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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天平上的恋人-第2部分

小说: 天平上的恋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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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当是大量失血,不排除是在无抵抗力下被杀害;依血迹分布和尸斑来看,尸体未被移动过,这里应是第一现场。伤口切割平整,作案凶器应是一种利器,初步判定是凶杀。”
  周师颐看看腕表。现在是十点零八分,时间往回推,是清晨时发生,死者就在这里被杀害;宁静时刻,或许会有人听见什么声音。
  “联络法医进行解剖?”检验员问。
  “好。”周师颐起身,看看四周。此处是登山步道入口旁的休憩凉亭前,死者陈尸在竹制长椅旁,附近无住家,放眼望去一片茂密绿林,要找到目击证人恐有难度。“报案人呢?”
  “是对来登山的夫妻,大约八点半要下山时发现的,马上打了电话。”
  “只有他们看见吗?其他登山客都没人发现?有没有问现场民众?”周师颐脱去口罩及手套,目光扫过封锁线外。“附近有没有摊贩?”
  苏队长指向上山步道:“上面那里有家面店,也有几名菜贩。全问过了,都说直接上山,没留意这边。至于登山客,实在很难查起。”
  周师颐想了想,只淡声道:“资料随后送过来。”穿过封锁线,发现身旁少了个影子,他回首,他的新下属还维持方才姿势,杵在那看著死者。
  “新来的?”苏队长顺著看过去,女孩背影看著很纤瘦,个儿也不高,但胆子好像挺大。久未见著如此年轻的女孩出现在这种现场了。
  两年前,辖区地检署检察官与法院书记官接连爆出收贿案件,法院判决有罪确定,重创司法形象;之后再被爆出另一检察官出入特种场所,过著夜夜笙歌的生活,有时醉酒睡过头,常让同事代为开庭的荒唐行为,最后停职六个月处分。

  ☆、第 3 页 (2100 字)

