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大作战-第4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小天的眼睛笑得弯弯的,很可爱。
“快下雨了,回家吧!”井哲禹将他的外套披在我的肩上,将我按在怀里。
“好,是该回家了!”我依偎在他的肩头,轻轻说。
青春已去,佳人已老。青春已去,年华已逝。从此,岁月静好。
楚寂番外
我越来越不喜欢悲伤,甚至在宛儿的葬礼上也没有眼泪。那么多黑衣服的人眼眶泛着浮肿地站在那里,低低的啜泣声和雨滴落地的声音萦绕在我的耳畔。我只是平静的站在那里,安静的看着你墓碑上黑白的照片。
宛儿,你的模样在我脑海中越来越清晰了,你那一双明亮的眼睛,在跟我说话时会闪耀着星星点点的光芒。
宛儿,你的眼睛中有星星。
你会浅笑着看我做饭,你会在受委屈是表面装作坚强然后偷偷的一个人哭。我却记不起你哭的模样,只记得你微笑时嘴角的弧度。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我蜷在沙发上,没有开灯,在大片大片的黑暗中,那种寂静荒凉的恐惧感再次袭上心头。我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可是我无法欺骗自己。因为我刚参加宛儿的葬礼回来,我原本为她准备的戒指,她还没有亲自戴上,却被我放在了墓碑前跟寒风冷雨缠绵。
若是如此,不如在一开始,便不要相遇。可能要过很久很久之后,我才能渐渐明白,从遇见的那一瞬间,便注定了结局。
我从未曾告诉你,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天下无双》剧组,那时的你只是一个跑龙套的,那天下午你蹲在墙角吃着剧组发的并不好吃的盒饭,当时看着两颊吃的鼓鼓的你,我竟生出一种想保护你的冲动。
那真是,一眼万年。
我相信你会从一个小小的龙套成为主角,事实你也证明给我看了,你是最棒的。
我走进浴室,鞋子与瓷砖摩擦的声音很是刺耳,这间房子没了你······还真是寂寞。
我伸手打开了花洒,水渐渐灌满白色陶瓷的浴缸,我漫不经心的找出了剃胡子用的刀片,躺进温热的水中,被水包裹的感觉真好,就像是被宛儿拥抱一样。
我慢慢的将刀片划向手腕,我看见猩红的血液喷涌而出,滴进温热的水中,像一朵朵绽放的玫瑰,可我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反而心里得到了极大的安慰。
宛儿,你当初一定很痛吧,被那个人用刀片划破掌心的感觉一定比我现在更痛吧!宛儿,真对不起,我现在就要去找你了,我不会让你孤单一人在地下,我说过我会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可你为什么要先我一步而去······
温热的水涌出白色陶瓷浴缸,漫出在白瓷的地面上的水带着浅红色,鲜血一滴一滴从手腕滴淌进浴缸中,鲜血已经将浴缸中的水染成了暗红色,不断地漫出来,温热的水又不断地注入。
我感觉到阵阵眩晕,心脏渐渐窒息无力,想开口却张不开口,眼前一片模糊。
可宛儿的样子却清楚地在我眼前,我看到她在向我招手,双手叉腰,一副生气的样子,撅着嘴说:“楚寂,你个大骗子!你怎么还不来!下面好冷,我好害怕啊!你抱抱我好不好?楚寂,我好冷,楚寂,楚寂,楚寂······”
不是这样的,我没有骗宛儿,我马上就下去了,我要抱着我的宛儿。
我拼命想张口,想向宛儿解释,可我却没有力气张口了,我挣扎地伸出手想摸摸宛儿的脸,可是手却无力地垂向一侧,掉进浴缸中,任由死亡将我拉走。
“楚寂,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为什么不来!我以后再也不相信你了!”
不是的,我马上就来了,等等我,宛儿,等等我,等等我,等等我······
我似乎听不到我的心跳声了,意识也模糊了,我想勾出一抹笑,可是我丝毫没有力气。宛儿,我真的没有骗你,我马上就去找你了!
