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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末世之功德无量-第22部分

小说: 末世之功德无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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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青云还有几个同学一起在放学后被刚工作责任心很重的老师留下来补课。
  其他人都有父母来接,老师看到家长,自然也就给面子地让他们离开了,只有他和凌青云,总是被留到最后,直到老师也要下班了,才会让他们离开。
  那时候他觉得丢脸,又很自卑,讨厌老师也讨厌不来接他的父母,甚至于对于不把老师留他们补课放在心上,一放学就飞快地离开的凌青云也很讨厌。
  然后有那么一天,他突然想到了离家出走,他从小跟姥姥姥爷一起长大,根本不熟悉那个家,自然也不想回去。所以,放学以后,他就跟着凌青云走了……
  他在凌青云家里吃了一顿饭,菜是难吃的水煮的青菜,饭烧的太软了,他还在里面吃到了一只小小的黑色尖头硬壳虫。他觉得浑身不自在,凌青云却吃了很多,扒饭的时候,黑亮黑亮的眼睛就时不时地看向自己。
  吃了饭,他就看着瘦小的凌青云帮他奶奶干活,拔菜地里的杂草,夏天又下过雨,凌青云身上全是泥,还抓了一只小癞蛤蟆吓他……
  
  等他回家的时候,父母都出门去找他了,奶奶一口一个“乖孙儿”把他抱在怀里,桌子上有菜有肉,是妈妈烧的,味道不比饭店里的差……
  
  从那时候起,他不自觉地就开始关注凌青云,老师们都不喜欢穿的不好常常不洗头不剪指甲的凌青云,他却很喜欢,更喜欢对方乌黑明亮的眼睛。
  老师让他们做剪纸花张贴,他帮老师整理,在一堆差不多的纸花里,就把凌青云做的拿出来给老师贴在教室后面。
  老师让他分练习本,知道肯定会多出来的他,都会忍不住多分一本给凌青云。
  他帮老师收作业,总会不经意地先把凌青云做的潦草的作业看一遍,遇到错的就让他改……
  到后来,凌青云直接就跟他借作业抄,他都觉得自己没办法拒绝……
  
  真是很遥远的记忆,庄诚想到那时候自己每天早上早将近一个小时到校就是为了能把作业本给凌青云抄,就觉得好笑。从小学三四年级开始一直抄到初中毕业,也算凌青云厉害,成绩竟然一直没下降多少……
  到了初中,他开始给凌青云准备吃的,只要凌青云吃他的东西,他就觉得高兴。
  他不愿意别人用自己的东西,但是却愿意把所有的东西都送给凌青云……
  
  初中毕业,在知道成绩以后他打算填跟凌青云一样的学校,却得知凌青云不会再上学了,此后好几天,他气的吃不好睡不好,然后突然就明白了,自己喜欢男人,喜欢凌青云,而且已经喜欢了很久很久了……
  他觉得自己是个变态,他觉得自己很恶心,他一度选择了躲着凌青云,可是在凌青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了,不顾老师的反对跑出了学校,用最快地速度赶去凌青云身边……
  
  就是从那时候起,凌青云把他当成最好的兄弟的吧?可是他从来都不想跟对方只做兄弟……
  凌青云虽然喜欢女人,但是这些年从来没交过女朋友,他本来以为,自己迟早能跟他在一起,他甚至努力学好外语,打算有机会和凌青云一起去国外定居结婚……
  
  可是现在,他就要死了,还会变成令人作呕的丧尸……庄诚抬起自己的手,看到那只手臂的颜色已经不似活人。
  一个人等待死亡的感觉,真的很不好,他甚至忍不住会想,要是他没有把凌青云推出去,现在两个人一块儿变成丧尸,会不会好受很多?
  不……死一个人就够了,他又怎么能伤害凌青云?
  那是他爱的人,是他最在乎的人……
  
  面对那么多的丧尸,凌青云从来都没有把他抛下的念头,以他重感情讲义气的情况,也许……
  如果凌青云回来找他,又该怎么办?他变成了丧尸,神智全失,一定会伤了他的吧?就像之前见到的,被孩子咬了的父母、被丈夫咬了的妻子、被父母咬了的孩子一样,人类对自己的亲人,总会忍不住心软……
  凌青云把他当最好的兄弟,有什么好东西都会先给他而不是留给自己,要是他回来找他……
  他不能伤了凌青云,绝对不能!
  
  睁大了眼睛,紧紧地握着拳头,他好像已经透不过气来了……
  不,他决不能伤了凌青云!咬紧了牙齿,全身紧绷,他想要抵抗住已经在进行的变异……
  青云……他的青云……
  他的手已经抬不起来了……
  以前他想过很多次自己的死法,却没想到最终会是这样,一个人迎接死亡,冷的好像自己会被冻住……
  青云……他会来找他吗?他不能伤了他……
  
  青云……青云……
  饿到麻木的胃突然又有了知觉,好饿……真的好饿……他需要什么?新鲜的血肉?不,他不能伤了他,可是他是谁?
  
  他已经死了吧,他不想死!好饿……好难受……可是他不能伤了那个人……
  
  那个人,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想写庄诚的番外……一个人等死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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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雷利娅”亲的地雷~




☆、闯荡

  一开始面对庄诚的时候,凌青云是沉默的,因为他很清楚庄诚听不懂自己的话,可是在发现庄诚对自己还有记忆以后,他却开始喜欢上了跟庄诚说话。
  一个人呆在这个世界上,一停不停地杀丧尸,实在是一件太过寂寞的事情,但若是有个人在旁边陪着,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凌青云并不乐意在每天晚上把庄诚留在外面,可是他要睡觉,还要练习一些功法,也只能在跟庄诚打过招呼以后,就窝进空间里,一边探索自己额头上那块玉佩带来的一切,一边研究怎么样才能更好地在末世生存下去。
  第二天,将分|身术研究了很久又好好睡了一觉的凌青云一离开空间出现在越野车里,就对着坐在上头的庄诚打了招呼:“诚诚,早!”
  
