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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三国志系统-第70部分

小说: 三国志系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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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冏被王越这一催,三日后便要迎娶自己娇俏明艳的媳妇,自是喜不自禁,回家之时双腿都是打着颤儿。

    待姜冏走后,王越伛偻行至阁楼,一个人在浓浓夜色中,定定出神。

    林立却是不巧,听完了他与姜冏的对话,心中好奇更甚,见此刻左右无人,便直接询问道:

    “师父,你何故这般焦急的要他二人成婚?”

    王越拗着造型,头发被夜风所激,飞扬的厉害,声音极低沉的回道:

    “老夫我,曾经错了武儿的婚礼,没能见证他的大喜之事,心中常常后悔到无以复加。如今便总是害怕错过这丫头的婚事,所以才有今日的催促。怎么,你觉得不好?”

    林立摇摇头,本能的觉得自家师父能看到。

    “你的伤势不是基本都痊愈了吗?以师父你的身体底子,再享十年福也是必然的。”

    王越闻言豪迈的大笑数声,却不再理会弟子发自肺腑的马屁之言。

    林立突然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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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林须眉与马巾帼
    三日之后,姜冏与王异,在天水隆重的举办了他们的喜事。

    说隆重也只是因为到场的嘉宾分量较重,毕竟事起仓促,三日时间再如何尽心尽力操办,一切都还是显得匆匆忙忙。好在到场的贵宾很多,比如声名远扬的剑神师徒三人,和

    远在安定或者武威的贾诩等人的祝福。

    城池新定,事务繁多,他们自然是抽不开身来喝这杯喜酒。好在一对新人也是通情达理之辈,笑眯眯收下了贺礼,毫无怪罪的意思。

    这也是林立第一次以重要配角的身份参加婚事,却不想竟是扮演了一出叔伯辈的娘家人,虽然他只比王异大个五六岁,而且作为新郎官的姜冏还与他一般年龄。

    这时期各地婚配的风俗颇多,如亘古不变的闹洞房到来的宾客虽不多,倒也是热热闹闹,有声有色。

    喜事之后,年逾古稀的王越感慨自己再也浪不动了,便留在了天水养老,享受他人生迟来的天伦之乐,而林立则与师兄史阿一道,带着三千兵马,回返长安。

    自打穿越,林立手下的兵员就从未充裕过,而天水此时也只有不到万人的守军,林立自是不能全数带走,略一思索,便挑选了三千精锐枪兵,轻装简行,但以飞将的行军特性,也足足耗费了十日才到。

    而这时,宛城将近十万人的大战,也已是到了尾声。

    战场之惨烈,直叫缩守城内围观的祝恩都是心惊肉跳,后怕不已。

    出人意料的,刘表军并没有一败涂地,或者说,虽自己死伤过半,但也拼死了曹操军一万八千生力军,唬的曹仁再不敢在宛城多待,向曹操请了个命令,便退回许昌驻守,暗暗提防。

    连日鏖战,终得一场惨胜,刘表诸将是有喜有悲。

    唯一悲伤的自然是黄祖,那日他为先锋,属下水军被夏侯惇杀的是七零八落,存活者不过寥寥,一万三千人,此刻却再不成编制。

    刘磐三人竟狠心于直到最后的危急时刻,才伸出了援手,自左右两翼包围夏侯惇。

    却不想他们一拥而上,坐镇大营的曹仁也果断将兵出击,双方就此展开决战,而初始时,刘表军因士兵属性被压制,堂堂四万多人竟不能抵住曹操军不到三万人的冲击,反而节节败退,露出溃败之势。

    而在这时,刘磐帐下的大救星黄忠站了出来。

    而今不过四十多岁,正值巅峰壮年的他,一人一刀,斩杀曹营偏将十三员,乱军之中救下黄祖性命,随后单人独骑双战夏侯惇与曹仁,更是大胜之!

