞下去的好吃”。
方天晓哄了盛醒高兴,夜里想要点奖励,盛醒紧张地咬着他的肩膀,又喊疼,被磨得难受,不要了,他又心疼了,觉得这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好像和自己天生不一样,白瓷做的似的,身上哪里都精致,让他舍不得把人弄哭了,只好抱过来亲亲,连嘴巴都舍不得咬重了……
反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现在的盛醒讨厌自己。
早上还把自己亲手做的面让给别人吃。
方天晓走神了一下,切到手了。
他当然不可能全做,就是把厨房里现做好的东西重新利用了一遍而已。
盛醒坐在餐桌前吃饭,碗里面拌着一粒粒的水煮话梅花生,酸酸甜甜又糯糯的,十分开胃,桌子上都是被改良过的招牌菜,共同特点就是专门挑贵的端上来,就好像是给他昨晚春风一度的嫖资一样。
小陆跟着享口福,“盛少,你那朋友真厉害啊,又会编程又会做饭的,要我是女人,早就嫁了。”
盛醒幽幽地看了他一眼,“他会家暴打老婆的。”
“啊?真的吗?”小陆有些被吓着了,刚好这个时候方天晓端着水果拼盘上来了,盛醒才刚一抬头,嘴里就被塞了一颗樱桃,“张嘴。”
盛醒撇开脸,方天晓捏住他的下巴,“乖,张嘴。”
小陆在旁边一下子恍然大悟了,这是小情侣在闹别扭呢,难怪一直觉得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怪怪的。
方天晓还在喂食的过程中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小陆顿时觉得后背凉飕飕的。
大神,我没抢你老婆啊,你瞅我干啥?
“我不要你喂。”盛醒嘴里啃了个甜橘站起来,“我吃饱了,回去了。”
小陆连忙跟了上去,“盛少你等等我。”
盛醒纠结地皱起眉头,“你说他这是什么意思呢?”
小陆一脸不明所以的表情,“什么什么意思?”
“难道他平时给我做饭做习惯了,一天不做就不自在?”盛醒总算给方天晓的异常行为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又总结了一下,“此人多半有病。”
第33章
甭管方天晓有病没病,都和他没有太大干系。
都已经分了,从今以后彼此就是阳关道和独木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想吃回头草的,纯属犯贱。
回到公司里又跟着小陆忙活了一下午,临近下班的时候,盛唯来找他了,“小醒,做完了吗?跟哥哥一起回家。”
盛唯平时不苟言笑,下属暗地里叫他“阎罗”,小陆一看到他来办公室就紧张得跟什么似的,“经理……”
盛唯观察了一下,弟弟做事的事情挺正经,在办公室里也没闹什么粉红,心下稍微宽慰,对下属的态度也和蔼了点,“小醒不太懂事,倒是麻烦你指点他了。”
小陆对于冷面上司的垂青简直诚惶诚恐,“谈不上什么麻烦,盛少很聪明的,一点就透。”
“小聪明而已,哪里知道工作上真正的艰苦。”盛唯把弟弟手里的鼠标抢了过去,“好了,关电脑吧,剩下的明天再做。”
盛醒有些不高兴,“我还没做完呢。”
“长时间对着电脑对眼睛不好。”
盛唯觉得自己弟弟五官里最漂亮的部位就是眼睛了,远远看过去好像虹膜会发光似的,现代人长期对着电子用品,熬夜晚睡,诸事纷扰,往往十几岁的年纪不到就眼珠渐浊难复清澈,盛醒大概是上辈子投胎积德,这辈子再怎么作都搞不烂一副好底子,眼里跟装着小星星似的,认真看你的时候特真诚。
年少时盛唯还屡次为慈爱的母亲偏疼弟弟而心生不满,父亲虽然严厉,抱着弟弟的次数也远远胜过于他,只有同龄人才最了解同龄人,他小时候巴不得世界上没有这个会跟他抢父母宠爱的混蛋弟弟。
还是个小豆丁的盛醒小朋友不知道为什么哥哥会这么讨厌自己,就好像做错事想要补偿一样,每天都黏着自己酷酷的哥哥睡觉,亲亲,盛唯当时深受硬汉电影的熏陶,觉得男人这么黏糊糊的跟小女孩一样恶心死了,啪叽一下把自己连走路都走不稳的弟弟推到床下面了。
从此以后盛醒就怕了他,好像被毒蛇咬过的小白兔似的,哪怕毒蛇把毒牙拨了,兔子一看到毒蛇的脸还是会发慌。
幸好盛醒是个不大记仇的性格,哭过一次后就忘了,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都有点小傲娇,属于那种你欺负我我以后都不跟你说话的那种赌气,盛唯晚上偷偷摸上弟弟的床想道歉,穿着兔子睡衣的男孩子把脸对着墙壁,不理他。
后来麽,记不清了,大约是抱在怀里亲了亲,唇间的触感软得像豆腐,他没亲过女孩子,估计再怎么嫩触感也不过如此了。
过了好些年,弟弟逐渐长高了,抽条似的,也不学好,在学校早恋了,早恋的对象是个身材很丰满的女孩子,跟水蜜桃似的,对于刚刚进入青春期的男性来说简直就是来自成熟世界的诱惑。
盛醒没经验,要他教,实打实的青涩,连打手qiang都不会,还没完全变声的嗓子叫得跟小猫似的,“哥哥……”
盛唯第二天就让那个女孩子转了学。
盛醒哭了,那是他的初恋,一个男人一辈子才有一次的。
青春期的男孩子是最容易叛逆的,你越压抑,他就越反抗。
盛唯不再管着弟弟,随他去,最多就是在弟弟玩到夜不归宿的时候,下狠手把人拖回来。
盛醒很讨人喜欢,几乎没人对他做过什么过分的事情,身上从来都是干干净净的,连一点吻痕都很难找到,想来也是,自己暗地里都警告过那些人,恐怕那些人在做的时候都是如履薄冰吧。
唯有方天晓是个例外。
那么多那么显眼的印记,连最私密的地方都不放过,仿佛不是在做爱,而是单纯在占有。
威逼,利诱,都没有用,油盐不进。
幸好最后还是分了。
盛醒这段时间又住回家里了。
从公司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盛母给他们开门的时候又抱怨了几句,“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公司的下班时间不是挺正规的麽?”
