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生存法则-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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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她印象中风格秀整的翩翩君子判若两人。
假如以上推论千真万确,那她简直就是一个笑话,沉浸在他织就的天罗地网里,傻傻地捧出一颗情动的心。
商遥看了眼怀里的狸奴,果然,她拥有的也仅仅是一个狸奴而已。她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丝毫没有察觉有两个士兵走过来,直到头顶上突然响起一道凌厉的喝声,伴随着刀锋摩擦着刀鞘□□的声音:“是谁在这里,快给我出来!”
商遥没办法,只得和铃铛一起站起来,刚走出茂密的草丛,冰冷的刀锋就欺了上来,斜架在她脖子上。她低头瞥了一眼,神情木然,铃铛却连看都没看一眼,月色下脸上尽是斑驳的泪痕。
而那边听到动静的魏太子和谢绎也走了过来。另一位士兵上前禀道:“太子,发现两个可疑的女子,看装束是宫女的装束,可焉知她们不是乔装打扮成如此。”
魏太子微微颔首,转而打量起商遥两人。士兵们生怕太子看不清,特意举了火把靠近两人,商遥的脸便无可避免地暴露在众人的视野之中。她裹着头巾,脸上满是泥污,就好像是仓促逃窜之下不顾仪容的狼狈模样,可那秀丽的轮廓,清丽的眉眼是怎么样也藏不住的。
魏太子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你们是何人?”
火光这么亮,商遥却丝毫看不清谢绎的脸,是了,她从未看清过,以前与他单独在一处时,纵然气氛融洽到极点,两人之间也仿佛隔着一层什么,以前她不明白,现在明白了,是他刻意划在两人之间的深深的沟渠。她低下头,以往数次被逼到绝境她也从未哭过,眼下却再也忍不住,所有的委屈和迷茫在此刻完全爆发,泪水如泉涌,一滴一滴地拍打在刀身上。
魏太子忍不住轻声道:“孤什么都没说呢,就把你们吓成这样。莫怕莫怕,只要你们是无辜的,孤定不会枉杀一人。”
谢绎沉默了一瞬,大步朝商遥走过来,她下意识地微微阖了眼,冰凉的月色下,半睁开的缝隙里看见他伸出手来,两指夹住刀柄轻轻移到一旁,她含泪瞪着他,他脸上浮现极为复杂的神情,半晌轻声道:“别怕,不会拿你怎样的。”
依如过往一样,他站在她这边维护她。谢绎退开一步回头对魏太子解释道:“寻常的宫女而已,在乱世里生存不易,委身凉王宫里也是不得已,太子不如放她们离去。”
这算什么?魏太子不是说找到她要就地处决了她?他为什么要装作没识破?不怕哪天东窗事发魏太子为难他?商遥满是困惑地看向谢绎。如果说他一开始救她是为了利用她,那既然目的已经达成为什么还要帮她?告诉她秘道所在,又在魏太子面前替她说情?是觉得她像个傻子一样帮了他的大忙所以顺手再帮她一回?现在想想她的告白尤为可笑。刚才还下定决心要和他撇清关系,他三言两语又令自己心软,担心起他的处境来。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眼下是先逃离这里为要。
太子对谢绎的话丝毫没有怀疑,说:“既然有功,就该嘉奖。你们想要什么?”
