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生存法则-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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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遥猛地回头:“哪里?”
因为怕耽误救治,两人是乘车去的,抵达目的地后长安侯便吩咐仆人:“你先回去吧。”
长安侯带着她去见的是一位已经退休的老兽医,他曾经是军中专门给马看病的兽医,最擅长刀伤剑伤的治疗。兽医也有兽医的原则,在老人家眼里,战马是行军打仗必备,该医。一只猫,尤其是被当做宠物养整日躺在女人臂弯里的懒猫,救与不救,看心情。
老人家还是看在长安侯的面子上,才愿意给狸奴看看。
前来应门的是老仆人,他认识长安侯,侧身请两人今去玩。长安侯站着没动,压低了声问长安侯压低了声问:“里面可有其他客人?”
老仆人摇了摇头。
长安侯笑了笑,这才进去。
老兽医的家就一进院落,看着就是两袖清风的军医。老兽医在地上铺了块白色的粗麻布,
长安侯朝商遥伸出手:“把猫给我。”
商遥说:“它身上都是血,这样会把你衣服弄脏的。我抱着就好。”
长安侯保持着伸手的姿势没动,“不肯配合?”
商遥只好将狸奴给他,他将狸奴放到铺好的麻布上,由他按着好方便老兽医察看伤口,清洗伤口,上药,绑纱带……老兽医从头到尾沉着脸,一副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
商遥曲膝跪坐在一旁,从头到尾微微屏息:“它没事吧?”
老兽医抬头看她一眼,骂道:“男子汉大丈夫,瞧你哭得两眼通红,这点出息。猫有九条命,死不了。”
商遥现在是男子的装扮,这般作态确实有些令人不耻。想反驳也无可反驳,总不能告诉人家说她是女人吧?只好忍着。
包扎好后,商遥很有眼色地出去打水好方便两人净手。刚走出房门,听到老兽医问长安侯:“外面那位俊秀少年,你瞧那模样与权贵家中养的面首一个模样。”语气里满是不认同。
长安侯低笑着不知说了什么,老兽医哈哈大笑起来。
两人临走前,老兽医甩了瓶伤药给商遥,并叮嘱道:“每天按三餐给它上药。”
出了老兽医家,长安侯说走着回去,正好散步看风景,商遥刚受了人家的恩情,也不好拒绝,两人沿着原路铜驼街往回走,铜驼街是一条横贯永安城的南北大街,道路平坦宽阔,三丈而树,青松参天,绿荫蔽日。北接皇城,南连集市,两侧分布衙署与寺院,冠盖云集,人烟稠密,是永安城最繁华的街道之一。
商遥抱着狸奴默默跟在他身后,心情有点复杂。
“若是狸奴再有什么不适,来找我。”长安侯说完,并没得到回应。回头一看,一个青面獠牙的鬼头面具猛然撞入眼帘,他神色未变偏头避了一下,“做什么?”
露在面具外的双眼眨了眨,“看着好玩就买了。”
长安侯看着她没说话,气氛有一瞬间的静默,商遥耸耸肩,她好像没说错什么吧?长安侯屈指弹了下面具,“是吗?可是没有吓到我。”
“才不是为了吓你。”这条街上出入的达官贵人比较多,相对被人认出来的风险也比较大。所以商遥几乎不踏入这里一步,虽然有时远远看着街头繁华如水有也很想参与其中,但想想还是作罢。她扶正面具,问出困惑自己很久的问题:“长安侯也喜欢猫吗?不然为什么对一只猫这样好?”
他沉思片刻说:“你这只猫,好像认识我。”
狸奴当然认识他。商遥低头闭嘴,真不该问的。
“通常猫见到陌生人会躲闪,可你的猫见到我不但不躲反而跑过来,会蹭着我的腿撒娇,会咬我的手指,却不会下嘴。我喂它吃的它会毫不犹豫地吃下去。你说奇怪不奇怪?我似乎没养过猫。”
商遥仰头望天:“狸奴贪吃,你喂它些好吃的它就会对你摇尾乞怜。”怕他又追问下去,忙岔开话题道,“多谢长安侯,否则狸奴小命就没了。大恩大德,真是无以为报。”这声谢绝对是发自肺腑的。
他顺着她的话点头道:“可以报的。把猫留下就行。”
他很认真的表情,一点也不像开玩笑。商遥很意外:“长安侯也喜欢猫?”