平时盛唯晚归,她是绝对没有一句话的,仿佛他就该能者多劳似的,她就是偏疼小的,“你爸也真是的,倒腾什么乱七八糟的项目,那是你一个学生该做的吗?他怎么不直接叫你去开淘宝?”
盛醒忍不住笑了,把手里的袋子拎起来,“妈,我们不是晚下班,是绕到去给你买吃的了,喏,你最喜欢的茶叶虾,你不是嫌家里做的不够好吃吗?我啊特定去城郊那边的店给你买最正宗的。”
他就是这点讨喜,女人爱他三分钱七分甜,盛唯就闷闷的,属于那种“妈妈我给你十万块你想要什么自己买去”,其实盛母又哪里缺钱了,她嫁个身处高位的老公每天板着张老脸装严肃已是不耐,就觉得小儿子甜甜的,虽然平时作风轻佻了些,看着也可爱。
茶叶虾是用保温盒装的,外壳早就剥尽了,免得客人伤手,凹槽里放着精致的竹签,盛母拿起竹签尝了一口,满意地笑了,“今天你爸出去应酬了,你们两小子要在家陪我。”
盛唯不习惯跟母亲独处,不知道该说什么,吃过饭就回到房间里闷着了,盛母忍不住想跳脚,“你瞧瞧你哥,跟你爸一个德行,整日里就知道工作,半点情趣都没有,也不知道将来有谁能看上他……”
盛醒给她捏肩,“好了,妈你别生气了,二哥他不是有钱吗?”
“光有钱有什么用,过日子的学问多着呢。”盛母照着小镜子敷面膜,“我怀你们两个的时候怎么就不知道中和一下,一个闷葫芦似的,一个胡不溜秋的,你倒是会哄人开心,可人家不愿意跟你结婚啊……”
“我才不结婚。”盛醒把下巴靠在母亲肩头照镜子,“我要一辈子陪着爸妈。”
“孩子气。”盛母嗔了一声,“你给妈妈说说,这次为什么跟小方分手啊?”
盛醒的眼睛垂了一下,在母亲面前有点委屈,“小方他不要我了。”
盛母对方天晓的印象还不错,觉得这个孩子还是挺老实的,听到这个分手理由忍不住吃了一惊,“他怎么不要你?”
“不知道。”盛醒想了想,“可能腻了吧,或者是觉得性格不合适,这也是常有的事。”
当然他没提昨天晚上的事情,太yin乱了。
盛母心里有些不舒服,做父母的虽然嘴上一直在说子女的缺点,但也只有自己可以骂,要是外人指着鼻子来骂自己的孩子不成器,那心里绝对是怨恨对方的。
但方天晓是小辈,她不能和对方一般见识,不然太掉价了。
当初吃饭的时候还说会好好努力能够配上他们家的家世呢,转眼间就嫌弃自己儿子了。
盛醒很少带人回来家里吃饭的,因为盛父对于儿子的私生活早就不满,把人带过来也只不过是热脸贴冷屁股罢了。
只有盛醒觉得非常拿得出手的,事先确认父母见了也不会太过瞧不起的,他才敢往家里带。
类似于孩子的炫耀心理,想让自己的父母看看自己在外面交往了特别棒的人。
一共也就带过两回而已。
盛母躺在床上,觉得面膜敷不下去了。
她有方天晓的电话。
盛醒跟方天晓同居的时候,她最开始是很不乐意的。
那地方才多大啊,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