你是我逃不开的那一个下午,我是你走不了的那班延误。
你是我找不到的那一片山谷,我是回不去的那一只麋鹿。
这是你离我而去的第六天。
我在渐渐暗下来的屋子里想念你,可是你已经不在。
现在,我将渐渐死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有点血腥!如果不喜欢血腥的,就不要看了,我真的是为你们好。还有,我一直认为,得不到的,才永远是最好的。我创了一个群,大家可以加一下,大家一起在里面浪,顺便可以问我接下来的故事怎么发展的群号码576202747
☆、吸血鬼文 (一)
十五世纪初。
暗夜,风卷残云,豆大的雨点砸在被藤蔓缠绕的玻璃窗上,形成支离破碎的影子。古堡,血腥之气环绕着。
四周是无边的黑暗,没有灯光,没有星星,甚至没有人的气息,痛苦从黑暗里伸出手紧紧地钳住可怜的生命。
无尽的黑暗和痛苦向林宛儿狠狠压来,让她快喘不过来气,她猛的睁开眼睛,伸出双手恶狠狠地将上面的棺材盖推开。
“呼!”从棺材里费力爬出来的林宛儿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走到书桌边随手倒了杯红茶。
像这样的事情每晚都要发生一次,林宛儿睡不惯吸血鬼睡的棺材,每当睡到里面的时候都会被吓个半死,但每当她让管家伯斯蒂准备一张床时,管家伯斯蒂都会用一种低沉的眼光看她,告诉她睡棺材是吸血鬼的祖宗开始就留下来的睡法,我们可不能违背老祖宗的睡法。
我擦!这算哪门子睡法!你见过那个正常人睡棺材的?
好吧,虽然我现在是个吸血鬼,但是这也阻止不了我坚决贯彻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发展战略精神。
每当林宛儿想跟他据理力辩睡床的好处时,管家伯斯蒂会在不经意间露出他那两颗尖尖的吸血鬼牙,顺便提醒林宛儿一下,亲王殿下马上就要回来了。
多次之后,林宛儿就学乖了,再也不让他帮她换个床。
可老娘心里不甘啊!“你麻痹!”林宛儿愤愤地将手中的茶杯放下,坐在书桌前泄愤似地揉着纸张。
希泽尔也有几天没来了,估计又去人类世界处理政事了,不过也好,不用看见那个面瘫又抖s的小贱人,可我tm为毛要攻略他啊!就算能从他那西方化的面孔里能找出跟楚寂相像的地方,可他那人格分裂的性格有哪一点跟我家楚寂搭上半毛钱关系了!
林宛儿这次穿进的文是吸血鬼文,她穿进了女配殷宛儿的身体里。这篇吸血鬼文的故事大概是这个样子,女主殷雪和女配殷宛儿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去登山时误入一个山洞触发了了一个时空机关,进了十五世纪初期的吸血鬼世界,但殷宛儿和殷雪下落的地方不同,殷宛儿落在吸血鬼亲王希泽尔的后花园,而殷雪则落在了迷之森林,碰上了吸血鬼猎人卡尔,殷雪跟着卡尔一起屠杀吸血鬼。但是你们别忘了,卡尔不是男主,真正的男主是希泽尔!