  周师颐便是在两次事件后调任过来的年轻检察官。据说他在司法官受训期间便跟著指导老师侦办过重大刑案,颇受上头赏识。
  两年来,他与周师颐配合侦办过不少案件,当然也将地检部分风气看进了眼底。女孩之前的书记官很资深,办事效率却不佳,常得在背后催著盯著,才肯勉强动一动。听说后头有背景,上面的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长期处在这种风气下工作,久了也失了热忱,甚至没了法律人该有的风骨与气节,如今资深书记另调更清闲单位,换来一个年轻女孩或许能改改风气。
  “是啊,以为自己是柯南还是金田一的小菜鸟一只……”他看了眼苏队长,笑得有点坏。“柯北,金缕衣。”
  柯北、金缕衣?“什么跟什么啊。”笑了声,道:“不过,就是菜鸟才敢冲。”稍离了命案现场,苏队长说话态度显得轻松一点。
  周师颐看看那道身影,微扯唇。“感觉还太直太单纯,有热忱,但也怕判断力不够、电力不足,冲不到先同流合污。”
  “对自己的下属这么没信心?”
  周师颐笑笑,未置一词。司法是什么?公平?正义?真理?其实有的时候,它只是一个政治工具,甚至是,冷漠的代名词。
  “真没信心的话,叫到面前精神喊话一下,告诫一番。”
  周师颐挑眉,笑容中带有一点不以为然。“从小,不管是家中父母,或是学校老师,不都时时告诫我们不能做坏事吗?”
  苏队长明白他意思,想著那不知在哪的凶手,无奈地耸了耸肩。
  “能麻烦你,先帮我把那只小菜鸟叫出来吗?”周师颐指指封锁线内。
  章孟藜随后跟著苏队长走过来。“周检,不看了吗?”
  “看什么?”
  “死者啊。这样就可以了?”
  “当然。你还想看什么?”
  “你不觉得,有很多疑点吗?”
  “你掌握了证据?”他忽问。
  “……没有。”
  “那还看什么?既知疑点多,就要先找证据。”他看了眼走在她身后的检验员,道:“先回地检署。”
  上了车,章孟藜还想著那个死者,以致身旁上司开口问话也没能听见。
  “我说,章孟藜小姐。”周师颐稍扬声。
  “啊?喔。”她回神,看著他。“你刚刚跟我说了什么吗?”
  “你不是第一次见到尸体?”
  “是第一次啊。”
  “不怕?”居然没哭没吐没昏。
  她稍思考,才回答:“老实说,有一点。在车上时,手心一直冒汗,看到时也觉得有点可怕,但多看几眼,也就觉得没什么了。比起我这几天看到的一些之前的案件照片,这个死者死得并不难看。”
  是不难看。要遇上那种死了多日、已腐烂又满身蛆的尸体,恐怕她得做上几天恶梦。然而,毕竟第一次亲眼见到凶案尸体,她一个小女生能如此镇定看著尸体并分析作案手法,他不得不承认,这只小菜鸟的胆子长得不算小。
  “我以为你会打电话跟妈妈哭诉。”
  “我为什么要打电话跟妈妈哭诉?”她瞠眸,张大眼睛为自己澄清:“周检,我不是温室花朵,也不是妈宝。”
  原来激不得……她为自己辩驳的表情太正经,倒令他想笑,忽然就对她的背景有了兴致。“你为什么想考司法官?”难道只是因为喜欢柯南和金田一?
  “打击犯罪啊。会想成为司法官,不都是因为有著一颗追求正义与公平的心吗?”她圆瞠大眼,像是在说“你问的问题也太智障了吧”。
  她模样好认真,一派正义凛然样,他看了又是一阵莞尔。“这世上的事,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黑未必是黑,白未必是白,连亲眼看见的都未必是真的。”
  “我知道。你指的是那个收贿的陈检,还有常上酒家的王检吧?他们要黑要白都是他们的事,我只知道我不会成为那样的人,我谨守自己的道德标准就好,别人贪财贪色都不影响我对这个工作的向往。”
  长长一串,他才发现这只小菜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轻咳一声,周师颐道:“我没针对哪个司法官,只是稍提醒你一下你看事情的角度不能仅看一面。你刚进来,看什么都新鲜,时间久了,慢慢就能体会。”啊,他今日大发佛心,难得好心提醒,也算日行一善。
  看事情不能单看一面,这点她明白;但后面那句呢?他要她体会什么?难道他不是抱著捍卫正义的态度吗?
  “我小时候就是那种很爱打抱不平的个性,我爸我妈从小就常说,我这种个性大概只能当警察或法官。比起警察,我对司法官更有兴趣;但这几年大概看多了脑袋进水的恐龙法官,觉得法官只审判,未参予侦查,可能看不到罪犯或受害者人性的那一面,所以我觉得检察官好像更适合我。”
  停了几秒,她接著说:“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啦。我想懂一些法律,觉得懂法律才不会被欺负。我爷爷奶奶那一辈都是务农的,家里有一些地,好几年前政府强制征收农地,剩一个多月就可以收割了,结果动用警力封路毁田,很多人的心血就毁了。虽然我爷爷在那边的地只占一些,比起其他地主,损失是最少的;可是我无法认同那样的公权力,偏偏我们又不懂得怎么为自己争取,所以我就打定主意一定要考上司法官。”
  “嗯。”他听了听,只淡淡应声。人因梦想而伟大嘛,他听多了。
  她看看他,问:“那周检呢?”
  “你要问什么?”周师颐看著她。“想好再问。”
  “你为什么考司法官?”
  他沉吟一会,似真似假地开口:“因为我酷吏无情,又喜欢摆弄官威,司法官的工作最适合我这种冷血的人,正好满足我想成为司法英雄的虚荣心。”
  “……”她不可置信地看著他。考司法官竟是这种理由?忆起稍早前,他似是暗讽她是妈宝的言词,她忽感气闷,忘了自己下属身分,开口说:“周检,如果你只是想耍官威的话,为什么不进立法院还是议会?不但为民喉舌,还可以贪一下污,关个说,一兼几顾多好,干嘛浪费国家司法资源?”