小声道:“其实它天天往贵府报道,留下与不留下也没什么分别……”
“是没分别,所以你可以把它放下了。”他轻笑着。
商遥不懂他要一只猫做什么,被噎得不行:“总要让它养好伤才是。”
隔空对视半秒,长安侯笑了:“我不过是随便说说,你还当真了?我要真要猫的话,每日拿美食诱着,你以为它还会回去?”扫了眼缩在她臂弯间的狸奴,幽蓝的双眼犹如镶在皑皑白雪之颠的湛蓝宝石。“玉雪可爱,也难怪你那么喜爱了。”
商遥脸上露出当妈的听到孩子被夸赞一样的笑容,“嗯,长安侯也喜欢猫吗?”
秋阳难得艳丽,他闲闲负了手:“以前,不喜欢,现在么,不讨厌。”他没说令他情感转变的理由,反而话锋一转,“不过你这只猫太安逸了,见到狗不但不躲还勇往直前,没有丝毫的危机意识,同你一样。”
商遥对他这话是很不以为然的,她要是安逸,东西横贯永安城的紫江水都嵬V沽鞫鲇腊渤前傩盏纳疃嫉寐桓鼋谂摹
“你还不服气?”他挑破她心中所想,侃侃道,“前几日你翻墙进我家,后来湛秀带你出去时在门口碰到了一个青衣小吏对不对?”
商遥微囧:“对。”当时那小吏神色略有些怪异,不过她急着出去,也就没放在心上。
“他原来只是梅陇看守南城门的一个小吏——”商遥听到梅陇,心尖微颤了下,以为自己的身份被人识破,随即又想到以青衣小吏那个级别能见到黛妃的后脑勺就已经是上天开眼了,便镇定起来。
果然,只听长安侯继续道,“凉囯覆亡后,他择木而栖降了我大魏,后来渐渐往上爬,从荒凉的梅陇爬到了永安,虽然仍是看城门,不过永安的城门和梅陇的城门毕竟不同。你也晓得一个微末小吏能爬上来无非靠的就是阿谀谄媚,曲意逢迎这些。”他微抬起头,手扶在额头上,回忆起那日,眼神变得锐利起来,语声却仍是淡然,“他那天见到你,觉得你姿色不俗,又想着这永安城男风正盛,把你随便献给哪个权贵就可以得到不少好处,自然,用不着他动手,他只需传个话,自然有权贵的爪牙来动手。”
“可我那时假扮的是长乐侯身边的人——”说到这里又顿悟,谁会把一个亡国的太子放在眼里呢。这小吏胆子也是真大,不过没有胆量就没有产量,不得不服啊。
“所以长安侯已经悄无声息地帮我摆平了?”
长安侯放下手来,慢慢道:“否则你还能安然无恙地站在这里?”
商遥心头百味杂陈他一直在帮她,不是他,她早死过千万遍了。她该感激涕零的。可是就好比有一位从相貌到家世再到能力无一不优秀的男子突然对你展开热烈的追求,你沦陷的速度堪比光速,两人在一起后,他对你各种好,无微不至,嘘寒问暖,你以为你找到了绝世好男人,结果发现这个男人原来是有心上人的,只不过小两口闹矛盾,男人对你好只不过是为了气自己的心上人罢了,你就是个跳梁小丑,在别人的爱情里就是个丑角,呃,他给她的感觉就是如此。他以前对她的好不过是为了达成某种目的,梅陇城破的那一日,是他告诉她秘道所在,也是他在魏太子面前替她周全,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也许是心怀愧疚,好歹利用了她一场,帮她也是举手之劳的事而已。
☆、风声鹤唳
商遥抱着狸奴回到王家,王徽容见狸奴包得跟粽子似的便问起缘由,商遥答得言简意赅,不过她还是从她避重就轻的话语里嗅到了一丝蛛丝马迹。
她眼里闪过一丝狡黠:“想不到长安侯对一只猫都这样好。”
商遥将肉嚼烂送到狸奴嘴边,狸奴没精打采地看了一眼,没有动。商遥将它抱到床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口中揶揄道:“怎么,二姑娘后悔当初把他推下假山了?”