    若非二将帐下亲卫见势不妙,以性命将其救下,说不得曹操就要历史重演的在宛城损了两员爱将。

    然而就在夏侯惇慌忙后撤之时,却被黄忠一箭射穿掩护的士兵正中其左目,宿命般又上演了一出拔矢啖睛的故事,只是这次射伤他的人是黄忠而非曹性,而且这一箭实在是太过耸人听闻,元让将军虽惊怒交加,却只能仓皇而退,不敢回头手刃仇人。

    曹操军退去,刘表军完成了自己援军的任务,却未如来时那般乖乖的渡江而回,反是直接行军到了宛城之下,向太守祝恩请求入城修整。

    自从林立领了刘表敕封的荆州牧,变相已是刘表的属下,是以刘表军、林立军已是合为一家,而且刘磐部队刚刚浴血奋战帮宛城打退了敌军,此时只不过是想入城修整一下,小小要求似乎提的是合情合理。

    祝恩却不敢开城门将其迎入。

    用肚脐眼想也知道,若是大门一开,宛城可就真的是姓刘而不再姓林了。

    然而宛城之中不过数千老弱,祝恩又怎么敢直接拒绝拥兵两万多的刘磐的要求,思来想去只好以宛城无处可纳数万大军为由委婉拒绝,随后自西门送出大量钱粮供刘表军补给,还特意从城内征集来大夫替那些受伤的士兵疗伤来表达友善,如此倒也勉强糊弄过去。

    刘磐被祝恩看破心思,无奈之下只能老老实实就地驻扎,毕竟在没有得到刘表的命令前,他也不敢率先撕破脸皮攻城。提笔将宛城之事连着‘大胜’的捷报一并遣人发往襄阳,刘磐冷笑看着宛城,只待刘表回复的军令一到,便会毫不留情的攻破此城。

    且说林立自打出城迎击马腾,在外兜兜转转千万里,几番波折忙碌,已是有两月工夫不曾回长安看上一眼。

    这一进城,林立顿时发觉城中变化颇大。

    城外打的是轰轰烈烈,城内却一片安然祥和的氛围,甚至街上行人与商贩还比两月之前要多了一些,想来留守的蔡琰是花了大心思来治理,而钟繇应该也已从刘表那边回来了。

    提起蔡琰,林立顿时颇为想念,将大师兄支去校场安顿随行的三千兵马,林立一个人打马回了林府。

    州牧大人回归,府中侍从自是不敢阻拦,有那积极的还要先行一步前去通报一声,好叫蔡琰知晓前来迎接。

    林立摇头阻止,笑容满面进了自家大门,满心期待着要给蔡琰一个大大的惊喜。

    行不过数步,林立愕然发现林府也有了不少变化。

    除却行走的正道,其余地方竟是郁郁葱葱的栽满了花草树木,值此深秋之时,还有数种淡黄色的小花香气盈盈的开的鲜艳。

    林立深深吸了一口香气,只觉连日奔波的疲累一扫而空,心情也更为舒畅。

    对那道鹅黄倩影的思念愈发浓烈,猜想此时蔡琰应正在处理政务,林立竟是小步跑了起来,直直入了府内书房。

    书房桌后,正有一女子身着鹅黄轻衫,提笔练字。

    只是

    林立张大了嘴,愕然看着那稚嫩的脸孔,和微微散落的青丝,在这不过干爽的天气,竟是吓出了一身汗。

    “蔡蔡,你,你返老还童了?!”

    他这一声惊呼,却是直接将那少女吓得连手中羊毫都丢到了一旁,抬起头来,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林立,随后似乎延迟一般惊慌喊道:

    “你,你是何处的蟊贼!竟敢闯入我的府中!”

    还不待林立委屈的大喊这是自己的家,那女子竟一下自桌后而出,信手取了一杆倚在一旁不知用途的三尺木棒,劈头盖脸的就向林立砸去!