商遥恨不得现在就离开,还真不稀罕什么赏,她抹了抹泪,哑着嗓子道:“奖赏我不要了,只求太子放我二人离去。”
魏太子一怔,眼角余光扫见谢绎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他随即一笑:“既如此,那就走吧。”他一个眼神,手下的士兵立刻会意过来,纷纷闪开腾出一条道来。
谢绎站在魏太子身侧没有吱声。商遥低着头拉着铃铛往外走,没了人墙的阻挡,旷野的寒风扑面而来,商遥揉了揉干涩的眼睛,深吸口气,踏着大步头也不回地走出人潮。
☆、长乐侯
同士人云集,诗书礼乐兴盛的永安城比起来,梅陇简直就是未开化之地。
那日,离开梅陇之后,商遥顿时觉得世界之大,茫茫无可依托。她不知道该去哪。后来想了想,乱世动荡,几乎没有一处安全的,譬如身后短短数月毁于战火的梅陇。考虑到长久的居住计划,商遥选择了永安城,永安城作为魏国的都城之一,不仅繁华兴盛而且固若金汤,再者魏国作为当今九州之上最强大的国家,想来只有他灭别人的份。住在这里,未来很长时间内安全无虞。
商遥当初从黛春宫里带了少量首饰,因当初凉宫内十分混乱,商遥有心想多拿一些,但怕目标太大,被人抢去,只和铃铛各自贴身藏了一些,虽然少,但都是贵重之物。
从梅陇到永安,商遥终于深刻体会到了“跋山涉水”“不远千里”的艰辛,更别说她们两个柔弱女子,又拥有不俗的容貌,就如同深夜里怀揣着无价珍宝走在盗匪时常出没的丛林里一样危险。未免别人觊觎,只有乔装成男子,保持蓬首垢面,虽邋遢,但胜在安全。
真真是个中滋味,一言难尽。以前的铃铛也是养在深闺,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比商遥多的是韧性,两人一路扶携着边走边打听,用了半个多月才抵达永安城。一路艰辛的同时,商遥又佩服起自己的先见之明来,幸亏把头发剪掉了,没有公主命就不要留公主的发。她打理不好也没时间打理,光头多好。
商遥激动得想哭。
这半个多月来风餐露宿,路上所见尽是断壁残垣,风沙荒地,再看看眼前像山一样巍峨的永安城,简直云泥之别。凉国的梅陇城固然大气恢宏,但同永安城一比,呃,略显得简陋了。
铃铛打算回到家乡,一来让徐明的尸骨落叶归根,二来她叔叔在南方的齐国为官,可以投靠。商遥并不想随铃铛一起去,一来她身份敏感,不想连累别人。二来,寄人篱下也不方便。铃铛也觉得有道理,遂不再坚持。两人不得不分道扬镳。
商遥格外的失落,天下果然没有不散的宴席,许多人在她生命里来来去去,幸好,狸奴还在身边。
送走铃铛后,商遥决定在永安买套民宅,但寸土寸金的永安城……想想略肉疼。为了节省开支,她在位于永安城西南角的白衣巷购置了一套普通的民宅,白衣代指平民,住在这里的自然都是平民,当然也有个别例外的。而白衣巷的隔壁是胭脂巷,顾名思义就是寻花问柳的地方,因着这个原因,一般人家都不愿意住在这里,但是房子便宜啊。
商遥买的这间宅子一进院落,三间屋子。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之后又到集市上买齐全生活用品,这便在永安城安顿下来。
接下来就该想办法谋生了。虽然她现在还有余财,不奢侈的话撑上个三年五载应该不是问题,但总不能坐吃山空。但是她能做什么呢?她大学学的是汉语言文学,除了文言文能读懂一些,好像也没什么别的技能了?抓破了头皮也想不出来自己能做些什么,便暂且将此事搁置一边,又重新拾起书本来,首先她得把字练好。
虽说这时代风气尚算开放,但一个女子抛头露面并不合适,所以商遥仍是扮作男子。纶巾束发,青衫罩身,再戴上假发,用帽子一压,俨然一个翩翩少年郎。拜这个时代所赐,男子也喜好熏衣剃面,傅粉施朱,娇气堪比女子。商遥看上去就像是十三四岁唇红齿白的俊秀少年。当然,商遥打量着镜中的自己,更像漫画书里所画的小受。