“不后悔。”王徽容悠悠道,“不推他下去我现在哪能独善其身。”
商遥惊讶道:“难道你是故意推他下去的?”
“是他配合我从假山上摔下的。”
商遥一惊:“这到底怎么回事?”
这件事要追溯到王徽容小时候,小时候的王徽容十分聪敏,三岁习字,五岁时便已经能把通篇《诗》背得滚瓜烂熟,十岁时便会作赋了,小小年纪便已才名在外,连深宫中的皇后都对她好奇不已,特地将她召到宫中来,想见见这位传说中的小才女。
彼时王徽容不过十二岁,见到皇后一点也不畏惧,从容沉稳,应对得宜,反应机敏。更难得的是身上没有傲气。皇后留她在身边待了几年,喜欢得不行。
虽说当时的王氏一族人才凋零,已有颓废之势,可毕竟是传承百年的书香世家。嫁入皇家也是完全够格的。可惜当时的太子已娶妻,皇后又不想便宜了外人,便做主许给了自己的侄儿——长安侯。
起初两人对这桩婚事并没有什么意见,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去年春,裴家早已下了聘礼,三月初八便是两人的吉日。可是长安侯突然消失了大半年——也就是他在凉囯的那段时日。他回到永安城后,两家又提起这桩婚事,可王徽容忽然不愿意了。
王徽容主动去了裴家。说起来好笑,王徽容一开始对婚事毫无意见是因为裴家藏书颇为丰富,嫁给长安侯意味着她就有许多书可以看,况且长安侯长得秀色可餐,养眼得很。
两人订婚虽有一段时日了,但算不上熟稔,王徽容主动约见长安侯更是破天荒头一回。长安侯依她的意思摒退了下人,天清气爽,枫林遍染,两人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假山上。
一到了无人处,王徽容劈头就说:“我不想嫁给你了,我想优秀如长安侯,也不愿意勉强女人嫁给你吧?”干脆爽利,毫不拖泥带水。
长安侯正伸手拂去落在肩头上的落叶,闻言偏过头来:“你说什么?”
王徽容觉得自己是疯了才会拒绝面前的男人,但她一丝犹豫都没有,斩钉截铁道:“我不想嫁给你了。”
长安侯沉默了很久很久,王徽容倒不认为他在难过,只是被相貌并不怎么出色的她拒绝有些伤自尊吧?她坏坏地腹诽,提出补救之法道:“长安侯若是觉得伤自尊,这婚可以由裴家来退,我没意见。”
“不是这个意思。”长安侯终于开口,身后枫林如火,清眉俊目里荡漾着笑意,“我昨日还想着该怎么在不伤二姑娘自尊的前提下拒绝二姑娘呢。你倒自己提出来了。”他浑身上下仿佛连骨头都松懈下来,“我就猜你的端庄贤淑温婉都是装出来的,贤淑温婉的女子不会做出如此离经叛道的事。”
王徽容一愣,随即也笑起来:“父亲想我这样,我便按着他所期望的去做,他高兴,我也没什么损失。”
“那为什么不继续装下去?”
“那长安侯又是为何想退婚呢?”
长安侯大笑起来,半晌,敛了笑意道:“好,我不问。你也别问我。倒是这婚事,除了我俩之外,所有人都乐见其成。二姑娘有什么法子?”
王徽容看着脚下:“那还不简单,我们一言不合,我一时冲动把你从假山上推了下去,注意是真推,不是假推,这就是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