  ☆、第 4 页 (2039 字)

  周师颐未有回应,一迳在笑……这只小菜鸟的话,他很中意。
  觑见他唇边笑意,才意识自己话说得太过了,章孟藜咬咬唇,胀红著脸蛋,说:“我其实是要说,周检真是优秀,我望尘莫及。”
  她烁著怒意的眼睛特别亮,他看著看著,竟觉得有趣。他又笑,一派温和地说:“优秀不敢当,彼此努力。”
  章孟藜转过头,不说话了。
  第1章(2)
  “你看,都快八点了还没回来,要不要回来吃饭也不先打个电话,我是要收饭菜还是不收?收了等等人家说我这个当人婶婶的没度量,不给她饭吃;不收她要是不回来吃,难道要等到菜臭酸了?”
  “不会啦,这种天气,菜哪那么容易就臭酸?又不是夏天。”
  “就算菜不会坏,我难道不用在这等她吗?我可不敢再让她洗碗。昨晚给我打破一个碗公,我现在还一肚子火。”
  “有什么好火?不就是一个碗公,再买不就有了?”遥控器按了按。
  “我会不知道再买就有?是一个奇檬子的问题。”
  “不是有跟你道歉了?你跟一个孩子计较一个碗公?”
  “我哪是计较?我只是想她是不是不想洗碗才故意打破。”
  “你也不要这么小心眼,谁不会打破碗?你没打破过吗?”
  “我小心眼?我要是小心眼会让她在这住?我包她吃包她住,包网路还包水电,她要是在外面租屋,房租水电随随便便都要个一万吧?我这样还叫小心眼?那个碗公我当初花两百元买的,两百块就不是钱?”
  “我没说两百块不是钱。大哥都说了,会让她一个月贴我们五千。”
  “五千?用说的比较快,都住了半个月了,也没看她表示过什么。”
  “我跟大哥说好,让孟藜每个月月底给就好,上个月也才住几天,所以我就跟孟藜说,和这个月一起给就可以啦。”
  哼一声,继续埋怨:“万一到时不给我们呢?我没那么多碗公让她打破。”
  男主人听烦了,扬嗓:“你一直跟我说她打破碗公的事,要是被人听到了,谁不说你小心眼?你也拜托一点,又不是什么大事。当人家婶婶的不能包容点吗?”
  “我还不包容啊?当初说要来这里住,我本来就不同意。她晚下班,回来又要读书,生活作息和我们不一样,好几次她半夜不睡,走动的声音吵醒我,我不也都忍下来了?我这样还不够包容吗?那要怎样才……”
  门外一把掏出的钥匙,最终没能打开门锁,只收回包里。章孟藜叹口气,转身离开社区。她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接通时,她笑道:“婶婶,我是孟藜。不好意思,我今晚要加班,没办法回家吃饭,刚刚忙得忘了时间,现在才想到该打电话跟你说一声,真的很抱歉……婶婶要不要吃什么,我晚点下班帮你和叔叔带消夜回去……”挂了电话,她长吁口气。她好像真的太麻烦人家了?甚至让那对夫妻争执起来。那么,她现在该去哪吃饭?她对这里还不熟啊。
  当初填志愿分发时,爸妈考虑她还要准备考试,认为可挑选案件量不那么多的地方,一面学习累积实务经验,一面还能有较充分的时间读书。她一个女孩子到外地工作,又未必能抽到宿舍,一人独居家人难免担心,因此父亲取得叔叔同意后,最后填了邻近叔叔家的单位,她住进叔叔家,搭公车上下班。
  本以为叔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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