    “无知小贼,竟将主意打到我马云禄头上来了!今日就让我将你擒下,好叫你知晓我女儿家也不是好欺侮的!”

    等一下!我蔡妹妹呢!等一下!

    (最后一句,懂的自然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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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再见她已是情深
    马云禄是何人?

    马腾的幼女,自小武艺天赋出众者。然而毕竟如今才不过十一二岁,便是连家传的枪法都没机会学到,只是略通练气的功夫,感知较常人敏锐一些,又怎么可能是身经百战的林荆州的对手。

    她这信手取来的木棒,想必是自己向蔡琰索要来防身之用,平素也只有唬人的能力,这一真正的取来打人,便发觉

    竟是顺手的颇为好用!

    可怜威名赫赫的林立,武力已经成长到可以一看的63,而且腰间还悬着当世第一的神剑湛卢,却被一小丫头片子,提着个粗制滥造的木棒撵着一顿好打!

    “哎哟”“哎哟!”

    林立不愿伤她,是以初始时不曾祭出神剑,原想凭自己的剑术,对付个小丫头还不得手到擒来?当时便是双腿向前大步一迈,双手合十迎上就要秀出一击空手接白刃!

    双手迎了上去,却没有准确夹中,反而手心手背瞬间挨了好几下实在的。要知晓马云禄虽因年纪未曾习练过枪法,但她的兄长可是西凉的锦马超!耳濡目染之下,一些小小的招式倒也使得像模像样,三尺木棒的长度和重量于她又刚好极为合适,这一番惊怒之下的乱舞,愣是连连准确无比的敲在林立手上。

    叫你空手接白刃!叫你装13!

    林立双手吃痛,顿时醒悟自己实在是太过托大,也未见其有丝毫羞愧神色,仗着腿长步子大,猛然向后一跃,随后一把抽出腰间湛卢剑,一个斜抹上挑,‘嗤‘的一声响的清脆,直接将那木棒削成了两截,随后还剑归鞘,复又上前一步,直接劈手将马云禄手中只剩一半的木棒夺过来,举手示意要打,喝道:

    “女孩子家家,不好好学学女红写字,竟舞弄起棍棒来了!说,你是谁家的姑娘,怎敢我的书房里冲我放肆!”

    马云禄自打被林立一剑削断了趁手兵器,大脑就处于当机之中,待她手中仅余的一截也被抢走,而对面的毛贼恶人还凶巴巴的冲她吼,还做出了要打她的样子

    “哇”的一声,哭了。

    “蔡姐姐,你在哪里?呜呜,有坏人欺负我!”

    这一声哭的是好不委屈!一双小手无助的捂住了眼角,粉粉的嘴唇上下一扁,呜呜哇哇的哭泣声清脆洪亮,霎时传遍四方!

    林立悻悻然持着木棒,是打下去也不该,不打下去也不甘,反倒是被她哭的愣住,半晌摸不着头脑。

    正尴尬僵持之时,自屋外传来匆匆忙忙的脚步声,随后一道惊奇的女子声音响起,

    “是谁欺负易方?你回来了。”

    声音温柔,正是自己念念不忘的那人,林立顿时转过头看去。

    却见门槛之处,俏生生立着一道鹅黄色的身影,头角青丝不偏不倚的插着一朵淡黄色的晚菊,一双明媚诗意的眼睛,因见到念叨的人儿归来的惊喜而成了两道美丽的月牙,嫩白的小手轻轻搁在嘴边,不点而朱的双唇笑意盈盈的抿着。当是时,有傍晚暖暖的夕阳余晖斜斜映射进来,恰到好处的又为女子添了一分美丽。

    许多时候,两性之间微妙的感情,在日日相伴之时未必有所觉察,抑或便是发觉也不敢或不愿诉诸于口,反是一旦分离了些许时日,这份乍然失落,会叫人情不自禁的便会去日夜思想,待再见之时,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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