殷宛儿一副东方女孩的面孔使希泽尔对她青睐有加,殷宛儿在不自愿的情况下获得了亲王殿下希泽尔的初拥,成为了他的子嗣,改名为伊莉莎。
但作者这个抽风的玩意儿把希泽尔写成具有双重人格的吸血鬼,有时他的一重人格是即风度翩翩又温和的一只高贵冷艳的吸血鬼贵族希泽尔,有时,则会变成又腹黑风骚又暴躁抖s的吸血鬼金。
金尤其喜欢在晚上冒出来,他喜欢一切黑暗的东西。与其说喜欢黑暗,还不如说吸血鬼只能选择黑暗。
最后,伊莉莎受不了金的虐待而选择自杀,在日出时站在花园里,初生的吸血鬼在阳光下会灰飞烟灭。
因此,希泽尔狠下心来将身体里的另一重人格金,杀死。可他对伊莉莎有种奇怪偏执。伊莉莎死了,他也在心里责怪自己。
三个月后,希泽尔看到伊莉莎同父异母的姐姐,殷雪,这个东方姑娘让他仿佛看到了伊莉莎,他将她带回城堡,成为了伊莉莎的替代品,改名为贝姬。
可是!别忘了那个吸血鬼猎人卡尔,卡尔看到自己心爱的女孩儿被掳走了,自然追杀到了城堡里。
好吧!后面的故事不讲,你们都懂的,希泽尔被贝姬的天真乐观给感化,不再把她当做替代品。而贝姬又爱上了这只高富帅吸血鬼,而卡尔则跟希泽尔大战了三天三夜,。
唉,你个傻逼也不看看你在跟谁打架!是男主啊!傻逼!
最后希泽尔成功将卡尔弄死了。希泽尔和贝姬性福(你们懂的)的生活在了一起。
“咕噜。”林宛儿感觉她被饥饿感所吞噬着,成为吸血鬼后,那种对血液的贪婪立刻被激发了出来,她拒绝喝血液,可她不得不去喝,因为不喝血,她就会死,会变成一具干尸。
月黑风高,密密匝匝的藤蔓爬满了古堡的墙。金推开了林宛儿的房门,走了进去,黑色的风衣,领子立得高高的,犹如一只暗夜帝王。
如果再配上阴森诡异的配乐,那才叫一个酷炫。林宛儿心想。
金抓住林宛儿的手,放在鼻尖闻了闻,“看来没有其他血族碰你,乖孩子。”
“······”林宛儿脑袋关机了一秒。
“嗯,你好香,伊莉莎······”金嘴角一扬,露出满意的笑容。然后······一个扑腾把林宛儿压倒在书桌上。
喂!喂!在书桌这么圣洁的地方啪啪啪······不太好吧!
不如咱们去床上?任你为所欲为!
金的力气大的惊人,林宛儿被他压在身下竟是丝毫动弹不得。
头顶上方的他还在不断挑衅着,他用舌头舔林宛儿的脖颈,有张嘴炫耀自己的牙齿。语气十分欢脱,“看到我的小尖牙没?是不是又白又尖?我等会就要用它来刺破你的脖子,就像是初拥时那样,一定会让你很愉悦的,伊莉莎。”
呵呵呵,真白,白得像个白痴!
“父亲大人,你好久都没来看伊莉莎了!伊莉莎也饿了。”林宛儿笑得甜美,暧昧地用手指划过他的喉结。
“噢,宝贝,你饿了。”金绝逼是戏剧科班出身的,一脸怜悯地扶着林宛儿的脸颊。
林宛儿一脸无害,却出其不意地一个高抬腿,直击目标。
看着金在铺着手工地毯的地板上捂着下身打滚,林宛儿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兴奋。
她弯下腰轻笑地说:“父亲大人,如果你不叫我伊莉莎,而是叫我宛儿,那样我会更开心。”
金的眼眸一闪,林宛儿还来不及惊怔,下一刻便将她扑倒在地上,掐着她的脖子,无不危险的说:“宝贝,如果你不叫我父亲大人,而是叫我金,那样我也会更开心。”
林宛儿后背被惊出一片冷汗。我擦,早知道就不惹他了,要知道我眼前这货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吸血鬼亲王!他要是生气了把我给吸干了,怎么办!我的妈呀!这娃子跟我家楚寂哪里像了!
“宝贝,想尝尝窒息的感觉吗?”他像一只狐狸般眯着眼望着她。
林宛儿顿时怂了,吓得咽了口口水,打着哈哈,“父亲大人,不,金!还是别了吧!我,我累了,需要休息了。”
系统君,系统君,你快来救我啊!这娃子太危险了!白天时候的希泽尔虽然高冷,但也没有一生气就要吸我的血啊!
(娃子啊!俺也救不了你啊!自求多福吧!)
系统君,系统君,你别走啊!你忍心吗?
(······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