  庄诚看了他一眼,喉咙里发出几声声音,然后朝他龇了龇牙。
  
  “诚诚,我们离开这里吧!”凌青云开口,靠双脚走路会很慢,他必然要开车离开,可是庄诚不知道为什么,从来都没有进过越野车。
  庄诚自然是不会回答他的,他只是转动脖子紧紧地盯着他,看着他检查车子,从后备箱里拿出汽油来给车子加上……
  这次凌青云没吃早饭,他身边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吃的了,如今最重要的,应该就是去市区找到足够的食物。
  
  “诚诚,你别呆在车顶上,坐到后面好不好?”等收拾好了,看着坐在车顶上的庄诚,凌青云无奈了。
  S市的安全区有好多架直升飞机,这也就罢了,还有无数出来做任务的人……要是被别人看到一个丧尸在车顶上,引起注意不说,恐怕还会立刻攻击。
  
  庄诚一点反应也没有,凌青云想了想,自己爬进了车子,关好了天窗,又关好了车门。
  
  “啪!啪!”庄诚的脸挤在车窗上往里望,脸上的疤痕和凶恶的表情让他显得异常狰狞,他快速敲击窗户的动作也显示了他的愤怒,凌青云朝他笑了笑,然后就探过身体打开了越野车的后门。
  
  庄诚迟疑了一下,钻了进来,又猛然站起,脑袋和车顶剧烈撞击响起了“砰”的一声,他撞了好几下脑袋,最终坐到了后面的椅子上坐姿却非常诡异。
  
  “诚诚,你以后就坐在后面吧!这样别人也看不到你,以后,我们就一起杀丧尸攒功德!”凌青云心里一酸,对着后面一身脏污坐姿诡异的庄诚开口,然后发动了车子。
  
  越野车向着S市市区开去,也许是因为时间还很早,也许是因为这一片没有什么重要物资,所以根本没有遇到从安全区出来做任务的人或者幸存者。
  说到幸存者……凌青云之前一直跟着张毅找物资救援幸存者,自然知道S市还是有很多幸存者存在的,可是现在,估计上层的人已经有心无力了,就在他他出来的前几天,张毅还说了S市安全区的特种兵不知怎么突然消失不见了的消息……
  
  越是热闹的道路,越是容易被抛锚的汽车堵上,凌青云如今不是想要逃命而是想找个地方补充食物杀丧尸,自然也就不去凑热闹了,反而向一些偏僻的地方而去。
  S市人口的密集程度简直是无法想象的,所以现在路上游逛的丧尸不少,路边被杀的丧尸或者人类的尸骨正在腐烂发臭,无数的蛆虫在上面蠕动,不过让凌青云觉得庆幸的是,这些在丧尸身上“进餐”的苍蝇并没有变成丧尸苍蝇。
  凌青云的驾驶技术一般,倒是不敢去压马路上游逛的丧尸,只能任由他们继续逛或者追上来,而等凌青云拐进一条马路的时候,却知道自己已经找对了地方。
  
  拆迁,在有些人看来犹如毒蛇猛兽一般,但也有些人就盼着拆迁的事情能落到自己头上。
  这里是S市的郊区,以前是农村,要是不拆迁,每家还要继续种地,房子也就自家宅基地上建的那一栋,可一旦拆迁,他们就能分到好几层沿街的房子乃至于店面,今后只靠收租就能活的好好的。
  而S市的房子,永远都不用担心租不出去,所以马路边一幢接着一幢的房子里,本来肯定是塞满了人的。
  
  凌青云刚来S市的时候,曾经也跟一群人一起在郊区租房子住,一百个平方的一套房子,都能住下十几个人。所以,他对这里布满了整条马路的丧尸数量并不感到奇怪——大约都是在这边租房子住的人吧?群租房一点都不安全,只要有一个人变成丧尸,在惊慌中就能把一群人都咬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当然,更让凌青云满意的是,这条街上,有好几家超市存在——他现在可还饿着肚子呢!
  
  越野车突然加速,冲到了这条街最北面的那家超市门口——这里的丧尸可比南面少多了,然后一个刹车又猛然停下,车子擦到了墙,但也正好将超市的门堵好了大半。
  
  超市的门被暴力破坏了,而且看情况是人类的手笔,想必曾经这里也有幸存者想来找食物,可是里面褐色的血迹和挤满了的丧尸,大概可以知道那几个幸存者的运气不太好。
  凌青云看到打开车门下车,因为庄诚在车里的缘故在下车以后没有关上车门,然后拿着狼牙棒就进了超市,
  
  超市里挤着不少丧尸,不过似乎没有变异的,凌青云这个活人对这些丧尸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诱惑,当下全部朝着门口涌了过来,张开的嘴里也许因为吃过肉的缘故发出腐败的气味,衣服上和手上血迹斑斑,不论他们生前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如今全都是一样的魔鬼。
  凌青云杀了这么多的丧尸,早就熟能生巧了,自然没把这阵仗放在眼里,等超市的门口堆满了丧尸的尸体,再没有其他动静以后,他才走了进去。
  突然,他的脚上一紧凌青云速度极快地将狼牙棒砸了过去,正好就砸断了一只丧尸的胳膊。
  
  那是一只已经没有了下半身,上身也被啃得没剩多少的丧尸,正躲在收银台后面!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它之前竟然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
  凌青云用狼牙棒砸死了那个丧尸,幸好他穿的是当初张毅给的军靴,非常牢固,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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