即使商遥的男装扮相看着十分文弱俊秀,但也比恢复女儿身来得安全,不过,商遥有些踟蹰,她担心自己过分漂亮的脸引起别人的怀疑,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她努力让自己适应这里,一步一步试探着走出家门,旁人见到她除了惊艳之外,还会来上这么一句:“俊是俊,就是比长乐侯还逊色一些。”
商遥:“……”黛妃的姿容已是难觅的绝色了,那个传说中的长乐侯竟然还艳压黛妃一分?商遥本能反应这位长乐侯同她一样女扮男装。
商遥被勾起好奇心,将长乐侯的事迹当成奇闻异事来听。
说来话长,坊间是这样形容这位长乐侯的:“风神秀异,朗朗如朝霞映日,颓唐如玉山将崩。”
长乐侯湛秀的父亲原是割据永安城的一方霸主,自立汉王,汉王膝下多年无子,五十五虽那年才生了长乐侯,据闻长乐侯的娘怀着他时,他老爹就满心期盼这次是个儿子,长乐侯呱呱坠地那日,汉王就在殿外等着,听得寝殿里一声嘹亮的啼哭声,不顾阻拦地冲了进去,稳婆正细心地将婴儿裹了,汉王大步上前,只见初生的长乐侯被锦红缎子裹着,露出小小的雪白的脸,眉眼鼻子嘴唇竟无一不秀致,顿时笑意一凝,无力地叹息:“又是个女娃……”虽叹息,但娃娃生得玉雪可爱,他还是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稳婆行了礼,满心欢喜道:“娘娘不负众望,给王上生下龙子。”
汉王犹不信,稳婆一时激动,僭越上前将襁褓掀开:“大王不信,您瞧瞧啊。”
刚出生的婴儿都有一个共同点——丑,区别是有的丑得一般,有的丑得惨绝人寰。长乐侯生下来时不仅不丑,还比女子漂亮。
通过这件小事足见长乐侯生得有多好看了。汉王自是如获至宝,取名为秀,乃是秀于天下人之意。汉王对这个唯一的儿子宠爱到极致。出生三天便立他为太子。后来汉王兵败,魏军十万兵马陈列在永安城下,虽是一座孤城,但要攻破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魏帝为了减少伤亡,将一封劝降书递到了汉王的御案上,可亡国的君王又有哪个能得善终呢?汉王思虑了三天三夜,翌日便宣布投降,不过唯一的条件是要魏帝保他的儿子一世安康如意。
以一座城换一个人,有诗说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长乐侯美貌倾城,只不过倾的不是好色的君王,而是他老爹。
能兵不血刃拿下一座城,魏帝自是满口答应。
受降的第二日,汉王便在寝宫里引鸩自杀了。魏帝为履行诺言,便封湛秀为长乐侯,无需上朝,也无需劳心劳力,只要安心地享乐就行。
还听说,魏帝初初占据永安,永安的新贵们见到长乐侯后,都对他的身份深表怀疑,毕竟汉王天命之年仍无子嗣,朝臣们都建议汉王从宗室里挑选一个既贤且能的人立为太子,汉王为了安抚朝臣,硬是将女儿当成男孩养也是有可能的。
抱着这份怀疑,夜间便有登徒子爬上长乐侯府的墙头偷窥“佳人”沐浴,奈何隔着悠悠月色以及朦胧的窗纱都能看到“佳人”的胸膛,平坦得一马平川,确实是男子无疑,这消息第二日便传播了大街小巷,再无人怀疑湛秀的性别。
因为有了珠玉在前,商遥顿时放心多了。
☆、二姑娘
如此悠闲度日,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隔壁吴氏的儿子是孝廉出身,在宫中担任郎官,家中也颇有些藏书,商遥便时不时地前去吴家借书看,因她将书爱护得好,还书又很及时,吴氏见她好学,也乐意借给她看。
这日商遥又去还书,吴氏同她道:“最近我听说永安城有位女博士在自家设立学堂,隔着纱帐开课授业,少年郎你如此好学,可以去那里啊。自学怎么也比不上名师教导啊。”
商遥颇为惊讶:“还有女博士?女子还可以教书?”
吴氏说:“虽然惊世骇俗了些,但人家确实有这本事。”
商遥摸下巴,也许她可以多学习学习,然后跑到乡下开个私塾女扮男装当教书先生。这个主意倒不错。
吴氏嘴中的女博士出身于簪缨世家,太原王家的二姑娘,自幼便博览群书,辨才无碍